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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学生美文阅读赏析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6
标题: 中学生美文阅读赏析
《少年维特之烦恼》片段赏析
五月二十七日



我发现,我着迷了,一味打比方,发议论,忘了把这两个孩子后来的情形向你讲完。我在犁头上坐了两个小时,我的思绪完全陶醉于作画中,昨天的信上已零零碎碎地对你谈起过。傍晚,一位手挎小篮的年轻女子朝着一直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的两个孩子走来,她老远就喊道:“菲利普斯,你真乖。”──她问候了我,我谢过她,站起身来,走到她跟前,问她是不是孩子的母亲。她作了肯定的回答,同时给了大孩子半块面包,抱起小的,以满怀深情的母爱亲吻他。──“我把这个小的交给菲利普斯照看,”她说,“我同大儿子进城买面包、糖和煮稀饭的沙锅去了。”──在她揭开盖的篮子里我看到了这些东西。──“晚上我要煮点稀粥给汉斯(这是那个最小的孩子的名字)喝;我那大儿子是个淘气包,昨天他同菲利普斯争吃沙锅里的一点剩粥时,把锅打碎了。”──我问起她大儿子的情况,她说他在草地上放鹅,刚说着,他就连蹦带跳地来了,还给老二带来一根榛树枝。我跟这女人继续聊着,得知她是学校教师的女儿,她丈夫到瑞士取他堂兄的遗产去了。──“他们想吃掉他的这笔遗产,”她说,“连回信都不给他,所以他亲自到瑞士去了。但愿他没遭到什么不测,我一直没有得到他的消息。”──离开这女人时,我心里很难过,便给每个孩子一枚克罗采,最小的孩子的一枚给了他妈妈,等她进城时好买个面包给他就粥吃,随后我们便彼此道别。



告诉你,我最珍贵的朋友,这样的人在他们狭窄的生活圈子里过得快快活活,泰然自若,一天天凑合过去,看见树叶落了,心里只想到冬天来了。每当我情绪不好的时候,一看到他们,我紊乱的心境就会平静下来。



打那以后,我便常常在外面呆着。孩子们同我搞得很熟了,我喝咖啡的时候,就给他们糖吃,晚上他们还分享我的黄油面包和酸牛奶。星期天,他们总会得到我给的克罗采,要是我做完祷告不回去,便委托女店主代为分发。



孩子都跟我很亲密,什么事都告诉我。每逢村里有很多孩子来我这里,流露着热烈的情绪以及直截了当地表达他们想要的东西时,我更是乐不可支。



孩子的母亲总觉得他们给我添了麻烦,心里过意不去,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把她的顾虑打消。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7
坝上采蘑
刘芳
在坝上林区小住,最感新鲜惬意的是采蘑菇。那莽莽的林海,那碧绿的草坡,每有一场清雨下过,哪怕是只打湿了地皮儿,也像注上了催化剂似的,满山遍野,立时会萌生出一层斑斓多彩、香馨扑鼻的鲜蘑来。



来到坝上的一个早晨,林业科的老李头就邀我去采蘑。他说夜里下了一场小雨,正是采蘑的好时机。我被他催得手忙脚乱,抓起一个手提兜就要朝外跑,不料他却“噗嗤”一声笑了:“没见过采蘑菇用提兜的,那能装多少?给——”说罢,他从地上拿起一个荆条编的笼筐递给我,“走,坐车去!”



他把我拉到招待所的大门外,一辆木轮牛车正停在那里。一头花脊背、白尾巴的大犍牛,见了主人,像撒娇似的,“哞——哞”地直叫唤,然后迈着四方步,不紧不慢地拉着我们向西山走去。此时,东方的天幕上已经抹上了一片玫瑰红,绵绵的森林,经过一场细雨,像刚刚沐浴过的一样,水灵灵的,那么清新而又明媚。路旁的小草,捧着串串晶莹的露珠,像是走进了一个五光十色的珠宝世界。老李头坐在车辕上,晃动着双腿,呵呵咧咧地唱了起来,悠然自得,美气无比。我听了好一会儿,也猜不出他唱的究竟是哪支曲,就凑上去问:“老李,你唱的是一首什么歌呀?”



他回过头望望我,毫无意识地朝牛背上拍了一巴掌,慢条斯理地回答说:“我这曲你在书上找不到,它写在无边的森林里。那每一棵参天的大树,都是一个极好的音符……”他见我有些愕然,又“噗嗤”一声笑了,告诉我说,他二十多岁时从黄村林校调来,如今已经二十五年过去,每天进山,常常是独自一人,连说话的伴儿都没有,实在寂寞了,就瞎哼哼几句。有时见那挺拔茂盛的绿树,就产生一种由衷的喜悦之情,即便是不懂音乐,不会表达感情的人,也要情不自禁地呼喊几声。这样天长日久,就形成了一首首只有自己才能听懂的歌。说完,他又低声地唱了起来。我虽然听不懂他的歌词,但我想象得出那一定是对绿色的赞美。因为这大森林,不但给人以美的享受,美的熏陶,也在净化着人们的思想和心灵。



这时,一轮喷薄的红日,已从林中冉冉升起,把千般光彩,万般抚爱,一齐洒向高山谷地,于是,这碧绿的山野,又换上了一件更为色彩缤纷的衣裙,显得越发地光彩照人。老李头像发现什么稀奇的宝贝,“咣当”一声刹住了车,边跑边呼喊:“快来呀!前面出现蘑菇圈了——”我如梦方醒,赶紧跳下车,挎上荆条筐,紧跟着他朝前跑,直到快要到山脚下时,老李头才停住,气喘吁吁地对我说:“你看,这蘑菇圈有多大呀!”



我顺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眼前的草坡上,几条绿色的缎带从山顶上飘落下来,一直延伸到谷底,有一里多地长。在阳光的折射下,闪闪发亮,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光彩,散发着一股沁人肺腑的清香。



我们三脚两步地奔到坡下,低头一看,天呀,在那绿茸茸的草根下,灌木丛中,苔藓包裹着的石缝里,密匝匝、鲜灵灵,生长着的全是新蘑。一个个都有脸盆那么大,有黄色、有白色、也有浅红色,像万把花伞罩满地面,似无数朵鲜花开满人间,把一个杂草丛生的山脊,装饰得像挂毯一样艳丽。



老李头说,这种蘑叫“天花板”,喜欢黑沙土,大都生长在向阳的山坡上,由于蘑菇的根瘤菌多,所以周围的草和树长得又黑又壮,二三里外就能认出来。采蘑菇时,要用手捏住把朝上薅,这样不损坏蘑菇面……他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我却把全部的精力,都集中到那一片花花绿绿、香气扑鼻的“天花板”上了。刚采了三四朵,就装了一小筐,没办法,我又把外衣脱下来包蘑菇,还是装不下,老李头叫我干脆朝地上堆,不一会儿,就在这山坡上,耸立起好几座蘑菇山。看着这喜人的景象,我也不由自主地哼起儿时唱过的小调来……



这蘑菇越捡越多,老李头也格外高兴。他叫我一边捡,一边看着蘑菇堆,自己到山下把牛车赶来,不到半天时间,这一个蘑菇圈,竟整整地捡了三牛车鲜蘑,晒了满满的一当院。



在城里吃的蘑菇,都是干巴巴的陈蘑,虽然味道也不错,但却不新鲜,很想把自己刚捡到的新蘑炒几盘尝尝鲜,但老李头说啥也不让。他说这“天花板”有轻微的毒,需要经过晾晒后才能吃。不过,他见我有些不高兴的样子,还是想着法儿地满足了我的要求。他伸出手腕看看表:“好吧,还来得及,现在才十一点,咱们捡白蘑去,保证不误中午吃。”不知是天意作美,还是林区的蘑菇特别多,走出不多远,老李头就呼叫起来了:“找到鸡爪子蘑菇圈了!”这回看到的蘑菇圈不在山坡上,而是在大森林与草地的接壤处,一圈一圈的特别圆,并且是大圈套小圈,圈圈相连,像是连环套一样布满了地面。这种蘑菇很小,干巴巴的,和鸡爪子一模一样,最大的也只有拳头那么大,白色伞状,有奇香,营养丰富,属于极为珍贵的白蘑中的一种。



我步着蘑菇圈,专找个大的捡,很快就捡了多半筐,兴致勃勃地拿到老李头跟前一看,他却全给我倒出来扔了,并说:“你捡的这些蘑不能吃,全老了。”他随手拿起一个叫我看,在蘑菇的褶皱里,正蠕动着无数只小蛆。他又把自己捡来的蘑叫我看,“这都是刚出土的,只有一个圆帽帽,这叫蘑菇丁,鲜嫩得很,越吃越香。”



这位老李头,知识很丰富。尤其是采蘑菇,可以说样样精通,十分娴熟。什么蘑菇长在哪儿他全知道。鸡爪蘑喜欢黑沙土,有圆形圈,也有半圆形圈;旱云盘喜阴坡,伞面朝上,像云朵;水银盘喜涝洼地,肉质厚,像馒头……他如数家珍般地一气给我举出十几种蘑菇的习性、形状和生长的地方。即使像1972年那样的大旱,几乎全年没下雨,这位蘑菇王,照样采了上百斤的鲜蘑菇。



快近中午时,我们捡了满满的两笼筐,掐去土根,放在泉水中洗净,直接送到伙房。不大一会儿,一盘肉丝炒鲜蘑,一盘蘑菇炒蛋黄端了上来,赶紧夹起来一尝,嘿呀!又滑、又嫩、又香,就着满杯的香醇老酒,我敢说,就是吃尽了山珍海味,怕也未必有这样的佳肴美呢。老李头像所有坝上人一样,诚恳热情,不住地劝酒让菜,真把我的心,喜透、香透、甜透、醉透了……



我醉眼矇眬地望着窗外那葳蕤的树林,无边的草地,忽然想到,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太多了,几乎是无时无刻地不在做着奉献;可我们回敬她的实在是太少了,而更多的是向她索取,甚至是掠夺,从这一点说,人在大自然面前,是应该感到惭愧的,不是吗?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7
林趣——塞罕坝机械林场散记
刘芳
暑天时,我到塞罕坝机械林场小住了几日,每天在林中行走,就像在一座神奇无比的翡翠宫里漫游,是那么新奇、恬适和惬意。最让人感兴趣的是那绿色的雨。它匆匆地来,悄悄地去,缥缈不定,时断时续。有时,刚见一丝儿浮云从林中腾起,一转眼儿,就变成一场霏霏的阵雨。那细长而又密集的雨丝,像网一样捞起林中所有的绿,满溢得连圆圆的叶片,细长的枝条,都不住地朝下滴着绿液呢。若要蹲下身,轻轻地扒开草丛一看,一条涓涓的溪流,潺潺地,犹如一泓浓酽酽的绿茶,在缓缓地流淌,馋得人真想趴在地上,咕嘟咕嘟地喝个够……



同伴老李说,林中水分多,蒸发时变成了雾,遇到高空的冷气流,就变成了雨。因此,林区经常下雨,树木也因此而旺盛。



他是林场的副场长,1962年从东北林学院一毕业就到了坝上,对发展林业的历史和现状特别熟悉。他就要到省厅去做领导工作了,临行前很忙,是我一再提出要求,才决定同我一游的。



下过一阵小雨,整个林区像是洗了一个清水澡似的更加清新明媚了。那些放荡无羁的灯笼花、大碗花和五味子,像淘气精似的,互相追逐嬉戏,顺着老树的脊背,一个劲儿地朝上爬,一直到老树的梢头,才披散开来,像灯笼一样在林中高挂;站在地上的柳兰花、虞美人、野芍药,虽不能爬树攀高,但也毫不气馁示弱,它们争奇斗艳,各显神姿,用最美的颜色,在林地上织成一幅幅花的地毯、花的锦缎,让人见了,真有置身于迷宫之感。



这里的鸟雀也特别多,少说也得有十几种。因为有了大森林,就连天鹅、地和白鹭这样名贵的鸟禽,也来林区和附近的草地落户了。那些画眉、百灵和黄莺,一点也不怕人,好像它们总在围着你头上转,不住声地啁啾着,像是一个个小乐队,向你唱着一支又一支神秘的歌曲。那声音是那么婉转清脆,细润如溪,我敢说,这是天地间最好的音乐会了,就是再痴的人,也听不够的。



“有野兽吗?”我忽然问道。



“有!什么獐、狍、野鹿、猪、狐、狲、豹、羊、兔,样样都有。”他说,“有一次,我从树上下来,不小心,一下子跳到野猪窝里了。吓得四头小花猪,咴咴地直叫,一头长毛老母猪,立即闻声赶来,它瞪着红红的眼珠,张着獠牙的大口,真是凶相毕露。吓得我赶忙爬到树梢,直到野猪搬了家,才敢下来。”



我听得实在出神儿,不觉脚下被绊了一下,猫腰一看,竟是一顶大草帽,这是谁丢落在地上的呢?我赶紧去拾,好家伙!原来是一朵大蘑菇。老李掏出卷尺一量,不大不小,正好是一尺二寸,还是个大号“帽”呢。



老李说:“这蘑菇叫天花板,炖肉最好吃。”说着,他拐着弯儿地踩起八字来。我问他这是干啥?他说这蘑菇是“S”字形的圈,这样找还有蘑。可不!他真的又从草棵下起出一块“天花板”来。老李告诉我:“这林间的蘑菇有十多种,黄、白、黑都能吃。采蘑菇时,要先看草的颜色,哪儿草长得绿,一圈一圈的,很粗壮,这就是蘑菇圈了。最大的圈,有半里多地长,能捡三四百斤蘑。黑里子蘑是长方形的圈;鸡爪子蘑和小白蘑是圆形圈。”他越说越兴奋,干脆脱下外衣当口袋,像个小孩子一样,扒着小草,兴致勃勃地找起蘑菇来。



我好奇地问:“你天天进山,还稀罕这个?”



他头也不抬,笑着回答:“稀罕!常言说,母亲最疼爱儿女,是因为她付出了更多的情意;林业工作者所以最爱森林,是因为他为这林海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和心血。我刚来时,这里是一片渺无人迹的大荒原,经过我们二十一年的艰苦奋斗,才在这个无霜期只有几十天的严寒坝上,造出一百五十多万亩大森林来。你看——”他站起身,指着莽莽的林海说,“如今这里是万树园,又是大花园,还兼动物园,要啥有啥,能不爱吗?就是天天看,也亲不够,看不厌,一天不来,就想得慌。”这就是一个林业工作者的内心独白,难道不正是他们用自己强壮的身躯当笔,蘸着青春的热血,把这里描绘成一片新绿的吗?……过了好一会儿,我又问道:“这么大的森林,是怎样造起来的呢?”



“没有任何诀窍,全是靠双手,一棵一棵栽起来的。那时一到造林季节,我们就背着行李锅灶上山,晚上住在用木柴搭起的马架棚里过夜。下雨时,外边大下,屋里小下,外边不下,屋里还下。被子被雨水浸透,压得大伙翻不过身,就每人攥住一个角,使劲地拧,减少一些水分再盖。而且一住就是几个月,完全与世隔绝,等我们回到营林区时,大伙都说我们是野人,孩子们一口一个‘老大爷’,因为胡子、头发太长了。这林中的每棵树,都是用我们的心血浇灌而成,这无边的绿色,就是我们全体林业工作者的宝贵生命啊……”



他沉默了,一群欢快的小鸟,匆匆地飞来,像故意逗人喜欢似的,一个劲儿地“细粉儿——细粉儿”,“好吃——好吃”地叫着,使我们从深沉的思考中又回到了现实。老李忽然高兴地说:“不过,这森林很有感情,它对我们最慷慨,什么好东西都肯献出来。春天采蕨菜、挖草药;夏天采黄花、红花和金莲花;秋天采蘑菇和松树籽;冬天打猎、伐木材,一年二十四个秋,秋秋都有收入。”



我们边走边谈,已进入了针叶林带。那秀美窈窕的落叶松,披着蓬松的长发,像少女一样站在路旁;高大挺拔的樟子松和云杉树,亭亭玉立,像座座宝塔,耸立山巅,若不是染着浓浓的绿色,我还真以为是进了层层云楼呢。



这时,老李忽然朝山上一指说:“那座青山,就是康熙皇帝操练人马的练兵台,登上这座山,就可以看到林场的全貌了。”



听说这里还有古迹,精神立刻振奋起来。“清朝皇帝为啥来这里练兵呢?”我奇怪地问。



老李笑着介绍说:“那个震惊中外的‘乌兰布通之战’就发生在这里。当时蒙古族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勾结沙俄,在这里摆下了‘以万驮缚足卧地’,‘环列如棚’的‘驮城’,经康熙三次亲征,才在这里打败噶尔丹的。”



正说着,顿觉凉风习习,天地开朗,抬头一望,高高的练兵台,已经踩在脚下。举目环眺,只见昔日的古战场,如今已经呈现一幅奇异的景象:遥看远天一色,碧绿如烟,层层叠叠的树浪,如滚滚波涛,卷地而来,发出一种如雪浪拍岸的哗哗响声,震得大地都在微微地颤抖,那浩淼无涯的博大形象,那惊天动地的涛声,令人回肠荡气,惊叹不已!



我见过急流澎湃的汪洋大海,也观过迷离缥缈、叠浪涌潮的茫茫云海,但却没有见过哪里像林海这样碧波万顷,浩瀚无际,壮阔雄浑!我过去看到的海,总认为那是大自然的威力,人在它的面前,只不过是沧海中的一滴水,人是藐小的;但当我看到这样广袤无垠的林海时,我却感到无比的振奋,因为,我亲眼看到了人定胜天的伟大力量,这无边的林海,不就是塞罕坝干部、工人们的伟大创造吗?



我激动地回过头,见老李还在凝眸观望着,是他对自己付出巨大代价而建起的林区恋恋不舍?还是为更美好的未来在谋划新的蓝图?我一时还猜不透。不过,我坚信,在这样的“造海”人面前,是会出现更多的新绿的。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7
走进白桦林
刘芳
在我居住的城市北部,有很多大森林,它们像闪闪发光的绿色宝石那样,日夜都在把我吸引,差不多每年我都要到林区去几趟。



在森林里,我最喜爱的是白桦树。因为小时候,我家的后山就有一片蓊蓊郁郁的白桦林。这种树亭亭玉立,清丽秀美。它那白嫩的“皮肤”,总像是涂了一层薄薄的霜脂,显得非常娇娆妩媚。远远地看去,活像是一群白衣少女,正在起舞弄袂。那树皮洁白嫩滑,若用手剥开,像纱一样裹了一层又一层,直至玉体。



那时家境贫寒,几乎是靠着桦树度日。每逢到了春天,姐姐总是领着我采桦叶做菜团。我们从早采到晚,翠绿的叶子总也采不完。有时饿得上不去树,就把那白白的树皮剥开,立时会流出像蜜一样清凉的汁液来。姐弟俩把嘴贴上去,使劲地吸,不停地舔,甜甜的树浆,就像母亲的乳汁那样解饿又解馋。这样猛吸了一阵以后,就会感到神清目爽,平添了许多力气,于是又去捋树叶。冬天把树皮剥下来,像一张张白夹板纸,结实而又挺脱。大人们把它围成圆桶装东西,成块对起来当炕席铺。不过,更多的时候是把那薄薄的桦皮卷成细长的卷儿,当蜡烛烧。长长的桦烛,噼啪作响,幽香扑鼻,照得满屋生辉,真像白居易在《行简初授拾遗同早朝入阁》一诗中所说,“宿雨沙堤润,秋风桦烛香”。小小的白桦,用它的身,用它的叶,用它的“血”,用它的皮,全部奉献给人类,使我们这些穷苦人,得到了它许多温暖和好处,甚至得以生存。这就是白桦树给我留下的记忆,它像秋风里飘落着的一片枫叶,被我深深地夹在生命的纪念册里了……





我无时不在想念着家乡的白桦林。后来,我在一本林业的专著里,知道桦木绝不是普通的等闲之辈,它有着极高的实用价值,被人称作是“啤酒树”。它的汁液是人类天然饮料,含有糖、酸、微量元素和芳香物质,比酿造的啤酒还有风味和营养,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森林饮料”。它的汁液还可治疗外伤、贫血、浮肿、肺结核、湿疹、关节炎、膀胱炎、肾结石、痔疮、眼疾,均有特别的功效,因而被广泛应用于医药工业。它还具有光润皮肤的作用,所以还用来配制化妆品及天然浴液……这桦树,简直成了无价之宝。我到处在寻找,万没有想到,这次去林区,我却轻而易举地见到了桦树林。而且这桦林,比家乡的还要多,还要美。



这桦林,不是一坡一谷,而是布满了视野所及的所有山地。走进这林中时,我以为是进了一座空旷、广袤的露天大舞台,在一首轻柔、舒缓、窸窸窣窣的奇妙乐曲声中,只见一株株苗条、绰约的白桦伸出雪白的手臂和脖颈,滑动着一双双细白的大腿,举着新颖别致的绿伞,正在翩翩起舞,宛如一群刚刚浴毕的仙女,正在尽情地表演着流传已久的《天鹅湖》舞,一下子,就把人深深地迷住了。



我坐在一片洁净无尘的枯叶上小憩,整个的身心,仿佛在进行着一种美的熏陶,善的洗礼。几只色彩纷呈的小黄鹂,站在桦树的枝头,欢唱跳跃,像是在开一个热烈的欢迎会,各献绝技,欢迎我们的光临。我甚至感到,那暑日的阳光,也失去往昔的暴烈,而是像林中的雨滴那样,滴滴答答,小心翼翼地从林间洒落下来,照着我的肌体,生怕晒黑我的皮肤。而那轻柔的风,不声不响,在树叶们的热烈掌声中,悄悄地向我走近,轻轻地抚摸我的头发和面颊,以至拂去我全部的暑热和一路的风尘。这亲人般的厚爱和温馨,使我忘记了自我的存在,我只想亲一亲这些山风,这些绿叶,这些白桦树和这些叫不上名字的鸟雀。



我望着这些大自然成员们的一张张和善的面孔,忽然想到人类的祖先——类人猿。它们当初在这洪荒的世界里生存时,一定是也曾充满过和谐、欢快和友情的。因为这些鸟、这些树和森林,它们对谁都一无所求,有的只是无穷的奉献。我似乎被唤起了另一种良知:我们再也不能随意践踏这些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绿色了。我虽然无力改变这个世界,但起码要在我的陋室、在我的周围,尽快创造出一片新绿来,并要教育我的子孙,爱护森林,它们是人类生存的伙伴,我们从森林那里得益无穷。我这么想着,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那个令人净化的白桦林……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7
桥那边有个美丽的地方
梁衡
  
天然的好景有的是,但有的路途遥远,一生只能作一次游;有的以险取胜,只能供一部分人做冒险的旅行。只有这天星桥,路又不远、山又不险,景却特美,你可以一来再来,细品漫游。



全国的山水也不知道去了多少处,竟没有想到还有这么美丽的地方。确实,全国知道天星桥的人很少,它在贵州黄果树瀑布旁八公里之处,许多年来黄果树的名声太大,谁也没有注意到它。这次我们到这里开会,才有幸遇此奇境。



天星桥的美就美在你突然发现世界上的风景还有这样一种美。只要你一走进这个景区,就一步一吃惊,一步一回头,你总要问:“这是真的吗?”一般的“真像”、“真美”之类的词在这里已经苍白无力。因为这景你从没见过,从没想过,就是在小说中,在电影上,在幻想时,在睡梦里也没有出现过。现在,突然从你的心灵深处抓出一种美,摆在你眼前。你心跳,你眼热,你奇怪自己心里什么时候还藏有这样的美。



天星桥景区不算很大,方圆五点七平方公里,三个半小时就可逛完,基本上是走平地,也不会让你很累。你可以从从容容地看,慢慢悠悠地品。整个景区前半部以山石之奇为主,后半部以水秀之美为主,而渗透在全过程的是绿色的树,绿色的风。所以当你从那个美梦中醒来,细细一想,其实这天星桥的美和其他地方一样,还是跑不了石美、水美、树美。但是它却硬能够化平淡为神奇,将几个最普通的音符谱成了一首天上的仙乐。



石头哪里没有?但这里的石头总要变出个样,变出别一种形,别一种神,像一个曲子的变奏,熟悉中透着新鲜,叫你有一种感觉到却说不出的激动。比如石的表面经常会隆起一簇簇的皱褶。它本是个铜头铁脑、生哽冰谅的东西,却专向柔弱多情方面取貌摄形,如裙裾之褶,如秋水之纹,如美人蹙眉,如枯荷向空。这种强烈的反差,从你心里揉搓出一种从未有的美感,你不住要叫,要喊。难怪国画专有一种表现法叫“皴”法。再说它的形,也实在不俗,它决不肯媚身媚脸地去像什么,是什么。反而,它什么也不像。什么也不是,在你头脑的储存里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构图。比如一座山石,大约有城里的一座高楼那么大,侧面看它却薄得像一本书,或者干脆是一张纸。硬是挺立在那里,水从脚下绕,藤在身上爬。它是什么?什么也不是,就是美。脚下的、头上的,还有那些在坡上、沟里随意抛掷的石头,都要美出个样儿;你可以伸手随意抚摸崖边一块突出的石,那就是一朵凝固的云。有时你走过一座小桥,这桥身是一块整石,但你怎么看也是一段枯了多年的树。有时路边或山根的石头连成灰蒙蒙一片,那就是一群抵角的山羊,前弓后绷,吹胡子瞪眼,跃然目前。



天星桥景区的前半部是石在水中。浅浅的水面托起无数错落的石山、石壁,又折映出婆娑多姿的影。有的山平光如洗,在水里是一面立着的镜子;有的中裂一缝,在水里就是一道飞来的剑影。而在这很多但并不太高的群峰之间则是三百六十五块踏石,游人踩着这些石头,鞋底贴着水面,在绿波上荡漾。当你看着水里的青山倒影时,也就惊奇地发现了自己什么时候也变得这样美。因为这石的数目暗合了一年的天数,所以在这里总会有一块正是你的生日,此园就名数生园。你站在生日石上可以体会一下降世以来这最美丽的一天。景区的中部是两座对峙的山峰,相距数十米之遥,他们各探出一只手臂呼唤对方。但就在相差一拳之远时,臂长莫及,徒唤奈何。这时一块巨石从天而降,上大下小,正好卡在其间,于是两手以石相连,成一座云中石桥,千年万年,苍松杂树扎根其上,枯藤野花牵挂其旁。石头能变到这等花样,也算是中外奇观。你站在桥景区的名字大概就是因它而取,就像我们一本散文集取名,就拣其中最得意的一篇。



天星桥的水是为石而生的。一入景区,脚下就是水,水里倒映着各色的山石。所以这水实际上是一面大镜子,就是为了让你正面、反面、侧面、从各个角度来看山、看石。只不过这镜子太大,你无法拿在手里,于是人就走到境子里,踏在镜面上,镜不转人转。刚入景区,在数生园一带,水面极浅,山石也不高,清秀娴静。如庭院深深。但静中有变,水一时被众山穿插成千岛之湖,一时又被变幻成漓江秋色,忽而又错落成武夷九曲,当然都是微型美景。总之随石赋形,依山而变,曲尽其态。到过了那云中之桥,山高谷深,就渐有恢宏之气了。谷底有一座深潭,方圆数里,一泓秋水深不可测。潭为四山所合,不见源头;水从深底冒出,成二米多高的水柱,以静静落潭面,如夜空中的礼花。问之于当地人,说这潭就叫“冒水潭”,可见开发之迟。连名字也还没有受过文人们的“污染”。潭边有一株古榕,干粗二抱,叶繁如山,物依树临潭,遥望天桥,只恨眼前不是夜晚,否则山高月小,好一篇《后赤壁赋》。



水从冒水潭里流出之后,泻在一片石滩里,没有了先前的浅静,也没有了刚才的深沉,撞在各样石上,翻起朵朵浪花,叩响潺潺轻鸣。要知这滩决不是一般的乱石滩,而是一根根直立的石柱、石笋,此景就名水上石林。云南的石林是看过的,那些无枝无叶的树,无言地伸向天空,让你感到生命的逝去;桂林的溶洞子也是看过的,那些湿漉漉、阴沉沉的石笋、石塔在幽暗中枯坐默守,让你感到岁月的凝固。当石头们只是同类相聚时,无论怎样地表现,也脱不出冰冷生硬,就像一场纯由男性表演的晚会。而现在绿水碧波欢快地冲入了这片石林,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绕过这片石轻翻细浪,撞上那座崖忽喧涛声,整个滩里笑语朗朗,湿雾蒙蒙。你再次体会到水就是生命。这些无生命的石头这时也都顾盼生辉,变出无穷的仙姿神态。游人从这块石跳到那块石英钟,就在这欢快的伴奏和伴唱中,舞蹈着穿过这片已有亿万年的生命之林。天星桥的水不像我们过去随便看过的一条河、一个湖或者一座瀑布,你始终无法看到它一个完整的形。不知它从哪里出来,最后又回到何处。就像我们看一座房子,要找水泥只有到那砖之间的沟缝晨去寻。我只知道那水的结尾处是一个叫作珍珠泉的地方。淌地数生园,钻出冒水潭,又漫过石林的水。不知道还做了哪些事,最后汇到了这里。这里名泉实则是一个大瀑布,但它不是一匹直垂下来的布而是一圈卷成漏斗状的布。平软的水波滑过整石为底的圆形沟坡,在石面上滚成一颗颗的珍珠,在阳光中幻出五颜六色。这时你的面前是一只大斗,一只不停地吸进金银珠宝的斗。围着这急吸灌的珍珠飞流,四周翻起细碎的浪花,奏起喧闹的乐声。然而这一切突然就消失在一块巨石之下。当你翻过这一道石梁时,仿佛刚才就没有见过什么水,也没有听到水声,只有垒垒的石和石缝中绿绿的树,这水是一个来无踪去无影的洛神。



天星桥的树以榕树为多,叶大荫浓,满谷绿风。这里的树常会变出许多的形。有一株名“美人树”,树身高大绰约,枝叶如裙裾飘动,女士们都争着与她合影。有一株叫“民族大家庭”,一从石中钻出即分成五十六根树干,大家就一根一根地去数。还有一株并不是树,是一株老藤,不知有多少年月,甚至也看不清它从哪里长出,只见从山坡上搭下来,也许当初是被风吹了下,就挂在了对面的一棵高树上又绕了几匝。生命之力竟将这藤拉得我笔直,数丈之长,一腕之粗,像一根空中的单杠。当我环顾四周,贪婪地饱餐这些秀色时突然发现这里除了石就是水,基本上没有土。大大小小的树,不是抓吸在石上,就是浸泡在水中。无论是在路旁,在头上,在脚下,那些奔突蜿蜒、如雕如刻的树根招惹得你总想用手去摸一摸,用身子去靠一靠,甚至想用脸去贴一贴。这些本该深埋在土层下的不见光日的精灵一下子冒了出来,排兵布阵,作了一次凉人的展示。这实在是天星桥的个性。从数生园出来,路边有一块一楼多高的巨石,光溜溜的石壁上却顶出一株胳膊粗的小树。远看这树就如假的一般。导游小姐总喜欢考考游人,问这树根在哪里?你俯近石壁细细一看,石上蛛丝马迹,那树根粗者如筷,细者如丝,嵌缝觅隙,纵贯南北,奔走东西。我忽觉头上轰然一响,眼前的石面成了一片袤的平原,于无声处河网如织,水流涓涓。那红色的之字形须根不像一道道闪电,生命的惊雷在天际隐隐作响。面对这株亭亭玉立的榕树和这块光溜溜的寻根壁,我一下子寻到了生命的美,生命的理。我在这里徘徊,几乎每一块巨石都立在水中,而每块石上都爬满了树根。那根贴着石面匍匐而下,纵横交错又将巨石网了个结实然后再慢慢抽紧,就像我们在码头上看到的,吊车用网绳从水里提起一件重物。那赭色的根涨满了力,像一个大木桶外条条的铜箍,像力士角斗时臂上暴突的青筋。有长得粗些的,如臂如股披挂石上,像冬天崖上的冰柱,像佛殿后守门的韦驮,凛然而不可撼。霎时我觉得天星桥全部的美都在这根与石的拥抱之中。回看刚才的水美、石美全都做了树的铺垫。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有机结合。你看石临水巧妆,极尽其意,因水而灵;水绕石弄影,曲尽其媚,因石而秀,而这树呢,抱坚石而濯清流,展青枝而吐绿云,幻化出一团浓烈的生命。这种生命的力量和美感充盈在这条不大的山谷之中,令你流连忘返,回肠荡气。天下的好景有的是,但有的路途遥远,一生只作一次游;有的以险取胜,只能供一部分人做冒险的旅行。只有这天星桥,路又不远,山又不险,景却特美,你可以一来再来,细品漫游。



[作者简介:梁衡,1946年出生,196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历任内蒙古日报记者、光明日报记者、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全国记协常务理事。先任《人民日报》副总编。作品有科学史章回小说《数理化通俗演义》,新闻三步曲《没有新闻的角落》、《新闻绿叶的脉络》、《新闻原理的思考》,散文集《只求新去处》、《名山大川》、《人生鬼雄》。曾获青年文学奖、赵树理文学奖、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有散文《晋祠》、《夏惑》、《觅渡,觅渡,渡河处》、《跨越百年的美丽》入选中学课本、师范课本,《粱衡文集》(九卷)。]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7
那条街,那间房子……
王坤红
我喜欢朋友,尤其是老朋友,在某种程度上,我对他们的喜爱超过了亲人和爱人。如果说,亲情和爱情如同泥土,它养护着生命的根须,而朋友对于我则是流动的空气,常给我的生活带来意外和惊喜。好朋友之间的彻夜长谈和无言以对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在我看来,大千世界中的芸芸众生不过是一阵转瞬即逝的滚滚红尘,这与你的个人记忆和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而朋友就不同了,老朋友的存在是对时间的守望,哪怕是彼此间短暂的重逢都是对岁月流失的一次补偿和清理。可以这么说,不管是已经离去的朋友,还是永远都不会走远的朋友,都是留在我生命中或深或浅的痕迹,就像是我自己的呼吸,它和生命本身难以分离。


某年春节,我收到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从重庆寄来的信,拆开才发现这是一首打油诗:


新年好新年好 新年大家要睡好 辛劳半辈子 黄土已埋腰 你走东 他走西 自言自语找道理 走遍天涯路 寻遍南北东西 一转眼 家园均成大工地 从今后 上街要小心 买菜要够斤 开车要当心 说话要留心 娱乐要开心 电话防偷听 广告不要信 恋爱防偷心 数钱要细心 学术须狠心 废话当念经 闲话莫留心 官话不必听 怪话当开心 好话可以听 坏话当练性 好运须耐心 无聊莫伤心 输赢不要紧 哥们多交心 聚会莫扫兴 遇难莫悲泣 成事须静心 成功当游戏 人生变幻本无情 名利无须太拼命 落得一身病 万事都成屁新年好!


这是老朋友刚儿写给我的。一看就知道他一定给了很多朋友。是当年那些在路上的老朋友。尽管多年前他的草舍已随他游走,尽管没有一支烟、一杯茶,可我依然感觉到他“狡猾、周到”地又让朋友们聚到了一起。想必他房间的钥匙还藏在他的文字里吧,我曾在一篇小说中描写过一间房子:“……那条街,那间房子……”,“我们都把这间房子叫作核心……”,“这房子只适用于艺术家卓越的目的,不适于居住……”


这房子在当时的西南片是前卫艺术活动的场所,是一个“纯艺术”的窝子。那里没有父母兄弟、油盐酱醋。如果你自认为是一名艺术家,只要带上一点烟酒就能找到那房子那是刚儿和他的房子。


那时候,我们大都没有自己的房子,虽然每个人野心勃勃地在自己的头脑中装着世界、装着巴黎,可实际情况是我们不得不十分脸红地与父母挤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惟独刚儿有房子,这相当了不得,简直就是人们眼中的一座“皇宫”。再穷的艺术家至少也应该住在自己租来的房子里,这是我们大部分人对“前卫艺术家”基本模式的憧憬。


其实这房子不足20平方米,可我在这里认识了很多人。一开始,他们大都是来自美院的毕业生,年龄在20岁左右。可没过多久,这单一的格局就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地理上的,其次是不同“阶级”的混杂。偶尔,你会看到某国家某机构的文化官员和刚下火车的流浪诗人同时出现在这房子里。这房子就像是一个时代的橱窗,展示着不同文化背景和来自四面八方的语言方式。总之,不管这些人是来自哪个城市或哪个不为人知的小镇,用不着问来这儿的目的,只要你在这儿喝了一次酒也就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缘分……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是现代艺术和思想解放的鼎盛时期,其“解放”的内涵已悄然转换为一种无所不在的生活方式和个性的尽情张扬


用不着在大街上张贴广告和标语,也用不着扯着嗓子对所有的人唱“让世界充满爱”,人们是在一股解放身心的潮流中被这大时代激荡着涌到了一起。每到周末,刚儿房间是敞开的:一包2毛7分钱的“金沙江”算是朋友之间的见面礼,最奢侈的酒是本地产的包谷酒,喝起来如同酒精和火,给人一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伟大感觉。我知道我们当中或多或少都有些“崇洋媚外”的情结,但西方文明的葡萄酒显然在这房子里是不够劲的,它的身份有点像装腔作势的贵族小姐,我们都觉得它过于腐朽。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集体主义式的精神,来的人当中有谁买了一本新书,你瞧着吧,三天之后,大伙只要坐到一起就会说起同一个德国的尼采……没有观众,更谈不上什么主题时间的流逝不过是酒喝完了、烟抽完了,而受了感动和蛊惑的人便会大踏步地去买,当把身上最后一分钱都掏光的时候,一种为“艺术而献身”的自豪感便油然而起:“砍头不要紧,只要艺术真!”


有一次我站在街的对角看那间房子,窗户边缘上斑驳晃动着的光影使我想起了西斯廷教堂的彩色玻璃,那是刚儿把一张张透明的糖纸贴在玻璃上,每到夜晚,屋里的灯光便会透过糖纸照出去,有如一场“生活在别处”的梦幻。那间房子越来越像一贴致幻剂,危险又美丽,它使每个人的激情在膨胀。这是将抒情与青春期的烦恼葬送掉的绝好机会。


我们后来相约去过很多地方,究竟是想寻找什么,谁也说不清楚。但我们必须走,必须在路上,这大概是年轻人共有的本能。值得一提的是一个叫“彭家坟”的小村子,一个苗族寨子,也就20来户人家,它的四周全是松树和红土,还有一座小教堂,它紧紧地缩在群山叠嶂的小山坳里,像一位仁者在不惊不奇的阳光下养神。


我们一群人宛如是搭错了车,驶进了一个田园时代,一切都那么纯粹:红果、绿草、蓝天。画家大毛背靠着树,两只耳朵里塞着巴赫的管风琴;刚儿呢,他正呲着他那两颗松鼠般的门牙吹小口琴呢;女孩子们正解下脖子上的丝巾准备铺在地上当作野餐的桌子,有可能她们是在模仿莫奈的一幅名画。


……十多年就这么过去了。事实上,在这些年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流动的。我后来主要是从他们寄来的画册上,以及他们在世界各地举办的展览记录上,了解到他们的行踪。这就够了。时间的延续不过是把那条街上的那间房子分解为各个时空的侧面而已。我想,不管它出现在哪里,核心只有一个,那就是老朋友们曾经在一起时的梦想即生活,和为生活而作的创造。


摘自:《南方周末》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7
关于友情
余秋雨




常听人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只存在于孩童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么多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


我并不赞成这句话。孩童时代的友情只是愉快的嘻戏,成年人靠着回忆追加给它的东西很不真实。友情的真正意义产生于成年之后,它不可能在尚未获得意义之时便抵达最佳状态。其实,很多人都是在某次友情感受的突变中,猛然发现自己长大的。仿佛是哪一天的中午或傍晚,一位要好同学遇到的困难使你感到了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你放慢脚步忧思起来,开始懂得人生的重量。就在这一刻,你突然长大。


我的突变发生在十岁。从家乡到上海考中学,面对一座陌生的城市,心中只有乡间的小友,但已经找不到他们了。有一天,百无聊赖地到一个小书摊看连环画,正巧看到这一本。全身像被一种奇怪的法术罩住,一遍遍地重翻着,直到黄昏时分,管书摊的老大爷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我的肩,说他要回家吃饭了,我才把书合拢,恭恭敬敬放在他手里。


那本连环画的题目是:《俞伯牙和钟子期》。纯粹的成人故事,却把艰深提升为单纯,能让我全然领悟。它分明是在说,不管你今后如何重要,总会有一天从热闹中逃亡,孤舟单骑,只想与高山流水对晤。走得远了,也许会遇到一个人,像樵夫,像隐士,像路人,出现在你与高山流水之间,短短几句话,使你大惊失色,引为终生莫逆。但是,天道容不下如此至善至美,你注定会失去他,同时也就失去了你的大半生命。


故事是由音乐来接引的,接引出万里孤独,接引出千古知音,接引出七弦琴的断弦碎片。一个无言的起点,指向一个无言的结局,这便是友情。人们无法用其他词汇来表述它的高远和珍罕,只能留住“高山流水”四个字,成为中国文化中强烈而飘渺的共同期待。


那天我当然还不知道这个故事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只知道昨天的小友都已黯然失色,没有一个算得上“知音”。我还没有弹拨出像样的声音,何来知音?如果是知音,怎么可能舍却苍茫云水间的苦苦寻找,正巧降落在自己的身边、自己的班级?这些疑问,使我第一次认真地抬起头来,迷惑地注视街道和人群。


差不多整整注视了四十年,已经到了满目霜叶的年岁。如果有人问我:“你找到了吗?”我的回答有点艰难。也许只能说,我的七弦琴还没有摔碎。


我想,艰难的远不止我。近年来参加了几位前辈的追悼会,注意到一个细节:悬挂在灵堂中间的挽联常常笔涉高山流水,但我知道,死者对于挽联撰写者的感觉并非如此。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在死者失去辩驳能力仅仅几天之后,在他唯一的人生总结仪式里,这一友情话语乌黑鲜亮,强硬得无法修正,让一切参加仪式的人都低头领受。


当七弦琴已经不可能再弹响的时候,钟子期来了,而且不止一位。或者是,热热闹闹的俞伯牙们全都哭泣在墓前,那哭声便成了“高山流水”。


没有恶意,只是错位。但恶意是可以颠覆的,错位却不能,因此错位更让人悲哀。在人生的诸多荒诞中,首当其冲的便是友情的错位。





友情的错位,来源于我们自身的混乱。


从类似于那本连环画的起点开始,心中总有几缕飘渺的乐曲在盘旋,但生性又看不惯孤傲,喜欢随遇而安,无所执持地面对日常往来。这两个方面常常难于兼顾,时间一长,飘渺的乐曲已难以捕捉,身边的热闹又让人腻烦,寻访友情的孤舟在哪一边都无法靠岸。无所适从间,一些珍贵的缘分都已经稍纵即逝,而一堆无聊的关系却仍在不断灌溉。你去灌溉,它就生长,长得密密层层、遮天蔽日,长得枝如虬龙、根如罗网,不能怪它,它还以为在烘托你、卫护你、宠爱你。几十年的积累,说不定已把自己与它长成一体,就像东南亚热带雨林中,建筑与植物已不分彼此。


谁也没有想到,从企盼友情开始的人生,却被友情拥塞到不知自己是什么人。川端康成自杀时的遗言是“太拥塞了”,可见拥塞可以致命。我们会比他顽泼一点,还有机会面对拥塞向自己高喊一声:你到底要什么?


只能等待我们自己来回答。然而可笑的是,我们的回答大部分不属于自己。能够随口吐出的,都是早年的老师、慈祥的长辈、陈旧的著作所发出过的声音。所幸流年,也给了我们另一套隐隐约约的话语系统,已经可以与那些熟悉的回答略作争辩。


他们说,友情来自于共同的事业。长辈们喜欢用大词,所说的事业其实也就是职业。置身于同一个职业难道是友情的基础?当然不是。如果偶尔有之,也不能本末倒置。情感岂能依附于事功,友谊岂能从属于谋生,朋友岂能局限于同僚。


他们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这种说法既表明了朋友的重要,又表明了朋友的价值在于被依靠。但是,没有可靠的实用价值能不能成为朋友?一切帮助过你的人是不是都能算作朋友?


他们说,患难见知己,烈火炼真金。这又对友情提出了一种要求,盼望它在危难之际及时出现。能够出现当然很好,但友情不是应急的储备,朋友更不应该被故意地考验。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们这个缺少商业思维的民族在友情关系上竟然那么强调实用原则和交换原则。


真正的友情不依靠什么。不依靠事业、祸福和身份,不依靠经历、方位和处境,它在本性上拒绝功利,拒绝归属,拒绝契约,它是独立人格之间的互相呼应和确认。它使人们独而不孤,互相解读自己存在的意义。因此所谓朋友也只不过是互相使对方活得更加自在的那些人。


在古今中外有关友情的万千美言中,我特别赞成英国诗人赫巴德的说法:“一个不是我们有所求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友情都应该具有“无所求”的性质,一旦有所求,“求”也就成了目的,友情却转化为一种外在的装点。我认为,世间的友情至少有一半是被有所求败坏的,即便所求的内容乍一看并不是坏东西;让友情分担忧愁,让友情推进工作……,友情成了忙忙碌碌的工具,那它自身又是什么呢?应该为友情卸除重担,也让朋友们轻松起来。朋友就是朋友,除此之外,无所求。


其实,无所求的朋友最难得,不妨闭眼一试,把有所求的朋友一一删去,最后还剩几个?


李白与杜甫的友情,可能是中国文化史上除俞伯牙和钟子期之外最被推崇的了,但他们的交往,也是那么短暂。相识已是太晚,作别又是匆忙,李白的送别诗是:“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从此再也没有见面。多情的杜甫在这以后一直处于对李白的思念之中,不管流落何地都写出了刻骨铭心的诗句;李白应该也在思念吧,但他步履放达、交游广泛,杜甫的名字再也没有在他的诗中出现。这里好像出现了一种巨大的不平衡,但天下的至情并不以平衡为条件。即使李白不再思念,杜甫也作出了单方面的美好承担。李白对他无所求,他对李白也无所求。


友情因无所求而深刻,不管彼此是平衡还是不平衡。诗人周涛描写过一种平衡的深刻:“两棵在夏天喧哗着聊了很久的树,彼此看见对方的黄叶飘落于秋风,它们沉静了片刻,互相道别说:明年夏天见!”


楚楚则写过一种不平衡的深刻:“真想为你好好活着,但我,疲惫已极。在我生命终结前,你没有抵达。只为最后看你一眼,我才飘落在这里。”


都是无所求的飘落,都是诗化的高贵。





真正的友情因为不企求什么不依靠什么,总是既纯净又脆弱。


世间的一切孤独者也都遭遇过友情,只是不知鉴别和维护,一一破碎了。


为了防范破碎,前辈们想过很多办法。


一个比较硬的办法是捆扎友情,那就是结帮。不管仪式多么隆重,力量多么雄厚,结帮说到底仍然是出于对友情稳固性的不信任,因此要以血誓重罚来杜绝背离。结帮把友情异化为一种组织暴力,正好与友情自由自主的本义南辕北辙。我想,友情一旦被捆扎就已开始变质,因为身在其间的人谁也分不清伙伴们的忠实有多少出自内心,有多少出自帮规。不是出自内心的忠实当然算不得友情,即便是出自内心的那部分,在群体性行动的裹卷下还剩下多少个人的成分?而如果失去了个人,哪里还说得上友情?一切吞食个体自由的组合必然导致大规模的自相残杀,这就不难理解,历史上绝大多数高竖友情旗幡的帮派,最终都成了友情的不毛之地,甚至血迹斑斑,荒冢丛丛。


一个比较软的办法是淡化友情。同样出于对友情稳固性的不信任,只能用稀释浓度来求得延长。不让它凝结成实体,它还能破碎得了么?“君子之交谈如水”,这种高明的说法包藏着一种机智的无奈,可惜后来一直被并无机智、只剩无奈的人群所套用。怕一切许诺无法兑现,于是不作许诺;怕一切欢晤无法延续,于是不作欢晤,只把微笑点头维系于影影绰绰之间。有人还曾经借用神秘的东方美学来支持这种态度: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样一来,友情也就成了一种水墨写意,若有若无。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友情和相识还有什么区别?这与其说是维护,不如说是窒息,而奄奄一息的友情还不如没有友情,对此我们都深有体会。在大街上,一位熟人彬彬有礼地牵了牵嘴角向我们递过来一个过于矜持的笑容,为什么那么使我们腻烦,宁肯转过脸去向一座塑像大喊一声早安?在宴会里,一位客人伸出手来以示友好却又在相握之际绷直了手指以示淡然,为什么那么使我们恶心,以至恨不得到水池边把手洗个干净?


另一个比较俗的办法是粘贴友情。既不拉帮结派,也不故作淡雅,而是大幅度降低朋友的标准,扩大友情的范围,一团和气,广种博收。非常需要友情,又不大信任友情,试图用数量的堆积来抵拒荒凉。这是一件非常劳累的事,哪一份邀请都要接受,哪一声招呼都要反应,哪一位老兄都不敢得罪,结果,哪一个朋友都没有把他当作知己。如此大的联系网络难免出现种种麻烦,他不知如何表态,又没有协调的能力,于是经常目光游移,语气闪烁,模棱两可,不能不被任何一方都怀疑、都看轻。这样的人大多不是坏人,不做什么坏事,朋友间出现裂缝他去粘粘贴贴,朋友对自己产生了隔阂他也粘粘贴贴,最终他在内心也对这种友情产生了苦涩的疑惑,没有别的办法,也只能在自己的内心粘粘贴贴。永远是满面笑容,永远是行色匆匆,却永远没有搞清:友情究竟是什么?


强者捆扎友情,雅者淡化友情,俗者粘贴友情,都是为了防范友情的破碎,但看来看去,没有一个是好办法。原因可能在于,这些办法都过分依赖技术性手段,而技术性手段一旦进入感情领域,总没有好结果。


我认为,在友情领域要防范的,不是友情自身的破碎,而是异质的侵入。这里所说的异质,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差异,而是指根本意义上的对抗,一旦侵入会使整个友情系统产生基元性的蜕变,其后果远比破碎严重。显而易见,这就不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了。


异质侵入,触及友情领域一个本体性的悖论。友情在本性上是缺少防卫机制的,而问题恰恰就出在这一点上。几盅浓茶淡酒,半夕说古道今,便相见恨晚,顿成知己,而所谓知己当然应该关起门来,言人前之不敢言,吐平日之不便吐,越是阴晦隐秘越是贴心。如果讲的全是堂堂正正的大白话,哪能算作知己?如果只把家庭琐事、街长里短当作私房话,又哪能算作男子汉?因此,这似乎是一个天生的想入非非的空间,许多在正常情况下不愿意接触的人和事就在这里扭合在一起。事实证明,一旦扭合,要摆脱十分困难。为什么极富智慧的大学者因为几拨老朋友的来访而终于成了汉奸?为什么从未失算的大企业家只为了向某个朋友显示一点什么便锒铛入狱?而更多的则是,一次错交浑身惹腥,一个恶友半世受累,一着错棋步步皆输。产生这些后果,原因众多,但其中必定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友情而容忍了异质侵入。心中也曾不安,但又怕落一个疏远朋友、背弃友情的话柄,结果,友情成了通向丑恶的拐杖。


由此更加明白,万不能把防范友情的破碎当成一个目的。该破碎的让它破碎,毫不足惜;虽然没有破碎却发现与自己生命的高贵内质有严重羝牾,也要做破碎化处理。罗丹说,什么是雕塑?那就是在石料上去掉那些不要的东西。我们自身的雕塑,也要用力凿掉那些异己的、却以朋友名义贴附着的杂质。不凿掉,就没有一个像模像样的自己。


对我来说,这些道理早就清楚,经受的教训也已不少,但当事情发生之前,仍然很难认清异质之所在。现在唯一能做到的是,在听到友情的呼唤时,不管是年轻热情的声音还是苍老慈祥的声音,如果同时还听到了模糊的耳语、闻到了怪异的气息,我会悄然止步,不再向前。





该破碎的友情常被我们捆扎、粘合着,而不该破碎的友情却又常常被我们捏碎了。两种情况都是悲剧,但不该破碎的友情是那么珍贵,它居然被我们亲手捏碎,这对人类良知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提起这个令人伤心的话题,我们眼前会出现远远近近一系列酸楚的画面。两位写尽了人间友情的大作家,不知让世上多少读者领悟了互爱的真谛,而他们自己也曾在艰难岁月里相濡以沫,谁能想得到,他们的最后年月却是友情的彻底破碎。我曾在十多年前与其中一位长谈,那么善于遣字造句的文学大师在友情的怪圈前只知忿然诉说,完全失去了分析能力。我当时想,友情看来真是天地间最难说清楚的事情。还有两位与他们同时的文坛前辈,其中一位还是我的同乡,他们有一千条理由成为好友却居然在同一面旗帜下成了敌人,有你无我,生死搏斗,牵动朝野,轰传千里,直到一场没顶之灾降临,双方才各有所悟,但当他们重新见面时,我同乡的那一位已进入弥留之际,两双昏花老眼相对,可曾读解了友情的难题?


同样的事例,可以举出千千万万。


可以把原因归之于误会,归之于性格,或者归之于历史,但他们都是知书达理、品行高尚的人物,为什么不能询问、解释和协调呢?其中有些隔阂,说出来琐碎得像芝麻绿豆一般,为什么就锁了这么一些气壮山河的灵魂?我景仰的前辈,你们到底怎么啦?


对这些问题的试图索解,也许会贯穿我的一生,因为在我看来,这其实也正是在索解人生。现在能够勉强回答的是:高贵灵魂之间的友情交往,也有可能遇到心理陷阱。


例如,因互相熟知而产生的心理过敏。


彼此太熟了,考虑对方时已经不再作移位体验,只是顺着自己的思路进行推测和预期,结果,产生了小小的差异就十分敏感。这种差异产生在一种共通的品性之下,与上文所说的异质侵入截然不同;但在感觉上,反而因大多的共通而产生了超常的差异敏感,就像在眼睛中落进了沙子。万里沙丘他都容忍得了,却不容自己的身体里嵌入一点点东西,他把朋友当作了自己。其实,世上哪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即便这两片树叶贴得很紧?本有差异却没有差异准备,都把差异当作了背叛,夸张其词地要求对方纠正。这是一种双方的委屈,友情的回忆又使这种委屈增加了重量。负荷着这样的重量不可能再来纠正自己,双方都怒气冲天地走上了不归路。凡是重友情、讲正气的人都会产生这种怒气,而只有小人才是不会愤怒的一群,因此正人君子们一旦落入这种心理陷阱往往很难跳得出来。高贵的灵魂吞咽着说不出口的细小原因在陷阱里挣扎。


又如,因互相信任而产生的心理黑箱。


朋友间还有什么可提防的呢?很多人基于这样一个想法,把许多与友情有关的事情处理得干脆利落、默不作声。不管做成没做成,也不作解释,不加说明。一说就见外,一说就不美,友情好像是一台魔力无边的红外线探测仪,能把一切隐藏的角落照个明明白白。不明不白也不要紧,理解就是一切,朋友总能理解,不理解还算朋友?但是,当误会无可避免地终于产生时,原先的不明不白全都成了疑点,这对被疑的一方而言无异是冤案加身;申诉无门,他的表现一定异常,异常的表现只能引起更大的怀疑,互相的友情立即变得难于收拾。直至此时,信任的惯性还使双方撕不下脸来公然道破,仍然在昏暗之中传递着昏暗,气忿之中叠加着气忿。这就形成了一个恐怖的心理黑箱,友情的缆索在里边缠绕盘旋,打下一个个死结,形成一个个短路,灾难性的后果在所难免。


这两个心理陷阱,过敏陷阱和黑箱陷阱,大多又是交叉重合在一起的,过于清晰与过于不清晰这两个极端,互为因果、互增危难,变情为仇,变友为敌,而且都发生在大好人之间,实在让人悲叹。


在好几个夜晚,我曾反复与一些心理学研究者讨论一个难题:为什么有的人使朋友损失巨大却能重归于好,有的人只因为说了短短两句话却使朋友终生无法原谅?为什么有的敌人经历过长期争斗后却能变成朋友,而有的朋友一旦龃龉之后却不如一个敌人?


我想,不要老是从基本品质上找原因,其中一个关键在于,一些错乱的心理程序造成了心理陷阱。


我不知道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避开这些陷阱,总觉得对它们多加研究总是好事。真正属于心灵的财富,不会被外力剥夺,唯一能剥夺它的只有心灵自身的毛病,但心灵的毛病终究也会被心灵的力量发现、解析并治疗,何况我们所说的都是高贵的心灵。





说了这么多,可能造成一个印象,人生在世要拥有真正的友情太不容易。


其实,归结上文,问题恰恰在于人类给友情加添了太多别的东西,加添了太多的义务,加添了太多的杂质,又加添了太多因亲密而带来的阴影。如果能去除这些加添,一切就会变得比较容易。


友情应该扩大人生的空间,而不是缩小这个空间。可惜,上述种种悖论都表明,友情的企盼和实践极容易缩小我们的人生空间,从而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要扩大人生的空间,最终的动力应该是博大的爱心,这才是友情的真正本义。在这个问题上,谋虑太多,反而弄巧成拙。


诚如先哲所言,人因智慧制造种种界限,又因博爱冲破这些界限。友情的障碍,往往是智慧过度,好在还有爱的愿望,把障碍超越。


友情本是超越障碍的翅膀,但它自身也会背负障碍的沉重,因此,它在轻松人类的时候也在轻松自己,净化人类的时候也在净化自己。其结果应该是两相完满:当人类在最深刻地享受友情时,友情本身也获得最充分的实现。


现在,即便我们拥有不少友情,它也还是残缺的,原因在于我们自身还残缺。世界理应给我们更多的爱,我们理应给世界更多的爱,这在青年时代是一种小心翼翼的企盼,到了生命的秋季,仍然是一种小心翼翼的企盼。但是,秋季毕竟是秋季,生命已承受霜降,企盼已洒上寒露,友情的渴望灿如枫叶,却也已开始飘落。生命传代的下一个季度,会是智慧强于博爱,还是博爱强于智慧?现今还是稚嫩的心灵,会发出多少友情的信号,又会受到多少友情的滋润?这是一个近乎宿命的难题,完全无法贸然作答。秋天的我们,只有祝祈。心中吹过的风,有点凉意。


想起了我远方的一位朋友写的一则小品:两只蚂蚁相遇,只是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向相反方向爬去。爬了很久之后突然都感到遗憾,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同类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是的,不应该再有这种遗憾。但是随着宇宙空间的新开拓,我们的体型更加微小了,什么时候,还能碰见几只可以碰一下触须的蚂蚁?


且把期待留给下一代,让他们乐滋滋地爬去。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8
冬至之晨杀人记
林语堂

孔子曰:上士杀人用笔端,中士杀人用语言,下士杀人用石盘。可见弟人的方法很多。我刚会一位客,因为他谈锋太健了,就用两句半话把他杀死。虽然死不死由他,但杀不杀却由我,总尽我中士之义务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虽不信那稣,却守圣诞,即俗所谓外国冬至。几日来因为圣诞节到,加倍闹忙,多买不应买的什物,多与小儿打滚,而且在这节期中似乎觉得义应特别躲懒,所以《中国评论报》小评论”的稿始终未写。取稿的人却于二十分钟内要来了。本来我办事很有系统,此时却想给他不系统一下。我想一人终年规规矩矩做事,到这节期撤一烂污,也没什么。就使《中国评论报》不能按期出版,中国也不致就此灭亡罢?所以我正坐在一洋铁炉边,梦想有壁炉观火的快乐,暂把胸中挂虑,一齐付之梦中炉火,化归乌有,飞上青天。只因素来安分成性,所以虽然坐着做梦,却是时向那架打字机丢眼色。结果我明晓大义,躲懒之心被克复了,我下决心正在准备工作。


正在这赶稿之时,知道有文章要写,却不知如何下笔,忽然门外铃响。看了片子,是个陌生客。这倒叫我为难,因为如果是熟客,我可以恭祝他圣诞一下,再请他滚蛋。不过来客情形又似十分重要。所以我叫听差先告诉来人,我此刻甚忙,不过如有要事,不妨过来坐谈几分钟。他说事情非常紧要。由是进来了。


这位先生,穿的很整齐,举止也很风雅。其实看他聚珍版仿宋的名片,也就知道他是个学界中人。他的颡额很高,很像一位文人学者,但是嘴巴尖小,而且眼睛渺细,看来不甚叫人喜欢。他手里拿着一个纸包。我已经对他不怀好意了。


于是我们开始寒暄。某君是久仰我的“大名”,而且也曾拜读过我的“大作”。


“浅薄的很。先生不要见笑。”我照例恭恭敬敬的回答。但是这句话刚出口,我登时就觉不妙,我得了一种感觉,我们还得互相回敬十五分钟,大绕大弯,才有言归正传的希望。到底不知他有什么公干。


老实说话,我会客的经验十分丰富。大概来客越知书识礼,互相回敬的寒暄语及大绕大弯的话头越多。谁也知道,见生客是不好冒冒昧昧,像洋鬼子“此来为某事”直截了当开题,因为这样开题,便不风雅了。凡读书人初次相会,必有读书人的身分,把做八股的工夫,或者是桐城起承转伏的义法拿出来。这样谈话起来,叫作话里有文章,文章不但应有风格,而且应有结构。大概可分为四段。不过谈话并不像文章的做法,下笔便破题而承题;入题的话是留在最后。这四段是这样的:(一)谈寒暄评气候;(二)叙往事,追旧谊;(三)谈时事发感慨;(四)为要奉托之“小事”*凡读书人,绝不肯从第四段讲起,必须运用章法,有伏,有承,气势既壮,然后陡然收笔,于实为德便之下,兀然而止。这四段若用图画分类法,亦可分为(一)气象学,(二)史学,(三)政治,(四)经济,第一段之作用在于“坐稳”,符于来则安之之义。“尊姓”“大名”“久仰”“夙慕”及“今天天气哈哈哈”属于此段。位安而后情定。所谓定情,非定情之夕之谓,不过联络感情而已,所以第二段便是叙旧,也许有你的令侄与某君同过学,也许你住过南小街,而他住过无量大人胡同,由是感情便融洽了。如果大家都是北大中人,认识志摩、适之,甚至辜鸿铭、林琴南--那便更加亲挚而话长了。感情既洽,声势斯壮,故接着便是谈时事,发感慨。这第三段范围甚广,包括有:中国不亡是无天理,救国策,对于古月三王草将马二弓长诸政治领袖之品评,等等。连带的还有追随孙总理几年到几年之统计。比如你光绪三十年听见过一次孙总理演讲,而今年是民国二十九年,合计应得三十二年,这便叫做追随总理三十二年。及感情既洽,声势又壮,陡然下笔之机已到,于是客饮茶起立,拿起帽子,突兀而来,转入第四段:现在有一小事奉烦,先生不是认识XX大学校长吗?可否写一封介绍信。总结全文。


这冬至之晨,我神经聪敏,知道又要恭聆四段法的文章了。因为某先生谈吐十分风雅,举止十分雍容,所以我有点准备,心坎里却在猜想他纸包里不知有无宝贝。或是他要介绍我什么差事,话虽如此,我们仍旧从气象学谈起。


十二宫星宿已经算过,某先生偶然轻快的提起傅君来。傅君是北大的高材生。我明白,他在叙旧,已经在第二段。是的,这位先生确是雄才,胸中有光芒万丈,笔锋甚健,他完全同意,但是我的眼光总是回复射在打字机上及他的纸包。然而不知怎样,我们的感情,果然融洽起来了。这位先生谈的句句有理,句句中肯。


自第二段至第三段之转入,是非常自然。


傅君,蜀人也。你瞧,四川不是正在有叔侄大义灭亲的厮杀一场吗,某先生说四川很不幸。他说看见我编辑的《论语》半月刊(我听人家说看见《论语》半月刊总是快活),知道四川民国以来共有四百七十六次的内战。我自然无异辞,不过心里想:“中国人的时间实在太充裕了”,《评论报》的佣人就要来取稿了。所以也不大再愿听他的议论,领略他的章法,而很愿意帮他结束第三段。我们已谈了半个多钟头。这时我觉得叫一切四川军阀都上吊,转入正题,也不敢出岔。


“先生今日来访,不知有何要事?”


“不过一点小小的事,”他说,打开他的纸包。“听说先生与某杂志主编胡先生是戚属,可否奉烦先生将此稿转交胡先生。”


“我与胡先生并非戚属,而且某杂志之名,也没听见过,”我口不由心狂妄的回答,言下觉得颇有中士杀人之慨。这里剧情非常紧张。因为这样猛然一来,不但出了我自己意料之外,连这位先生也愕然,我们俩都觉得啼笑皆非,因为我们深深惋惜,这样用半个钟点工夫做起承转伏正要入题的好文章,因为我狂妄,弄得毫无收场,我的罪过真不在魏延踢倒七星灯之下了。此时我们俩都觉得人生若梦!因为我知道我已白白地糟蹋我最宝贵的冬至之晨,而他也感觉白白地糟蹋他气象天文史学政治的学识。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8
读书苦乐
杨绛

读书钻研学问,当然得下苦功夫。为应考试、为写论文、为求学位,大概都得苦读。陶渊明好读书。如果他生于当今之世,要去考大学,或考研究院,或考什么“托福儿”,难免会有些困难吧?我只愁他政治经济学不能及格呢,这还不是因为他“不求甚解”。


我曾挨过几下“棍子”,说我读书“追求精神享受”。我当时只好低头认罪。我也承认自己确实不是苦读。不过,“乐在其中”并不等于追求享受。这话可为知者言,不足为外人道也。


我觉得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升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找高明,和他对质。不问我们要拜见的主人住在国内国外,不问他属于现代古代,不问他什么专业,不问他讲正经大道理或聊天说笑,都可以挨近前去听个足够。我们可以恭恭敬敬旁听孔门弟子追述夫子遗言,也不妨淘气地笑问“言必称'亦曰仁义而已矣'的孟夫子”,他如果生在我们同一个时代,会不会是一位马列主义老先生呀?我们可以在苏格拉底临刑前守在他身边,听他和一位朋友谈话;也可以对斯多葛派伊匹克悌忒斯(Epictetus)的《金玉良言》思考怀疑。我们可以倾听前朝列代的遗闻逸事,也可以领教当代最奥妙的创新理论或有意惊人的故作高论。反正话不投机或言不入耳,不妨抽身退场,甚至砰一下推上大门--就是说,拍地合上书面--谁也不会嗔怪。这是书以外的世界里难得的自由!


壶公悬挂的一把壶里,别有天地日月。每一本书--不论小说,戏剧,传记、游记、日记,以至散文诗词,都别有天地,别有日月星辰,而且还有生存其间的人物。我们很不必巴巴地赶赴某地,花钱买门票去看些仿造的赝品或“栩栩如生”的替身,只要翻开一页书,走人真境,遇见真人,就可以亲亲切切地观赏一番。


说什么“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我们连脚底下地球的那一面都看得见,而且顷刻可到。尽管古人把书说成“浩如烟海”,书的世界却真正的“天涯若比邻”,这话绝不是唯心的比拟。世界再大也没有阻隔。佛说“三千大千世界”,可算大极了。书的境地呢,“现在界”还加上“过去界”,也带上“未来界”,实在是包罗万象,贯通三界。而我们却可以足不出户,在这里随意阅历,随时拜师求教。谁说读书人目光短浅,不通人情,不关心世事呢!这里可得到丰富的经历,可认识各时各地、各种各样的人。经常在书里“串门儿”,至少也可以脱去几分愚昧,多长几个心眼儿吧?我们看到道貌岸然、满口豪言壮语的大人先生,不必气馁胆怯,因为他们本人家里尽管没开放门户,没让人闯入,他们的亲友家我们总到过,自会认识他们虚架子后面的真嘴脸。一次我乘汽车驰过巴黎赛纳河上宏伟的大桥,我看到了栖息在大桥底下那群捡垃圾为生、盖报纸取暖的穷苦人。不是我眼睛能拐弯儿,只因为我曾到那个地带去串过门儿啊。


可惜我们“串门”时“隐”而犹存“身”,毕竟只是凡胎俗骨。我们没有如来佛的慧眼,把人世间几千年积累的智慧一览无余,只好时刻记住庄子“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名言。我们只是朝生暮死的虫豸(还不是孙大圣毫毛变成的虫儿),钻入书中世界,这边爬爬,那边停停,有时遇到心仪的人,听到惬意的话,或者对心上悬挂的问题偶有所得,就好比开了心窍,乐以忘言。这了“乐”和“追求享受”该不是一回事吧?


一九八九年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8
独行的冰心
祝勇

清夜独坐的我,晓梦初醒的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之中偶然有一分钟一秒钟感到不能言说的境象和思想的我,与课室里上课的我,和世界周旋的我,是否同为一我,也是一个疑问。


冰心:《我》


仔细回想一下这个世纪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它留给个人的时间和空间竟少得可怜。更多的情况下,人们被时代驱赶着前行,像赶赴一个个盛大的集会,停不下来,也来不及思量。如我在一篇文章里讲到的:“在20世纪中国,一般人恐怕不必指望去逃避历史强加给他的规定性成长。”我们只听得到群体的口号,而听不到个人的声音。政治空间对心灵空间、公共空间对私人空间的挤迫,几乎成了本世纪的标志性景观。


而冰心,这位身着旧式旗袍的新式女性,自新文学发轫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在荒芜的心灵园林里打扫尘垢,锄草施肥了。她试图以智慧的繁星和纯真的春水,焐暖世纪冰冷的胸膛。与名字相反,冰心是温暖的,她没有染上那个时代的女子特有的闺阁式的自怜,而纯然是一尘不染的洁净与正直。她外表的单薄与弱小,更凸显出她精神的伟岸与不凡。


冰心与鲁迅形成了一种“互补关系”。鲁迅代表了新文化中阳刚的一面,冰心则代表阴柔的一面;鲁迅是一柄锋利的社会手术刀,冰心则是慈爱的灵魂布道者。学者李吉力在论说《红楼梦》时曾指出,女人是水性的,男人是泥性的,“这两种特性表明:女人是自然的作为审美向度出现在历史中的,而男人是社会的作为力量的象征从事于历史的创造的。”如果说鲁迅是荒野上的战马,冰心则是河流边的水车,她承继的是中国文化中娴静的部分,依靠的全然是自然的力量,浇灌心灵的沃土;如果说鲁迅是以超人的力量肩起历史的闸门,冰心则是于不动声色中改造世道人心。冰心的存在,丰富了“五四”文化的精神维度,使中国的精神启蒙不是一种简单的线性结构或平面结构,而呈现出迷幻复杂的姿态。


遗憾的是,这样的精神姿态没能赢得足够的发展时间而过早地夭折了。当鲁迅传统生长为一株大树时,冰心却日益成为盆景园里孤独的标本。“文革”中泛滥的兽行不是因为群体信仰的缺失,而是因为个体良心的泯灭。那些闪烁着幼稚的眼光,本应从《寄小读者》中汲取营养的学生娃子,争先恐后用《毛主席语录》抽打作家的脸颊。还会有女孩,在无边的暗夜里为远行的人制作一盏温暖的小桔灯吗?


冰心依然被选进课本当然,是很久以后。我最初便是在课本里结识冰心的。然而,漫长的时间足以将所有美丽的外形浸泡得变形。那些在时间深处长出绿苔的旧日文章,被工匠的巧手镀上新的光芒,于是,冰心笔下的“黑暗潮湿的山路”“桔红的光”,便神奇地具有了政治隐喻性。严密的政治话语系统可以妙用每一个个体声音即使你有个体声音,它也会强行为公共所用。


茅盾在《冰心论》中写道:“在所有‘五四’时期的作家中,只有冰心女士最属于她自己。她的作品中,不反映社会,却反映了她自己,她把自己反映得再清楚也没有。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她的散文的价值比小说高,长些的诗篇比《繁星》和《春水》高。”茅盾是典型的政治型作家,他的小说如社会学论文一般谨严缜密。他对文学价值取向与己截然相反的冰心作出这样的评说,绝对非同小可。


摘自:《中国青年报》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8
北京大学和“五四”运动
蒋梦麟

〖乱世总是青睐英雄。然而,对教育家来说,风雨飘摇的年代往往伴随着无奈与尴尬。蒋梦麟,这个几被人遗忘的“教育名家”,不幸便在那样一个“扰攘不安的岁月”里生活在北大。蒋梦麟(1886-1964年),浙江余姚人,字兆贤,号孟邻,1908年赴美留学,入加州大学农学院,后又入哥伦比亚大学,1917年获教育学博士学位。归国后,曾三度代理北大校长,1930年后正式任北大校长长达十五年之久。〗


如果你丢一块石子在一池止水的湖中央,一圈又一圈的微波就会从中荡漾开来,而且愈漾愈远,愈漾愈大。北京曾为五朝京城,历时一千余年,因此成为保守势力的中心,慈禧太后就在这里的龙座上统治着全中国。光绪皇帝在一八九八年变法维新,结果有如昙花一现,所留下的唯一痕迹,只是国立北京大学。当时称为京师大学堂或直呼为大学堂,维新运动短暂的潮水已经消退而成为历史陈迹,只留下一些贝壳,星散在这恬静的古都里,供人凭吊。但是在北京大学里,却结集着好些蕴蓄珍珠的活贝;由于命运之神的摆布,北京大学终于在短短三十年历史之内对中国文化与思想提供了重大的贡献。


在静水中投下知识革命之石的是蔡孑民先生(元培)。蔡先生在一九一六(民国五年)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他是中国文化所孕育出来的著名学者,但是充满了西洋学人的精神,尤其是古希腊文化的自由研究精神。他的“为学问而学问”的信仰,植根于对古希腊文化的透彻了解,这种信仰与中国“学以致用”的思想,适成强烈的对照。蔡先生对学问的看法,基本上是与中山先生的看法一致的,不过孙先生的见解来自自然科学,蔡先生的见解则导源于希腊哲学。


这位著名的学者认为美的欣赏比宗教信仰更重要。这是希腊文化与中国文化交融的一个耐人寻味的实例。蔡先生的思想中融合着中国学者对自然的传统爱好和希腊人对美的敏感,结果产生对西洋雕塑和中国雕刻的爱好;他喜爱中国的山水画,也喜爱西洋油画;对中西建筑和中西音乐,都一样喜欢。他对宗教的看法,基本上是中国人的传统见解:认为宗教不过是道德的一部分。他希望以爱美的习惯来提高青年的道德观念。这也就是古语所谓“移风易俗莫大于乐”的传统信念。高尚的道德基于七情调和,要做到七情调和,则必须透过艺术和音乐或与音乐有密切关系的诗歌。


蔡先生崇信自然科学。他不但相信科学可以产生发明、机器,以及其他实益,他并且相信科学可以培养有系统的思想和研究的心理习惯,有了系统的思想和研究,才有定理定则的发现,定理定则则是一切真知灼见的基础。


蔡先生年青时锋芒很露。他在绍兴中西学堂当校长时,有一天晚上参加一个宴会,酒过三巡之后,他推杯而起,高声批评康有为梁启超维新运动的不彻底,因为他们主张保存满清皇室来领导维新。说到激烈时,他高举右臂大喊道:“我蔡元培可不这样。除非你推翻满清,任何改革都不可能!”


蔡先生早年写过许多才华横溢、见解精辟的文章,与当时四平八稳、言之无物的科举八股,适成强烈的对照。有一位浙江省老举人曾经告诉我,蔡元培写过一篇怪文,一开头就引用礼记里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一句。缴卷时间到时,他就把这篇文章呈缴给考官。蔡先生就在这场乡试里中了举人。后来他又考取进士,当时他不过三十岁左右。以后就成为翰林。


蔡先生晚年表现了中国文人的一切优点,同时虚怀若谷,乐于接受西洋观念。他那从眼镜上面望出来的两只眼睛,机警而沉着;他的语调虽然平板,但是从容、清晰、流利而恳挚。他从来不疾言厉色对人,但是在气愤时,他的话也会变得非常快捷、严厉、扼要椣穹ü傩幸谎募虻ッ髁耍蚕袢薏枷旅婷俺隼吹呢笆啄茄募馊瘛?/P>


他的身材矮小,但是行动沉稳。他读书时,伸出纤细的手指迅速地翻看书页,似乎是一目十行地读,而且有过目不忘之称。他对自然和艺术的爱好使他的心境平静,思想崇高,趣味雅洁,态度恳切而平和,生活朴素而谦抑。他虚怀若谷,对于任何意见、批评,或建议都欣然接纳。


当时的总统黎元洪选派了这位杰出的学者出任北大校长。北大在蔡校长主持之下,开始一连串重大的改革。自古以来,中国的知识领域一直是由文学独霸的,现在,北京大学却使科学与文学分庭抗礼了。历史、哲学,和四书五经也要根据现代的科学方法来研究。为学问而学问的精神,蓬勃一时。保守派、维新派,和激进派,都同样有机会争一日之短长。背后拖着长辫,心里眷恋帝制的老先生与思想激进的新人物并坐讨论,同席笑谑。教室里,座谈会上,社交场合里,到处讨论着知识、文化、家庭、社会关系,和政治制度等等问题。


这情形很像中国先秦时代,或者古希腊苏格拉底和阿里斯多德时代的重演。蔡先生就是中国的老哲人苏格拉底,同时,如果不是全国到处有同情他的人,蔡先生也很可能遭遇苏格拉底同样的命运。在南方建有坚强根据地的国民党党员中,同情蔡先生的人尤其多。但是中国的和外国的保守人士却一致指摘北京大学鼓吹“三无主义”椢拮诮獭⑽拚⑽藜彝与苏格拉底被古希腊人指摘戕害青年心灵的情形如出一辙。争辩不足以消除这些毫无根据的猜疑,只有历史才能证明它们的虚妄。历史不是已经证明了苏格拉底的清白无罪吗?


我已经提到蔡先生提倡美学以替代宗教,提倡自由研究以追求真理。北大文学院院长陈仲甫(独秀)则提倡赛先生和德先生,认为那是使中国现代化的两种武器。自由研究导致思想自由;科学破坏了旧信仰,民主则确立了民权的主张。同时,哲学教授胡适之(适)那时正在进行文学革命,主张以白话代替文言作表情达意的工具。白话比较接近中国的口语,因此比较易学,易懂。它是表达思想的比较良好也比较容易的工具。在过去知识原是士大夫阶级的专利品,推行白话的目的就是普及知识。白话运动推行结果,全国各地产生了无数的青年作家。几年之后,教育部并下令全国小学校一律采用白话为教学工具。


北大是北京知识沙漠上的绿洲。知识革命的种籽在这块小小的绿洲上很快就发育滋长。三年之中,知识革命的风气已经遍布整个北京大学。


这里让我们追述一些往事。一个运动的发生,决不是偶然的,必有其前因与后果。在知识活动的蓬勃气氛下,一种思想上和道德上的不安,迅即在学生之中发展开来。我曾经谈过学生如何因细故而闹学潮的情形,那主要是受了十八世纪以自由、平等、博爱为口号的法国政治思想的影响,同时青年们认为中国的迟迟没有进步,并且因而召致外国侵略,应由清廷负其咎,因此掀起学潮表示反抗。


一次学潮于一九0二年发生于上海南洋公学,即所谓罢学风潮。几年之后,这种学生反抗运动终至变质而流为对付学校厨子的“饭厅风潮”。最后学校当局想出“请君入瓮的办法,把伙食交由学生自己办理。不过零星的风潮仍旧持续了十五、六年之久。


表现于学潮的反抗情绪,固然渐成过去,反抗力量却转移到革命思想上的发展,而且在学校之外获得广大的支持,终至发为政治革命而于一九一一年推翻满清。


第二度的学生反抗运动突然在一九一九年(民国八年)五月四日在北京爆发。此即所谓五四运动。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消息从巴黎和会传到中国,说欧战中的战胜国已经决定把山东半岛上的青岛送给日本。青岛原是由中国租借给德国的海港,欧战期间,日本从德国手中夺取青岛。中国已经对德宣战,战后这块租地自然毫无疑问地应该归还中国。消息传来,举国骚然。北京学生在一群北大学生领导下举行示威,反对签订凡尔赛和约。三千学生举行群众大会,并在街头游行示威,反对接受丧权辱国的条件,高喊“还我青岛!”“抵制日货!”“打倒卖国贼!”写着同样的标语的旗帜,满街飘扬。


当时的北京政府仍旧在军人的掌握之下,仅有民主政体和议会政治的外表,在广州的中山先生的国民党以及其余各地的拥护者,虽然努力设法维护辛亥革命所艰辛缔造的民主政制,却未著实效。北京政府的要员中有三位敢犯众怒的亲日分子,他们的政治立场是尽人皆知的。,这三位亲日分子椊煌ㄗ艹げ苋炅兀と展孤阶谟撸土硪晃灰闭伦谙闂结果就成为学生愤恨的对象,群众蜂拥到曹宅,因为传说那里正在举行秘密会议。学生破门而入,满屋子搜索这三位“卖国贼”。曹汝霖和陆宗舆从后门溜走了;章宗祥则被群众抓到打伤。学生以为已经把他打死了,于是一哄而散,离去前把所有的东西打得稀烂,并且在屋子里放了一把火。


这时武装警察和宪兵已经赶到,把屋子围得水泄不通。他们逮捕了近六十位学生带往司令部,其余的一千名学生跟在后面不肯散,各人自承应对这次事件负责,要求入狱。结果全体被关到北京大学第三院(法学院),外面由宪警严密驻守。


有关这次游行示威的消息,遭到严密的检查与封锁。但是有几个学生终于蒙过政府的耳目,透过天津租界的一个外国机构发出一通电报。这电报就是五号上海各报新闻的唯一来源。


五号早晨报纸到达我手里时,我正在吃早餐。各报的首页都用大字标题刊登这条新闻,内容大致如下:


“北京学生游行示威反对签订凡尔赛和约。三亲日要员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遭学生围殴。曹汝霖住宅被焚,数千人于大队宪警监视下拘留于北京大学第三院。群众领袖被捕,下落不明。”


除此简短新闻外,别无其他报道。


这消息震动了整个上海市。当天下午,公共团体如教育会、商会、职业工会等纷纷致电北京政府,要求把那三位大员撤职,同时释放被捕或被扣的学生。第二天一整天,全上海都焦急地等待着政府的答覆,但是杳无消息。于是全市学生开始罢课,提出与各团体相同的要求,同时开始进行街头演说。


第二天早晨,各校男女学生成群结队沿着南京路挨户访问,劝告店家罢市。各商店有的出于同情、有的出于惧怕,就把店门关起来了。许多人则仿照左邻右舍的榜样,也纷纷关门歇市。不到一个钟头,南京路上的所有店户都关上大门,警察干涉无效。


罢市风声迅即蔓延开来,到了中午时,全上海的店都关了。成千成万的人在街头聚谈观望,交通几乎阻塞。租界巡捕束手无策。男女童子军代替巡捕在街头维持秩序,指挥交通。由剪了短发的女童子军来维持人潮汹涌的大街的秩序,在上海公共租界倒是一件新鲜的事。中国人和外国人同样觉得奇怪,为什么群众这样乐意接受这些小孩子的指挥,而对巡捕们却大发脾气。


几天之内,罢课成为全国性的风潮。上海附近各城市的商店和商业机构全都关了门。上海是长江流域下游的商业中心。这个大都市的心脏停止跳动以后,附近各城市也就随着瘫痪,停止活动,倒不一定对学生表同情。


租界当局听说自来水厂和电灯厂的雇员,要参加罢工,大起惊慌。后来经过商会和学生代表的调停,这些人才算被劝住没有罢工。各方压力继续了一个多星期,北京政府终于屈服,亲日三官员辞职,全体学生释放。


亲日官员辞职,被捕学生释放,上海和其他各地的全面罢课罢市风潮歇止以后,大家以为“五四”事件就此结束,至少暂时如此。但是北京大学本身却成了问题。蔡校长显然因为事情闹大而感到意外,这时已经辞职而悄然离开北京。临行在报上登了一个广告,引白虎通里的几句话说:“杀君马者道旁儿,民亦劳止,迄可小休。”他先到天津,然后到上海,最后悄然到了杭州,住在一个朋友的家里。住处就在著名的西湖旁边,临湖依山,环境非常优美,他希望能像传统的文人雅士,就此息影山林。虽然大家一再敦劝,他仍旧不肯回到北大。他说,他从来无意鼓动学生闹学潮,但是学生们示威游行,反对接受凡尔赛和约有关山东问题的条款,那是出乎爱国热情,实在无可厚非。至于北京大学,他认为今后将不易维持纪律,因为学生们很可能为胜利而陶醉。他们既然尝到权力的滋味,以后他们的欲望恐怕难以满足了。这就是他对学生运动的态度。有人说他随时准备鼓励学生闹风潮,那是太歪曲事实了。


他最后同意由我前往北京大学代理他的职务。我因情势所迫,只好勉强同意担负这副重担。我于是在七月间偕学生会代表张国焘乘了火车,前赴北京。到了北京大学,初次遇见了当时北大学生,以后任台大校长的傅孟真(斯年),现在台湾任国史馆长的罗志希(家伦)。两位是北大“五四”的健将,不但善于谋略,而且各自舞着犀利的一支笔,好比公孙大娘舞剑似的,光芒四照。


我到校之后,学生团体开了一个欢迎大会。当时的演说中,有如下一段:


“……故诸君当以学问为莫大的任务。西洋文化先进国家到今日之地位,系累世文化积聚而成,非旦夕可几。千百年来,经多少学问家累世不断的劳苦工作而始成今日之文化。故救国之要道,在从事增进文化之基础工作,而以自己的学问功夫为立脚点,此岂摇旗呐喊之运动所可几?当法国之围困德国时,有德国学者费希德在围城中之大学讲演,而作致国民书曰:‘增进德国之文化,以救德国。’国人行之,遂树普鲁士败法之基础。故救国当谋文化之增进,而负此增进文化之责者,惟有青年学生。……”


暴风雨过去以后,乌云渐散,霁日重现,蔡先生也于九月间重回北大复职视事。


北大再度改组,基础益臻健全。新设总务处,由总务长处理校中庶务。原有处室也有所调整,使成为一个系统化的有机体,教务长负责教务。校中最高立法机构是评议会,会员由教授互选;教务长、总务长,以及各院院长为当然会员。评议会有权制订各项规程,授予学位,并维持学生风纪。各行政委员会则负责行政工作。北大于是走上教授治校的路。学术自由、教授治校,以及无畏地追求真理,成为治校的准则。学生自治会受到鼓励,以实现民主精神。


此后七年中,虽然政治上狂风暴雨迭起,北大却在有勇气、有远见的人士主持下,引满帆篷,安稳前进。图书馆的藏书大量增加,实验设备也大见改善。国际知名学者如杜威和罗素,相继应邀来校担任客座教授。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中国的思想界,自由风气非常浓厚,无论是研究社会问题或社会原理,总使惯于思索的人们难于安枕,使感情奔放的人们趋向行动。战后欧洲的西洋思想,就是在这种气氛下介绍进来的。各式各样的“主义”,都在中国活跃一时。大体而论,知识分子大都循着西方民主途径前进,但是其中也有一部分人受到一九一七年俄国革命的鼓励而向往马克思主义。“新青年”的主编陈独秀,辞去北大文学院院长的职务,成为中国共产运动的领袖。


在这同时,许多留学欧美大学的杰出科学家,也纷纷回国,领导学生,从事科学研究。教员与学生都出了许多刊物。音乐协会、艺术协会、体育协会、图书馆学会等等纷纷成立,多如雨后春笋。教授李守常(大钊)并领导组织了一个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当时北京报纸附栏,称这研究会为“马神庙某大学之牛克斯研究会”,不过作为嘲笑之对象而已。马神庙者北京大学所在地也。此时北大已经敞开大门招收女生。北大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所给男女学生同等待遇的高等学府。教员和学生在学术自由和自由研究的空气里,工作得非常和谐而愉快。


北大所发生的影响非常深远。北京古都静水中所投下的每一颗知识之石,余波都会到达全国的每一个角落。甚至各地的中学,也抄袭了北大的组织制度,提倡思想自由,开始招收女生。北大发起任何运动,进步的报纸、杂志,和政党无不纷纷响应。国民革命的势力,就在这种氛围中日渐扩展,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在这环境中渐具雏型。


(摘自《20世纪中国纪实文学文库:苦难与风流》,柯灵主编,文汇出版社出版)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8
中国人 你为什么不生气
龙应台
在昨晚的电视新闻中,有人微笑着说:"你把检验不合格的厂商都揭露了,叫这些生意人怎么吃饭?"


我觉得恶心,觉得愤怒。但我生气的对象不是这位人士,而是台湾1800万的懦弱自私的中国人。


我所不能了解的是: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


包德莆的"苦海余生"英文原本中有一段他在台湾的经验:他看见一辆车子把小孩子撞伤了,一脸的血。过路的人很多,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帮助受伤的小孩子,或谴责肇事的人。我在美国读到这一段,曾经很肯定的对朋友说:不可能!中国人以人情味自许,这种情况简直不可能!


回来一年了,我瞪大眼睛,发觉包德莆所描述的不只可能,根本就是每天都在发生,随地可见的生活常态。在台湾,最容易生存的不是蟑螂,而是"坏人“,因为中国人怕事,自私,只要不杀到他床上去,他宁可闭着眼假寐。


我看见摊贩占据着你家的骑楼,在那儿烧火洗锅,使走廊垢上一层厚厚的油污,腐臭的菜叶塞在墙角。半夜里,吃客喝酒猜拳作乐,吵的鸡犬不宁。


你为什么不生气?你为什么不跟他说"滚蛋“!


哎呀!不敢呀!这些摊贩都是流氓,会动刀子的。


那么为什么不找警察呢?


警察跟摊贩相熟,报了也没有用;到时候曝了光,那才真招祸上门了。


所以呢!


所以忍呀!反正中国人讲忍耐!你耸耸肩,摇摇头!


在一个法治上轨道的国家里,人是有权生气的。受折磨的你首先应该双手叉腰,很愤怒地对摊贩说:"请你滚蛋!"他们不走,就请警察来。若发觉警察与小贩有勾结----那更严重。这一团怒火应该往上烧,烧到警察肃清纪律为止。可是你为什么都不做;畏缩地把门窗关起来,耸耸肩,摇摇头!


我看见成百的人到淡水河畔去欣赏落日。去钓鱼。我也看见淡水河畔的住家把整笼整笼的恶臭的垃圾往河里倒;厕所的排泄管直接通道河底。河水一涨,污秽气直逼到呼吸里来。


爱河的人,你为什么不生气?


你为什么没有勇气对那个丢汽水瓶的少年郎大声说:"你敢丢,我就把你也丢进去?"你静静坐在那儿钓鱼(那已经布满癌细胞的鱼)。想着今晚的鱼汤,假装没看见那个几百年都化解不了的汽水瓶。你为什么不丢掉鱼竿,站起来,告诉他,你很生气?


我看见计程车穿来插去,最后停在右转线上,却没有右转的意思。一整例想右转的车子就停滞下来,造成大阻塞,你坐在方向盘前,叹口气,觉得无奈。


你为什么不生气?


哦!跟计程车可理论不得!报上说,司机都带着扁钻的。


问题不在于他带不带扁钻。问题在于你们这20个受他阻碍的人没有推开车门,很果断地让他知道你们不齿他的行为。你们很愤怒!


经过郊区,我闻到刺鼻的化学品的味道。走进海滩,看见工厂的废料大股大股的流进海里,把海水染成一种奇异的颜色湾里的小商人焚烧电缆,使湾里生出许多缺少脑子的婴儿。我们的下一代----眼睛明亮。嗓音稚嫩,脸颊透红的下一代,将在化学废料中学游泳,他们的血管里将流着我们连名字都说不出的毒素----


你又为什么不生气呢?难道一定要等到妮自己的手背也温柔地捧着一个无脑婴儿,你再无言地对天哭泣?


西方人来台湾观光,他们的旅行社频频叮咛:绝对不能吃摊子上的东西,最好也少上餐厅;饮料最好喝瓶装的,但台湾本地出产的也别喝,他们的饮料不保险。。。。。。


这是美丽宝岛的名誉。但是名誉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我们自己的健康,我们下一代的健康。一百位交大学生中毒----这真的只是一场笑话吗?中国人的命这么不值钱吗?好不容易总算有几个人生起气来,组织了一个消费者团体。现在却又"站着茅坑不拉屎"的卫生署,为什么人做说客的立法委员要扼杀这个还没有做几桩事的组织。


你怎么能够不生气呢?你怎么还有良心躲在角落里做"沉默的大多数“?,你以为你是好人,但是就因为你不生气,你退让,你忍耐,所以摊贩把你的家搞的象个大破烂杂院。所以台北的交通一团乌烟瘴气,所以淡水河是条烂肠子;就是因为你不说话,不骂人不表示意见。所以你疼爱的娃娃每天吃着,喝着,呼吸着化学毒品。你还在梦想他大学毕业的那一天!你忘了。几年前在南部有许多孕妇怀胎九月中,她们也闭着眼梦想孩子长大的那一天,却没想到吃了滴滴纯净的沙拉油,孩子生下来是瞎的,黑的。


不要以为你是大学教授,所以作研究比较重要;不要以为你是杀猪的,所以没有人会听你的话,也不要以为你是个大学生,不够资格管社会的事。你今天不生气,不站出来的话,明天你-还有我、还有你我的下一代。就要成为沉默的牺牲者、受害人!如果你有种、有良心。你现在就去告诉你的公仆立法委员、告诉卫生署、告诉环保局:你受过了,你很生气!


你一定要很大声地说。!!!!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9
醒觉·对人生的态度
林语堂
在下面的文章里,我要表现中国人的观点,因为我没有办法不这样做。我只想表现一种为中国最优越最睿智的哲人们所知道,并且在他们的民间智慧和文学里表现出来的人生观和事物观。我知道这是一种在与现代不同的时代里发展出来的,从闲适的生活中产生出来的闲适哲学。可是,我终究觉得这种人生观根本是真实的;我们的心性既然是相同的,那么在一个国家里感动人心的东西,自然也会感动一切的人类。我得表现中国诗人和学者用他们的常识,他们的现实主义,与他们的诗的情绪所估定的一种人生观。我打算显示一些异教徒的世界之美,一个民族所看到的人生的悲哀、美丽、恐怖和喜剧;这一个民族对于我们生命的有限发生强烈的感觉,然而不知何故却保持着一点人生庄严之感。


中国哲学家是一个睁着一只眼睛做梦的人,是一个用爱及温和的嘲讽来观察人生的人,是一个把他的玩世主义和慈和的宽容心混合起来的人,是一个有时由梦中醒来,有时又睡了过去的,在梦中比在醒时更觉得生气蓬勃,因而在他清醒的生活中放进了梦意的人。他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看穿了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和他自己的努力的徒然,可是还保留着充分的现实感去走完人生的道路。他很少幻灭,因为他没有虚幻的憧憬,很少失望,因为他从来没有怀着过度的希望。他的精神就是这样解放了的。


因为在研究了中国的文学和哲学以后,我得到了这样的结论:中国文化的最高理想始终是一个对人生有一种建筑在明慧的悟性上的达观的人。这种达观产生了宽怀,使人能够带着宽容的嘲讽度其一生,逃开功名利禄的诱惑,而且终于使他接受命运给他的一切东西。这种达观也使他产生了自由的意识,放浪的爱好,与他的傲骨和淡漠的态度。一个人只有具着这种自由的意识和淡漠的态度,结果才能深切地热烈地享受人生的乐趣。


我不必说我的哲学在西洋人的眼中是否正确。我们要了解西洋人的生活,就得用西洋人的眼光,用他自己的气质,他的物质观念,和他自己的脑筋去观察它。美国人能忍受许多中国人所不能忍受的事物,而中国人也能忍受许多美国人所不能忍受的事物:这一点我并不怀疑。我们大家生下来就不一样,这也是好的。然而这也不过是比较的说法。我很相信在美国生活的匆忙中,人们有一种愿望,有一种神圣的欲望,想躺在一片草地上,在美丽的高树下什么事也不做地享受一个悠闲自适的下午。象“醒转来生活吧”(Wake up and live)这种普遍的呼声的存在,在我看来很足证明美国有一部分的人宁愿在梦中虚度光阴,可是美国人终究还不至于那样糟糕。问题只在他想多享受或少享受这种闲适的生活,以及他要怎样安排使这种生活实现而已。也许美国人只是在这个人人都在做事的世界上,对于“闲荡”一词感到惭愧;可是不知何故,正如我确切地知道他也是动物一样,我确切地知道他有时也喜欢松一下筋肉,在沙滩上伸伸懒腰,或者静静地躺着,把一条腿舒舒服服地踡起来,一条手臂垫在头下做枕头。他如果这样,便跟颜回相差无几了;颜回有的正是这种美德,孔子在众弟子中,最佩服的也就是他。我只希望看到的,就是他对这件事能够诚实;他喜欢这件事的时候,便向全世界宣称他喜欢这件事;当他闲适地躺在沙滩上,而不是在办公室里工作时,他的灵魂才会喊道:“人生真美丽啊!”


所以,我们现在要看一看中国整个民族的思想所理解的一种哲学和生活艺术。我以为不论在好的或坏的意义上,世界没有一样和它相象的东西。因为我们在这里遇到一种完全不同的思想典型所产生的一种完全新的人生看法。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它的思想的产物,这句话是毫无疑义的。中国的民族思想在种族上和西方文化那么不同,在历史上又与西方文化隔离着;因此,我们在这种地方,自然会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答案,或者,更好些,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探讨方法,或者,还要好些,找到一些对人生问题的新的论据。我们知道那种思想的一些美德和缺点,这至少可以由过去的历史看出来。它有光荣灿烂的艺术,和卑不足道的科学,有伟大的常识和幼稚的逻辑,有精致的,女性的,关于人生的闲谈,而没有学者风味的哲学。一般人都知道中国人的思想是一种非常实用而精明的思想,一些爱好中国艺术的人也知道,中国人的思想是一种极灵敏的思想;更少数的人则承认中国人的思想也是一种极有诗意和哲理的思想。至少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是善于用哲理的眼光去观察事物的,这句话是比中国有一种伟大的哲学或有几个大哲学家的说法更有意义的。一个民族有几个哲学家没有什么稀奇,但一个民族能以哲理的眼光去观察事物,那就真是非常的事了。无论如何,中国这个民族显然是比较有哲理眼光,而比较没有效率的,如果不是这样,没有一个民族能经过四千年有效率的生活的高血压而继续生存的。四千年有效率的生活是会毁灭任何民族的。一个重要的结果是:在西方,狂人太多了,只好把他们关在疯人院里,而在中国,狂人太稀罕了,所以我们崇拜他们;每一个具有关于中国文学的知识的人,都会证实这句话。我所要说明的便是这一点。是的,中国人有一种轻逸的,一种几乎是愉快的哲学,他们的哲学气质的最好证据,是可以在这种智慧而快乐的生活哲学里找到的.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9
夜莺与玫瑰
王尔德
“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一些红玫瑰,她就愿意与我跳舞,”一位年轻的学生大声说道,“可是在我的花园里,连一朵红玫瑰也没有。”

这番话给在圣栎树上自己巢中的夜莺听见了,她从绿叶丛中探出头来,四处张望着。

“我的花园里哪儿都找不到红玫瑰,”他哭着说,一双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唉,难道幸福竟依赖于这么细小的东西!我读过智者们写的所有文章,知识的一切奥秘也都装在我的头脑中,然而就因缺少一朵红玫瑰我却要过痛苦的生活。”

“这儿总算有一位真正的恋人了,”夜莺对自己说,“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我会每夜每夜地为他歌唱,我还会每夜每夜地把他的故事讲给星星听。现在我总算看见他了,他的头发黑得像风信子花,他的嘴唇就像他想要的玫瑰那样红;但是感情的折磨使他脸色苍白如象牙,忧伤的印迹也爬上了他的眉梢。”

“王子明天晚上要开舞会,”年轻学生喃喃自语地说,“我所爱的人将要前往。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我跳舞到天明;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我就能搂着她的腰,她也会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的手将捏在我的手心里。可是我的花园里却没有红玫瑰,我只能孤零零地坐在那边,看着她从身旁经过。她不会注意到我,我的心会碎的。”

“这的确是位真正的恋人,”夜莺说,“我所为之歌唱的正是他遭受的痛苦,我所为之快乐的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

“乐师们会坐在他们的廊厅中,”年轻的学生说,“弹奏起他们的弦乐器。我心爱的人将在竖琴和小提琴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她跳得那么轻松欢快,连脚跟都不蹭地板似的。那些身着华丽服装的臣仆们将她围在中间。然而她就是不会同我跳舞,因为我没有红色的玫瑰献给她。”于是他扑倒在草地上,双手捂着脸放声痛哭起来。

“他为什么哭呢?”一条绿色的小蜥蜴高高地翘起尾巴从他身旁跑过时,这样问道。

“是啊,倒底为什么?”一只蝴蝶说,她正追着一缕阳光在跳舞。

“是啊,倒底为什么?”一朵雏菊用低缓的声音对自已的邻居轻声说道。

“他为一朵红玫瑰而哭泣。”夜莺告诉大家。

“为了一朵红玫瑰?”他们叫了起来。“真是好笑!”小蜥蜴说,他是个爱嘲讽别人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只有夜莺了解学生忧伤的原因,她默默无声地坐在橡树上,想象着爱情的神秘莫测。

突然她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像个影子似的飞过了小树林,又像个影子似的飞越了花园。

在一块草地的中央长着一棵美丽的玫瑰树,她看见那棵树后就朝它飞过去,落在一根小枝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高声喊道,“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白色的,”它回答说,“白得就像大海的浪花沫,白得超过山顶上的积雪。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古日晷器旁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莺就朝那棵生长在古日晷器旁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黄色的,”它回答说,“黄得就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黄得超过拿着镰刀的割草人来之前在草地上盛开的水仙花。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学生窗下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寓就朝那棵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红色的,”它回答说,“红得就像鸽子的脚,红得超过在海洋洞穴中飘动的珊瑚大扇。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

“有一个办法,”树回答说,“但就是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对你说。”

“告诉我,”夜莺说,“我不怕。”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拿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夜莺大声叫道,“生命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宝贵的。坐在绿树上看太阳驾驶着她的金马车,看月亮开着她的珍珠马车,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山楂散发出香味,躲藏在山谷中的风铃草以及盛开在山头的石南花也是香的。然而爱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么比得过人的心呢?”

于是她便张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天空中飞去了。她像影子似的飞过花园,又像影子似的穿越了小树林。

年轻的学生仍躺在草地上,跟她离开时的情景一样,他那双美丽的眼睛还挂着泪水。

“快乐起来吧,”夜莺大声说,“快乐起来吧,你就要得到你的红玫瑰了。我要在月光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甜;他的气息跟乳香一样芬芳。”

学生从草地上抬头仰望着,并侧耳倾听,但是他不懂夜莺在对他讲什么,因为他只知道那些写在书本上的东西。

可是橡树心里是明白的,他感到很难受,因为他十分喜爱这只在自己树枝上做巢的小夜莺。

“给我唱最后一支歌吧,”他轻声说,“你这一走我会觉得很孤独的。”

于是夜莺给橡树唱起了歌,她的声音就像是银罐子里沸腾的水声。

等她的歌声一停,学生便从草地上站起来,从他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

“她的样子真好看,”他对自己说,说着就穿过小树林走开了一一“这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她有情感吗?我想她恐怕没有。事实上,她像大多数艺术家-样,只讲究形式,没有任何诚意。她不会为别人做出牺牲的。她只想着音乐,人人都知道艺术是自私的。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她的歌声申也有些美丽的调子。只可惜它们没有一点意义,也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他走进屋子,躺在自己那张简陋的小床上,想起他那心爱的人儿,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等到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顶着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

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里照出的玫瑰花影。

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着,“不然玫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着一对成年男女心中诞生的激情。

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里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花心。

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着,“不然,玫瑰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着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

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膜爬上了她的双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么东西堵住了。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着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着那根刺。

中午时分,学生打开窗户朝外看去。

“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

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

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着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

“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遗,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

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

“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她回答说,“再说,宫廷大臣的侄儿已经送给我一些珍贵的珠宝,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加值钱。”

“噢,我要说,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学生愤怒地说。一下把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

“忘恩负义!”少女说,“我告诉你吧,你太无礼;再说,你是什么?只是个学生。啊,我敢说你不会像宫廷大臣侄儿那样,鞋上钉有银扣子。”说完她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朝屋里走去。

“爱情是多么愚昧啊!”学生一边走一边说,“它不及逻辑一半管用,因为它什么都证明不了,而它总是告诉人们一些不会发生的事,并且还让人相信一些不真实的事。说实话,它一点也不实用,在那个年代,一切都要讲实际。我要回到哲学中去,去学形而上学的东西。”

于是他便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拿出满是尘土的大书,读了起来。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9
快乐王子
王尔德
                 王尔德

  

  快乐王子的雕像高高地耸立在城市上空—根高大的石柱上面。他浑身上下镶满了薄薄的黄金叶片,明亮的蓝宝石做成他的双眼,剑柄上还嵌着一颗硕大的灿灿发光的红宝石。

世人对他真是称羡不已。“他像风标一样漂亮,”一位想表现自己有艺术品味的市参议员说了一句,接着又因担心人们将他视为不务实际的人,其实他倒是怪务实的,便补充道:“只是不如风标那么实用。”

“你为什么不能像快乐王子一样呢?”一位明智的母亲对自己那哭喊着要月亮的小男孩说,“快乐王子做梦时都从没有想过哭着要东西。”

“世上还有如此快乐的人真让我高兴,”一位沮丧的汉子凝视着这座非凡的雕像喃喃自语地说着。

“他看上去就像位天使,”孤儿院的孩于们说。他们正从教堂走出来,身上披着鲜红夺目的斗篷,胸前挂着干净雪白的围嘴儿。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数学教师问道,“你们又没见过天使的模样。”

“啊!可我们见过,是在梦里见到的。”孩子们答道。数学教师皱皱眉头并绷起了面孔,因为他不赞成孩子们做梦。

有天夜里,一只小燕子从城市上空飞过。他的朋友们早在六个星期前就飞往埃及去了,可他却留在了后面,因为他太留恋那美丽无比的芦苇小姐。他是在早春时节遇上她的,当时他正顺河而下去追逐一只黄色的大飞蛾。他为她那纤细的腰身着了迷,便停下身来同她说话。

“我可以爱你吗?”燕子问道,他喜欢一下子就谈到正题上。芦苇向他弯下了腰,于是他就绕着她飞了一圆又一圈,并用羽翅轻抚着水面,泛起层层银色的涟漪。这是燕子的求爱方式,他就这样地进行了整个夏天。

“这种恋情实在可笑,”其他燕子吃吃地笑着说,“她既没钱财,又有那么多亲戚。”的确,河里到处都是芦苇。

等秋天一到,燕子们就飞走了。

大伙走后,他觉得很孤独,并开始讨厌起自己的恋人。“她不会说话,”他说,“况且我担心她是个荡妇,你看她老是跟风调情。”这可不假,一旦起风,芦苇便行起最优雅的屈膝礼。“我承认她是个居家过日子的人,”燕子继续说,“可我喜爱旅行,而我的妻子,当然也应该喜爱旅行才对。”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最后问道。然而芦苇却摇摇头,她太舍不得自己的家了。

“原来你跟我是闹着玩的,”他吼叫着,“我要去金字塔了,再见吧!”说完他就飞走了。

他飞了整整一天,夜晚时才来到这座城市。“我去哪儿过夜呢?”他说,“我希望城里已做好了准备。”

这时,他看见了高大圆柱上的雕像。

“我就在那儿过夜,”他高声说,“这是个好地方,充满了新鲜空气。”于是,他就在快乐王子两脚之间落了窝。

“我有黄金做的卧室,”他朝四周看看后轻声地对自己说,随之准备入睡了。但就在他把头放在羽翅下面的时候,一颗大大的水珠落在他的身上。“真是不可思议!”他叫了起来,“天上没有一丝云彩,繁星清晰又明亮,却偏偏下起了雨。北欧的天气真是可怕。芦苇是喜欢雨水的,可那只是她自私罢了。”

紧接着又落下来一滴。

“一座雕像连雨都遮挡不住,还有什么用处?”他说,“我得去找一个好烟囱做窝。”他决定飞离此处。

可是还没等他张开羽翼,第三滴水又掉了下来,他抬头望去,看见了──啊!他看见了什么呢?

快乐王子的双眼充满了泪水,泪珠顺着他金黄的脸颊淌了下来。王子的脸在月光下美丽无比,小燕子顿生怜悯之心。

“你是谁?”他问对方。

“我是快乐王子。”

“那么你为什么哭呢?”燕子又问,“你把我的身上都打湿了。”

“以前在我有颗人心而活着的时候,”雕像开口说道,“我并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因为那时我住在逍遥自在的王宫里,那是个哀愁无法进去的地方。白天人们伴着我在花园里玩,晚上我在大厅里领头跳舞。沿着花园有一堵高高的围墙,可我从没想到去围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9
我与地坛
史铁生



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开展,园子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座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


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在那篇小说中写道:“没处可去我便一天到晚耗在这园子里。跟上班下班一样,别人去上班我就摇了轮椅到这儿来。园子无人看管,上下班时间有些抄近路的人们从园中穿过,园子里活跃一阵,过后便沉寂下来。”“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一溜荫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园子都是草木竟相生长弄出的响动,悉悉碎碎片刻不息。”这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我都在这园子里呆过。有时候呆一会儿就回家,有时候就呆到满地上都亮起月光。记不清都是在它的哪些角落里了。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看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


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这却不是在某一个瞬间就能完全想透的、不是一次性能够解决的事,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了,就像是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所以,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十五年中,这古园的形体被不能理解它的人肆意雕琢,幸好有些东西是任谁也不能改变它的。譬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譬如在园中最为落寞的时间,一群雨燕便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譬如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总让人猜想他们是谁,曾在哪儿做过些什么、然后又都到哪儿去了;譬如那些苍黑的古柏,你忧郁的时候它们镇静地站在那儿,你欣喜的时候它们依然镇静地站在那儿,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譬如暴雨骤临园中,激起一阵阵灼烈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气味,让人想起无数个夏天的事件;譬如秋风忽至,再有一场早霜,落叶或飘摇歌舞或坦然安卧,满园中播散着熨帖而微苦的味道。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所以我常常要到那园子里去。





现在我才想到,当年我总是独自跑到地坛去,曾经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


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母亲知道有些事不宜问,便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因为她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她料想我不会愿意她限我一同去,所以她从未这样要求过,她知道得给我一点独处的时间,得有这样一段过程。她只是不知道这过程得要多久,和这过程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每次我要动身时,她便无言地帮我准备,帮助我上了轮椅车,看着我摇车拐出小院;这以后她会怎样,当年我不曾想过。


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待她再次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听出,母亲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我的提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去世之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里的那些漫长的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现在我可以断定,以她的聪慧和坚忍,在那些空落的白天后的黑夜,在那不眠的黑夜后的白天,她思来想去最后准是对自己说:“反正我不能不让他出去,未来的日子是他自己的,如果他真的要在那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在那段日子里那是好几年长的一段日子,我想我一定使母亲作过了最坏的准备了,但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你为我想想”。事实上我也真的没为她想过。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昏了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岁上忽然截瘫了的儿子,这是她唯一的儿子;她情愿截瘫的是自己而不是儿子,可这事无法代替;她想,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呢也行,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证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有一次与一个作家朋友聊天,我问他学写作的最初动机是什么?他想了一会说:“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我心里一惊,良久无言。回想自己最初写小说的动机,虽不似这位朋友的那般单纯,但如他一样的愿望我也有,且一经细想,发现这愿望也在全部动机中占了很大比重。这位朋友说:“我的动机太低俗了吧?”我光是摇头,心想低俗并不见得低俗,只怕是这愿望过于天真了。他又说:“我那时真就是想出名,出了名让别人羡慕我母亲。”我想,他比我坦率。我想,他又比我幸福,因为他的母亲还活着。而且我想,他的母亲也比我的母亲运气好,他的母亲没有一个双腿残废的儿子,否则事情就不这么简单。


在我的头一篇小说发表的时候,在我的小说第一次获奖的那些日子里,我真是多么希望我的母亲还活着。我便又不能在家里呆了,又整天整天独自跑到地坛去,心里是没头没尾的沉郁和哀怨,走遍整个园子却怎么也想不通:母亲为什么就不能再多活两年?为什么在她儿子就快要碰撞开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莫非她来此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却不该分享我的一点点快乐?她匆匆离我去时才只有四十九呀!有那么一会,我甚至对世界对上帝充满了仇恨和厌恶。后来我在一篇题为“合欢树”的文章中写道:“我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闭上眼睛,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很久很久,迷迷糊溯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似乎得了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里穿过。”小公园,指的也是地坛。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才在我心中渗透得深彻。上帝的考虑,也许是对的。


摇着轮椅在园中慢慢走,又是雾罩的清晨,又是骄阳高悬的白昼,我只想着一件事:母亲已经不在了。在老柏树旁停下,在草地上在颓墙边停下,又是处处虫鸣的午后,又是鸟儿归巢的傍晚,我心里只默念着一句话:可是母亲已经不在了。把椅背放倒,躺下,似睡非睡挨到日没,坐起来,心神恍惚,呆呆地直坐到古祭坛上落满黑暗然后再渐渐浮起月光,心里才有点明白,母亲不能再来这园中找我了。


曾有过好多回,我在这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来找我。她来找我又不想让我发觉,只要见我还好好地在这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我看见过几次她的背影。我也看见过几回她四处张望的情景,她视力不好,端着眼镜像在寻找海上的一条船,她没看见我时我已经看见她了,待我看见她也看见我了我就不去看她,过一会我再抬头看她就又看见她缓缓离去的背影。我单是无法知道有多少回她没有找到我。有一回我坐在矮树丛中,树丛很密,我看见她没有找到我;她一个人在园子里走,走过我的身旁,走过我经常呆的一些地方,步履茫然又急迫。我不知道她已经找了多久还要找多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决意不喊她但这绝不是小时候的捉迷藏,这也许是出于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但这倔只留给我痛侮,丝毫也没有骄傲。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


儿子想使母亲骄傲,这心情毕竟是太真实了,以致使“想出名”这一声名狼藉的念头也多少改变了一点形象。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且不去管它了罢。随着小说获奖的激动逐日暗淡,我开始相信,至少有一点我是想错了:我用纸笔在报刊上碰撞开的一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年年月月我都到这园子里来,年年月月我都要想,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有一年,十月的风又翻动起安详的落叶,我在园中读书,听见两个散步的老人说:“没想到这园子有这么大。”我放下书,想,这么大一座园子,要在其中找到她的儿子,母亲走过了多少焦灼的路。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春天是一径时而苍白时而黑润的小路,时而明朗时而阴晦的天上摇荡着串串扬花;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灼人的石凳,或阴凉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秋天是一座青铜的大钟,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曾丢弃着一座很大的铜钟,铜钟与这园子一般年纪,浑身挂满绿锈,文字已不清晰;冬天,是林中空地上几只羽毛蓬松的老麻雀。以心绪对应四季呢?春天是卧病的季节,否则人们不易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情人们应该在这个季节里失恋,不然就似乎对不起爱情;秋天是从外面买一棵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过霉的东西;冬天伴着火炉和书,一遍遍坚定不死的决心,写一些并不发出的信。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这样春天就是一幅画,夏天是一部长篇小说,秋天是一首短歌或诗,冬天是一群雕塑。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现在让我想想,十五年中坚持到这园子来的人都是谁呢?好像只剩了我和一对老人。


十五年前,这对老人还只能算是中年夫妇,我则货真价实还是个青年。他们总是在薄暮时分来园中散步,我不大弄得清他们是从哪边的园门进来,一般来说他们是逆时针绕这园子走。男人个子很高,肩宽腿长,走起路来目不斜视,胯以上直至脖颈挺直不动;他的妻子攀了他一条胳膊走,也不能使他的上身稍有松懈。女人个子却矮,也不算漂亮,我无端地相信她必出身于家道中衰的名门富族;她攀在丈夫胳膊上像个娇弱的孩子,她向四周观望似总含着恐惧,她轻声与丈夫谈话,见有人走近就立刻怯怯地收住话头。我有时因为他们而想起冉阿让与柯赛特,但这想法并不巩固,他们一望即知是老夫老妻。两个人的穿着都算得上考究,但由于时代的演进,他们的服饰又可以称为古朴了。他们和我一样,到这园子里来几乎是风雨无阻,不过他们比我守时。我什么时间都可能来,他们则一定是在暮色初临的时候。刮风时他们穿了米色风衣,下雨时他们打了黑色的雨伞,夏天他们的衬衫是白色的裤子是黑色的或米色的,冬天他们的呢子大衣又都是黑色的,想必他们只喜欢这三种颜色。他们逆时针绕这园子一周,然后离去。他们走过我身旁时只有男人的脚步响,女人像是贴在高大的丈夫身上跟着漂移。我相信他们一定对我有印象,但是我们没有说过话,我们互相都没有想要接近的表示。十五年中,他们或许注意到一个小伙子进入了中年,我则看着一对令人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


曾有过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他也是每天都到这园中来,来唱歌,唱了好多年,后来不见了。他的年纪与我相仿,他多半是早晨来,唱半小时或整整唱一个上午,估计在另外的时间里他还得上班。我们经常在祭坛东侧的小路上相遇,我知道他是到东南角的高墙下去唱歌,他一定猜想我去东北角的树林里做什么。我找到我的地方,抽几口烟,便听见他谨慎地整理歌喉了。他反反复复唱那么几首歌。文化革命没过去的时侯,他唱“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我老也记不住这歌的名字。文革后,他唱《货郎与小姐》中那首最为流传的咏叹调。“卖布卖布嘞,卖布卖布嘞!”我记得这开头的一句他唱得很有声势,在早晨清澈的空气中,货郎跑遍园中的每一个角落去恭维小姐。“我交了好运气,我交了好运气,我为幸福唱歌曲……”然后他就一遍一遍地唱,不让货郎的激情稍减。依我听来,他的技术不算精到,在关键的地方常出差错,但他的嗓子是相当不坏的,而且唱一个上午也听不出一点疲惫。太阳也不疲惫,把大树的影子缩小成一团,把疏忽大意的蚯蚓晒干在小路上,将近中午,我们又在祭坛东侧相遇,他看一看我,我看一看他,他往北去,我往南去。日子久了,我感到我们都有结识的愿望,但似乎都不知如何开口,于是互相注视一下终又都移开目光擦身而过;这样的次数一多,便更不知如何开口了。终于有一天一个丝毫没有特点的日子,我们互相点了一下头。他说:“你好。”我说:“你好。”他说:“回去啦?”我说:“是,你呢?”他说:“我也该回去了。”我们都放慢脚步(其实我是放慢车速),想再多说几句,但仍然是不知从何说起,这样我们就都走过了对方,又都扭转身子面向对方。他说:“那就再见吧。”我说:“好,再见。”便互相笑笑各走各的路了。但是我们没有再见,那以后,园中再没了他的歌声,我才想到,那天他或许是有意与我道别的,也许他考上了哪家专业文文工团或歌舞团了吧?真希望他如他歌里所唱的那样,交了好运气。


还有一些人,我还能想起一些常到这园子里来的人。有一个老头,算得一个真正的饮者;他在腰间挂一个扁瓷瓶,瓶里当然装满了酒,常来这园中消磨午后的时光。他在园中四处游逛,如果你不注意你会以为园中有好几个这样的老头,等你看过了他卓尔不群的饮酒情状,你就会相信这是个独一无二的老头。他的衣着过分随便,走路的姿态也不慎重,走上五六十米路便选定一处地方,一只脚踏在石凳上或土埂上或树墩上,解下腰间的酒瓶,解酒瓶的当儿迷起眼睛把一百八十度视角内的景物细细看一遭,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倒一大口酒入肚,把酒瓶摇一摇再挂向腰间,平心静气地想一会什么,便走下一个五六十米去。还有一个捕鸟的汉子,那岁月园中人少,鸟却多,他在西北角的树丛中拉一张网,鸟撞在上面,羽毛戗在网眼里便不能自拔。他单等一种过去很多而现在非常罕见的鸟,其它的鸟撞在网上他就把它们摘下来放掉,他说已经有好多年没等到那种罕见的鸟,他说他再等一年看看到底还有没有那种鸟,结果他又等了好多年。早晨和傍晚,在这园子里可以看见一个中年女工程师;早晨她从北向南穿过这园子去上班,傍晚她从南向北穿过这园子回家。事实上我并不了解她的职业或者学历,但我以为她必是学理工的知识分子,别样的人很难有她那般的素朴并优雅。当她在园子穿行的时刻,四周的树林也仿佛更加幽静,清淡的日光中竟似有悠远的琴声,比如说是那曲《献给艾丽丝》才好。我没有见过她的丈夫,没有见过那个幸运的男人是什么样子,我想象过却想象不出,后来忽然懂了想象不出才好,那个男人最好不要出现。她走出北门回家去。我竟有点担心,担心她会落入厨房,不过,也许她在厨房里劳作的情景更有另外的美吧,当然不能再是《献给艾丽丝》,是个什么曲子呢?还有一个人,是我的朋友,他是个最有天赋的长跑家,但他被埋没了。他因为在文革中出言不慎而坐了几年牢,出来后好不容易找了个拉板车的工作,样样待遇都不能与别人平等,苦闷极了便练习长跑。那时他总来这园子里跑,我用手表为他计时。他每跑一圈向我招下手,我就记下一个时间。每次他要环绕这园子跑二十圈,大约两万米。他盼望以他的长跑成绩来获得政治上真正的解放,他以为记者的镜头和文字可以帮他做到这一点。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见前十名的照片都挂在了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于是有了信心。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新闻橱窗里只挂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没灰心。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前六名的照片,他有点怨自已。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橱窗里却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容群众场面的照片。那些年我们俩常一起在这园子里呆到天黑,开怀痛骂,骂完沉默著回家,分手时再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现在他已经不跑了,年岁太大了,跑不了那么快了。最后一次参加环城赛,他以三十八岁之龄又得了第一名并破了纪录,有一位专业队的教练对他说:“我要是十年前发现你就好了。”他苦笑一下什么也没说,只在傍晚又来这园中找到我,把这事平静地向我叙说一遍。不见他已有好几年了,现在他和妻子和儿子住在很远的地方。


这些人现在都不到园子里来了,园子里差不多完全换了一批新人。十五年前的旧人,现在就剩我和那对老夫老妻了。有那么一段时间,这老夫老妻中的一个也忽然不来,薄暮时分唯男人独自来散步,步态也明显迟缓了许多,我悬心了很久,怕是那女人出了什么事。幸好过了一个冬天那女人又来了,两个人仍是逆时针绕着园子走,一长一短两个身影恰似钟表的两支指针;女人的头发白了许多,但依旧攀着丈夫的胳膊走得像个孩子。“攀”这个字用得不恰当了,或许可以用“搀”吧,不知有没有兼具这两个意思的字。


我与地坛2


史铁生





我也没有忘记一个孩子棗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十五年前的那个下午,我第一次到这园子里来就看见了她,那时她大约三岁,蹲在斋宫西边的小路上捡树上掉落的“小灯笼”。那儿有几棵大梨树,春天开一簇簇细小而稠密的黄花,花落了便结出无数如同三片叶子合抱的小灯笼,小灯笼先是绿色,继尔转白,再变黄,成熟了掉落得满地都是。小灯笼精巧得令人爱惜,成年人也不免捡了一个还要捡一个。小姑娘咿咿呀呀地跟自己说着话,一边捡小灯笼;她的嗓音很好,不是她那个年龄所常有的那般尖细,而是很圆润甚或是厚重,也许是因为那个下午园子里太安静了。我奇怪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一个人跑来这园子里?我问她住在哪儿?她随便指一下,就喊她的哥哥,沿墙根一带的茂草之中便站起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朝我望望,看我不像坏人便对他的妹妹说:“我在这儿呢”,又伏下身去,他在捉什么虫子。他捉到螳螂,蚂蚱,知了和蜻蜒,来取悦他的妹妹。有那么两三年,我经常在那几棵大梨树下见到他们,兄妹俩总是在一起玩,玩得和睦融洽,都渐渐长大了些。之后有很多年没见到他们。我想他们都在学校里吧,小姑娘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必是告别了孩提时光,没有很多机会来这儿玩了。这事很正常,没理由太搁在心上,若不是有一年我又在园中见到他们,肯定就会慢慢把他们忘记。


那是个礼拜日的上午。那是个晴朗而令人心碎的上午,时隔多年,我竟发现那个漂亮的小姑娘原来是个弱智的孩子。我摇着车到那几棵大栾树下去,恰又是遍地落满了小灯笼的季节;当时我正为一篇小说的结尾所苦,既不知为什么要给它那样一个结尾,又不知何以忽然不想让它有那样一个结尾,于是从家里跑出来,想依靠着园中的镇静,看看是否应该把那篇小说放弃。我刚刚把车停下,就见前面不远处有几个人在戏耍一个少女,作出怪样子来吓她,又喊又笑地追逐她拦截她,少女在几棵大树间惊惶地东跑西躲,却不松手揪卷在怀里的裙裾,两条腿袒露着也似毫无察觉。我看出少女的智力是有些缺陷,却还没看出她是谁。我正要驱车上前为少女解围,就见远处飞快地骑车来了个小伙子,于是那几个戏耍少女的家伙望风而逃。小伙子把自行车支在少女近旁,怒目望着那几个四散逃窜的家伙,一声不吭喘着粗气。脸色如暴雨前的天空一样一会比一会苍白。这时我认出了他们,小伙子和少女就是当年那对小兄妹。我几乎是在心里惊叫了一声,或者是哀号。世上的事常常使上帝的居心变得可疑。小伙子向他的妹妹走去。少女松开了手,裙裾随之垂落了下来,很多很多她捡的小灯笼便洒落了一地,铺散在她脚下。她仍然算得漂亮,但双眸迟滞没有光彩。她呆呆地望那群跑散的家伙,望着极目之处的空寂,凭她的智力绝不可能把这个世界想明白吧?大树下,破碎的阳光星星点点,风把遍地的小灯笼吹得滚动,仿佛暗哑地响着无数小铃挡。哥哥把妹妹扶上自行车后座,带着她无言地回家去了。


无言是对的。要是上帝把漂亮和弱智这两样东西都给了这个小姑娘,就只有无言和回家去是对的。


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人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像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棗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那么,一切不幸命运的救赎之路在哪里呢?


设若智慧的悟性可以引领我们去找到救赎之路,难道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这样的智慧和悟性吗?


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设若有一位园神,他一定早已注意到了,这么多年我在这园里坐着,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栖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而且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其实总共只有三个问题交替着来骚扰我,来陪伴我。第一个是要不要去死?第二个是为什么活?第三个,我干嘛要写作?


现在让我看看,它们迄今都是怎样编织在一起的吧。


你说,你看穿了死是一件无需乎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便决定活下去试试?是的,至少这是很关健的因素。为什么要活下去试试呢?好像仅仅是因为不甘心,机会难得,不试白不试,腿反正是完了,一切仿佛都要完了,但死神很守信用,试一试不会额外再有什么损失。说不定倒有额外的好处呢是不是?我说过,这一来我轻松多了,自由多了。为什么要写作呢?作家是两个被人看重的字,这谁都知道。为了让那个躲在园子深处坐轮椅的人,有朝一日在别人眼里也稍微有点光彩,在众人眼里也能有个位置,哪怕那时再去死呢也就多少说得过去了,开始的时候就是这样想,这不用保密,这些现在不用保密了。


我带着本子和笔,到园中找一个最不为人打扰的角落,偷偷地写。那个爱唱歌的小伙子在不远的地方一直唱。要是有人走过来,我就把本子合上把笔叼在嘴里。我怕写不成反落得尴尬。我很要面子。可是你写成了,而且发表了。人家说我写的还不坏,他们甚至说:真没想到你写得这么好。我心说你们没想到的事还多着呢。我确实有整整一宿高兴得没合眼。我很想让那个唱歌的小伙子知道,因为他的歌也毕竟是唱得不错。我告诉我的长跑家朋友的时候,那个中年女工程师正优雅地在园中穿行;长跑家很激动,他说好吧,我玩命跑,你玩命写。这一来你中了魔了,整天都在想哪一件事可以写,哪一个人可以让你写成小说。是中了魔了,我走到哪儿想到哪儿,在人山人海里只寻找小说,要是有一种小说试剂就好了,见人就滴两滴看他是不是一篇小说,要是有一种小说显影液就好了,把它泼满全世界看看都是哪儿有小说,中了魔了,那时我完全是为了写作活着。结果你又发表了几篇,并且出了一点小名,可这时你越来越感到恐慌。我忽然觉得自己活得像个人质,刚刚有点像个人了却又过了头,像个人质,被一个什么阴谋抓了来当人质,不走哪天被处决,不定哪天就完蛋。你担心要不了多久你就会文思枯竭,那样你就又完了。凭什么我总能写出小说来呢?凭什么那些适合作小说的生活素材就总能送到一个截瘫者跟前来呢?人家满世界跑都有枯竭的危险,而我坐在这园子里凭什么可以一篇接一篇地写呢?你又想到死了。我想见好就收吧。当一名人质实在是太累了太紧张了,太朝不保夕了。我为写作而活下来,要是写作到底不是我应该干的事,我想我再活下去是不是太冒傻气了?你这么想着你却还在绞尽脑汁地想写。我好歹又拧出点水来,从一条快要晒干的毛巾上。恐慌日甚一日,随时可能完蛋的感觉比完蛋本身可怕多了,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我想人不如死了好,不如不出生的好,不如压根儿没有这个世界的好。可你并没有去死。我又想到那是一件不必着急的事。可是不必着急的事并不证明是一件必要拖延的事呀?你总是决定活下来,这说明什么?是的,我还是想活。人为什么活着?因为人想活着,说到底是这么回事,人真正的名字叫作:欲望。可我不怕死,有时候我真的不怕死。有时候,棗说对了。不怕死和想去死是两回事,有时候不怕死的人是有的,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人是没有的。我有时候倒是怕活。可是怕活不等于不想活呀?可我为什么还想活呢?因为你还想得到点什么、你觉得你还是可以得到点什么的,比如说爱情,比如说,价值之类,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这不对吗?我不该得到点什么吗?没说不该。可我为什么活得恐慌,就像个人质?后来你明白了,你明白你错了,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你明白了这一点是在一个挺滑稽的时刻。那天你又说你不如死了好,你的一个朋友劝你:你不能死,你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这时候你忽然明白了,你说: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或者说只是因为你还想活下去,你才不得不写作。是的,这样说过之后我竟然不那么恐慌了。就像你看穿了死之后所得的那份轻松?一个人质报复一场阴谋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把自己杀死。我看出我得先把我杀死在市场上,那样我就不用参加抢购题材的风潮了。你还写吗?还写。你真的不得不写吗?人都忍不住要为生存找一些牢靠的理由。你不担心你会枯竭了?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活着的问题在死前是完不了的。


这下好了,您不再恐谎了不再是个人质了,您自由了。算了吧你,我怎么可能自由呢?别忘了人真正的名字是:欲望。所以您得知道,消灭恐慌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消灭欲望。可是我还知道,消灭人性的最有效的办法也是消灭欲望。那么,是消灭欲望同时也消灭恐慌呢?还是保留欲望同时也保留人生?


我在这园子里坐着,我听见园神告诉我,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每一个懂得欣赏的观众都巧妙地粉碎了一场阴谋。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了。


我在这园子里坐着,园神成年累月地对我说: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和福扯。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如今我摇着车在这园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有一天我整理我的旧像册,一张十几年前我在这圈子里照的照片那个年轻人坐在轮椅上,背后是一棵老柏树,再远处就是那座古祭坛。我便到园子里去找那棵树。我按着照片上的背景找很快就找到了它,按着照片上它枝干的形状找,肯定那就是它。但是它已经死了,而且在它身上缠绕着一条碗口粗的藤萝。有一天我在这园子碰见一个老太太,她说:“哟,你还在这儿哪?”她问我:“你母亲还好吗?”“您是谁?”“你不记得我,我可记得你。有一回你母亲来这儿找你,她问我您看没看见一个摇轮椅的孩子?……”我忽然觉得,我一个人跑到这世界上来真是玩得太久了。有一天夜晚,我独自坐在祭坛边的路灯下看书,忽然从那漆黑的祭坛里传出一阵阵唢呐声;四周都是参天古树,方形祭坛占地几百平米空旷坦荡独对苍天,我看不见那个吹唢呐的人,唯唢呐声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欢快,时面缠绵时而苍凉,或许这几个词都不足以形容它,我清清醒醒地听出它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来,回旋飘转亘古不散。


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那时您可以想象一个孩子,他玩累了可他还没玩够呢。心里好些新奇的念头甚至等不及到明天。也可以想象是一个老人,无可质疑地走向他的安息地,走得任劳任怨。还可以想象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说“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又互相一次次说“时间已经不早了”,时间不早了可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是不早了。


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9
论写作
张爱玲
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先生向我们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我们大家点头领会。她继续说道:“中间一定也要好──”还未说出所以然来,我们早已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当我将一篇小说写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终于摇摇头撕毁了的时候,我想到那位教师的话,不由得悲从中来。

写作果然是一件苦事么?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说话也同样地发表意见,不见得写文章就比说话难。古时候,纸张笔墨未经发明,名贵的记录与训诲,用漆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累赘麻烦,人们难得有书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作风方面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话。后来呢,有了纸,有了笔,可以一摇而就,废话就渐渐多了。到了现在,印刷事业发达,写文章更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不必郑重出之。最近纸张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变化,执笔者不得不三思而后写了。

纸的问题不过是暂时的,基本问题还是: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我并不是说有许多天才默默无闻地饿死在阁楼上。比较天才更为要紧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也许是至理名言,也许仅仅是无足重轻的一句风趣的插诨,然而积少成多,究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项损失。举个例子,我认识一位太太,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对于老年人的脱发有极其精微的观察。她说:中国老太太从前往往秃头,现在不秃了。老太爷则反是,从前不秃,现在常有秃的。外国老太太不秃而老太爷秃,为什么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结论:旧时代的中国女人梳着太紧的发髻,将头发痛苦地往后拉着,所以易秃。男子以前没有戴帽的习惯,现在的中国男子与西方人一般的长年离不开帽子,戴帽于头发的健康有碍,所以秃头的渐渐多了。然则外国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秃呢?外国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压在眉心,忽而钉在脑后,时时改变位置,所以不至于影响到头皮的青春活力。

诸如此类,有许多值得一记的话,若是职业文人所说,我就不敢公然剽窃了,可是像他们不靠这个吃饭的,说过就算了,我就像拾垃圾一般地拾了回来。

职业文人病在“自我表现”表现得过度,以致于无病呻吟,普通人则表现得不够,闷得慌。年纪青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话来有相当份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努力地学做人,一味地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忌生冷,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入情入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是人生一大悲剧。真是缺乏听众的人,可以去教书,在讲堂上海阔天空,由你发挥,谁打呵欠,扣谁的分数──再痛快也没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请人吃饭,那人家就不能不委曲一点,听你大展鸿论,推断世界大战何时结束,或是追叙你当年可歌可泣的初恋。

《笑林广记》里有一个人,专好替人写扇子。这一天,看见朋友手摇一把白摺扇,立刻夺过来要替他写。那朋友双膝跪下。他搀扶不迭道:“写一把扇子并不费事,何必行此大礼?”

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写,我是求你别写。”

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享不到这种福了。

李笠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入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之,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遽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妾妇之道。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地警告我们,作文的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

要迎合读者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一)说人家所要说的;(二)说人家所要听的。

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不打算多说了。

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罢。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地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

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罢。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么?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方罢。抛开二者的文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户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亵这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论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

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地去迎合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

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入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

“恐怕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罢?”那不过是推诿。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

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

“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罢。写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声,倒又好了,无奈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拙作《倾城之恋》的背景即是取材于《柏舟》那首诗上的:“……亦有兄弟,不可以据……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观闵既多,受侮不少。……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如匪浣衣”那一个譬喻,我尤其喜欢。

堆在盆旁的脏衣服的气味,恐怕不是男性读者们所能领略的罢?那种杂乱不洁的,壅塞的忧伤,江南的人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心里很‘雾数’。”(“雾数”二字,国语里似乎没有相等的名词。)

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就连P.G.Wodehouse那样的滑稽小说,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诱入烦恼丛中,愈陷愈深,然后再把他弄出来。快乐这东西是缺乏兴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乐,所以没有一出戏能够用快乐为题材。像《浮生六记》,《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台的,无怪话剧里的拍台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有点失了真。

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青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而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

……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罢?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也完了。

写这篇东西的动机本是发牢骚,中间还是兢兢业业地说了些玩话。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譬如说,我们家里有一双旧式的朱漆皮箱,在箱盖里面我发现这样的几行字,印成方块形:

“高州钟同济 铺在粤东省城城隍庙左便旧仓巷开张自造家用皮箱衣包帽盒发客贵客光顾请认招牌为记主固不误光绪 十五年”

我立在凳子上,手撑着箱子盖看了两遍,因为喜欢的缘故,把它抄了下来。还有麻油店的横额大匾“自造小磨麻油卫生麻酱白花生酱提尖锡糖批发”。虽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我们也像是隔了一层,略有点神秘。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申曲里的几句套语:

“五更三点望晓星,文武百官下朝廷。东华龙门文官走,西华龙门武将行。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

照例这是当朝宰相或是兵部尚书所唱,接着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里的种种问题。若是夫人所唱,便接着“老身”的自叙。不论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哀家”,他们具有同一种的宇宙观──多么天真纯洁的,光整的社会秩序:“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思之令人泪落。

(一九四四年四月)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49
也要学会的另一课
叶延滨
这一课没有哪个学校开设,这一课却人人都应学会,这一课叫:学会认输。


学会认输是什么?一个人如果听惯了这些词汇:百折不回,坚定不移,前仆后继,永不言悔……那么,他需要学会认输。


学会认输,就是知道自己在摸到一张臭牌时,不要再希望这一盘是赢家。只有傻子才在手气不好的时候,对自己手上的一把臭牌说,咱们只要努力就一定会胜利。当然,在牌场上,大多数人在摸到一张臭牌时会对自己说,这一盘输定了,别管它了,抽口烟歇口气,下回再来。可在实际生活中,像打牌时明智的,却少之又少。想想看,你手上是不是正捏着一张,舍不得丢掉?


学会认输,就是在陷进泥塘里的时候,知道及时爬起来,远远得离开那个泥塘。有人说,这个谁不会呀!不会的人多了。那个泥塘也许是个“国营单位”,也许是个投资项目,也许是个“三角”或“多角”恋爱,也许是个当作家的梦。有的人在这样的泥塘里是怎样想的?他们会想,让人家看见我爬出来一身污泥多难为情呀;会想,也许这个泥塘是个宝坑呢;还会想,泥塘就泥塘,我认了,只要我不说,没人知道!甚至会想,就是泥塘也没关系,我是一朵荷花,亭亭玉立,出污泥而不染也!


学会认输,就是在被狗咬了一口时,不去下决心也要咬狗一口;就是在被蚊子咬了一口以后,不到蚊子法庭。去讨公道。有人会说,这有什么不懂,有不是傻子。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被另一类狗咬以后,很难做到不去跟狗叫劲。至少我们常见到这样的人,他不承认现实中有“蚊子”和“走狗”,他永远都在抱怨蚊子的可耻和狗的卑鄙,到处像蚊子一样地与蚊子喋喋不休,并且总是张口就来一句“狗日的,气死我了……”来证明他正与狗在讲理。


学会认输,就是上错了公共汽车时,及时地下车,另外坐一辆车。这也好懂,只是人们这样的行为,一旦不是在公共汽车上出现,自己就不太愿意下车了。比方说,如果是一桩婚姻,一个写了一半的剧本,一个正从事的发明,难!于是就努力向售票员证明是他的错,是他没有阻止自己登上汽车;于是就努力说服司机改变行车路线,教育他跟着自己的正确路线前进;于是就下决心消灭这辆汽车,因为消灭一个错误是件伟大的事业;于是说坚持坐到底,因为在999次失败后也许就是最后的成功。


人生的道路上,我们常常被高昂而光彩的词汇弄昏了头,以不屈不挠、百折不回的精神坚持死不认输,从而输掉了自己!学会认输应该是最基本的生活常识,臭牌教过我们,泥塘教过我们,蚊子和狗也教过我们,只是我们一离开这些老师,就不愿意从上错了的车上走下来。也真奇怪了。


摘自1999年7月6日《中国青年报》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50
女乞丐
  泰戈尔
一 在克什米尔有一座小小的村庄,村子四周到处都是绵延起伏、高耸入云的群山。村里的

一栋栋小茅屋隐没在幽暗的绿树丛中。几条湍急欢快的小溪,流经成行的树荫,滋润着村中

茅屋周围的土地,卷着从树上落下来的花朵和树叶,流入附近的一个湖里。远处有一个平静

的池塘──清晨,羞涩的朝霞为它涂上胭脂;中午,太阳为它洒下金光;傍晚,层层彩云在

它身上映上倒影。它就像山上仙女的明镜一样,在望月的溶溶月色下闪烁着银光,日夜欢笑

着。这个被浓密树林围绕着的幽暗村落,宛如披着一幅黑色面纱,避开人世的吵扰,孤零零

地藏在静谧的群山里。远处绿茸茸的草地上,牛儿在吃草;池塘边,村里的姑娘们正在汲

水;栖息在村中昏暗的树丛中的林中诗鸟──多愁善感的印度夜莺,正在唱着忧伤的歌儿。 整个村庄就像是诗人的梦境一样。

在这个村子里,住着一对非常要好的男女少年。他们俩儿经常手拉着手在村里游玩;在

波库尔树丛中采撷鲜花;当启明星刚刚在天空中隐没,朝霞刚刚为云朵染上红色,他们俩儿

犹如两朵离茎的荷花,并肩击浪遨游在池塘里。宁静的中午,在山顶凉爽的树荫下,16岁

的奥莫尔辛赫,用温和的语调缓慢地朗读着《罗摩衍那》。每当读到为非作歹的罗波那劫走

悉多的时候,他就义愤填膺,怒不可遏。10岁的科莫尔代碧,用她那双沉静的眼望着他的

脸,静静地听着他朗读,每当听他读到悉多在无忧林中恸哭的时候,她的睫毛上就挂满了泪

花。广阔的天宇渐渐地升起了星光,萤火虫在黑暗的暮色中闪着光亮,这时候他们俩儿便手

拉手回到了茅屋。科莫尔代碧自尊心很强;要是谁说了她几句,她就会把脸藏在奥莫尔辛赫

的怀里,哭泣不止。如果奥莫尔辛赫对她婉言安慰,小心翼翼地吻着她那挂满泪水的面颊,

为她拭去泪水,那么这个女孩的一切痛苦就会消逝。她只有一个寡妇母亲和她所爱恋的奥莫

尔辛赫,在世界上她再也没有什么亲人;母亲和奥莫尔辛赫,成了她受委屈时候的安慰者和 玩耍时候的伙伴。

女孩子的父亲,在村里颇受尊敬。因为他曾经在王宫做过高官,大家对他都很敬重。科

莫尔自幼生长在富贵之家,生活在人们所景仰的遥远的天堂,从来没有接触过村里的女孩子

们。从童年起,她就和她钟爱的朋友奥莫尔辛赫在一起玩耍。奥莫尔辛赫是军事统帅奥吉多

辛赫的儿子,虽然他们财产不多,却出身高贵,因而科莫尔和奥莫尔就定了婚。有一次曾经

有人来说媒,建议把科莫尔嫁给一个名叫莫洪拉尔的富翁的儿子,可是科莫尔的父亲知道他 品行不端,没有同意这桩婚事。

科莫尔的父亲已经死去。她家的财产慢慢地消耗光了。用石料建筑的住宅逐渐毁坏。她

家的尊严也一点一点地丧失,那众多的朋友一个一个地疏远了她们。无依无靠的寡妇离开破

旧的住宅,住进了这座小茅屋,从丰衣足食的幸福天堂,降到极端贫困的茅屋,过着艰难困

苦的生活。维护尊严的手段已经远远离去,甚至连维持生命的食品都没有──尊贵的姑娘怎

么能忍受这种困苦呢?慈爱的母亲即使要去乞讨也决不能让科莫尔遭受贫困的煎熬。

不久,科莫尔就要和奥莫尔结婚。离婚期只有一两个星期了。奥莫尔和科莫尔在村里散

步,同时向她讲述未来的幸福生活:他们俩儿长大之后,将在那座山顶上尽情游玩,在那个

池塘里尽情游泳,在那个波库尔树林中尽情地采摘鲜花。他深情地谈论着他的向往。姑娘从

奥莫尔口中听到他们未来的设想,完全沉浸在幸福和欢乐之中,她用饱含激情的目光凝望着

奥莫尔的脸,正当这一对男女少年沉浸在想象中的月色溶溶的幸福天堂的时候,从京都传来

了消息:王国的边陲爆发了战争。军事统帅奥吉多辛赫要去参加战斗,并且还要把他的儿子 奥莫尔辛赫也带去学习打仗。

黄昏降临了,奥莫尔和科莫尔站在山顶上的树荫下。奥莫尔说:“科莫尔,我要走了, 往后让谁给你读《罗摩衍那》 呢?”

姑娘眼泪汪汪地望着他的脸。

“你看,科莫尔!这落出的太阳明天还会升起,可我再也不会去叩你家的屋门了。那 么,你说说看,你以后和谁在一起呢?”

科莫尔什么都没说,只是默然伫立着。

奥莫尔说道:“朋友,如果你的奥莫尔死在战场上,那么……”

科莫尔用她那双小手搂住奥莫尔的腰,哭了起来;她说:

“奥莫尔,我这样爱你,你为什么要死呢?”

奥莫尔顿时热泪盈眶;他急忙拭去眼泪,说道:“科莫尔,走吧。天已经黑了。今天让 我最后一次把你送回家吧。”

他们俩人手拉着手,向茅屋走去。村里的姑娘们提着水罐,一边唱歌,一边向各自的家

里走去,而树林中的鸟儿一只接一只地中止了歌唱。天上出现了星星。奥莫尔为什么要离开

她出走呢?科莫尔仿佛蒙受了委屈。她回到茅屋,把脸藏在母亲的怀里,哭了起来。奥莫尔 含着泪,最后告别了科莫尔,回家去了。

这天夜里,奥莫尔跟着父亲离开村子走了。他登上村头的山顶,再一次回首俯瞰;他看

到这个山村在月光下沉睡了。湍急的小溪在淙淙流淌;沉睡的村庄停止了一切喧闹;不甚清

晰的牧歌,偶尔传到村头的山顶。奥莫尔看见,科莫尔代碧家那座被蔓藤和枝叶围绕的小茅

屋,沉睡在朦胧的月色中。他想,在那间茅屋里,那个惆怅迷惘、内心痛苦的姑娘,现在可 能把小脸藏进枕头,睁着毫无睡意的眼睛,正为我哭泣。

奥莫尔的眼里涌出了泪水。

奥吉多辛赫对儿子说:“你是拉吉普特人的后代!奔赴战场的时候你怎么哭了?”

奥莫尔拭去了泪水。

冬季。白天即将过去。浓密的阴云完全吞噬了高山、低谷、茅屋、森林、溪流、湖泊和

田野;雪在不停地下,整个山岭都罩上了一层薄薄的冰雪;凋零的树木头戴白盔,呆呆地立

在那里。天气十分寒冷,连喜马拉雅山也仿佛显得很沮丧。在这凛冽的黄昏,一个面容憔

悴、衣衫褴褛的可怜姑娘,穿过氤氲呆滞的云雾,在凄凉的黑暗中眼泪汪汪地沿着山路蹒跚

而行。她那两只脚在冰雪里就像石头一样失去了知觉,浑身冻得发抖,脸色铁青;几个行人

从她身旁默默地走过。不幸的科莫尔,一再用悲伤的眼睛瞧着他们的脸。她想说什么,但又 没有说;泪水湿透了她的衣襟,雪地上留下了她的足迹。

在茅屋里,生病的母亲饿得起不了床。姑娘整整一天连一口东西都没有吃,从早到晚一

直在路上奔波。胆怯的姑娘不敢冒昧地向别人乞讨──她从来没有乞讨过,也不知道该怎样

乞讨,不知道对人家该说些什么。如果看一眼她那被蓬乱的头发遮盖的可怜的小脸,看一眼 她那被严寒冻得发抖的瘦小的身体,石头也会被感动得掉泪。

天越来越黑了。姑娘很失望,她怀着忧郁的心情,两手空空地向自家的茅屋走去。但是

她那失去知觉的腿,再也抬不起来了;她因为没有吃东西已经很虚弱,一路奔波又十分疲

劳,由于失望又很悲伤,筋疲力尽的姑娘在严寒中再也走不动了,她实在支持不住,于是倒

在路边的雪地里。姑娘明白,她这样虚弱,一旦倒在雪地里就会死去的。她一想到母亲,就

哭了起来。姑娘双手合十,说:“薄迦婆蒂①圣母,不要让我死啊,请保佑我吧!我要是死 了,我妈妈会痛哭的,我的奥莫尔也会哭的。”

  ①薄迦婆蒂:印度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女神,也称难近母(或杜尔伽)。

科莫尔渐渐失去了知觉。她披头散发,衣服零乱,半个身子埋在雪里,就像一朵沾满泥

土的鲜花,从树上掉到路旁。雪在不停地下。雪花落在姑娘的胸脯上,立刻融化了,但不久

渐渐地在她身上覆盖了一层。在这漆墨的夜里,没有一个行人从这条路上走过。开始下起雨

来。夜深了,雪积了厚厚的一层。这个少女独自一人倒在山路上。

二 科莫尔的母亲,躺在茅屋里的病榻上。寒风透过破旧的房舍,猛烈地吹进室内。倒在草

铺上的寡妇,冻得瑟瑟发抖。因为没有人点灯,屋里黑洞洞的。科莫尔一大早就出去乞讨,

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惶恐不安的寡妇每听到脚步声,就以为科莫尔回来了,因而十分激动。

寡妇多次想挣扎着起来,去寻找科莫尔,但是她起不来。这位母亲怀有多少热切希望,哭泣

着向神仙祈求;有多少次她噙着泪水叨念着:“我是个不幸的女人,为什么还不让我死去

呢?从来不知道怎么去乞讨的一个女孩子,今天就得像孤儿一样站在人家的门外吗?一个小

女孩是不会走得很远的──在这漆黑的夜里,在这雨雪天,她还能活着吗!”

既然起不来,当然也就看不到科莫尔,因此寡妇焦急得捶胸大哭。这时有几个女邻居来

看望她;这位寡妇就抱住她们的脚,眼泪汪汪地哀求道:“我那迷路的科莫尔不知转到哪里 去了,请你们去找一找她吧。”

她们回答说:“这样大的雪,天又这么黑,我们是不敢出去的。”

寡妇哭着说:“去找一找吧。我无依无靠,又穷得没有钱,我用什么来酬谢你们呢?我

那个小女孩,她不认识路,今天一整天她什么都没吃。请你们给我找回来吧。神仙会赐给你 们幸福的。”

没人答应寡妇的要求。在那雨雪之夜,谁敢出去呢?他们都分别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夜渐渐深了。虚弱的寡妇哭得疲倦了,精疲力竭地倒在铺上。这时外面传来一阵脚步

声。寡妇用恐惧的目光望着屋门,用微弱的声音问道:“科莫尔!我的孩子,你回来了?” 一个人在外面用粗鲁的声音问道:“屋里有人吗?”

科莫尔的母亲在屋里答应了一声。一个手持火把的人走进屋来,对科莫尔的母亲说了些 什么。寡妇一听,大叫一声就晕了过去。

三 且说被冰雪弄得疲惫不堪的科莫尔,逐渐苏醒过来。她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大山洞,

到处都是巨大的岩石,山洞里烟雾弥漫;在火把照耀下,几张满是胡须的凶恶面孔,透过昏

暗的烟雾,盯着她的脸。墙壁上挂着斧、剑等各种兵器,有几件小家具散放在地上。姑娘惶 恐地合上了眼睛。

科莫尔再睁开眼睛时,一个人问道:“你是谁?”

姑娘没有回答。他握住姑娘的手,使劲摇动着,又问道:

“你是谁?”

科莫尔声音颤抖,怯生生地回答说:“我是科莫尔。”

她想,这样一回答,他们就会一下子认出她来。

那个人问她:“今天晚上天气这样糟糕,你在路上转悠什么?”

姑娘再也忍不住,就哭了起来;然后止住眼泪,哽咽着说:“今天我妈妈一整天都没有 吃东西……”

大家都笑了──野兽般的狞笑在山洞里回响着,姑娘吓得闭上了眼睛,要说的话梗塞在

嘴里。强盗的狂笑,犹如雷鸣震撼着姑娘的心。她胆怯地哭泣着说:“把我送回到我妈妈那 里去吧。”

大伙又一起笑了起来。他们慢慢从科莫尔那里了解到她家的住址、她父亲的名字等等。

最后那个人说:“我们是强盗,你现在成了我们的俘虏。我们要派人去告诉你母亲,她如果 在规定的时间里不给我们一大笔钱,我们就杀死你。”

科莫尔哭着说:“我妈妈到哪儿去弄钱呀?她很穷。她再也没有什么亲人了──你们不 要杀死我,不要杀死我呀!我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别人的事呀!”

大伙又笑了起来。

强盗们派了一名代表,去见科莫尔的母亲,他对寡妇说:“你的女儿被绑票了。从今天

算起,第三天我再来。如果你能交出500块钱,我们就放了她,不然的话,你的女儿就会被 杀死。”

听到这个消息,科莫尔的母亲晕了过去。

穷困的寡妇到哪儿去弄钱呢?所有的东西都一一变卖了。她保存的几件首饰,是准备在

科莫尔结婚的时候送给她的,这些首饰也卖掉了。可是连规定钱数的1A4都没有凑够。再也

没有什么东西可卖了。最后她脱下胸衣,在那件衣服上缝有她已故丈夫送的一只戒指──她

本来想,不管幸福还是痛苦,也不管多么穷困,永远也不会丢开它,她要终身把它藏在胸口

──她想让这只戒指伴随着她一直到火葬场,可是现在她也只好流着泪水把它取了下来。

她想卖掉那只戒指的时候,心疼得几乎把胸上的每块骨头都要捶断了,可是没人想买这 只戒指。

最后,寡妇开始挨门去乞讨。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第三天也到了,但还没有凑足

规定钱数的一半。今天那个强盗就要来了。如果今天不把钱交到他手里,那么寡妇生活中的 唯一纽带就会被扯断。

可是她没有弄到钱。她去乞讨,挨门挨户地哭泣,她还垂着衣襟,到她丈夫昔日聘用过 的那些官员的家里去乞讨,但是连规定钱数的一半都没有弄到。

惶遽不安的科莫尔在山洞的囚室里渐渐停止了哭泣。她想,她的奥莫尔辛赫假如在这

里,就不会发生任何不幸。虽然奥莫尔辛赫还是个少年,但是她知道,奥莫尔辛赫什么都能

做到。强盗们经常恐吓她。一看到强盗,她就吓得用纱丽遮住脸。在这黑糊糊的囚室里,在

这伙残暴的强盗中间,有一个青年,他对科莫尔不像其他强盗那样粗暴。他温和地问了这位

忐忑不安的姑娘许多话,但因为害怕,科莫尔一句话也没有回答。这个强盗来到她身边坐

下,姑娘吓得发抖。青年是强盗头目的儿子。他又问科莫尔是否愿意嫁给强盗。他不断地献

殷勤说,如果科莫尔嫁给他,他就可以从死神手里把她救出去。可是惶恐的科莫尔什么也没

有回答。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姑娘惶恐地看着强盗们在一边饮酒一边磨刀。

强盗的使者来到寡妇的屋里,问她钱在哪儿。寡妇将乞讨来的钱都放在这个强盗的脚

下,说道:“我再也没有了,所有的一切都拿来了。现在我乞求你们,把我的科莫尔送回来 吧。”

强盗很生气,把钱扔了一地,并且说:“用谎言是骗不了人的。如果你不交出规定的钱

数,今天你女儿就会被杀死。我走了──我要去告诉我们的头头说没有拿到规定的钱数,现 在让我们用人血来祭奠伟大的迦利女神吧。”

不管寡妇怎么哀求,怎么哭泣,也没有感化强盗的铁石心肠。强盗准备走的时候,寡妇

对他说:“你不要走,请再等一会儿,我再去想想办法看。”说完,寡妇就走了出去。



莫洪拉尔曾经建议和科莫尔结婚。可是此事并没有办成,因而莫洪心里有些生气。一清

早,莫洪拉尔就听到了科莫尔所发生的事,并且立即叫来家族祭司,询问最近是否有举行婚 礼的吉日良辰。

在村子里,再也没有像莫洪这样富有的人家了;忧心忡忡的寡妇最后来到了他的家里。 莫洪用讥讽的语调笑着说:

“真是少见哪!您怎么居然屈驾光临寒舍了?”

寡妇说:“请不要讥笑。我是个穷人,我是到你这里来乞讨的。”

莫洪说:“出了什么事?”

寡妇把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讲述了一遍。

莫洪问道:“那么,我能做什么呢?”

寡妇说:“你应当去搭救科莫尔的性命。”

莫洪说:“怎么,难道奥莫尔辛赫不在这里吗?”

寡妇明白他的讥讽,就对他说:“莫洪,即使我没有房子不得不流落林莽,没有吃的而

饿得发狂,我也不会来向你乞求一根稻草。可是,今天如果你不满足我这寡妇的唯一乞求, 那么你的冷酷心肠将会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

莫洪说:“你既然来了,那么我有一句话就对你实说吧。科莫尔看上去并不坏,而且我

也不是不喜欢她,所以和她结婚我是没有什么意见的。我实话对你说,无缘无故的施舍,我 可没有那笔钱。”

寡妇说:“她已经和奥莫尔订了婚。”

莫洪再也没有说什么,他一边翻着帐簿,一边在写着什么。仿佛房间里别无他人,仿佛

他不是在和别人谈话。时间在流逝,也不知道那个强盗在等着还是走了。寡妇哭着说: “莫洪,你不要再折磨我了,时间不等人哪。”

莫洪说:“等一下,我要结束这件工作。”

最后,假如寡妇不同意让女儿和他结婚,那么,很难说他一整天能否结束他的工作。寡

妇从莫洪拉尔那里拿到钱,交给了那个强盗,于是他就走了。当天,慌恐不安的科莫尔,像

一只被吓得发抖的小鹿一样,回到了母亲的怀抱,并且用两只手捂着脸哭了很久,她的心情 才平静下来。

然而,这个可怜的姑娘从一伙强盗手中逃出来,又落到了另一个强盗的手里。

岁月荏苒,一晃几年过去了。战火已经熄灭。士兵们解甲归田,返回家园,寡妇获悉,

奥吉多辛赫已经战死,奥莫尔被关进监狱。但她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女儿。

姑娘和莫洪结了婚。

莫洪的怒气一点也没有消减。他那报复的心理并没有随着结婚而消逝。他经常无故地虐

待那个软弱无辜的姑娘。科莫尔从温暖的慈母怀抱来到这冷酷的牢房,受尽了种种折磨,不

幸的姑娘甚至都不敢哭泣。由于害怕莫洪责骂,眼睛里哪怕涌出一滴泪水,她都颤抖着把它 拭去。

五 朝霞映红的朵朵彩云,嵌缀在白如冰镜的山顶上空。正在熟睡的寡妇,听到有人敲门就

醒了,打开门,她看见身着军装的奥莫尔辛赫站在面前。寡妇怎么也没想到,是他站在那里。 奥莫尔急忙问道:“科莫尔呢?科莫尔在哪儿?”

寡妇告诉他,科莫尔在她丈夫家里。

奥莫尔一时惊呆了。他曾经怀有多少美好的理想啊──他想,要不了多久就会返回家

乡,从疯狂残酷的战场,回到宁静温柔的爱情怀抱;当他突然站在她家门前的时候,满怀喜

悦的科莫尔,就会飞跑出来,倒在他的怀里。他要坐在他们童年时代游玩的那个山顶,给科

莫尔讲述战争中的英雄事迹,最后和科莫尔结成伴侣,在鲜花盛开的爱情花园里度过自己幸

福的一生。可是他所憧憬的这种幸福生活,却遭到了劈雷的轰击,因此他十分激动。尽管他 心里有许多想法,在他平静的脸上却没有一点表露。

莫洪把科莫尔打发回娘家之后,就到外国去了。15岁的科莫尔,宛如一株花蕾终于开

放了。有一天,科莫尔来到波库尔树林里,想编织花环,可是她没有编成,她感到内心迷惘

空虚。又有一天,她把童年时代的一些玩具翻出来,然而她没有玩,而是叹息着又把它们放

了起来。她想等奥莫尔回来,他们俩再一起去编花环,一起去游玩。这么久看不到她童年的

伙伴奥莫尔,心情苦闷的科莫尔简直忍受不了这种折磨。每天夜晚,都看不到科莫尔在家

里。科莫尔到哪儿去了呢?人们找啊找啊,最后在她童年游玩的那个山顶上找到了她──姑

娘满面愁容,头发蓬乱,倒在那里,凝望着缀满无数星辰的广阔天宇。

科莫尔因为思念母亲和奥莫尔而时常哭泣,为此莫洪很生气。莫洪把她打发回娘家之

后,盘算着:“让她受几天穷困之苦吧,尔后我倒要看看,她是否还会因思念别人而哭泣。”

科莫尔回家后,仍然偷偷饮泣。夜风经常伴着她那悲伤的叹息,她在那孤独的床铺上不 知流下了多少泪水,对于这些情况她母亲是从来不知道的。

一天,科莫尔突然听说,她的奥莫尔回来了。这些天来,她心里多么激动呀!奥莫尔辛

赫童年时代的形象,又萦绕在脑际。科莫尔十分痛苦,也不知哭了多久。最后,她走出家门 想去见奥莫尔一面。

奥莫尔坐在那座山顶上的波库尔树荫下,心如刀绞。他一一回忆着孩提时代的所有往

事。多少个月夜,多少个黄昏,多少个清新的黎明,都像迷离的梦境一样,一幕一幕地在他

脑际闪过。用他那沙漠般的黑暗的未来生活与童年相比,他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伴侣,没有帮

手,没有栖身之所,没有人关心过问,也没有人倾听他的苦衷和对他表示同情──他就像在

广阔的天空冲出轨道的一颗闪着亮光的彗星,又像在波涛起伏的无边大海里被风暴追逐的一 艘破旧小船,孤独而凄凉地在沉闷的生活中荡游。

远处村子里的嘈杂声渐渐沉寂下来,夜风拂动着黑蒙蒙的波库尔树的枝叶,就像哼着深

沉的悲歌。在这漆黑的夜里,奥莫尔独身坐在山顶,听着各种声音:远处的小溪发出淙淙的

悲鸣;习习和风,宛如绝望的心灵在深深地叹息;深夜里传来了一种令人心碎的深沉、和谐

的声音。他看到整个世界都沉坠在黑暗的海洋里,只有远处火葬场上还亮着焚尸的火光,从

这个天边到那个天边,整个黑暗的天宇都被浓密寂寞的云雾笼罩着。

突然间,他听到有人气吁吁地叫道:“奥莫尔哥哥……”

听到这温柔、甜蜜、梦寐以求的声音,他那回忆的海洋顿时沸腾了。他转过身来,看见

是科莫尔。瞬息间她来到跟前,用手搂住他的脖子,把头贴在他的胸上,叫道:“奥莫尔哥 哥……”

奥莫尔的心凝固了,他伤心地流下了眼泪。突然他好像羞愧似的,后退了几步。科莫尔

对奥莫尔说了许多话,而奥莫尔只回答了一两句。忠厚的姑娘来的时候,心花怒放,笑逐颜 开,可是当他们分手的时候,她十分伤心,哭着走了。

科莫尔想到,童年时代的那个奥莫尔回来了,我这个童年时代的科莫尔,从明天开始就

可以和他在一起游玩了。奥莫尔内心深处虽然受到了创伤,但他一点儿也没有生科莫尔的

气。也没有责怪她。他觉得,不应当妨碍这位出嫁的姑娘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第二天他就 走了,谁也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

姑娘温柔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这位自尊心很强的姑娘想了很久。过了这么多天之

后,她终于来到了童年时代的朋友奥莫尔身边,可是奥莫尔对她为什么这么冷淡呢?她怎么

也想不通。一天,她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了她的母亲,母亲向她解释说,奥莫尔辛赫成了军队

统帅,他生活在宫廷的鼓乐声中,可能会把住在草舍茅屋的女乞丐小姑娘忘掉的。听了这

话,就像一把尖刀刺入了这位穷苦姑娘的心。科莫尔一想到奥莫尔辛赫对她如此冷淡,也就

不感到痛苦。不幸的姑娘常常在想:“我很穷,没有任何财产,也没有什么亲人,我是个愚

蠢的小姑娘,我不配触摸他脚上的尘土。我有什么权利叫他哥哥呢!有什么权利爱他呢!我 这个穷困的科莫尔,算他的什么人呢?竟敢向他求爱!”

整整一夜,她都在哭泣。一清早,忧郁的姑娘就登上那座山顶,在那里想着许多往事,

她尽管将刺入内心深处的利箭深埋在心底──不向世界上的任何人展示,可是藏纳在心里的 那把利箭却在慢慢地吮吸着她的心血。

姑娘不再和别人讲话,只是整日整夜地默默思索着。她不再接触别人,不哭,也不笑。

每当黄昏,常常可以看到,可怜的科莫尔,脸上蒙着破旧的脏纱丽,坐在路边的一棵树下。

姑娘渐渐变得瘦弱了。她再也不能爬山了──她常常一个人坐在窗台上,望着远处山顶上的

那棵波库尔树。在微风吹拂下,那树叶在轻轻颤抖。她常常呆望着牧童们低声哼着悲伤感人 的小曲往家里走去。

尽管寡妇作了许多努力,可还是摸不透姑娘痛苦的原因,因此也就没有办法除掉她的病

根。科莫尔自己明白,她已经走上了死亡之路。她已不再寄托什么希望,只是一再恳求神 仙:“在临死的时候能让我再见奥莫尔一面。”

科莫尔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她一次又一次地昏迷过去。寡妇坐在床头沉默不语,村子里

的姑娘们都围绕科莫尔站着。穷困的寡妇没有钱,又怎么能担负起为她治病的开支呢?莫洪

不在国内,即使他在国内,也不能指望得到他的帮助。母亲日夜操劳,卖掉了一切东西,为

科莫尔筹备食物。她走遍了所有医生的家门,恳求他们来给科莫尔看一下病。由于她一再的 请求,一位医生答应她,今天晚上来给科莫尔看病。

漆黑的夜晚,浓密的云雾遮住了满天的星斗,可怕的雷声在每个山谷中回响,雷电不断

地耀眼闪光,照亮了每个山岗。霎时间大雨滂沱,狂风大作。山里的居民很久没见过这样的

暴风雨了。贫穷的寡妇的小茅屋在摇晃,雨水透过薄薄的屋顶,从上面流到屋里;屋角里放

着一盏昏暗的小油灯,它的火苗在不停跳动着。由于这样的暴风雨。寡妇已经失望,她认为 医生是不会来了。

不幸的女人怀着绝望的心情,用痴呆失望的目光,望着科莫尔的脸,每听到响声就怀着

对医生的渴望,胆怯地瞧着屋门。科莫尔又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她醒过来之后,望着母亲的

脸。过了许久,科莫尔的眼睛又涌出了泪水,寡妇哭了,姑娘们也都哭了起来。

忽然传来了一阵马蹄声,寡妇急忙站起来说,医生来了。门开了,医生走进屋来。他从

头到脚都被雨衣遮盖着,水珠从湿淋淋的衣服上不停地滴落下来。医生走到姑娘那铺着稻草

的床前。科莫尔睁开她那迟钝悲伤的眼睛,看了一下医生的脸,她发现他不是医生,而是那 个英俊沉静的奥莫尔辛赫。

姑娘十分激动,她用那饱含爱恋的痴呆的目光,望着奥莫尔的脸,一双大眼睛噙着泪 水,安详而苍白的脸上,挂着一丝微笑,闪烁着光辉。

她那病弱的身体是经受不住过分兴奋的。她那双湿润的眼睛慢慢地合上了,心脏慢慢地

停止了跳动,这盏灯慢慢地熄灭了。满怀悲痛的女友们,向她的身上抛撒了鲜花。奥莫尔辛 赫没有眼泪,也没有叹息,他怀着惆怅的心情走了出去。

从那一天起,悲痛的寡妇就疯癫了,她到处流浪乞讨,每到晚上就一个人坐在那间破旧 的茅屋里哭泣。

(1877年7月)

董友忱译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50
只因为年轻啊
张晓枫
1.爱恨


小说课上,正讲着小说,我停下来发问:“爱的反面是什么!”


“恨!”


大约因为对答案很有把握,他们回答得很快而且大声,神情明亮愉悦,此刻如果教室外面走过一个不懂中国话的老外,随他猜一百次也猜不出他们唱歌般快乐的声音竟在说一个“恨”字。


我环顾教室,心里浩叹,只因为年轻啊,只因为太年轻啊,我放下书,说:“这样说吧,譬如说你现在正谈恋爱,然后呢?就分手了,过了五十年,你七十岁了,有一天,黄昏散步,冤家路窄,你们又碰到一起了,这时候,对方定定的看着你,说:


‘XXX,我恨你!’


如果情节是这样的,那么,你应该庆幸,居然被别人痛恨了半个世纪,恨也是一种很容易疲倦的情感,要有人恨你五十年也不简单,怕就怕在当时你走过去说:


‘XXX,还认得我吗?’


对方愣愣的呆望着你说:


‘啊,有点面熟,你贵姓?”


全班学生都笑起来,大概想象中那场面太滑稽太尴尬吧?


“所以说,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漠然。”


笑罢的学生能听得进结论吗?只因为太年轻啊,爱和恨是那么容易说得清楚的一个字吗?


2.受创


来采访的学生在客厅沙发上坐成一排,其中一个发问道:


“读你的作品,发现你的情感很细致,并且说是在关怀,但是关怀就容易受伤,对不对?那怎么办呢?”


我看了她一眼,多年轻的额,多年轻的颊啊,有些问题,如果要问,就该去问岁月,问我,我能回答什么呢?但她的明眸定定的望着我,我忽然笑起来,几乎有点促狭的口气。


“受伤,这种事是有的但是你要保持一个完完整整不受伤的自己做什么用呢?你非要把你自己保卫得好好的不可吗?”


她惊讶的望着我,一时也答不上话。


人生世上,一颗心从擦伤、灼伤、冻伤、撞伤、压伤、扭伤,乃至到内伤,那能一点伤害都不受呢?如果关怀和爱就必须包括受伤,那么就不要完整,只要撕裂,基督不同于世人的,岂不正在那双钉痕宛在的受伤手掌吗?


小女孩啊,只因年轻,只因一身光灿晶润的肌肤太完整,你就舍不得碰碰撞撞就害怕受创吗!


3.经济学的旁听生


“什么是经济学呢?”他站在讲台上,戴眼镜,灰西装,声音平静,典型的中年学者。


台下坐的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而我,是置身在这二百人大教室里偷偷旁听的一个。


从一开学我就昂奋起来,因为在课表上看见要开一门《社会科学概论》的课程,包括四位教授来设“政治”“法律”“经济”“人类学”四个讲座。想起可以重新做学生,去听一门门对我而言崭新的知识,那份喜悦真是掩不住藏不严,一个人坐在研究室里都忍不住要轻轻的笑起来。


“经济学就是把‘有限资源’做‘最适当的安排’,以得到‘最好的效果’。”台下的学生沙沙的抄着笔记。


“经济学为什么发生呢?因为资源‘稀少’,不单物质‘稀少’,时间也‘稀少’,而‘稀少’又是为什么?因为,相对于‘欲望’,一切就显得‘稀少’了……”


原来是想在四门课里跳过经济学不听的,因为觉得讨论物质的东西大概无甚可观,没想到一走进教室来竟听到这一番解释。


“你以为什么是经济学呢?一个学生要考试,时间不够了,书该怎么念,这就叫经济学啊!”


我愣在那里反复想着他那句“为什么有经济学因为稀少为什么稀少,因为欲望”而麻颤惊动,如同山间顽崖愚壁偶闻大师说法,不免震动到石骨土髓格格作响的程度。原来整场生命也可作经济学来看,生命也是如此短小稀少啊!而人的不幸却在于那颗永远渴切不止的有所索求,有所跃动.有所未足的心,为什么是这样的呢?为什么竟是这样的呢?我痴坐着,任泪下如麻不敢去动它,不敢让身旁年轻的助教看到,不敢让大一年轻的孩子看到。奇怪,为什么他们都不流泪呢?只因为年轻吗?因年轻就看不出生命如果像戏,也只能像一场短短的独幕剧吗?“朝如青丝暮成雪”,乍起乍落的一朝一暮间又何尝真有少年与壮年之分?“急把盏,夜阑灯灭”,匆匆如赴一场喧哗夜宴的人生,又岂有早到晚到早走晚走的分别?然而他们不悲伤,他们在低头记笔记。听经济学听到哭起来,这话如果是别人讲给我听,我大概会大笑,笑人家的滥情,可是……。


“所以,”经济学教授又说话了,“有位文学家卡莱亚这样形容:经济学是门‘忧郁的科学’……”


我疑惑起来,这教授到底是因有心而前来说法的长者,还是以无心来渡脱的异人?至于满堂的学生正襟危坐是因岁月尚早,早如揭衣初涉水的浅溪,所以才凝然无动吗?为什么五月山桅子的香馥里,独独旁听经济学的我为这被一语道破的短促而多欲的一生而又惊又痛泪如雨下呢?


⒋如果作者是花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诗选的课上,我把句子写在黑板上,问学生:


“这句子写得好不好?”


“好!”


他们的声音听起来像真心的,大概在强说愁的年龄,很容易被这样工整、俏皮而又怅惘的句子所感动吧?


“这是诗句,写得比较文雅,其实有一首新疆民谣,意思也跟它差不多,却比较通俗,你们知道那歌辞是怎么说的?”


他们反应灵敏,立刻争先恐后的叫出来:


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


美丽小鸟飞去不回头,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那性格活泼的干脆就唱起来了。


“这两种句子从感性上来说,都是好句子,但从逻辑上来看,却有不合理的地方当然,文学表现不一定要合逻辑,但是我还是希望你们看得出来问题在哪里?”


他们面面相觑,又认真的反复念诵句子,却没有一个人答得上来。我等着他们,等满堂红润而聪明的脸,却终于放弃了,只因太年轻啊,有些悲凉是不容易觉察的。


“你知道为什么说‘花相似’吗?是因为陌生,因为我们不懂花,正好像一百年前,我们中国是很少看到外国人,所以在我们看起来,他们全是一个样子,而现在呢,我们看多了,才知道洋人和洋人大有差别,就算都是美国人,有的人也有本领一眼看出住纽约、旧金山和南方小城的不同。我们看去年的花和今年的花一样,是因为我们不是花,不曾去认识花,体察花,如果我们不是人,是花,我们会说:


‘看啊,校园里每一年都有全新的新鲜人的面孔,可是我们花却一年老似一年了。’


同样的,新疆歌谣里的小鸟虽一去不回,太阳和花其实也是一去不回的,太阳有知,太阳也要说:


‘我们今天早晨升起来的时候,已经比昨天疲软苍老了,奇怪,人类却一代一代永远有年轻的面孔……’


我们是人,所以感觉到人事的沧桑变化,其实,人世间何物没有生老病死,只因我们是人,说起话来就只能看到人的痛,你们猜,那句诗的作者如果是花,花会怎么写呢?”


“年年岁岁人相似,岁岁年年花不同。”他们齐声回答。


他们其实并不笨,不,他们甚至可以说是聪明,可是,刚才他们为什么全不懂呢?只因为年轻,只因为对宇宙间生命共有的枯荣代谢的悲伤有所不知啊!


5.高倍数显微镜


他是一个生物系的老教授,外国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退休了。


“小时候,父亲是医生,他看病,我就站在他旁边,他说:‘孩子,你过来,这是哪一块骨头?’我就立刻说出名字来……”


我喜欢听老年人说自己幼小时候的事,人到老年还不能忘的记忆,大约有点像太湖底下捞起的石头,是洗净尘泥后的硬瘦剔透,上面附着一生岁月所冲积洗刷出的浪痕。


这人大概注定要当生物学家的。


“少年时候,喜欢看显微镜,因为那里面有一片神奇隐密的世界,但是看到最细微的地方就看不清楚了,心里不免想,赶快做出高倍数的新式显微镜吧,让我看得更清楚,让我对细枝未节了解得更透澈,这样,我就会对生命的原质明白得更多,我的疑难就会消失……”


“后来呢?”


“后来,果然显微镜愈做愈好,我们能看清楚的东西,愈来愈多,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我并没有成为我自己所预期的‘更明白生命真相的人’,糟糕的是比以前更不明白了,以前的显微倍数不够,有些东西根本没发现,所以不知道那里隐藏了另一段秘密,但现在,我看得愈细,知道的愈多,愈不明白了,原来在奥秘的后面还连着另一串奥秘……”


我看着他清癯渐消的颊和清灼明亮的眼睛,知道他是终于“认了”,半世纪以前,那意气风发的少年以为只要一架高倍数的显微镜,生命的秘密便迎刃可解,什么使他敢生出那番狂想呢?只因为年轻吧?只因为年轻吧?而退休后,在校园的行道树下看花开花谢的他终于低眉而笑,以近乎撒赖的口气说:


“没有办法啊,高倍数的显微镜也没有办法啊,在你想尽办法以为可以看到更多东西的时候,生命总还留下一段奥秘,是你想不通猜不透的……”


6.浪掷


开学的时候,我要他们把自己形容一下,因为我是他们的导师,想多知道他们一点。


大一的孩子,新从成功岭下来,从某一点上看来,也只像高四罢了,他们倒是很合作,一个一个把自己尽其所能的描述了一番。


等他们说完了,我忽然觉得惊讶不可置信,他们中间照我来看分成两类,有一类说“我从前爱玩,不太用功,从现在起,我想要好好读点书”,另一类说:“我从前就只知道读书,从现在起我要好好参加些社团,或者去郊游。”


奇怪的是,两者都有轻微的追悔和遗憾。


我于是想起一段三十多年前的旧事,那时流行一首电影插曲(大约是叫《渔光曲》吧),阿姨舅舅都热心播唱,我虽小,听到“月儿弯弯照九州”觉得是可以同意的,却对其中另一句大为疑惑。


“舅舅,为什么要唱‘小妹妹青春水里流(或“丢”?不记得了)’呢?”


“因为她是渔家女嘛,渔家女打鱼不能上学,当然就浪费青春啦!”


我当时只知道自己心里立刻不服气起来,但因年纪太小,不会说理由,不知怎么吵,只好不说话,但心中那股不服倒也可怕,可以埋藏三十多年。


等读中学听到“春色恼人”,又不死心的去问,春天这么好,为什么反而好到令人生恼,别人也答不上来,那讨厌的甚至眨眨狎邪的眼光,暗示春天给人的恼和”性”有关。但事情一定不是这样的,一定另有一个道理,那道理我隐约知道,却说不出来。


更大以后,读《浮士德》,那些埋藏许久的问句都汇拢过来,我隐隐知道那里有番解释了。


年老的浮士德,坐对满屋子自己做了一生的学问,在典籍册页的阴影中他乍乍瞥见窗外的四月,歌声传来,是庆祝复活节的喧哗队伍。那一霎间,他懊悔了,他觉得自己的一生都抛掷了,他以为只要再让他年轻一次,一切都会改观。中国元杂剧里老旦上场照例都要说一句“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说得淡然而确定,也不知看戏的人惊不惊动),而浮士德却以灵魂押注,换来第二度的少年以及因少年才“可能拥有的种种可能”。可怜的浮士德,学究天人,却不知道生命是一桩太好的东西,好到你无论选择什么方式度过,都像是一种浪费。


生命有如一枚神话世界里的珍珠,出于砂砾,归于砂砾,晶光莹润的只是中间这一段短短的幻象啊!然而,使我们颠之倒之甘之苦之的不正是这短短的一段吗?珍珠和生命还有另一个类同之处,那就是你倾家荡产去买一粒珍珠是可以的,但反过来你要拿珍珠换衣换食却是荒廖的,就连镶成珠坠挂在美人胸前也是无奈的,无非使两者合作一场“慢动作的人老珠黄”罢了。珍珠只是它圆灿含彩的自己,你只能束手无策的看着它,你只能欢喜或喟然因为你及时赶上了它出于砂砾且必然还原为砂砾之间的这一段灿然。


而浮士德不知道或者执意不知道,他要的是另一次“可能”,像一个不知是由于技术不好或是运气不好的赌徒,总以为只要再让他玩一盘,他准能翻本。三十多年前想跟舅舅辩的一句话我现在终于懂得该怎么说了,打渔的女子如果算是浪掷青春的话,挑柴的女子岂不也是吗?读书的名义虽好听,而令人眼目为之昏耗,脊骨为之佝偻,还不该算是青春的虚掷吗?此外,一场刻骨的爱情就不算烟云过眼吗?一番功名利禄就不算滚滚尘埃吗?不是啊,青春太好,好到你无论怎么过都觉浪掷,回头一看,都要生悔。


“春色恼人”那句话现在也懂了,世上的事最不怕的应该就是“兵来有将可挡,水来以土能掩”,只要有对策就不怕对方出招。怕就怕在一个人正小小心心的和现实生活斗阵,打成平手之际,忽然阵外冒出一个叫宇宙大化的对手,他斜里杀出一记叫“春天”的绝招,身为人类的我们真是措手不及。对着排天倒海而来的桃红柳绿,对着蚀骨的花香,夺魂的阳光,生命的豪奢绝艳怎能不令我们张皇无措,当此之际,真是不做什么既要懊悔做了什么也要懊悔。春色之叫人气恼跺脚,就是气在我们无招以对啊!


回头来想我导师班上的学生,聪明颖悟,却不免一半为自己的用功后悔,一半为自己的爱玩后悔只因太年轻啊,只因年轻啊,以为只要换一个方式,一切就扭转过来而无憾了。孩子们,不是啊,真的不是这样的!生命太完美,青春太完美,甚至连一场匆匆的春天都太完美,完美到像喜庆节日里一个孩子手上的气球,飞了会哭,破了会哭,就连一日日空瘪下去也是要令人哀哭的啊!所以,年轻的孩子,连这个简单的道理你难道也看不出来吗?生命是一个大债主,我们怎么混都是他的积欠户,既然如此,干脆宽下心来,来个“债多不愁”吧!既然青春是一场“无论做什么都觉是浪掷”的憾意,何不反过来想想,那么,也几乎等于“无论诚恳的做了什么都不必言悔”,因为你或读书或玩,或作战,或打渔,恰恰好就是另一个人叹气说他遗憾没做成的。


然而,是这样的吗?不是这样的吗?在生命的面前我可以大发职业病做一个把别人都看作孩子的教师吗?抑或我仍然只是一个大年轻的蒙童,一个不信不服欲有辩而又语焉不详的蒙童呢?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50
胖子和瘦子
在尼古拉铁路①的一个火车站上,两位朋友,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相遇了。胖子刚刚在火车站餐厅里用过午餐,他的嘴唇油亮亮的,像熟透了的樱桃。他身上有一股核烈斯酒②和橙花的气味。瘦子刚从车厢里下来,吃力地提着箱子、包裹和硬纸盒。他身上有一股火腿肠和咖啡渣的气味。在他背后,有个下巴很长的瘦女人不时探头张望--那是他的妻子,还有一个眯着一只眼的中学生,他的儿子。

“波尔菲里!”胖子看到瘦子大声喊道,“是你吗?我亲爱的!多少个冬天,多少个夏天没见面啦!”

“我的老天爷!”瘦子惊呼道,“这是米沙,小时候的朋友!你打从哪儿来?”

两位朋友互相拥抱,一连吻了三次,然后彼此看着对方泪汪汪的眼睛。两人都感到又惊又喜。

“我亲爱的!”接吻后瘦子开始道,“真没有料到!简直喜出望外!哎,你倒是仔细瞧瞧我!你呢,还是那么一个美男子,跟从前一样!还是那样气派,喜欢打扮!咳,你,天哪!噢,你怎么样?发财了吧?结婚了吧?我已经成家了,你看……这是我的妻子路易莎,娘家姓万岑巴赫……她是新教徒……这是我的儿子,纳法奈尔,中学三年级学生。纳法尼亚③,这位是我小时候的朋友!中学同班同学!”

纳法奈尔犹豫一下,摘下帽子。

“中学同班同学!”瘦子接着说,“你可记得,同学们当时怎么拿你开心的?给你起了一个外号,叫赫洛斯特拉特④,因为你用香烟把公家的一本图书烧了一个洞。我的外号叫厄菲阿尔特⑤,因为我喜欢告密。哈

①莫斯科至彼得堡的铁路,以沙皇尼古拉一世命名。

②一种烈性白葡萄酒。

③纳法奈尔的爱称。

④古代希腊人,他为了扬名于世,在公元前三五六年焚烧了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阿泰密斯神庙。

⑤古代希腊人,曾引波兰军队入境。哈……当时都是小孩子哩!你别害怕,纳法尼亚!你走过来呀……噢,这是我的妻子,娘家姓万岑巴赫……新教徒。”

纳法奈尔犹豫一下,躲到父亲背后去了。

“喂,朋友,你生活得怎么样?”胖子热情地望着朋友,问道,“在哪儿供职?做多大的官啦?”

“在供职,我亲爱的!升了八品文官,已经做了两年了,还得了一枚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薪金不高……咳,去它的!我妻子给人上音乐课,我呢,工作之余用木料做烟盒。烟盒很精致!我卖一卢布一个。若是有人要十个或十个以上,你知道,我就给他便宜点。好歹能维持生活。你知道,原来我在一个厅里做科员,现在把我调到这里任科长,还是原来那个部门……往后我就在这里工作了。噢,你怎么样?恐怕已经做到五品文官了吧?啊?”

“不对,亲爱的,再往上提,”胖子说,“我已经是三品文官了……有两枚星章。”

刹那间,瘦子脸色发白,目瞪口呆,但很快他的脸往四下里扭动,做出一副喜气洋洋的笑容。似乎是,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里直冒金星。他本人则蜷缩起来,弯腰曲背,矮了半截……他的那些箱子、包裹和硬纸盒也在缩小,皱眉蹙额……他妻子的长下巴拉得更长,纳法奈尔垂手直立,扣上了大衣上所有的纽扣……

“我,大人……非常高兴!您,可以说,原是我儿时的朋友,忽然间,青云直上,成了如此显赫的高官重臣!嘿嘿,大人!”

“哎,算了吧!”胖子皱起了眉头,“何必来这种腔调!你我是儿时朋友--何必来这一套官场里的奉承!”

“哪儿行呢……您怎么能这么说,大人……”瘦子缩得更小,嘿嘿笑着说,“大人体恤下情……使我如蒙再生的甘露……这是,大人,我的儿子纳法奈尔……这是我妻子路易莎,新教徒,某种意义上说……”

胖子本想反驳他几句,但看到瘦子那副诚惶诚恐、阿谀诌媚、低三下四的寒酸相,使得三品文官几乎要呕吐了。他扭过脸去,向瘦子伸出一只手告别。

瘦子握握他的三个指头,一躬到地,像中国人那样嘿嘿笑着。他妻子眉开眼笑。纳法奈尔喀嚓一声,收脚敬礼,把制帽掉到地上。一家三口都感到又惊又喜。

 

一八八三年十月一日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50
纪元旦
林语堂
今天是廿四年二月四日,并非元旦,然我已于不知不觉中写下这“纪元旦”三字题目了。这似乎如康有为所说吾腕有鬼欤?我怒目看日历,明明是二月四日,但是一转眼,又似不敢相信,心中有一种说不出阳春佳节的意味,迫着人喜跃。眼睛一闭,就看见幼时过元旦放炮游山拜年吃橘的影子。科学的理智无法镇服心灵深底的荡漾。就是此时执笔,也觉得百无聊赖,骨胳松软,万分苦痛,因为元旦在我们中国向来应该是一年三百六十日最清闲的一天。只因发稿期到,不容拖延,只好带着硬干的精神,视死如归,执起笔来,但是心中因此已烦闷起来。早晨起来,一开眼火炉上还接着红灯笼,恍惚昨夜一顿除夕炉旁的情景犹在目前因为昨夜我科学的理智已经打了一阵败仗。早晨四时半在床上,已听见断断续续的爆竹声,忽如野炮远攻,忽如机关枪袭击,一时闹忙,又一时凉寂,直至东方既白,布幔外已透进灰色的曙光。于是我起来,下楼,吃的又是桂圆条,鸡肉面,接着又是家人来拜年。然后理智忽然发现,说《我的话》还未写呢,理智与情感斗争,于是情感屈服,我硬着心肠走来案前若无其事地照样工作了。惟情感屈服是表面上的,内心仍在不安。此刻阿经端茶进来,我知道他心里在想“老爷真苦啊!”因为向例,元旦是应该清闲的。我昨天就已感到这一层,这也可见环境之迫人。昨晨起床,我太太说“Y.T.你应该换礼服了!”我莫名其妙,因为礼服前天刚换的。“为什么?”我质问。“周妈今天要洗衣服,明天她不洗,后天也不洗,大后天也不洗。”我登时明白。元旦之神已经来临了,我早料到我要屈服的,因为一人总该近情,不近情就成书呆。我登时明白,今天家人是准备不洗,不扫,不泼水,不拿刀剪。这在迷信说法是有所禁忌,但是我明白这迷信之来源:一句话说,就是大家一年到头忙了三百六十天,也应该在这新年享一点点的清福。你看中国的老百姓一年的劳苦,你能吝他们这一点清福吗?这是我初次的失败。我再想到我儿时新年的快乐,因而想到春联、红烛、鞭炮、灯笼、走马灯等。在阳历新年,我想买,然而春联走马灯之类是买不到的。我有使小孩失了这种快乐的权利吗?我于是决定到城隍庙一走,我对理智说,我不预备过新年,我不过要买春联及走马灯而已。一到城隍庙不知怎的,一买走马灯也有了,兔灯也有了,国货玩具也有了,竟然在归途中发现梅花天竹也有了。好了,有就算有。梅花不是天天可以赏的吗?到了家才知道我水仙也有了,是同乡送来的,而碰巧上星期太太买来的一盆兰花也正开了一茎,味极芬芳,但是我还在坚持,我决不过除夕。“晚上我要出去看电影,”我说。“怎么?”我太太说。“今晚X君要来家里吃饭。”我恍然大悟,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我家有一位新订婚的新娘子,前几天已经当面约好新郎X君礼拜天晚上在家里用便饭。但是我并不准备吃年夜饭。我闻着水仙,由水仙之味,想到走马灯,由走马灯想到吾乡的萝卜果(年糕之类)。


“今年家里没人寄萝卜果来,”我慨叹的说。“因为厦门没人来,不然他们一定会寄来,”我太太说。“武昌路广东店不是有吗?三四年前我就买过。”“不见得吧!”“一定有。”“我不相信。”“我买给你看。”三时半,我已手里提一篓萝卜果乘一路公共汽车回来。四时半肚子饿,炒萝卜果。但我还坚持我不是过除夕。五时半发现五岁的相如穿了一身红衣服。“怎么穿红衣服?”“黄妈给我穿的。”相如的红衣服已经使我的战线动摇了。六时发现火炉上点起一对大红蜡烛,上有金字是“三阳开泰”“五色文明”。“谁点红烛?”“周妈点的。”“谁买红烛?”“还不是早上先生自己在城隍庙买的吗?”“真有这回事吗?”我问。“真是有鬼!我自己还不知道呢!”我的战线已经动摇三分之二了。那时烛也点了,水仙正香,兔灯、走马灯都点起来,炉火又是融融照人颜色。一时炮声东南西北一齐起,震天响的炮声像向我灵魂深处进攻。我是应该做理智的动物呢,还是应该做近情的人呢?但是此时理智已经薄弱,她的声音是很低微的。这似乎已是所谓“心旌动摇”的时候了。我向来最喜鞭炮,抵抗不过这炮声。


“阿经,你拿这一块钱买几门天地炮,余者买鞭炮。要好的,响的。”我赧颜的说。我写不下去了。大约昨晚就是这样过去。此刻炮声又已四起。由野炮零散的轰声又变成机关枪的袭击声。我向来抵抗不过鞭炮。黄妈也已穿上新衣带上红花告假出门了。我听见她关门的声音。我写不下去了。我要就此掷笔而起。写一篇绝妙文章而失了人之常情有什么用处?我抵抗不过鞭炮。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2-5-17 09:51
小公务员之死
契诃夫
一个美好的晚上,一位心情美好的庶务官伊凡·德米特里·切尔维亚科夫,坐在剧院第二排座椅上,正拿着望远镜观看轻歌剧《科尔涅维利的钟声》①。他看着演出,感到无比幸福。但突然间……小说里经常出现这个“但突然间”。作家们是对的:生活中确实充满了种种意外事件。但突然间,他的脸皱起来,眼睛往上翻,呼吸停住了……他放下望远镜,低下头,便……阿嚏一声!!!他打了个喷嚏,你们瞧。无论何时何地,谁打喷嚏都是不能禁止的。庄稼汉打喷嚏,警长打喷嚏,有时连达官贵人也在所难免。人人都打喷嚏。切尔维亚科夫毫不慌张,掏出小手绢擦擦脸,而且像一位讲礼貌的人那样,举目看看四周:他的喷嚏是否溅着什么人了?但这时他不由得慌张起来。他看到,坐在他前面第一排座椅上的一个小老头,正用手套使劲擦他的秃头和脖子,嘴里还嘟哝着什么。切尔维亚科夫认出这人是三品文官布里扎洛夫将军,他在交通部门任职。

“我的喷嚏溅着他了!”切尔维亚科夫心想,“他虽说不是我的上司,是别的部门的,不过这总不妥当。应当向他赔个不是才对。”

切尔维亚科夫咳嗽一声,身子探向前去,凑着将军的耳朵小声说:

“务请大人原谅,我的唾沫星子溅着您了……我出于无心……”

“没什么,没什么……”

“看在上帝份上,请您原谅。要知道我……我不是有意的……”

“哎,请坐下吧!让人听嘛!”

切尔维亚科夫心慌意乱了,他傻笑一下,开始望着舞台。他看着演出,但已不再感到幸福。他开始惶惶不安起来。幕间休息时,他走到布里扎洛夫跟前,在他身边走来走去,终于克制住胆怯心情,嗫嚅道:

“我溅着您了,大人……务请宽恕……要知道我……我不是有意的……”

“哎,够了!……我已经忘了,您怎么老提它呢!”将军说完,不耐烦地撇了撇下嘴唇。

①法国作曲家普朗盖特(一八四七-一九0三)作的轻歌剧。

“他说忘了,可是他那眼神多凶!”切尔维亚科夫暗想,不时怀疑地瞧他一眼。“连话都不想说了。应当向他解释清楚,我完全是无意的……这是自然规律……否则他会认为我故意啐他。他现在不这么想,过后肯定会这么想的!……”

回家后,切尔维亚科夫把自己的失态告诉了妻子。他觉得妻子对发生的事过于轻率。她先是吓着了,但后来听说布里扎洛夫是“别的部门的”,也就放心了。

“不过你还是去一趟赔礼道歉的好,”她说,“他会认为你在公共场合举止不当!”

“说得对呀!刚才我道歉过了,可是他有点古怪……一句中听的话也没说。再者也没有时间细谈。”

第二天,切尔维亚科夫穿上新制服,刮了脸,去找布里扎洛夫解释……走进将军的接待室,他看到里面有许多请求接见的人。将军也在其中,他已经开始接见了。询问过几人后,将军抬眼望着切尔维亚科夫。

“昨天在‘阿尔卡吉亚’①剧场,倘若大人还记得的话,”庶务官开始报告,“我打了一个喷嚏,无意中溅了……务请您原……”

“什么废话!……天知道怎么回事!”将军扭过脸,对下一名来访者说:“您有什么事?”

“他不想说!”切尔维亚科夫脸色煞白,心里想道,“看来他生气了……不行,这事不能这样放下……我要跟他解释清楚……”

当将军接见完最后一名来访首,正要返回内室时,切尔维亚科夫一步跟上去,又开始嗫嚅道:

“大人!倘若在下胆敢打搅大人的话,那么可以说,只是出于一种悔过的心情……我不是有意的,务请您谅解,大人!”

将军做出一副哭丧脸,挥一下手。

“您简直开玩笑,先生!”将军说完,进门不见了。

“这怎么是开玩笑?”切尔维亚科夫想,“根本不是开玩笑!身为将军,却不明事理!既然这样,我再也不向这个好摆架子的人赔不是了!去他的!我给他写封信,再也不来了!真的,再也不来了!”

切尔维亚科夫这么思量着回到家里。可是给将军的信却没有写成。想来想去,怎么也想不出这信该怎么写。只好次日又去向将军本人解释。

①古希腊一个洲,居民以牧羊力业。喻:安乐之邦。

“我昨天来打搅了大人,”当将军向他抬起疑问的目光,他开始嗫嚅道,“我不是如您讲的来开玩笑的。我来是向您赔礼道歉,因为我打喷嚏时溅着您了,大人……说到开玩笑,我可从来没有想过。在下胆敢开玩笑吗?倘若我们真开玩笑,那样的话,就丝毫谈不上对大人的敬重了……谈不上……”

“滚出去!!”忽然间,脸色发青、浑身打颤的将军大喝一声。

“什么,大人?”切尔维亚科夫小声问道,他吓呆了。

“滚出去!!”将军顿着脚,又喊了一声。

切尔维亚科夫感到肚子里什么东西碎了。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着,他一步一步退到门口。他来到街上,步履艰难地走着……他懵懵懂懂地回到家里,没脱制服,就倒在长沙发上,后来就……死了。

 

一八八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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