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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校安全事故上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9-10-31 11:22
标题: 学校安全事故上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内发生1人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2、上报事故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3、校长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处理事故,并对事故现场作必要的保护。

4、成立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事故报告。

5、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当事人和广大师生员工,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安全措施。

6、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根据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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