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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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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12-30 16:21
标题:
初中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促进整体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目的
1.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使教师获得综合性的教学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地改进教学,同时为教师考核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的依据。
2. 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好地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以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1. 全面、客观的原则;
2.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评价对象及评价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四、评价的组织与领导
1. 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参加。
2. 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负责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教研组长主任和3—5名教师代表组成。
五、评价指标体系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生评教、教研组教师评教、学校对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三个部分。学生评教采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表1);教研组评教采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表2);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采用《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表》(表3)。
六、 评价方案的实施
1. 学生评教
组织以班级为单位,每节课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每周统计。
每学期期末集中进行一次集中评教。
教研组教师评教
每周一位教师讲课,组织教研组教师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由教科室负责计算统计。
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
评价工作由教务处根据本教学常规“四查”(教案、作业、学风、测试)结果和教师上交资料情况记录等。
七、评价结果的统计与认定
1. 结果计算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按学生评价占60%、教研组教师评价占20%、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占20%的比例,由教务处汇总计算出每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最终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的认定 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
(1)A等 综合评分Y≥90分且当学期没有发生过教学事故的为A等。
(2)B等 综合评分为80≤Y<90的为B等。
(3)C等 综合评分为70≤Y<80的为C等。
(4)D等 综合评分为Y<70分或当学期发生过I级教学事故的为D等。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排名在本系部参评教师数前20%、且当学期未发生过教学事故的教师,为“教学质量优秀”等次。
评价结果公布
由教务处将全体教师的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向教师个人反馈评价结果。
八、评价结果的使用
1.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D等的教师,学校督促其改进,并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表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
表3、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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