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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美文阅读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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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9:46: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少年维特之烦恼》片段赏析
五月二十七日



我发现,我着迷了,一味打比方,发议论,忘了把这两个孩子后来的情形向你讲完。我在犁头上坐了两个小时,我的思绪完全陶醉于作画中,昨天的信上已零零碎碎地对你谈起过。傍晚,一位手挎小篮的年轻女子朝着一直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的两个孩子走来,她老远就喊道:“菲利普斯,你真乖。”──她问候了我,我谢过她,站起身来,走到她跟前,问她是不是孩子的母亲。她作了肯定的回答,同时给了大孩子半块面包,抱起小的,以满怀深情的母爱亲吻他。──“我把这个小的交给菲利普斯照看,”她说,“我同大儿子进城买面包、糖和煮稀饭的沙锅去了。”──在她揭开盖的篮子里我看到了这些东西。──“晚上我要煮点稀粥给汉斯(这是那个最小的孩子的名字)喝;我那大儿子是个淘气包,昨天他同菲利普斯争吃沙锅里的一点剩粥时,把锅打碎了。”──我问起她大儿子的情况,她说他在草地上放鹅,刚说着,他就连蹦带跳地来了,还给老二带来一根榛树枝。我跟这女人继续聊着,得知她是学校教师的女儿,她丈夫到瑞士取他堂兄的遗产去了。──“他们想吃掉他的这笔遗产,”她说,“连回信都不给他,所以他亲自到瑞士去了。但愿他没遭到什么不测,我一直没有得到他的消息。”──离开这女人时,我心里很难过,便给每个孩子一枚克罗采,最小的孩子的一枚给了他妈妈,等她进城时好买个面包给他就粥吃,随后我们便彼此道别。



告诉你,我最珍贵的朋友,这样的人在他们狭窄的生活圈子里过得快快活活,泰然自若,一天天凑合过去,看见树叶落了,心里只想到冬天来了。每当我情绪不好的时候,一看到他们,我紊乱的心境就会平静下来。



打那以后,我便常常在外面呆着。孩子们同我搞得很熟了,我喝咖啡的时候,就给他们糖吃,晚上他们还分享我的黄油面包和酸牛奶。星期天,他们总会得到我给的克罗采,要是我做完祷告不回去,便委托女店主代为分发。



孩子都跟我很亲密,什么事都告诉我。每逢村里有很多孩子来我这里,流露着热烈的情绪以及直截了当地表达他们想要的东西时,我更是乐不可支。



孩子的母亲总觉得他们给我添了麻烦,心里过意不去,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把她的顾虑打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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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9:47:08 | 只看该作者
坝上采蘑
刘芳
在坝上林区小住,最感新鲜惬意的是采蘑菇。那莽莽的林海,那碧绿的草坡,每有一场清雨下过,哪怕是只打湿了地皮儿,也像注上了催化剂似的,满山遍野,立时会萌生出一层斑斓多彩、香馨扑鼻的鲜蘑来。



来到坝上的一个早晨,林业科的老李头就邀我去采蘑。他说夜里下了一场小雨,正是采蘑的好时机。我被他催得手忙脚乱,抓起一个手提兜就要朝外跑,不料他却“噗嗤”一声笑了:“没见过采蘑菇用提兜的,那能装多少?给——”说罢,他从地上拿起一个荆条编的笼筐递给我,“走,坐车去!”



他把我拉到招待所的大门外,一辆木轮牛车正停在那里。一头花脊背、白尾巴的大犍牛,见了主人,像撒娇似的,“哞——哞”地直叫唤,然后迈着四方步,不紧不慢地拉着我们向西山走去。此时,东方的天幕上已经抹上了一片玫瑰红,绵绵的森林,经过一场细雨,像刚刚沐浴过的一样,水灵灵的,那么清新而又明媚。路旁的小草,捧着串串晶莹的露珠,像是走进了一个五光十色的珠宝世界。老李头坐在车辕上,晃动着双腿,呵呵咧咧地唱了起来,悠然自得,美气无比。我听了好一会儿,也猜不出他唱的究竟是哪支曲,就凑上去问:“老李,你唱的是一首什么歌呀?”



他回过头望望我,毫无意识地朝牛背上拍了一巴掌,慢条斯理地回答说:“我这曲你在书上找不到,它写在无边的森林里。那每一棵参天的大树,都是一个极好的音符……”他见我有些愕然,又“噗嗤”一声笑了,告诉我说,他二十多岁时从黄村林校调来,如今已经二十五年过去,每天进山,常常是独自一人,连说话的伴儿都没有,实在寂寞了,就瞎哼哼几句。有时见那挺拔茂盛的绿树,就产生一种由衷的喜悦之情,即便是不懂音乐,不会表达感情的人,也要情不自禁地呼喊几声。这样天长日久,就形成了一首首只有自己才能听懂的歌。说完,他又低声地唱了起来。我虽然听不懂他的歌词,但我想象得出那一定是对绿色的赞美。因为这大森林,不但给人以美的享受,美的熏陶,也在净化着人们的思想和心灵。



这时,一轮喷薄的红日,已从林中冉冉升起,把千般光彩,万般抚爱,一齐洒向高山谷地,于是,这碧绿的山野,又换上了一件更为色彩缤纷的衣裙,显得越发地光彩照人。老李头像发现什么稀奇的宝贝,“咣当”一声刹住了车,边跑边呼喊:“快来呀!前面出现蘑菇圈了——”我如梦方醒,赶紧跳下车,挎上荆条筐,紧跟着他朝前跑,直到快要到山脚下时,老李头才停住,气喘吁吁地对我说:“你看,这蘑菇圈有多大呀!”



我顺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眼前的草坡上,几条绿色的缎带从山顶上飘落下来,一直延伸到谷底,有一里多地长。在阳光的折射下,闪闪发亮,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光彩,散发着一股沁人肺腑的清香。



我们三脚两步地奔到坡下,低头一看,天呀,在那绿茸茸的草根下,灌木丛中,苔藓包裹着的石缝里,密匝匝、鲜灵灵,生长着的全是新蘑。一个个都有脸盆那么大,有黄色、有白色、也有浅红色,像万把花伞罩满地面,似无数朵鲜花开满人间,把一个杂草丛生的山脊,装饰得像挂毯一样艳丽。



老李头说,这种蘑叫“天花板”,喜欢黑沙土,大都生长在向阳的山坡上,由于蘑菇的根瘤菌多,所以周围的草和树长得又黑又壮,二三里外就能认出来。采蘑菇时,要用手捏住把朝上薅,这样不损坏蘑菇面……他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我却把全部的精力,都集中到那一片花花绿绿、香气扑鼻的“天花板”上了。刚采了三四朵,就装了一小筐,没办法,我又把外衣脱下来包蘑菇,还是装不下,老李头叫我干脆朝地上堆,不一会儿,就在这山坡上,耸立起好几座蘑菇山。看着这喜人的景象,我也不由自主地哼起儿时唱过的小调来……



这蘑菇越捡越多,老李头也格外高兴。他叫我一边捡,一边看着蘑菇堆,自己到山下把牛车赶来,不到半天时间,这一个蘑菇圈,竟整整地捡了三牛车鲜蘑,晒了满满的一当院。



在城里吃的蘑菇,都是干巴巴的陈蘑,虽然味道也不错,但却不新鲜,很想把自己刚捡到的新蘑炒几盘尝尝鲜,但老李头说啥也不让。他说这“天花板”有轻微的毒,需要经过晾晒后才能吃。不过,他见我有些不高兴的样子,还是想着法儿地满足了我的要求。他伸出手腕看看表:“好吧,还来得及,现在才十一点,咱们捡白蘑去,保证不误中午吃。”不知是天意作美,还是林区的蘑菇特别多,走出不多远,老李头就呼叫起来了:“找到鸡爪子蘑菇圈了!”这回看到的蘑菇圈不在山坡上,而是在大森林与草地的接壤处,一圈一圈的特别圆,并且是大圈套小圈,圈圈相连,像是连环套一样布满了地面。这种蘑菇很小,干巴巴的,和鸡爪子一模一样,最大的也只有拳头那么大,白色伞状,有奇香,营养丰富,属于极为珍贵的白蘑中的一种。



我步着蘑菇圈,专找个大的捡,很快就捡了多半筐,兴致勃勃地拿到老李头跟前一看,他却全给我倒出来扔了,并说:“你捡的这些蘑不能吃,全老了。”他随手拿起一个叫我看,在蘑菇的褶皱里,正蠕动着无数只小蛆。他又把自己捡来的蘑叫我看,“这都是刚出土的,只有一个圆帽帽,这叫蘑菇丁,鲜嫩得很,越吃越香。”



这位老李头,知识很丰富。尤其是采蘑菇,可以说样样精通,十分娴熟。什么蘑菇长在哪儿他全知道。鸡爪蘑喜欢黑沙土,有圆形圈,也有半圆形圈;旱云盘喜阴坡,伞面朝上,像云朵;水银盘喜涝洼地,肉质厚,像馒头……他如数家珍般地一气给我举出十几种蘑菇的习性、形状和生长的地方。即使像1972年那样的大旱,几乎全年没下雨,这位蘑菇王,照样采了上百斤的鲜蘑菇。



快近中午时,我们捡了满满的两笼筐,掐去土根,放在泉水中洗净,直接送到伙房。不大一会儿,一盘肉丝炒鲜蘑,一盘蘑菇炒蛋黄端了上来,赶紧夹起来一尝,嘿呀!又滑、又嫩、又香,就着满杯的香醇老酒,我敢说,就是吃尽了山珍海味,怕也未必有这样的佳肴美呢。老李头像所有坝上人一样,诚恳热情,不住地劝酒让菜,真把我的心,喜透、香透、甜透、醉透了……



我醉眼矇眬地望着窗外那葳蕤的树林,无边的草地,忽然想到,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太多了,几乎是无时无刻地不在做着奉献;可我们回敬她的实在是太少了,而更多的是向她索取,甚至是掠夺,从这一点说,人在大自然面前,是应该感到惭愧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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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9:47:19 | 只看该作者
林趣——塞罕坝机械林场散记
刘芳
暑天时,我到塞罕坝机械林场小住了几日,每天在林中行走,就像在一座神奇无比的翡翠宫里漫游,是那么新奇、恬适和惬意。最让人感兴趣的是那绿色的雨。它匆匆地来,悄悄地去,缥缈不定,时断时续。有时,刚见一丝儿浮云从林中腾起,一转眼儿,就变成一场霏霏的阵雨。那细长而又密集的雨丝,像网一样捞起林中所有的绿,满溢得连圆圆的叶片,细长的枝条,都不住地朝下滴着绿液呢。若要蹲下身,轻轻地扒开草丛一看,一条涓涓的溪流,潺潺地,犹如一泓浓酽酽的绿茶,在缓缓地流淌,馋得人真想趴在地上,咕嘟咕嘟地喝个够……



同伴老李说,林中水分多,蒸发时变成了雾,遇到高空的冷气流,就变成了雨。因此,林区经常下雨,树木也因此而旺盛。



他是林场的副场长,1962年从东北林学院一毕业就到了坝上,对发展林业的历史和现状特别熟悉。他就要到省厅去做领导工作了,临行前很忙,是我一再提出要求,才决定同我一游的。



下过一阵小雨,整个林区像是洗了一个清水澡似的更加清新明媚了。那些放荡无羁的灯笼花、大碗花和五味子,像淘气精似的,互相追逐嬉戏,顺着老树的脊背,一个劲儿地朝上爬,一直到老树的梢头,才披散开来,像灯笼一样在林中高挂;站在地上的柳兰花、虞美人、野芍药,虽不能爬树攀高,但也毫不气馁示弱,它们争奇斗艳,各显神姿,用最美的颜色,在林地上织成一幅幅花的地毯、花的锦缎,让人见了,真有置身于迷宫之感。



这里的鸟雀也特别多,少说也得有十几种。因为有了大森林,就连天鹅、地和白鹭这样名贵的鸟禽,也来林区和附近的草地落户了。那些画眉、百灵和黄莺,一点也不怕人,好像它们总在围着你头上转,不住声地啁啾着,像是一个个小乐队,向你唱着一支又一支神秘的歌曲。那声音是那么婉转清脆,细润如溪,我敢说,这是天地间最好的音乐会了,就是再痴的人,也听不够的。



“有野兽吗?”我忽然问道。



“有!什么獐、狍、野鹿、猪、狐、狲、豹、羊、兔,样样都有。”他说,“有一次,我从树上下来,不小心,一下子跳到野猪窝里了。吓得四头小花猪,咴咴地直叫,一头长毛老母猪,立即闻声赶来,它瞪着红红的眼珠,张着獠牙的大口,真是凶相毕露。吓得我赶忙爬到树梢,直到野猪搬了家,才敢下来。”



我听得实在出神儿,不觉脚下被绊了一下,猫腰一看,竟是一顶大草帽,这是谁丢落在地上的呢?我赶紧去拾,好家伙!原来是一朵大蘑菇。老李掏出卷尺一量,不大不小,正好是一尺二寸,还是个大号“帽”呢。



老李说:“这蘑菇叫天花板,炖肉最好吃。”说着,他拐着弯儿地踩起八字来。我问他这是干啥?他说这蘑菇是“S”字形的圈,这样找还有蘑。可不!他真的又从草棵下起出一块“天花板”来。老李告诉我:“这林间的蘑菇有十多种,黄、白、黑都能吃。采蘑菇时,要先看草的颜色,哪儿草长得绿,一圈一圈的,很粗壮,这就是蘑菇圈了。最大的圈,有半里多地长,能捡三四百斤蘑。黑里子蘑是长方形的圈;鸡爪子蘑和小白蘑是圆形圈。”他越说越兴奋,干脆脱下外衣当口袋,像个小孩子一样,扒着小草,兴致勃勃地找起蘑菇来。



我好奇地问:“你天天进山,还稀罕这个?”



他头也不抬,笑着回答:“稀罕!常言说,母亲最疼爱儿女,是因为她付出了更多的情意;林业工作者所以最爱森林,是因为他为这林海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和心血。我刚来时,这里是一片渺无人迹的大荒原,经过我们二十一年的艰苦奋斗,才在这个无霜期只有几十天的严寒坝上,造出一百五十多万亩大森林来。你看——”他站起身,指着莽莽的林海说,“如今这里是万树园,又是大花园,还兼动物园,要啥有啥,能不爱吗?就是天天看,也亲不够,看不厌,一天不来,就想得慌。”这就是一个林业工作者的内心独白,难道不正是他们用自己强壮的身躯当笔,蘸着青春的热血,把这里描绘成一片新绿的吗?……过了好一会儿,我又问道:“这么大的森林,是怎样造起来的呢?”



“没有任何诀窍,全是靠双手,一棵一棵栽起来的。那时一到造林季节,我们就背着行李锅灶上山,晚上住在用木柴搭起的马架棚里过夜。下雨时,外边大下,屋里小下,外边不下,屋里还下。被子被雨水浸透,压得大伙翻不过身,就每人攥住一个角,使劲地拧,减少一些水分再盖。而且一住就是几个月,完全与世隔绝,等我们回到营林区时,大伙都说我们是野人,孩子们一口一个‘老大爷’,因为胡子、头发太长了。这林中的每棵树,都是用我们的心血浇灌而成,这无边的绿色,就是我们全体林业工作者的宝贵生命啊……”



他沉默了,一群欢快的小鸟,匆匆地飞来,像故意逗人喜欢似的,一个劲儿地“细粉儿——细粉儿”,“好吃——好吃”地叫着,使我们从深沉的思考中又回到了现实。老李忽然高兴地说:“不过,这森林很有感情,它对我们最慷慨,什么好东西都肯献出来。春天采蕨菜、挖草药;夏天采黄花、红花和金莲花;秋天采蘑菇和松树籽;冬天打猎、伐木材,一年二十四个秋,秋秋都有收入。”



我们边走边谈,已进入了针叶林带。那秀美窈窕的落叶松,披着蓬松的长发,像少女一样站在路旁;高大挺拔的樟子松和云杉树,亭亭玉立,像座座宝塔,耸立山巅,若不是染着浓浓的绿色,我还真以为是进了层层云楼呢。



这时,老李忽然朝山上一指说:“那座青山,就是康熙皇帝操练人马的练兵台,登上这座山,就可以看到林场的全貌了。”



听说这里还有古迹,精神立刻振奋起来。“清朝皇帝为啥来这里练兵呢?”我奇怪地问。



老李笑着介绍说:“那个震惊中外的‘乌兰布通之战’就发生在这里。当时蒙古族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勾结沙俄,在这里摆下了‘以万驮缚足卧地’,‘环列如棚’的‘驮城’,经康熙三次亲征,才在这里打败噶尔丹的。”



正说着,顿觉凉风习习,天地开朗,抬头一望,高高的练兵台,已经踩在脚下。举目环眺,只见昔日的古战场,如今已经呈现一幅奇异的景象:遥看远天一色,碧绿如烟,层层叠叠的树浪,如滚滚波涛,卷地而来,发出一种如雪浪拍岸的哗哗响声,震得大地都在微微地颤抖,那浩淼无涯的博大形象,那惊天动地的涛声,令人回肠荡气,惊叹不已!



我见过急流澎湃的汪洋大海,也观过迷离缥缈、叠浪涌潮的茫茫云海,但却没有见过哪里像林海这样碧波万顷,浩瀚无际,壮阔雄浑!我过去看到的海,总认为那是大自然的威力,人在它的面前,只不过是沧海中的一滴水,人是藐小的;但当我看到这样广袤无垠的林海时,我却感到无比的振奋,因为,我亲眼看到了人定胜天的伟大力量,这无边的林海,不就是塞罕坝干部、工人们的伟大创造吗?



我激动地回过头,见老李还在凝眸观望着,是他对自己付出巨大代价而建起的林区恋恋不舍?还是为更美好的未来在谋划新的蓝图?我一时还猜不透。不过,我坚信,在这样的“造海”人面前,是会出现更多的新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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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9:47:28 | 只看该作者
走进白桦林
刘芳
在我居住的城市北部,有很多大森林,它们像闪闪发光的绿色宝石那样,日夜都在把我吸引,差不多每年我都要到林区去几趟。



在森林里,我最喜爱的是白桦树。因为小时候,我家的后山就有一片蓊蓊郁郁的白桦林。这种树亭亭玉立,清丽秀美。它那白嫩的“皮肤”,总像是涂了一层薄薄的霜脂,显得非常娇娆妩媚。远远地看去,活像是一群白衣少女,正在起舞弄袂。那树皮洁白嫩滑,若用手剥开,像纱一样裹了一层又一层,直至玉体。



那时家境贫寒,几乎是靠着桦树度日。每逢到了春天,姐姐总是领着我采桦叶做菜团。我们从早采到晚,翠绿的叶子总也采不完。有时饿得上不去树,就把那白白的树皮剥开,立时会流出像蜜一样清凉的汁液来。姐弟俩把嘴贴上去,使劲地吸,不停地舔,甜甜的树浆,就像母亲的乳汁那样解饿又解馋。这样猛吸了一阵以后,就会感到神清目爽,平添了许多力气,于是又去捋树叶。冬天把树皮剥下来,像一张张白夹板纸,结实而又挺脱。大人们把它围成圆桶装东西,成块对起来当炕席铺。不过,更多的时候是把那薄薄的桦皮卷成细长的卷儿,当蜡烛烧。长长的桦烛,噼啪作响,幽香扑鼻,照得满屋生辉,真像白居易在《行简初授拾遗同早朝入阁》一诗中所说,“宿雨沙堤润,秋风桦烛香”。小小的白桦,用它的身,用它的叶,用它的“血”,用它的皮,全部奉献给人类,使我们这些穷苦人,得到了它许多温暖和好处,甚至得以生存。这就是白桦树给我留下的记忆,它像秋风里飘落着的一片枫叶,被我深深地夹在生命的纪念册里了……





我无时不在想念着家乡的白桦林。后来,我在一本林业的专著里,知道桦木绝不是普通的等闲之辈,它有着极高的实用价值,被人称作是“啤酒树”。它的汁液是人类天然饮料,含有糖、酸、微量元素和芳香物质,比酿造的啤酒还有风味和营养,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森林饮料”。它的汁液还可治疗外伤、贫血、浮肿、肺结核、湿疹、关节炎、膀胱炎、肾结石、痔疮、眼疾,均有特别的功效,因而被广泛应用于医药工业。它还具有光润皮肤的作用,所以还用来配制化妆品及天然浴液……这桦树,简直成了无价之宝。我到处在寻找,万没有想到,这次去林区,我却轻而易举地见到了桦树林。而且这桦林,比家乡的还要多,还要美。



这桦林,不是一坡一谷,而是布满了视野所及的所有山地。走进这林中时,我以为是进了一座空旷、广袤的露天大舞台,在一首轻柔、舒缓、窸窸窣窣的奇妙乐曲声中,只见一株株苗条、绰约的白桦伸出雪白的手臂和脖颈,滑动着一双双细白的大腿,举着新颖别致的绿伞,正在翩翩起舞,宛如一群刚刚浴毕的仙女,正在尽情地表演着流传已久的《天鹅湖》舞,一下子,就把人深深地迷住了。



我坐在一片洁净无尘的枯叶上小憩,整个的身心,仿佛在进行着一种美的熏陶,善的洗礼。几只色彩纷呈的小黄鹂,站在桦树的枝头,欢唱跳跃,像是在开一个热烈的欢迎会,各献绝技,欢迎我们的光临。我甚至感到,那暑日的阳光,也失去往昔的暴烈,而是像林中的雨滴那样,滴滴答答,小心翼翼地从林间洒落下来,照着我的肌体,生怕晒黑我的皮肤。而那轻柔的风,不声不响,在树叶们的热烈掌声中,悄悄地向我走近,轻轻地抚摸我的头发和面颊,以至拂去我全部的暑热和一路的风尘。这亲人般的厚爱和温馨,使我忘记了自我的存在,我只想亲一亲这些山风,这些绿叶,这些白桦树和这些叫不上名字的鸟雀。



我望着这些大自然成员们的一张张和善的面孔,忽然想到人类的祖先——类人猿。它们当初在这洪荒的世界里生存时,一定是也曾充满过和谐、欢快和友情的。因为这些鸟、这些树和森林,它们对谁都一无所求,有的只是无穷的奉献。我似乎被唤起了另一种良知:我们再也不能随意践踏这些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绿色了。我虽然无力改变这个世界,但起码要在我的陋室、在我的周围,尽快创造出一片新绿来,并要教育我的子孙,爱护森林,它们是人类生存的伙伴,我们从森林那里得益无穷。我这么想着,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那个令人净化的白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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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9:47:37 | 只看该作者
桥那边有个美丽的地方
梁衡
  
天然的好景有的是,但有的路途遥远,一生只能作一次游;有的以险取胜,只能供一部分人做冒险的旅行。只有这天星桥,路又不远、山又不险,景却特美,你可以一来再来,细品漫游。



全国的山水也不知道去了多少处,竟没有想到还有这么美丽的地方。确实,全国知道天星桥的人很少,它在贵州黄果树瀑布旁八公里之处,许多年来黄果树的名声太大,谁也没有注意到它。这次我们到这里开会,才有幸遇此奇境。



天星桥的美就美在你突然发现世界上的风景还有这样一种美。只要你一走进这个景区,就一步一吃惊,一步一回头,你总要问:“这是真的吗?”一般的“真像”、“真美”之类的词在这里已经苍白无力。因为这景你从没见过,从没想过,就是在小说中,在电影上,在幻想时,在睡梦里也没有出现过。现在,突然从你的心灵深处抓出一种美,摆在你眼前。你心跳,你眼热,你奇怪自己心里什么时候还藏有这样的美。



天星桥景区不算很大,方圆五点七平方公里,三个半小时就可逛完,基本上是走平地,也不会让你很累。你可以从从容容地看,慢慢悠悠地品。整个景区前半部以山石之奇为主,后半部以水秀之美为主,而渗透在全过程的是绿色的树,绿色的风。所以当你从那个美梦中醒来,细细一想,其实这天星桥的美和其他地方一样,还是跑不了石美、水美、树美。但是它却硬能够化平淡为神奇,将几个最普通的音符谱成了一首天上的仙乐。



石头哪里没有?但这里的石头总要变出个样,变出别一种形,别一种神,像一个曲子的变奏,熟悉中透着新鲜,叫你有一种感觉到却说不出的激动。比如石的表面经常会隆起一簇簇的皱褶。它本是个铜头铁脑、生哽冰谅的东西,却专向柔弱多情方面取貌摄形,如裙裾之褶,如秋水之纹,如美人蹙眉,如枯荷向空。这种强烈的反差,从你心里揉搓出一种从未有的美感,你不住要叫,要喊。难怪国画专有一种表现法叫“皴”法。再说它的形,也实在不俗,它决不肯媚身媚脸地去像什么,是什么。反而,它什么也不像。什么也不是,在你头脑的储存里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构图。比如一座山石,大约有城里的一座高楼那么大,侧面看它却薄得像一本书,或者干脆是一张纸。硬是挺立在那里,水从脚下绕,藤在身上爬。它是什么?什么也不是,就是美。脚下的、头上的,还有那些在坡上、沟里随意抛掷的石头,都要美出个样儿;你可以伸手随意抚摸崖边一块突出的石,那就是一朵凝固的云。有时你走过一座小桥,这桥身是一块整石,但你怎么看也是一段枯了多年的树。有时路边或山根的石头连成灰蒙蒙一片,那就是一群抵角的山羊,前弓后绷,吹胡子瞪眼,跃然目前。



天星桥景区的前半部是石在水中。浅浅的水面托起无数错落的石山、石壁,又折映出婆娑多姿的影。有的山平光如洗,在水里是一面立着的镜子;有的中裂一缝,在水里就是一道飞来的剑影。而在这很多但并不太高的群峰之间则是三百六十五块踏石,游人踩着这些石头,鞋底贴着水面,在绿波上荡漾。当你看着水里的青山倒影时,也就惊奇地发现了自己什么时候也变得这样美。因为这石的数目暗合了一年的天数,所以在这里总会有一块正是你的生日,此园就名数生园。你站在生日石上可以体会一下降世以来这最美丽的一天。景区的中部是两座对峙的山峰,相距数十米之遥,他们各探出一只手臂呼唤对方。但就在相差一拳之远时,臂长莫及,徒唤奈何。这时一块巨石从天而降,上大下小,正好卡在其间,于是两手以石相连,成一座云中石桥,千年万年,苍松杂树扎根其上,枯藤野花牵挂其旁。石头能变到这等花样,也算是中外奇观。你站在桥景区的名字大概就是因它而取,就像我们一本散文集取名,就拣其中最得意的一篇。



天星桥的水是为石而生的。一入景区,脚下就是水,水里倒映着各色的山石。所以这水实际上是一面大镜子,就是为了让你正面、反面、侧面、从各个角度来看山、看石。只不过这镜子太大,你无法拿在手里,于是人就走到境子里,踏在镜面上,镜不转人转。刚入景区,在数生园一带,水面极浅,山石也不高,清秀娴静。如庭院深深。但静中有变,水一时被众山穿插成千岛之湖,一时又被变幻成漓江秋色,忽而又错落成武夷九曲,当然都是微型美景。总之随石赋形,依山而变,曲尽其态。到过了那云中之桥,山高谷深,就渐有恢宏之气了。谷底有一座深潭,方圆数里,一泓秋水深不可测。潭为四山所合,不见源头;水从深底冒出,成二米多高的水柱,以静静落潭面,如夜空中的礼花。问之于当地人,说这潭就叫“冒水潭”,可见开发之迟。连名字也还没有受过文人们的“污染”。潭边有一株古榕,干粗二抱,叶繁如山,物依树临潭,遥望天桥,只恨眼前不是夜晚,否则山高月小,好一篇《后赤壁赋》。



水从冒水潭里流出之后,泻在一片石滩里,没有了先前的浅静,也没有了刚才的深沉,撞在各样石上,翻起朵朵浪花,叩响潺潺轻鸣。要知这滩决不是一般的乱石滩,而是一根根直立的石柱、石笋,此景就名水上石林。云南的石林是看过的,那些无枝无叶的树,无言地伸向天空,让你感到生命的逝去;桂林的溶洞子也是看过的,那些湿漉漉、阴沉沉的石笋、石塔在幽暗中枯坐默守,让你感到岁月的凝固。当石头们只是同类相聚时,无论怎样地表现,也脱不出冰冷生硬,就像一场纯由男性表演的晚会。而现在绿水碧波欢快地冲入了这片石林,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绕过这片石轻翻细浪,撞上那座崖忽喧涛声,整个滩里笑语朗朗,湿雾蒙蒙。你再次体会到水就是生命。这些无生命的石头这时也都顾盼生辉,变出无穷的仙姿神态。游人从这块石跳到那块石英钟,就在这欢快的伴奏和伴唱中,舞蹈着穿过这片已有亿万年的生命之林。天星桥的水不像我们过去随便看过的一条河、一个湖或者一座瀑布,你始终无法看到它一个完整的形。不知它从哪里出来,最后又回到何处。就像我们看一座房子,要找水泥只有到那砖之间的沟缝晨去寻。我只知道那水的结尾处是一个叫作珍珠泉的地方。淌地数生园,钻出冒水潭,又漫过石林的水。不知道还做了哪些事,最后汇到了这里。这里名泉实则是一个大瀑布,但它不是一匹直垂下来的布而是一圈卷成漏斗状的布。平软的水波滑过整石为底的圆形沟坡,在石面上滚成一颗颗的珍珠,在阳光中幻出五颜六色。这时你的面前是一只大斗,一只不停地吸进金银珠宝的斗。围着这急吸灌的珍珠飞流,四周翻起细碎的浪花,奏起喧闹的乐声。然而这一切突然就消失在一块巨石之下。当你翻过这一道石梁时,仿佛刚才就没有见过什么水,也没有听到水声,只有垒垒的石和石缝中绿绿的树,这水是一个来无踪去无影的洛神。



天星桥的树以榕树为多,叶大荫浓,满谷绿风。这里的树常会变出许多的形。有一株名“美人树”,树身高大绰约,枝叶如裙裾飘动,女士们都争着与她合影。有一株叫“民族大家庭”,一从石中钻出即分成五十六根树干,大家就一根一根地去数。还有一株并不是树,是一株老藤,不知有多少年月,甚至也看不清它从哪里长出,只见从山坡上搭下来,也许当初是被风吹了下,就挂在了对面的一棵高树上又绕了几匝。生命之力竟将这藤拉得我笔直,数丈之长,一腕之粗,像一根空中的单杠。当我环顾四周,贪婪地饱餐这些秀色时突然发现这里除了石就是水,基本上没有土。大大小小的树,不是抓吸在石上,就是浸泡在水中。无论是在路旁,在头上,在脚下,那些奔突蜿蜒、如雕如刻的树根招惹得你总想用手去摸一摸,用身子去靠一靠,甚至想用脸去贴一贴。这些本该深埋在土层下的不见光日的精灵一下子冒了出来,排兵布阵,作了一次凉人的展示。这实在是天星桥的个性。从数生园出来,路边有一块一楼多高的巨石,光溜溜的石壁上却顶出一株胳膊粗的小树。远看这树就如假的一般。导游小姐总喜欢考考游人,问这树根在哪里?你俯近石壁细细一看,石上蛛丝马迹,那树根粗者如筷,细者如丝,嵌缝觅隙,纵贯南北,奔走东西。我忽觉头上轰然一响,眼前的石面成了一片袤的平原,于无声处河网如织,水流涓涓。那红色的之字形须根不像一道道闪电,生命的惊雷在天际隐隐作响。面对这株亭亭玉立的榕树和这块光溜溜的寻根壁,我一下子寻到了生命的美,生命的理。我在这里徘徊,几乎每一块巨石都立在水中,而每块石上都爬满了树根。那根贴着石面匍匐而下,纵横交错又将巨石网了个结实然后再慢慢抽紧,就像我们在码头上看到的,吊车用网绳从水里提起一件重物。那赭色的根涨满了力,像一个大木桶外条条的铜箍,像力士角斗时臂上暴突的青筋。有长得粗些的,如臂如股披挂石上,像冬天崖上的冰柱,像佛殿后守门的韦驮,凛然而不可撼。霎时我觉得天星桥全部的美都在这根与石的拥抱之中。回看刚才的水美、石美全都做了树的铺垫。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有机结合。你看石临水巧妆,极尽其意,因水而灵;水绕石弄影,曲尽其媚,因石而秀,而这树呢,抱坚石而濯清流,展青枝而吐绿云,幻化出一团浓烈的生命。这种生命的力量和美感充盈在这条不大的山谷之中,令你流连忘返,回肠荡气。天下的好景有的是,但有的路途遥远,一生只作一次游;有的以险取胜,只能供一部分人做冒险的旅行。只有这天星桥,路又不远,山又不险,景却特美,你可以一来再来,细品漫游。



[作者简介:梁衡,1946年出生,196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历任内蒙古日报记者、光明日报记者、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全国记协常务理事。先任《人民日报》副总编。作品有科学史章回小说《数理化通俗演义》,新闻三步曲《没有新闻的角落》、《新闻绿叶的脉络》、《新闻原理的思考》,散文集《只求新去处》、《名山大川》、《人生鬼雄》。曾获青年文学奖、赵树理文学奖、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有散文《晋祠》、《夏惑》、《觅渡,觅渡,渡河处》、《跨越百年的美丽》入选中学课本、师范课本,《粱衡文集》(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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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9:47:46 | 只看该作者
那条街,那间房子……
王坤红
我喜欢朋友,尤其是老朋友,在某种程度上,我对他们的喜爱超过了亲人和爱人。如果说,亲情和爱情如同泥土,它养护着生命的根须,而朋友对于我则是流动的空气,常给我的生活带来意外和惊喜。好朋友之间的彻夜长谈和无言以对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在我看来,大千世界中的芸芸众生不过是一阵转瞬即逝的滚滚红尘,这与你的个人记忆和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而朋友就不同了,老朋友的存在是对时间的守望,哪怕是彼此间短暂的重逢都是对岁月流失的一次补偿和清理。可以这么说,不管是已经离去的朋友,还是永远都不会走远的朋友,都是留在我生命中或深或浅的痕迹,就像是我自己的呼吸,它和生命本身难以分离。


某年春节,我收到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从重庆寄来的信,拆开才发现这是一首打油诗:


新年好新年好 新年大家要睡好 辛劳半辈子 黄土已埋腰 你走东 他走西 自言自语找道理 走遍天涯路 寻遍南北东西 一转眼 家园均成大工地 从今后 上街要小心 买菜要够斤 开车要当心 说话要留心 娱乐要开心 电话防偷听 广告不要信 恋爱防偷心 数钱要细心 学术须狠心 废话当念经 闲话莫留心 官话不必听 怪话当开心 好话可以听 坏话当练性 好运须耐心 无聊莫伤心 输赢不要紧 哥们多交心 聚会莫扫兴 遇难莫悲泣 成事须静心 成功当游戏 人生变幻本无情 名利无须太拼命 落得一身病 万事都成屁新年好!


这是老朋友刚儿写给我的。一看就知道他一定给了很多朋友。是当年那些在路上的老朋友。尽管多年前他的草舍已随他游走,尽管没有一支烟、一杯茶,可我依然感觉到他“狡猾、周到”地又让朋友们聚到了一起。想必他房间的钥匙还藏在他的文字里吧,我曾在一篇小说中描写过一间房子:“……那条街,那间房子……”,“我们都把这间房子叫作核心……”,“这房子只适用于艺术家卓越的目的,不适于居住……”


这房子在当时的西南片是前卫艺术活动的场所,是一个“纯艺术”的窝子。那里没有父母兄弟、油盐酱醋。如果你自认为是一名艺术家,只要带上一点烟酒就能找到那房子那是刚儿和他的房子。


那时候,我们大都没有自己的房子,虽然每个人野心勃勃地在自己的头脑中装着世界、装着巴黎,可实际情况是我们不得不十分脸红地与父母挤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惟独刚儿有房子,这相当了不得,简直就是人们眼中的一座“皇宫”。再穷的艺术家至少也应该住在自己租来的房子里,这是我们大部分人对“前卫艺术家”基本模式的憧憬。


其实这房子不足20平方米,可我在这里认识了很多人。一开始,他们大都是来自美院的毕业生,年龄在20岁左右。可没过多久,这单一的格局就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地理上的,其次是不同“阶级”的混杂。偶尔,你会看到某国家某机构的文化官员和刚下火车的流浪诗人同时出现在这房子里。这房子就像是一个时代的橱窗,展示着不同文化背景和来自四面八方的语言方式。总之,不管这些人是来自哪个城市或哪个不为人知的小镇,用不着问来这儿的目的,只要你在这儿喝了一次酒也就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缘分……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是现代艺术和思想解放的鼎盛时期,其“解放”的内涵已悄然转换为一种无所不在的生活方式和个性的尽情张扬


用不着在大街上张贴广告和标语,也用不着扯着嗓子对所有的人唱“让世界充满爱”,人们是在一股解放身心的潮流中被这大时代激荡着涌到了一起。每到周末,刚儿房间是敞开的:一包2毛7分钱的“金沙江”算是朋友之间的见面礼,最奢侈的酒是本地产的包谷酒,喝起来如同酒精和火,给人一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伟大感觉。我知道我们当中或多或少都有些“崇洋媚外”的情结,但西方文明的葡萄酒显然在这房子里是不够劲的,它的身份有点像装腔作势的贵族小姐,我们都觉得它过于腐朽。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集体主义式的精神,来的人当中有谁买了一本新书,你瞧着吧,三天之后,大伙只要坐到一起就会说起同一个德国的尼采……没有观众,更谈不上什么主题时间的流逝不过是酒喝完了、烟抽完了,而受了感动和蛊惑的人便会大踏步地去买,当把身上最后一分钱都掏光的时候,一种为“艺术而献身”的自豪感便油然而起:“砍头不要紧,只要艺术真!”


有一次我站在街的对角看那间房子,窗户边缘上斑驳晃动着的光影使我想起了西斯廷教堂的彩色玻璃,那是刚儿把一张张透明的糖纸贴在玻璃上,每到夜晚,屋里的灯光便会透过糖纸照出去,有如一场“生活在别处”的梦幻。那间房子越来越像一贴致幻剂,危险又美丽,它使每个人的激情在膨胀。这是将抒情与青春期的烦恼葬送掉的绝好机会。


我们后来相约去过很多地方,究竟是想寻找什么,谁也说不清楚。但我们必须走,必须在路上,这大概是年轻人共有的本能。值得一提的是一个叫“彭家坟”的小村子,一个苗族寨子,也就20来户人家,它的四周全是松树和红土,还有一座小教堂,它紧紧地缩在群山叠嶂的小山坳里,像一位仁者在不惊不奇的阳光下养神。


我们一群人宛如是搭错了车,驶进了一个田园时代,一切都那么纯粹:红果、绿草、蓝天。画家大毛背靠着树,两只耳朵里塞着巴赫的管风琴;刚儿呢,他正呲着他那两颗松鼠般的门牙吹小口琴呢;女孩子们正解下脖子上的丝巾准备铺在地上当作野餐的桌子,有可能她们是在模仿莫奈的一幅名画。


……十多年就这么过去了。事实上,在这些年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流动的。我后来主要是从他们寄来的画册上,以及他们在世界各地举办的展览记录上,了解到他们的行踪。这就够了。时间的延续不过是把那条街上的那间房子分解为各个时空的侧面而已。我想,不管它出现在哪里,核心只有一个,那就是老朋友们曾经在一起时的梦想即生活,和为生活而作的创造。


摘自:《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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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9:47:58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友情
余秋雨




常听人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只存在于孩童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么多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


我并不赞成这句话。孩童时代的友情只是愉快的嘻戏,成年人靠着回忆追加给它的东西很不真实。友情的真正意义产生于成年之后,它不可能在尚未获得意义之时便抵达最佳状态。其实,很多人都是在某次友情感受的突变中,猛然发现自己长大的。仿佛是哪一天的中午或傍晚,一位要好同学遇到的困难使你感到了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你放慢脚步忧思起来,开始懂得人生的重量。就在这一刻,你突然长大。


我的突变发生在十岁。从家乡到上海考中学,面对一座陌生的城市,心中只有乡间的小友,但已经找不到他们了。有一天,百无聊赖地到一个小书摊看连环画,正巧看到这一本。全身像被一种奇怪的法术罩住,一遍遍地重翻着,直到黄昏时分,管书摊的老大爷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我的肩,说他要回家吃饭了,我才把书合拢,恭恭敬敬放在他手里。


那本连环画的题目是:《俞伯牙和钟子期》。纯粹的成人故事,却把艰深提升为单纯,能让我全然领悟。它分明是在说,不管你今后如何重要,总会有一天从热闹中逃亡,孤舟单骑,只想与高山流水对晤。走得远了,也许会遇到一个人,像樵夫,像隐士,像路人,出现在你与高山流水之间,短短几句话,使你大惊失色,引为终生莫逆。但是,天道容不下如此至善至美,你注定会失去他,同时也就失去了你的大半生命。


故事是由音乐来接引的,接引出万里孤独,接引出千古知音,接引出七弦琴的断弦碎片。一个无言的起点,指向一个无言的结局,这便是友情。人们无法用其他词汇来表述它的高远和珍罕,只能留住“高山流水”四个字,成为中国文化中强烈而飘渺的共同期待。


那天我当然还不知道这个故事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只知道昨天的小友都已黯然失色,没有一个算得上“知音”。我还没有弹拨出像样的声音,何来知音?如果是知音,怎么可能舍却苍茫云水间的苦苦寻找,正巧降落在自己的身边、自己的班级?这些疑问,使我第一次认真地抬起头来,迷惑地注视街道和人群。


差不多整整注视了四十年,已经到了满目霜叶的年岁。如果有人问我:“你找到了吗?”我的回答有点艰难。也许只能说,我的七弦琴还没有摔碎。


我想,艰难的远不止我。近年来参加了几位前辈的追悼会,注意到一个细节:悬挂在灵堂中间的挽联常常笔涉高山流水,但我知道,死者对于挽联撰写者的感觉并非如此。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在死者失去辩驳能力仅仅几天之后,在他唯一的人生总结仪式里,这一友情话语乌黑鲜亮,强硬得无法修正,让一切参加仪式的人都低头领受。


当七弦琴已经不可能再弹响的时候,钟子期来了,而且不止一位。或者是,热热闹闹的俞伯牙们全都哭泣在墓前,那哭声便成了“高山流水”。


没有恶意,只是错位。但恶意是可以颠覆的,错位却不能,因此错位更让人悲哀。在人生的诸多荒诞中,首当其冲的便是友情的错位。





友情的错位,来源于我们自身的混乱。


从类似于那本连环画的起点开始,心中总有几缕飘渺的乐曲在盘旋,但生性又看不惯孤傲,喜欢随遇而安,无所执持地面对日常往来。这两个方面常常难于兼顾,时间一长,飘渺的乐曲已难以捕捉,身边的热闹又让人腻烦,寻访友情的孤舟在哪一边都无法靠岸。无所适从间,一些珍贵的缘分都已经稍纵即逝,而一堆无聊的关系却仍在不断灌溉。你去灌溉,它就生长,长得密密层层、遮天蔽日,长得枝如虬龙、根如罗网,不能怪它,它还以为在烘托你、卫护你、宠爱你。几十年的积累,说不定已把自己与它长成一体,就像东南亚热带雨林中,建筑与植物已不分彼此。


谁也没有想到,从企盼友情开始的人生,却被友情拥塞到不知自己是什么人。川端康成自杀时的遗言是“太拥塞了”,可见拥塞可以致命。我们会比他顽泼一点,还有机会面对拥塞向自己高喊一声:你到底要什么?


只能等待我们自己来回答。然而可笑的是,我们的回答大部分不属于自己。能够随口吐出的,都是早年的老师、慈祥的长辈、陈旧的著作所发出过的声音。所幸流年,也给了我们另一套隐隐约约的话语系统,已经可以与那些熟悉的回答略作争辩。


他们说,友情来自于共同的事业。长辈们喜欢用大词,所说的事业其实也就是职业。置身于同一个职业难道是友情的基础?当然不是。如果偶尔有之,也不能本末倒置。情感岂能依附于事功,友谊岂能从属于谋生,朋友岂能局限于同僚。


他们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这种说法既表明了朋友的重要,又表明了朋友的价值在于被依靠。但是,没有可靠的实用价值能不能成为朋友?一切帮助过你的人是不是都能算作朋友?


他们说,患难见知己,烈火炼真金。这又对友情提出了一种要求,盼望它在危难之际及时出现。能够出现当然很好,但友情不是应急的储备,朋友更不应该被故意地考验。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们这个缺少商业思维的民族在友情关系上竟然那么强调实用原则和交换原则。


真正的友情不依靠什么。不依靠事业、祸福和身份,不依靠经历、方位和处境,它在本性上拒绝功利,拒绝归属,拒绝契约,它是独立人格之间的互相呼应和确认。它使人们独而不孤,互相解读自己存在的意义。因此所谓朋友也只不过是互相使对方活得更加自在的那些人。


在古今中外有关友情的万千美言中,我特别赞成英国诗人赫巴德的说法:“一个不是我们有所求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友情都应该具有“无所求”的性质,一旦有所求,“求”也就成了目的,友情却转化为一种外在的装点。我认为,世间的友情至少有一半是被有所求败坏的,即便所求的内容乍一看并不是坏东西;让友情分担忧愁,让友情推进工作……,友情成了忙忙碌碌的工具,那它自身又是什么呢?应该为友情卸除重担,也让朋友们轻松起来。朋友就是朋友,除此之外,无所求。


其实,无所求的朋友最难得,不妨闭眼一试,把有所求的朋友一一删去,最后还剩几个?


李白与杜甫的友情,可能是中国文化史上除俞伯牙和钟子期之外最被推崇的了,但他们的交往,也是那么短暂。相识已是太晚,作别又是匆忙,李白的送别诗是:“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从此再也没有见面。多情的杜甫在这以后一直处于对李白的思念之中,不管流落何地都写出了刻骨铭心的诗句;李白应该也在思念吧,但他步履放达、交游广泛,杜甫的名字再也没有在他的诗中出现。这里好像出现了一种巨大的不平衡,但天下的至情并不以平衡为条件。即使李白不再思念,杜甫也作出了单方面的美好承担。李白对他无所求,他对李白也无所求。


友情因无所求而深刻,不管彼此是平衡还是不平衡。诗人周涛描写过一种平衡的深刻:“两棵在夏天喧哗着聊了很久的树,彼此看见对方的黄叶飘落于秋风,它们沉静了片刻,互相道别说:明年夏天见!”


楚楚则写过一种不平衡的深刻:“真想为你好好活着,但我,疲惫已极。在我生命终结前,你没有抵达。只为最后看你一眼,我才飘落在这里。”


都是无所求的飘落,都是诗化的高贵。





真正的友情因为不企求什么不依靠什么,总是既纯净又脆弱。


世间的一切孤独者也都遭遇过友情,只是不知鉴别和维护,一一破碎了。


为了防范破碎,前辈们想过很多办法。


一个比较硬的办法是捆扎友情,那就是结帮。不管仪式多么隆重,力量多么雄厚,结帮说到底仍然是出于对友情稳固性的不信任,因此要以血誓重罚来杜绝背离。结帮把友情异化为一种组织暴力,正好与友情自由自主的本义南辕北辙。我想,友情一旦被捆扎就已开始变质,因为身在其间的人谁也分不清伙伴们的忠实有多少出自内心,有多少出自帮规。不是出自内心的忠实当然算不得友情,即便是出自内心的那部分,在群体性行动的裹卷下还剩下多少个人的成分?而如果失去了个人,哪里还说得上友情?一切吞食个体自由的组合必然导致大规模的自相残杀,这就不难理解,历史上绝大多数高竖友情旗幡的帮派,最终都成了友情的不毛之地,甚至血迹斑斑,荒冢丛丛。


一个比较软的办法是淡化友情。同样出于对友情稳固性的不信任,只能用稀释浓度来求得延长。不让它凝结成实体,它还能破碎得了么?“君子之交谈如水”,这种高明的说法包藏着一种机智的无奈,可惜后来一直被并无机智、只剩无奈的人群所套用。怕一切许诺无法兑现,于是不作许诺;怕一切欢晤无法延续,于是不作欢晤,只把微笑点头维系于影影绰绰之间。有人还曾经借用神秘的东方美学来支持这种态度: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样一来,友情也就成了一种水墨写意,若有若无。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友情和相识还有什么区别?这与其说是维护,不如说是窒息,而奄奄一息的友情还不如没有友情,对此我们都深有体会。在大街上,一位熟人彬彬有礼地牵了牵嘴角向我们递过来一个过于矜持的笑容,为什么那么使我们腻烦,宁肯转过脸去向一座塑像大喊一声早安?在宴会里,一位客人伸出手来以示友好却又在相握之际绷直了手指以示淡然,为什么那么使我们恶心,以至恨不得到水池边把手洗个干净?


另一个比较俗的办法是粘贴友情。既不拉帮结派,也不故作淡雅,而是大幅度降低朋友的标准,扩大友情的范围,一团和气,广种博收。非常需要友情,又不大信任友情,试图用数量的堆积来抵拒荒凉。这是一件非常劳累的事,哪一份邀请都要接受,哪一声招呼都要反应,哪一位老兄都不敢得罪,结果,哪一个朋友都没有把他当作知己。如此大的联系网络难免出现种种麻烦,他不知如何表态,又没有协调的能力,于是经常目光游移,语气闪烁,模棱两可,不能不被任何一方都怀疑、都看轻。这样的人大多不是坏人,不做什么坏事,朋友间出现裂缝他去粘粘贴贴,朋友对自己产生了隔阂他也粘粘贴贴,最终他在内心也对这种友情产生了苦涩的疑惑,没有别的办法,也只能在自己的内心粘粘贴贴。永远是满面笑容,永远是行色匆匆,却永远没有搞清:友情究竟是什么?


强者捆扎友情,雅者淡化友情,俗者粘贴友情,都是为了防范友情的破碎,但看来看去,没有一个是好办法。原因可能在于,这些办法都过分依赖技术性手段,而技术性手段一旦进入感情领域,总没有好结果。


我认为,在友情领域要防范的,不是友情自身的破碎,而是异质的侵入。这里所说的异质,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差异,而是指根本意义上的对抗,一旦侵入会使整个友情系统产生基元性的蜕变,其后果远比破碎严重。显而易见,这就不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了。


异质侵入,触及友情领域一个本体性的悖论。友情在本性上是缺少防卫机制的,而问题恰恰就出在这一点上。几盅浓茶淡酒,半夕说古道今,便相见恨晚,顿成知己,而所谓知己当然应该关起门来,言人前之不敢言,吐平日之不便吐,越是阴晦隐秘越是贴心。如果讲的全是堂堂正正的大白话,哪能算作知己?如果只把家庭琐事、街长里短当作私房话,又哪能算作男子汉?因此,这似乎是一个天生的想入非非的空间,许多在正常情况下不愿意接触的人和事就在这里扭合在一起。事实证明,一旦扭合,要摆脱十分困难。为什么极富智慧的大学者因为几拨老朋友的来访而终于成了汉奸?为什么从未失算的大企业家只为了向某个朋友显示一点什么便锒铛入狱?而更多的则是,一次错交浑身惹腥,一个恶友半世受累,一着错棋步步皆输。产生这些后果,原因众多,但其中必定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友情而容忍了异质侵入。心中也曾不安,但又怕落一个疏远朋友、背弃友情的话柄,结果,友情成了通向丑恶的拐杖。


由此更加明白,万不能把防范友情的破碎当成一个目的。该破碎的让它破碎,毫不足惜;虽然没有破碎却发现与自己生命的高贵内质有严重羝牾,也要做破碎化处理。罗丹说,什么是雕塑?那就是在石料上去掉那些不要的东西。我们自身的雕塑,也要用力凿掉那些异己的、却以朋友名义贴附着的杂质。不凿掉,就没有一个像模像样的自己。


对我来说,这些道理早就清楚,经受的教训也已不少,但当事情发生之前,仍然很难认清异质之所在。现在唯一能做到的是,在听到友情的呼唤时,不管是年轻热情的声音还是苍老慈祥的声音,如果同时还听到了模糊的耳语、闻到了怪异的气息,我会悄然止步,不再向前。





该破碎的友情常被我们捆扎、粘合着,而不该破碎的友情却又常常被我们捏碎了。两种情况都是悲剧,但不该破碎的友情是那么珍贵,它居然被我们亲手捏碎,这对人类良知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提起这个令人伤心的话题,我们眼前会出现远远近近一系列酸楚的画面。两位写尽了人间友情的大作家,不知让世上多少读者领悟了互爱的真谛,而他们自己也曾在艰难岁月里相濡以沫,谁能想得到,他们的最后年月却是友情的彻底破碎。我曾在十多年前与其中一位长谈,那么善于遣字造句的文学大师在友情的怪圈前只知忿然诉说,完全失去了分析能力。我当时想,友情看来真是天地间最难说清楚的事情。还有两位与他们同时的文坛前辈,其中一位还是我的同乡,他们有一千条理由成为好友却居然在同一面旗帜下成了敌人,有你无我,生死搏斗,牵动朝野,轰传千里,直到一场没顶之灾降临,双方才各有所悟,但当他们重新见面时,我同乡的那一位已进入弥留之际,两双昏花老眼相对,可曾读解了友情的难题?


同样的事例,可以举出千千万万。


可以把原因归之于误会,归之于性格,或者归之于历史,但他们都是知书达理、品行高尚的人物,为什么不能询问、解释和协调呢?其中有些隔阂,说出来琐碎得像芝麻绿豆一般,为什么就锁了这么一些气壮山河的灵魂?我景仰的前辈,你们到底怎么啦?


对这些问题的试图索解,也许会贯穿我的一生,因为在我看来,这其实也正是在索解人生。现在能够勉强回答的是:高贵灵魂之间的友情交往,也有可能遇到心理陷阱。


例如,因互相熟知而产生的心理过敏。


彼此太熟了,考虑对方时已经不再作移位体验,只是顺着自己的思路进行推测和预期,结果,产生了小小的差异就十分敏感。这种差异产生在一种共通的品性之下,与上文所说的异质侵入截然不同;但在感觉上,反而因大多的共通而产生了超常的差异敏感,就像在眼睛中落进了沙子。万里沙丘他都容忍得了,却不容自己的身体里嵌入一点点东西,他把朋友当作了自己。其实,世上哪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即便这两片树叶贴得很紧?本有差异却没有差异准备,都把差异当作了背叛,夸张其词地要求对方纠正。这是一种双方的委屈,友情的回忆又使这种委屈增加了重量。负荷着这样的重量不可能再来纠正自己,双方都怒气冲天地走上了不归路。凡是重友情、讲正气的人都会产生这种怒气,而只有小人才是不会愤怒的一群,因此正人君子们一旦落入这种心理陷阱往往很难跳得出来。高贵的灵魂吞咽着说不出口的细小原因在陷阱里挣扎。


又如,因互相信任而产生的心理黑箱。


朋友间还有什么可提防的呢?很多人基于这样一个想法,把许多与友情有关的事情处理得干脆利落、默不作声。不管做成没做成,也不作解释,不加说明。一说就见外,一说就不美,友情好像是一台魔力无边的红外线探测仪,能把一切隐藏的角落照个明明白白。不明不白也不要紧,理解就是一切,朋友总能理解,不理解还算朋友?但是,当误会无可避免地终于产生时,原先的不明不白全都成了疑点,这对被疑的一方而言无异是冤案加身;申诉无门,他的表现一定异常,异常的表现只能引起更大的怀疑,互相的友情立即变得难于收拾。直至此时,信任的惯性还使双方撕不下脸来公然道破,仍然在昏暗之中传递着昏暗,气忿之中叠加着气忿。这就形成了一个恐怖的心理黑箱,友情的缆索在里边缠绕盘旋,打下一个个死结,形成一个个短路,灾难性的后果在所难免。


这两个心理陷阱,过敏陷阱和黑箱陷阱,大多又是交叉重合在一起的,过于清晰与过于不清晰这两个极端,互为因果、互增危难,变情为仇,变友为敌,而且都发生在大好人之间,实在让人悲叹。


在好几个夜晚,我曾反复与一些心理学研究者讨论一个难题:为什么有的人使朋友损失巨大却能重归于好,有的人只因为说了短短两句话却使朋友终生无法原谅?为什么有的敌人经历过长期争斗后却能变成朋友,而有的朋友一旦龃龉之后却不如一个敌人?


我想,不要老是从基本品质上找原因,其中一个关键在于,一些错乱的心理程序造成了心理陷阱。


我不知道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避开这些陷阱,总觉得对它们多加研究总是好事。真正属于心灵的财富,不会被外力剥夺,唯一能剥夺它的只有心灵自身的毛病,但心灵的毛病终究也会被心灵的力量发现、解析并治疗,何况我们所说的都是高贵的心灵。





说了这么多,可能造成一个印象,人生在世要拥有真正的友情太不容易。


其实,归结上文,问题恰恰在于人类给友情加添了太多别的东西,加添了太多的义务,加添了太多的杂质,又加添了太多因亲密而带来的阴影。如果能去除这些加添,一切就会变得比较容易。


友情应该扩大人生的空间,而不是缩小这个空间。可惜,上述种种悖论都表明,友情的企盼和实践极容易缩小我们的人生空间,从而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要扩大人生的空间,最终的动力应该是博大的爱心,这才是友情的真正本义。在这个问题上,谋虑太多,反而弄巧成拙。


诚如先哲所言,人因智慧制造种种界限,又因博爱冲破这些界限。友情的障碍,往往是智慧过度,好在还有爱的愿望,把障碍超越。


友情本是超越障碍的翅膀,但它自身也会背负障碍的沉重,因此,它在轻松人类的时候也在轻松自己,净化人类的时候也在净化自己。其结果应该是两相完满:当人类在最深刻地享受友情时,友情本身也获得最充分的实现。


现在,即便我们拥有不少友情,它也还是残缺的,原因在于我们自身还残缺。世界理应给我们更多的爱,我们理应给世界更多的爱,这在青年时代是一种小心翼翼的企盼,到了生命的秋季,仍然是一种小心翼翼的企盼。但是,秋季毕竟是秋季,生命已承受霜降,企盼已洒上寒露,友情的渴望灿如枫叶,却也已开始飘落。生命传代的下一个季度,会是智慧强于博爱,还是博爱强于智慧?现今还是稚嫩的心灵,会发出多少友情的信号,又会受到多少友情的滋润?这是一个近乎宿命的难题,完全无法贸然作答。秋天的我们,只有祝祈。心中吹过的风,有点凉意。


想起了我远方的一位朋友写的一则小品:两只蚂蚁相遇,只是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向相反方向爬去。爬了很久之后突然都感到遗憾,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同类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是的,不应该再有这种遗憾。但是随着宇宙空间的新开拓,我们的体型更加微小了,什么时候,还能碰见几只可以碰一下触须的蚂蚁?


且把期待留给下一代,让他们乐滋滋地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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