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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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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12-16 11:20
标题:
春晖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5.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善于打开工作局面,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1.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必须具有本科学历。提任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4.身体健康。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1.民主推荐
学校应根据事业发展规模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当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公布选任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对象。汇总推荐结果后,对得票较多且排名在前的人选由学校党委和行政集体研究,最终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
由党委和校长室组织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3.公开竞聘
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经领导小组审查、公示后,符合条件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聘演讲,党委再作全面考察
4.任前公示
在考察的基础上,党委、校长室集体硏究确定拟任人选,然后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5.任职审批
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由校长做出聘任决定,并颁发聘书。校长助理任职须由学校向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递交书面聘任报告,经审批同意后任职。办公室主任任职须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学校中层干部采用聘任制,新任职务原则上聘期一年,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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