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标题: 学校(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22-3-26 09:25
标题: 学校(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需持有医院病愈证明,先到校(园)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经校(园)医(保健老师)开具复课证明方可进教室上课。

三、若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学生暂不返校(园)上课,遵照校(园)医(保健老师)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四、校(园)医(保健老师)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园)医(保健老师)立即将情况报告校(园)领导、区教体局和区卫健委,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园)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欢迎光临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http://www.lspj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