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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待觉醒的专业自主权意识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4-19 22:07
标题: 有待觉醒的专业自主权意识

在一项调查中,48.3%的教师表示当家长对自身教学的质疑和建议不尽合理时,他们会尽量向家长解释,以说服家长接受自身的观点和做法;但是,当面对专家不尽合理的质疑和建议时,31.5%的教师表示会依照专家的意见来调整自身的教学,而表示会与专家沟通讨论以求达成共识的教师仅占15%。
为什么教师能够平等、自信地对待家长的质疑,却大多以顺从的态度对待专家的质疑呢?
可能有人会提出,这是因为教师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的,这其中不乏教师自身的因素,但又不只仅是教师的因素。目前,在日常管理中,管理者经常制定许多制度来督促教师;在教育科学研究中,研究者往往提出众多的理论来指点教师。如此种种都表示出对教师缺乏应有的尊重与信任。我们发现,人们对教师的期望是矛盾的:一方面希望教师能够挑起教育的千斤重担,另一方面又怀疑教师的知识与能力。固然,教师是教育中的重要角色,教育的功能也主要依赖教师与幼儿的互动来实现,但是假如把教育中的问题与矛盾都压到教师身上,只会模糊教育问题的真正脉络,并导致教师自我认知和定位的偏差。久而久之,教师即使有自身的想法和建议也不敢表达。因为教师预期这种表达所付出的代价太大,可能会被视作不虚心、固执己见等,遭致领导的批评或同事的异样目光,所以他们选择了缄默、服从,停止了考虑。由此,我们不得不考虑,在要求教师尊重儿童,为儿童的学习与发展创设适宜环境的同时,是否也应该为教师的学习与发展创设适宜的环境。
我们认为,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过程中不只要增能,还要赋权。教师不只应拥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还应具有专业自主权。教师的专业自主权是指教师可以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教学、评价等决策作出判断和执行的权利。教师要求行使专业自主权,体现了他们对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信心,代表了他们权利意识的觉醒,反映了他们专业发展的水平。无论是管理者还是研究者,都应尊重教师的实践知识,平等地与教师对话,尊重并保证教师专业自主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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