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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反思 要不要告诉学生“比的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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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1 18:14: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不久,本人参加区数学“三定备课”活动。来到健康路小学,听了丁老师的一节课,内容是北师大版六年级上册《化简比》。这节课大家听后各有不同的说法,其中绿地一位六年级数学老师,他在评课时提出:“既然老师已把比的基本性质讲到了嘴边,却没有告诉学生,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老师在讲的时候口口声声让学生用商不变性质,那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学生这就是比的基本性质,而非要学生说商不变性质?”于是有几个教六年级的老师也跟着附和,认为此时比的基本性质不讲,更待何时的感觉。
      听了大家的分析,我觉得大家讲得不是没有道理,可我又反过来一想,这么一个简单的“漏洞”难道健康路小学数学组的全体老师都没有讨论过?除非这节课就丁老师一人作主,没有经过健康路小学数学组全体老师的讨论?我想这不大可能。因为这次活动必定是全区性的,来的都是一线教师和各学校教研员,他们学校对这件事不可能不重视。再说他们学校还有一位刚从依泽小学调过来的数学行家李娜副校长,对这事不会“视而不见”。
      在我评这节课的时候,我把这个问题在脑子里也闪念过,可我还是避开了这个话题没有说,而说了其它内容。当我回到学校后我把教材重新阅读了一下,发现丁老师完全是按照北师大教材要求去完成的,他没有超越教材,我想他也不敢超越教材,一旦你超越了教材,大家又是七嘴八舌,真可谓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事后我又查阅了相关资料,我终于明白了,说此话的人,他自认为吃透教材,吃透学生,事实上他是站在人教版上吃透了学生,吃透了教材。人教版的安排是先让学生认识“比的基本性质”,然后再出现“化简比”,也就是说这是两节课的内容,并不是一节课就能解决的两个知识点。如果按照人教版安排,教师在上这节课之前,就要让学生提前掌握“比的基本性质”。可北师大版教材没有这个过程,它直接利用“商不变性质”来解决。在这里无论用“商不变性质”,还是用“比的基本性质”,其本质是一样的。如果丁老师本节课要提及“比的基本性质”,要么提前告之,要么这节课只字不提,“比的基本性质”必定是一个知识点,如果要学生会用或理解,老师必须要花一定时间讲述。如果课前没有做好“预习”,本节课突然冒出一个新概念,学生不明白,老师这节课的中心点就会受到质疑。到那时,有人可能就要问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是“化简比”,还是“比的基本性质”?所以我觉得这节课没有出现“比的基本性质”,老师并没有错。再者,最近我在杂志上看到,有人对北师大教材进行前后分析,认为北师大教材与其它教材就是不同。北师大教材注重过程,不重视结果。也就是说北师大教材注重培养学生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并不强调你用什么办法去解决。正如有不少教师反映,人教版教材好教,教学内容与学生练习特别紧密,概念也非常明确,不像北师大版教材,教师最不好把握的是教学尺度,从表面看老师所要讲授的内容非常简单,可练习中尽是一些学生无法解决的问题。再者,教材中也没有固定的解题方法与策略,一切都是让学生在似懂非懂中感悟。对于学生来说,教材让学生从小养成观察、思考、探究的能力,这种思路是好的,但对于教师来说这是一个“头大”的问题。
      因此,本节课大家对“比的基本性质”要不要告诉学生,相互大加厥词,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我们要看到这节课学生是不是会进行比的化简,如果学生会化简,一切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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