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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及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和
业务知识的学习,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以促进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制订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坚持参加政治学习,学校将根据政治形势、工作任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和教职工思想实际,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教育教学法规、师德要求以及有关重要讲话、文件、条例、经验和学校工作计划、新制定(修订)的规章制度等,及时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加强敬业精神。分析学校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商讨解决的途径。
(二)、学校党支部和行政应对全学期的政治、业务学习制订计划,确定主要内容、步骤、方式。
(三)、政治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单周星期一晚7:00—8:30为集中学习时间,与布置学校工作相结合,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四)、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集体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不随便讲话,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般不会客,不带小孩进入会场,关闭通讯工具,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备好有关学习的资料,认真讨论,积极发言,做好学习记录
(五)、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会,行政负责考勤和会议记录。
二、业务学习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坚持参加业务学习活动。双周星期一晚7:00—8:30为集中学习时间,以年级教研组为单位,由年级教研组组长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学习纪律与政治学习相同。
(二)、业务学习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理论联系实际。每次学习,中心要明确,内容要充实,结合点要紧密,做到学有所得,以利于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理论修养。组织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改革的成功经验,素质教育法规政策、教育教学科学理论,掌握教育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教师的业务学习,要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每个教师要在教学改革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每学期要完成一篇或几篇教学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
(四)、学校行政部门应鼓励和支持教师、职工的业务进修,要视学校具体情况,帮助教职工解决好在职进修的困难,积极为提高教职工业务素质创造条件。
(五)、校长室及有关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组织有关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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