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呈现 | 参考译文 | 段层精解 |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①∥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②∥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③ |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憎恨的,但我所憎恨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什么(手段)不(能)用呢?如果人们所憎恨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躲避灾祸的手段,有什么(手段)不(能)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憎恨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 第一段:运用了类比论证和道理论证的方法,引出观点:舍生而取义。第①层:以鱼和熊掌作比,是取饮食之物,熊掌远比鱼贵重,故舍鱼而取熊掌就是常理。用这层日常饮食的关系作比,使人易于理会“义”比生命还重要的命题。第②层:阐述儒家的生死观。生死是人生非常重要的关头,但却有更重要的“义”作为取舍的标准。这是从正面陈述“舍生取义”的问题。用假设的方式一正一反地论述,说明“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道理。第③层:指出人人都有向善之心,“贤者”之所以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他们能够保有善良的品性,而没有丢失它们。 |
一箪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①//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② | 一碗饭,一碗粥,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但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踩踏过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作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 第二段:举例论证“舍生取义”的观点。第①层:举例“平民”“乞丐”,都有羞恶之心,不愿受侮辱去得那点饮食来活命。第②层:以“万钟”为引子,从三方面分析“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原因,说明“不辩礼义”受“万钟”的荒唐,并道出了“此之谓失其本心”的结论。 |
【文学常识】孟子的思想核心是“仁”“义”。其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富于鼓动性;善于运用譬喻来陈说事理,辩论是非,既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又增强了说服力。《鱼我所欲也》一文就较好地体现了这些特点。 | ||
【文章主旨】本文以“鱼”和“熊掌”为喻,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面临着许多重要的抉择,我们应摒弃自私自利之心,将正义、道义放在首位。 | ||
【写作特色】1.类比论证、道理论证的使用。例如以“舍鱼而取熊掌”类比“舍生而取义”,这样说理,化抽象为形象。2.本文气势充沛、议论犀利。选取“鱼”与“熊掌”,“生”与“义”,“生”与“死”,“所欲”与“所恶”等两两相对的事物或心态对比说明,正反论述,层层剥笋,逐步深化。 | ||
【成语】舍生取义、嗟来之食 | ||
【现实意义】“舍生”已不限于舍弃生命,也包括与生命同等重要的个人利益。“取义”也不限于正义,而是包括正义在内的一切公义。时代呼唤这种精神,只有这种精神在每个人心中牢牢地扎根,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我们的民族才能崛起。(P50“课后习题四”) |
文言现象 | 词语 | 例句 | 意思 |
通假字 | 辟 | 故患有所不辟也 | “辟”同“避”,躲避 |
辩 |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 “辩”同“辨”,辨别 | |
得 |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得”同“德”,感恩、感激 | |
与 |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与”同“欤”,语气词 | |
乡 | 乡为身死而不受 | “乡”同“向”,先前、从前 | |
古今异义 | 豆 | 一箪食,一豆羹 | 古义:古代盛食物的一种容器,形似高脚盘;今义:豆子 |
钟 |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 古义:古代的一种量器;今义:计时的器具 | |
加 | 万钟于我何加焉 | 古义:益处;今义:增加 | |
一词多义 | 故 | 故患有所不辟也 | 所以 |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 因为 | ||
穷 |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穷困 | |
欲穷其林 | 尽 | ||
而乐亦无穷也 | 形容词,穷尽 | ||
加 | 万钟于我何加焉 | 益处 | |
弗敢加也 | 虚夸,夸大 | ||
词类活用 | 生 |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 动词用作名词,求得生存的手段 |
虚词 | 而 | 呼尔而与之 | 连词,表修饰 |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 连词,表转折,却 | ||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 连词,表承接,就 | ||
于 | 所欲有甚于生者 | 介词,比 | |
万钟于我何加焉 | 介词,对 | ||
之 |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此之谓失其本心 | 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 |
人皆有之 | 代词,它,指“羞恶之心” | ||
得之则生 | 代词,它,指“一箪食,一豆羹” | ||
呼尔而与之 | 代词,他,指“行道之人” | ||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 代词,它,指万钟的俸禄 | ||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 代词,它,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 ||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 助词,的 | ||
与 | 呼尔而与之 | 动词,给 | |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同“欤”,语气词 |
文言现象 | 词语 | 例句 | 意思 |
虚词 | 则 |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 连词,表承接,那么 |
得之则生 | 连词,表承接,就 | ||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 连词,表转折,却 | ||
为 | 今为①宫室之美为②之 | ①介词,表目的,为了②动词,做,接受 | |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 动词,做 | ||
何 |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 疑问代词,相当于“为什么” | |
万钟于我何加焉 | 疑问代词,相当于“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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