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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初中一年的学习生活日记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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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3 17:3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在初中一年的学习生活日记作文
初中……其实不太想得起来了,这也是我迟迟不能动笔的原因。初中考入了离家很近的宿中,先让我想想我的老师们吧——
    班主任,是英语老师,赵风生老师。赵老师这时刚从程集中学调来宿中。他在程集教高中部的,可是来了宿中却要从初中教起。于是,初一成了我在宿中的第一年,也是他在宿中的第一年——此后,他跟着我或是我跟着他升入宿中高中部,这种师生关系持续了5年,此为后话,暂且不表。
    话说赵老师担任我的英语启蒙老师,日后想起来这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赵老师发音很标准,而且他的教学方法很科学:上课不管我们能不能听懂,基本上用英文,实在不行就借助hand gesture & body language,给我们尽量营造一个英语的氛围。
他教我们26个字母的同时就把音标教给了我们,所以我们很早就能够像查汉语发音一样的自己查陌生单词的英文发音。他很多句口头禅的其中一句就是:“会念就会写!”这当然是教会了我们音标的功劳。上课的时候,他经常会报一些陌生的单词,然后喊我们某个人起来拼——一般都错不了。上听力课的时候,他熟练地摁着录音机的暂停和播放钮,放一句就叫一个人起来复述。他叫人的方式很特别,从第一排的第一个开始,然后“the next”“the next”,很快全班就叫遍了——然后又来第二轮。答对的自己坐下去,答错的站着,直到再轮到你的时候答对。因此在Mr. Zhao(他让我们这么叫他,在路上看见他也要大喊一声:Hello! Mr. Zhao)的课堂上,站着是一件太普通的事情,普通到每个人每堂课至少站一次,普通到大家在这件事上没有了羞耻心,经常一排人——或者半个班的人都站起来了,刷刷的像片小树林,彼此嘻嘻哈哈,毫不在乎。
    除此之外,在Mr. Zhao的课堂上是很自由的,你可以乱七八糟地歪着,膝盖抵在桌斗上,或是大大咧咧地趴在桌面上,just have fun!基本上,我的英语课都是歪坐着,课本竖起来,跟旁边的或是后面的人讨论——都是这样度过的。
    赵老师还教我们好多英文歌,几乎课本上每一单元后面的歌他都教我们唱了,那些好听的、快乐的歌,我现在还能记得它们的旋律和歌词:
“Polly can you spell its name,
Polly can you spell its name,
Polly can you spell its name,
Yes we can,
One two three.
P-o-l-l-y!”
还有——
“Once a farmer had a dog,
Its name was Bingo,
B-i-n-g-o,
B-i-n-g-o,
Its name was Bingo!”
    我们班的课间,老师上课用的录音机随便我们放自己带来的磁带,大多数是英文歌——比如《Yesterday Once More》,你想放刘德华的也可以——总之,课间是令人期待的时光,是迫不及待想要跟大家分享的,是音符跳跃的阳光地带。这一点,一直是兄弟班级所羡慕的。
  很感谢赵老师,他不同于小县城里其他老师的开放式的教学法,给我们的英语基础打了个很结实的桩,他使我们的英语不是“聋子英语”“哑巴英语”;使我的高考英语笔试139(安徽省第一名是142),听力近乎满分;使我进入强手如云的北大,在入学英语分级考试中,能一举考上最高的三级;更重要的是,他让我对英语这门语言,有了强烈的爱好,他带我走进英语的大门去领略它的美感——我对它铿锵节奏的热爱超过对音乐的喜爱,我像热爱北京话一样地热爱它。希望有一天,我能像说北京话一样流利地用英语表达自己。
语文老师:曾小明老师。真好,我还是记得他的名字的,在准备写这段的时候有点着急,担心会忘了老师的姓名——下笔时却不打一点磕巴地敲出这个名字。对语文及语文老师有印象的就是背了很多课文,但是想不起更多来,虽然我是语文课代表,真是汗……希望老师原谅我。

数学老师:我的初中数学老师是一个很和蔼可爱的老太太,姓张,可惜我真的不记得她的名字了——但是却很记得她可爱的口音:她是潜山人。那时候,调皮的我们上课总爱学她的口音,记得她总是拿着一个大大的木头三角板,一边在黑板上画线,一边解释:角A和角B互补……
暑假的时候,赵老师和张老师办了个补习班,上课的地点就在张老师家中。她的家,在龙井街后面的山上。夏天的早上,趁着一丝凉风上山,山路盘旋,竹林清幽,学习在这个时候有了避暑的功效。尤其是还有我心里暗暗喜欢的男生在一起,日子过得真是令人怀念啊~~~
分特,又对不起老师了,这该说学习的,怎么又扯到风花雪月上去了。

物理老师:我的物理老师姓吴,是一个很清癯的男人,而为人严谨,教学严格。他是我最喜欢的老师之一。
分特,第一节给了我错觉,以为每个关于老师的回忆都可以写一大段的,而实际上我的脑子已经锈掉了,同志们原谅我,允许我匆匆说完。
下面是化学老师:这是一个身量挺高但是有点佝偻的半老头子(对不起,这么说有点太不恭敬,可是我找不出来合适的形容词),当时我对他心里是颇有微辞的,因为他老婆在学校里开着一家零食店,所以他不太敢得罪调皮的学生,怕他们因此不去店里买东西——现在想起来心里一阵微酸。
但是这个老师的课还是教得不错的,他给我们打得基础也很牢固。那是初三刚刚接触化学,没有一点感性认识,于是他就让我们抄分子式,抄化学方程式,每个20遍。姨在医院工作,我们家有用不完的病历纸——我用病历纸订了厚厚的一本,都抄完了。抄完了,感性认识就有了,还有一点能够升华到理性。所以到现在我都认为,暂时不懂的东西,可以先死记硬背下来,量变产生质变,你会逐渐理解的。
这个老师经常会提起朱朱——我一直崇拜的那个师姐,说朱朱专门有一个小本儿,他一说点儿什么,朱朱就记在小本儿上,记了一大本呢!后来我升入高中,听初中的小妹妹说,他经常在班上提起朱朱和我……sigh,我又没有拿小本儿记他的语录,我有什么好夸的呢?

说完了老师,该说同学了。其实,整个中学时代,我跟同学的关系都处得不是很好。那是一个什么都太不稳定的年龄段。处理不好,我自己是主要原因,太争强好胜了,咄咄逼人,寸步不让,得理不饶人(当然,现在好像还是得理不饶人,改ing~~)。那会儿,我跟男同学的关系处得要比女同学好。我们有一个“团伙”:大概五六个男孩,两三个女孩,一到周末就结伴骑车去郊外玩,一天往返。爬山,涉水,戏沙。我永远是坐在车后座上的一个,骑车这个事情,直到上大学后,逼到没有法子才学会。
    说到每周的这个活动,我突然来了兴致,想要好好地回忆一下。有一次去白崖寨,去时骑了四小时,回来骑了四小时,在山底下歇了会就往回赶了,根本就没有上山,因为时间已经不够——可是仍然很开心,因为一路上的春光氤氲,一路上的欢声笑语,心情放飞就让我们很快活了。那会子,好像已经是初三的紧张冲刺时期了罢。路上有个小插曲,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分别由两个男孩子骑车带着。她很瘦,比我轻许多。结果回来的路上,原本带我的那个男孩子,偷偷地载着那个瘦小的女孩子,跑了。把我剩下给那个比他瘦弱多了而且手刚被午餐肉罐头划伤了的男孩,于是我们两个,一个很郁闷,一个很抓狂——不用说,抓狂的那个肯定是我,不载就不载嘛,还这么伤自尊~~嘿嘿,据说后来我一个月没有理他。以后的每次每次,我们都要提起这段有趣的往事~~~
    另外一次我印象深刻的出游,是去韩文的沙河玩。不记得怎么样费劲心机,坐上了我心里暗暗喜欢(说是暗暗喜欢,其实早已是司马昭之心,估计初中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指的是谁吧,呵呵)的那个男生的自行车后座,真的是一路上心花怒放,满溢着快乐。现在想起来,似乎都能感受到那天的拂面暖风,野外金黄的油菜花都开了,我坐在他的车后座上,腿快乐地晃悠,大声唱歌,大声欢笑,不停地有同学超过我们的车,丢下一句调侃……听说路上可能会遇上劫匪,几个男孩子都带了小匕首或是砍刀。他的匕首,用一个耐克的护腕绑在小臂上。中途那个匕首有点歪了,于是他停车,让我帮他绑一下。在金色的沙滩上,我第一次如此接近地面对一个喜欢的男孩,低头心狂跳,再加上他们骑过我们身边时大肆戏谑,我的脸红得像火烧云。分特啊。
    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现在拿出来说说好像大家也不会不好意思(其实是俺的脸皮厚了,嘿嘿),那就允许我从头回忆一遍这段不成熟的小狗之恋吧~~~记得是初一,刚刚入学的第一天,乱轰轰地排完了座位,语文老师指定完语文课代表后说:语文课代表到我办公室来一趟,拿本子。我就颠儿颠儿地跑出去了,转头一看,还有一个男孩也跑出来了,我说:“我是语文课代表,你干什么?”他说:“我也是语文课代表。”#¥※%¥◎#◎……不记得怎么回事了,后来我们班其他课代表都是一个,唯独语文一直是两个——我们俩。从办公室回来之后,我发现——他居然是我的同桌,接着发现更要命的:他长得好帅(shying~~),他的名字很好听,他的字很好看——现在我发现了,我喜欢的男孩都具备这三个基本特征:①长得帅;②名字好听;③字超级漂亮(虽然我也没有喜欢过几个男孩……)。
    我很快迷恋上了他,迷恋的程度是偷偷地拿他的作业本当字帖,临他的字。这真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的鬼画桃符的字因此规整了很多,老师们大概做梦都想不到,“早恋”会有如此功效吧!我们俩同桌,上课的时候偷偷在下面玩石头剪子布,谁输了就从笔盒里摸一支笔给对方。他惹了我,我掐他的胳膊;我触恼了他,他把我绑好的马尾巴拉散——这后来成为我们班男女生交锋的经典项目。女生在我的调教下,个个练就“九阴白骨爪”,男生在他的影响下,出手稳准快。于是我们班男生都会有一只胳膊常年青一块紫一块,而女生一天至少要绑10次马尾巴。
    这种美好的日子过了1年,我们俩变成了彻底的敌人,这是我再也没有想到的。起因是班主任赵老师搞改革,实行班长聘任制。班主任指定我为班长,由我指定聘用副班长及班委会成员。我当然指定他当副班长了,当然,以他在班上的影响力,这个副班长也是当之无愧的。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一天下完早自习,我发现有一个男生抄作业,上去制止他。他态度很恶劣,最后很不以为然的说:我抄的是××的作业,××也是班长!这种态度激怒了我,我大脑一热,说了一句很混蛋的话,我说:××的班长不过是我赏的!
    没错,就是这句话毁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他辞去了副班长的职务,从此不再理我,他的那一帮拥戴者也成天阴阳怪气地跟我作对。我后悔极了,但是已经无法挽回了。他很popular,整个年级有一大半的女生喜欢他。我就看着他的“女朋友”一个一个走马灯似的换,心痛,然而无力。
    这段小感情就是这样,不过值得纪念。
    去年的时候,在qq上联络到了他,大家都装作忘了以前的事情,还是可以聊的。他现在在合肥做园林设计,偏瘦小,隔了那么多年再回头望,就没有心动的感觉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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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17:34:13 | 只看该作者
在混乱中自己学习
  ——我的初中生活
  龚明德
  
  茅盾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五日在给他的表弟陈瑜清的信中,说出了涉及我这个年龄段的人的一句名言:“早生十年或晚生十年似乎幸运些,惟有一九五四年前后出世者,弄得不上不下,……”这里的“不上不下”指青少年成长环境之恶劣而言,就是说“一九五四年前后”出生的人尤其在文化方面没有条件受到好的全面教育。
  不幸得很,我是一九五三年夏天出生的,而且生在一处偏僻的仅够糊口的接近贫穷的小山村。我出生的那个小山村,离《初中生》编辑部只有不到十个小时的公交车车程,是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还要往南行五六公里的清泉人民公社的砖桥冲。
  掰着指头一算,就知道我读完六年小学再读初中该是一九六六秋天。还好,经过一九六六年暑假前的县统一考试,我的考试成绩是远远超过录取分数线的。虽然因为家庭出身不是政策规定的贫农或雇农使得我丧失了被保送升初中的资格,但我还是“凭硬本事”正式被南漳县第二中学录取了,编在一年级四班,班主任是体育女教师杜雪苗,她的模样在当时我的眼中,出奇地漂亮——身材高挑、动作利索、一口标准的普通话。
  一九六六年秋学期,我准时同清泉人民公社的另外五个全是被保送上初中的男女同学到武安镇入了“南二中”。本来就爱上课的我,开始了全新的语文、数学、俄语、地理、体育的初中学习生活。
  现在记不太清楚了,不知是上了半年的课呢还是上了一年半的课,南二中师生响应全国的“革命形势”而热烈地卷入了到去北京“串联”和“见毛主席”的“文革”浪潮。当时的规定也奇怪,凡是十三岁以上的同学只要家长同意都可以由学校组织老师领队统一免费坐火车去北京“见毛主席”。而我,只有十二岁,最多只能在县内“串联”。记得曾约了两三个同学,免费坐公共汽车,到我父亲修水库的地方石门住了一段时间。那时中央有文件,所有“串联”的在校学生坐车、住宿、吃饭都免费。我们到了我父亲修水库的地方石门,还真受到了水库工地负责人的专门安排。
  当年没有留下日记,现在无论如何挖空心思回忆,都记不清那时候是怎么具体过来的。只记得到北京“串连”并且“见毛主席”了的大同学们回校后不久,我们南二中就宣布“返乡闹革命”,我就回到了砖桥冲,也就是清泉人民公社的我的出生地。
  砖桥冲是当时一个大队,六个生产小队组成,老少合共有一两千人,这儿的“文革”运动也被一个郑姓中年农民闹得轰轰烈烈。我一回到家中,这郑姓农民就几乎天天到我家中找我,带来毛笔、大瓶墨汁和一捆捆的整张大白纸,要我把他揭发大队原党支部领导的话编成文章,再由我读给他听。他那儿通过了,就由我在整张的大白纸上抄拳头大的毛笔字,抄完了,他和我一块儿把这些纸贴到大队党支部办公室外的土墙上面。印象中,几乎满墙都是我写的毛笔字。
  再大一点儿了,我知道我用毛笔写在大张白纸上的文章,就是当年“毛主席”大力提倡的“四大”之一的“大字报”。——说实话,我十二三岁时的替郑姓农民编写大字报,是我写作能力的最早的系统训练。
  “返乡闹革命”的时间不太长,南二中通知我们“就地复课闹革命”。清泉人民公社的完全小学即只有小学五、六两个年级的“清泉完小”马上升格为“清泉耕读中学”,我就进入这“清泉耕读中学”继续我的“南二中”的初中生活。
  因为都是没经过严格训练的小学老师升任初中老师,我的语文、数学以及各门功课,老师不讲我也懂得。因为我有一个姐姐,加之我又是父母的长子,在家里没有家务必须由我做,我就一门心思地读书。那时我尤其喜欢数学课,每天晚上在煤油灯下自习次日要学的内容,把一个小单元的习题全做完,待第二天老师布置了作业,我只须抄我前一天夜晚的自习题目即可,除劳动课外,我的各门功课都是第一名。
  就在我不足十六岁时,奇迹发生了。
  “清泉耕读中学”的校长也就是给我们教数学课的沈老师找我谈话,问我愿不愿意参加工作教书,我说我想读高中读大学,沈老师说教书可以转为国家职工,我连想都没有想就答应说:“那我就当老师。”
  初中没毕业,我就成了我读初中的这所清泉公社耕读中学的“初中教师”,印象中我在清泉耕读中学教过语文、教过数学、教过地理、教过美术,还当过两年的班主任。
  最令我欣慰的,是我教数学的成功。我记得,我当学生时只听老师讲到“勾股定理”和“一元一次方程”。也就是说,我没学完初中一年级的课程就提前毕业当了初中教师。但我教数学却至少讲通了初中一年级和初中二年级的数学。我把“教学”的词语反过来,完全是先学后教。第二天要上的数学课,我只有在前一天改完当天的学生作业后再深夜自修。我自修数学的方法就是反复把定义、定理和例题彻底弄懂,再一题一题地做数学题。现在想起来就后怕,但当年我的教学效果却很好,与我同龄甚至大我一两岁的我的学生们都“服”我。
  好像是不足十八岁时,我被派到县城学英语。之前,我一个英文字母也认不到。三个月后,我回到“清泉耕读中学”,这回除语数等课程外,我又成了专职英语老师。听过我说话的人都知道,我连母语的汉语也说得怪怪的,英文读音之不准是铁定的。
  然而,十七八岁的我却购买了一个收音机,还从武汉邮购回英语广播教材,每天早晚各一个小时地坚持了三四年地收听英语讲座,光大本英语作业就积下一大堆。我的英语语法知识和我的笔译水平和单词的掌握量,估计在当年的同龄人中是可以算得不差的了。
  二十二岁那一年,即一九七五年,有一个上大学的“内招名额”,在接受书面考试后,我被录取了。我成了一名不是来自工厂也不是来自农村更不是来自军队的莫名其妙的“工农兵学员”。更为奇迹的是,三年“工农兵学员”毕业,我没有走任何后门,却留校成了我所就读的这所大学中文系的一名“大学教师”。
  荒唐的岁月中,由于知识的吸引,我却没有荒废我的学习。当然,我的学习动力也很简单——总觉得多读书多懂学问肯定比父母那样笨笨地种田要好一些。
  所以,我在读“工农兵学员”的所谓大学之前,就只有一个初中一年级的学历。大学三年以后,乃至现在,我的“初中时代”的学习激情一直被完美保存并不断发扬光大着。我从二〇〇七年十一月起,从一个出版社的图书编辑变成了一名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教授和中国现当代文学硕士导师,都是我在“初中时代”有意识打下的自学基础带来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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