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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体会:斩断我党不正之风的闸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在全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阶段,我们党员身上的责任重于泰山,尤其是在脱贫发展的重要阶段中,基层党员干部更应该肩负重任,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重心,将贫困地区致富建设放在中心。
《问责条例》的产生便是我们基层干部的一种标杆,和约束自身行为为民服务的标准,人生而有责,普通百姓的责任是家庭和子女,而我们党员干部的责任除了家庭以外,更重要的是对于国家建设的责任和对于群众利益的责任,当决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之后,面对鲜红的党旗宣誓时,就决定了自身不光身为群众对于小家的责任,更决定了身为党员,就应该传承党的热血与赤诚为祖国这个大家承担更重的责任。尤其作为一名称职的党员干部,群众需要做的一定要做,能给群众锦上添花的事情尽量去做,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事情奋尽全力去做,这才是《条例》真正的目的,将每一位党员当作优秀党员来培养,将每一位基层干部当作优秀干部来雕琢。
同时《条例》也是斩断我党不正之风的闸刀,能者上劣者汰,将那些混在基层的不合格干部从党的根基中剔除干净,将职位空出来给有能力的干部发挥作用,更时刻警醒着我们的党员不要松懈,不要被社会上的歪风邪气浸染,永远做党最真诚的儿女,做群众最信任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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