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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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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09:5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洛滨镇辅导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细则总则(第1页)
  2、红山区第九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第2页)
  3、东小店中心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第3页)
  4、李坊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评方案(第4页)
  5、徐汇区龙华小学2009年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第5页)
  6、客坊中心小学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第6页)


  【1】洛滨镇辅导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细则总则
  为了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保证我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根据蒲城县《蒲城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考核暂行办法》(蒲办发【2009】11号)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工资考核意见》(蒲教发【2009】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指导的方针;体现向骨干、一线、毕业班倾斜的原则,体现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为导向;进一步营造人才引得进、骨干留得住、人员流得动的环境氛围;着力构建符合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整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重九
  副组长:张秋李韦升民
  成员:李文宏马占峰李满升李军红
  初中由教导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实施工作。
  教导主任:赵重卫
  成员:韦兵郑元韦英张智民
  小学由办公室组织,各校负责实施。
  三、分配原则
  1、分工协作、多劳多得的原则;
  2、重表现、重贡献,重实绩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毕业班教师倾斜的原则;
  4、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四、分配对象
  1、在编制内被学校聘任并在本校上岗的教师、职工。
  2、特岗教师、没有拿到工资的教师只考核不发放。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局统一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月考核,按季上报,县局统一发放”的原则,学校制定考核细则,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分配,造册上报,层层审批后发放。本制度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细则。
  六、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考核每月共计100分。其中师德2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20分,加减分±10分。
  1、各项得分按照得分标准执行。
  2、班主任津贴初中为每月120元,小学为每月80元(不足100名学生的学校,班不足20名学生,班主任津贴每月50元),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班务量化考核细则执行。
  3、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实行月公布、按季度汇总。
  七、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专任(兼职)教师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全校绩效工资余额/全校绩效工资考核得分总和×专任(兼职)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
  (全校绩效工资余额=全校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下同)
  2、班主任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全校绩效工资余额/全校绩效工资考核得分总和×班主任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
  3、总教办人员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3.1总教办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3.1.1师德考核和专任教师相同
  3.1.2工作量得分:
  总教办人员为全校专任教师月平均课时工作量得分。
  3.1.3教育教学过程得分
  总教办人员为全校专任教师月平均教育教学过程得分。
  3.1.4教学业绩得分
  总教办人员为全校专任教师月平均教学业绩得分。
  3.1.5总教办人员动态得分:由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量大小酌情予以得分,分额为±5分.
  3.2总教办人员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全校绩效工资余额/全校绩效工资考核得分总和×总教办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总教办人员个人绩效工资
  4、初中领导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4.1领导绩效工资量化计算办法
  4.1.1领导绩效工资=全校绩效工资余额/全校绩效工资考核得分总和×领导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2领导岗位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4.2.1副校长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全校绩效考核人均得分×1.30;
  主任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全校绩效考核人均得分×1.25;
  副主任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全校绩效考核人均得分×1.25.
  (全校绩效考核人均得分=专任教师得分总和/专任教师人数)
  4.2.2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绩效工资余额/全校绩效工资考核得分总和×领导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4.3副主任、主任工作量达到校平均工作量的1/2,副校长达到校平均工作量的1/3为满量,工作量不足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单位人均平均值;工作量超过校平均工作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岗位工资计算;工作量超过岗位得分的按量化方法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
  4.5学校团委书记按副主任绩效工资计算。
  5、小学领导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5.1寄宿制学校小学校长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全校绩效考核人均得分×1.20;
  寄宿制学校小学副校长、主任;非寄宿制学校小学校长、主任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全校绩效考核人均得分×1.15;
  镇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全校绩效考核人均得分×1.10.
  (全校绩效考核人均得分=专任教师得分总和/专任教师人数)。
  5.2寄宿制学校小学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绩效工资余额/全校绩效工资考核得分总和×校长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寄宿制学校小学副校长、主任;非寄宿制学校小学校长、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绩效工资余额/全校绩效工资考核得分总和×主任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镇少先队总辅导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绩效工资余额/全校绩效工资考核得分总和×镇少先队总辅导员绩效考核得分.
  6、如一个月内周工作量有较大变化,按实际情况分段计算。
  八、绩效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1、初中校长由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校长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教育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校长绩效考核不得超过本单位人均绩效考核分值的1.5倍。
  2、教育局出文任命的教参、巡视,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单位人均平均工资的85%;教育局出文任命的书记、工会主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单位人均平均工资。
  3、教育局批准离职进修的,学习期间只能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私自离岗人员和未经教育局批准离职进修、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不享受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4、经教育局批准借调到外系统的人员,由借调单位提供考核结果,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原单位人均绩效工资的60%.
  5、全体教师全月休假时,全校绩效工资余额按人数均分发放。
  6、学校安排部分教师休假时,每周按23分计入绩效考核得分,不足周的由分管领导视情况而定,但加分量每天不能超过5分。
  九、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
  初中教职工绩效工资由教导处牵头,学校办公室、教导处、后勤组按月联合核算,每季度汇总后由教导处公示三天,经校长审核,由办公室上报。
  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各小学按月核算,每季度汇总公示,经校长审核,上报中学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上报。
  十、审核修改程序。
  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县教育局备案。经校教代会通过后,一般不予更改。如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漏洞,则修正案仍然通过以上程序进行。
  十一、本方案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十二、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委会。
  洛滨镇辅导区
  200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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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09:54:00 | 只看该作者
【2】红山区第九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校内按劳分配,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形成竞争向上的氛围,充分体现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学性,按照《红山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工作量的确定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教师标准周课时数为16――20节。承担多科教学的教师,在计算工作量时,每增加一门课程,增加两课时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体育教师的训练课、间操课、音、美教师的课外活动课均纳入总工作量。管理人员、教辅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项目设置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置如下:
  (1)各类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2)班主任津贴。
  (3)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
  (4)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励。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考勤奖励。
  (7)其他。
  注:不在岗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教研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意见。
  (3)综合评分。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年级组、学科组、学生和家长评议,确定考核分数,教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考核满分60分,年级组、学科组测评满分分别为10分,学生测评(1—3年级由学生家长测评,其它年级由学生测评)满分为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
  (4)确定等次。学校可根据教育局对校长考核所确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5)进行公示。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局备案。
  (三)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对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要分别存入个人档案。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诉。
  (说明:环节干部的考核参照校长考核程序进行考核。)
  七、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运用
  1、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其基本标准是:
  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模范履行浅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创造性,业绩显著。
  合格: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较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基本合格:基本能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基本能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但在某些方面有欠缺,需要在今后改进和提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②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③触犯国家法律,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表示诉求、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④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或者敷衍拖拉,影响学校整体工佶,造成较坏影响的。⑤以盈利为目的,强迫、动员、暗示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变相要求或暗示学生购买各种复习资料、文具用品;责令学生家长办私事等。
  八、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一是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具体由各义务教育学校按有关文件精神做出规定。二是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评为优秀和合格的可续聘、续任、晋升、评优评先;被评为基础合格的可续聘、续任,不得晋升、评优评先;被评为不合格的应待岗或转岗。
  九、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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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09:54:00 | 只看该作者
【3】东小店中心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章绩效方案的组成
  一、绩效考核理念:
  为了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校内按劳分配、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形成竞争向上的氛围,充分体现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二、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从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发挥大家的主人翁作用出发,促使广大教职工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坚持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奖金,并实行按劳取酬、优质优酬的发放办法。
  3.津贴发放标准根据学校财力量力而行,并做到“三个倾斜”:向从事课堂教学的教师倾斜;向教育教学成果倾斜;向挑重担者倾斜。
  4.奖金发放的考核力求简便,便于操作、管理。
  三、绩效考核对象
  凡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其他被学校聘任的人员,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在任期内经考核享受本方案规定发放的奖金。
  四、绩效奖的内容及标准
  (一)月考核奖
  1.满勤奖:30元;基本岗位职责奖30元;值餐值勤奖:60元.共计120元基本月考核奖
  2.班主任工作月考核奖100元、副班主任30元、科任5元。
  3.特殊岗位津贴:此处的特殊岗位仅指学校行政和教学辅助人员。特殊岗位津贴等于教学岗位津贴的平均数乘以相应的系数。相应的系数如下:校长(书记)1.6,副校长(副书记)1.5,主任1.4,副主任1.3,总辅导员参照副主任执行。
  4.教育教学成果奖:(见附件1)期末奖励
  5.代课奖:每代一节课,奖2元。
  6.绩效层次奖:即各人阳光工资,如工作中德、勤、量、能、绩较好,全额发放。
  (二)学期考核奖
  1.特殊岗位津贴:年级组长:每学期40元/人;教研组长:每学期40元/人;优秀班主任奖:50元/人;优秀年级组奖100元/组。办公室室长20元;卫生保健、财务负责人、资料保管员、报刊发行员40元/学期。
  2.学期绩效奖标准参照当年学校财力情况分层制定。
  (三)校长嘉奖
  1.愉快接受学校布置的突击性任务,并创造性开展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突击性任务的教师。
  2.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突出业绩的。毕业班学期补贴100元/学期,毕业班调研质量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即时性制定奖励标准,提倡重奖。
  3.奖金额度由校行政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奖金来源:学校自筹
  第二章绩效常规细则
  一、考勤内容
  1.准时上班,全体教师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教导处每天了解教师出勤情况。迟到者须主动向教导处说明情况,教导处负责记载。
  2.护导值日工作。第一总值7:20到岗。值日教师早晨7:30前到岗。下午冬季1:10,夏季1:30到岗。因事因病不能值日的应自行调整,报当天总值备案。此项工作由当日行政总值考核,然后将考核情况在当日报教导处。
  二、请假手续(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以文件为基准)
  强化请假制度,规范请假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1.公假。两天以下(含两天)的,请假人要出示相关请假条,并开具工作安排单,由教导处批准后方可离校(短时外出,口头即可);两天以上向校长室请假(含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日);校长向教育局请假。
  2.病假。教职工请病假,一般应出示就诊医院证明(病历),两天以下(含两天)的向教导处请假,两天以上一个月以下(含一个月)的向校长室请假;一个月以上须经教育局人事科批准。
  3.事假。
  (1)事假必须严格控制。
  (2)教师工作期间或个人办事需短时外出,必须向教导处请假,由教导处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并完善请假手续,进校后到教导处销假。因事超过两小时,累计3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事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3)女教师在临产前1个月,在不影响上课的情况下,可迟来、早走各半小时;女教师哺乳期为10个月,从请产假开始计算。哺乳期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每天有1小时哺乳时间,集中或分散使用。根据教师和学校工作的具体情况,哺乳时间相对固定,报教导处备查(周一早晨必须按时上班,周三、周五下午必须参加学习)。
  (4)行政领导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准报教导处备案。
  因偶发或突发以及无法预料的事件无法到岗或无法如期回岗者,应在第一时间主动与教导处联系,说明情况,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4.法定假日:向教导处请假。
  (1)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安排3天丧假,其他直系亲属1天丧假。其它人员病故请假则作一般事假处理。
  (2)提倡教师在寒暑假结婚。婚假期限为一周。
  (3)产假女教师顺产4个月天,难产(剖腹产)4个半月,其中的寒暑假可增加寒暑假天数的一半;男教师配护理假3天。
  三、考勤细则
  1.病、事假
  (1)中老年教职工(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每学期可以照顾2天病假;其他教职工照顾1天的病假。凡接近退休年龄,身心不适应当前工作的员工,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可提前休息。
  (2)病假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事后销假,无特殊情况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岗者作旷职处理。一月中病假1天月满勤奖少奖20元,2天及以上按每天递增20%的幅度少奖“月考核奖”中的1、2、6项之和。10天以上不享受月考核奖中的1至6项。
  (3)事假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事后销假,无特殊情况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岗者作旷职处理。事假1天全额不享受月满勤奖(课务自行安排),两天以上不享受月考核总和50%。三天以上(含三天)不发考核奖。在自行安排好课务的情况下,可照顾带孩子看病的迟到早退假(不超过半天)。
  (4)代课条最多只能替代半天病假。
  2.迟到、早退、中途外出
  无故迟到、早退3次不发月满勤奖,且不可用代课条冲假。旷职半天扣全部月考核奖。旷职半天以上的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产假期间不拿月考核奖,其它法定假日期间(寒暑假除外)不影响一切奖金。
  4.月、学期或学年考核奖分为德、勤、能、绩几个方面,但几个方面是个整体,并实行月绩效奖励要求,一票否决制。
  5.学期或学年考核中凡工作量不足,或未安排岗位的,将不享受奖励。
  6.凡学期事假达2天,或病假达一周,享受奖励90%;凡事假达3天,或病假在一周以上,两周以内享受80%,事假达3天以上5天以内,或病假达两周以上,三周以内享受60%;事假达5天以上,7天以内,或病假达一个月,享受50%,事假达7天以上10天以内,或病假达一个月,享受40%,事假达7天以上10天以内,或病假在一个月以上,两个月内享受20%;凡事假达10天以上,或病假达2个月的,不享受奖金,如同时存在病事假,折合成总缺勤计算。
  第三章月绩效奖励要求
  一、月优质工作奖考核条件:
  优秀标准:
  1.思想品德过硬,公认影响好。
  2.工作量满负荷(含视满),工作态度好。
  3.出满勤(有事能先请假),集会不迟到、不早退。
  4.主动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乐意完成份外工作。(能独立组织好工作,协调关系,勤政廉洁,乐于奉献。)
  5.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质量上、转化暂差生和辅导学生等方面成绩明显,无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无教学事故。
  6.为人处事得当。(能与同事打成一片,敢于承担责任,诚心实意帮助人,主动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互相听课、互相交流经验,互相探讨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撰写论文。每月听课不少于6节,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评课(含网上评课)不少于2节(45周岁以下的老师的每一堂公开课、研究课的教案或教学实录都应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
  8.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做好记录,不请假(公假除外,代课条不可充此假),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者除提示告知外,必须事后说明情况,达两次者,去除月考核10%,三次去月考核50%,三次及无故旷职者不享受月考核,并计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
  9.教学辅助人员做到: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本月升旗仪式、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有一次以上无故迟到缺席者;
  2.有体罚现象或擅自停学生课一节以上者;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向学生收费订资料者;
  4.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睡觉,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照顾孩子,做与办公无关事者。
  5.向家长、学生索取礼品、钱物者;
  6.言行不良、干扰学校的稳定、影响人际关系者;
  7.责任心不强,给学校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8.工作量不满核定工作量的80%者;
  9.教学质量低下,所教学科班级合格率在95%以下者。
  四、月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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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09:54:00 | 只看该作者
【4】李坊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评方案
  (第二届教工代表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有关文件为指南,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含支教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李坊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评细则》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四、考评内容、办法
  我校研究决定:按月岗位奖励性工资、期末各项奖励性工资、期末考核奖励性工资三个部分进行。
  (一)月岗位奖励性工资260分
  按出勤、工作量、二层班子、财务、班主任、专职技能科教师、其他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突出在“过程”中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平时记载,以5个月计算,每月底统计得分,期末兑现工资。
  1、考勤60分
  说明:
  (1)事假,4天以内(含4天)每天扣5分,累计4天以上每天扣10分,当月扣完为止;
  (2)病假,10天以内每天扣2分,10天以上每天扣4分,当月扣完为止;
  (3)上课迟到、早退(含例会)1次扣1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论处。
  (4)旷课1节扣5分;
  (5)婚假、丧家、分娩等法定假除外。
  2、工作量100分
  基本工作量
  (1)中心校校长每学期听课、评课12节,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工会主席、总务主任、德育处主任、每周兼课3—4节,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20节,每学期至少下村校全面检查一次教育教学常规;工会主席、总务主任、德育处主任每学期听课12节。中小行政人员(含财务)必须执行坐班制。
  (2)村校校长必担任一门主课,但课时量只任本教教师的三分之二;每学期听课10节。
  (3)村小教导主任至少必须担一门主课和一定数量的其它学科,课时量任本教教师的四分之三,每学期听课10节。
  (4)中小本部语、数教师每周必须完成本校规定的工作量,听课10节;村小教师听课8节。
  (5)专职体育、美术、英语、音乐、信息技术教师每周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听课10节,且带一个兴趣小组,每周辅导一次,每学期举办一次展示活动。
  (6)财务、生管、图书管理教师根据其“岗位职责”做好工作,为满工作量。
  说明:听课、要有完整的记录,少一节扣2分;兴趣小组要有计划、记录、小结等缺一项扣1分。
  超工作量
  (1)代课每节3分,晚自习下班每晚按2课时计算。
  (2)指导兴趣小组的教师每天指导一次,以1节课计算,奖励3分。
  说明:专职技能科教师应减除规定的一次,才以超工作量计算,(以1节课,奖励3分)。
  3、班主任及其他工作岗位60分
  班主任岗位
  (1)班级学生数35人以上的班主任60分/月;
  (2)班级学生数30—34人的班主任55分/月;
  (3)班级学生数25—29人的班主任50分/月;
  (4)班级学生数20—24人的班主任45分/月;
  (5)班级学生数15—19人的班主任40分/月;
  (6)班级学生数15人以下的班主任35分/月。
  职务岗位
  学校行政班子成员、财务、中幼园长、管密、上观村校长每月60分;其他村校长每月50分;中小网管员、少队总辅导、中小生管教师、图书管理员、专职技能科教师、管密、上观教导主任、中小教研组组长每月30分;其他村小(含中幼)教导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教研组组长、报帐员每月20分。
  说明:
  (1)语数搭班教师在协助班主任工作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评定出优、良、一般分别享受相应班级的50%、40%、30%。
  (2)以上如有兼职可以兼得,但最多只可选标准高的二项奖励。
  (3)每位教师必须按照《班级工作评比细则》和《岗位职责》中所的要求做好工作,由各校校长和评组考评确认分值。
  4、安全工作40分
  每位教师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按《安全责任书》的有关要求做好工作,无发生责任性事故的月奖励30分。
  说明:有以下情形的整个学期不给分。
  1)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有家长反映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实的。
  2)教师间发生打架斗殴的。
  3)学生在校内参与打架斗殴致伤,经学校协调,需要赔偿医疗费的直接责任人。
  (二)期末各项奖励性工资
  1、表彰奖
  凡获国家、省、市、县、乡级党委、政府及学校综合表彰的教师,分别奖励100、90、80、70、60、50分。
  说明:上级部门有奖励的,学校不再给奖励分。
  2、教育教学成果奖。
  (1)论文
  等级
  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CN刊物120
  省级及以上120110100
  市级1009080
  县级706050
  说明:
  1)凡发表或获奖须持原件及复印件交教导处登记,按学期发放。
  2)两个作者,非第一作者只能按所得分的一半计分。
  3)一篇文章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只给一次高分;若在CN级发表学术论文可累计加分。
  (2)文章采用奖
  教师所写的信息报道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专讯奖励6分,简讯3分,可以累计加分;
  在《李坊教育》发表专讯奖励4分,简讯2分。
  (3)指导学生获奖
  学生在校级比赛中获前三名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0、20、10分;在中小级比赛中获前三名奖,指导教师分别得40、30、20分;在县级比赛中获前三名奖,指导教师分别奖励60分,50分,40分;获团体前三名以个人奖励分的2倍计算;获市级、省级前三名奖,以此类推;不重复累计得分,如果是多个教师指导的按照主次责任,主要负责人得1/2,其余平分。
  3、其他奖
  (1)学额巩固20分
  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做好所任班级的学额巩固工作,流生若是该班教师造成的,分清班主任、科任教师的责任扣分,每流生1人扣20分,有的流生属于其他原因,责任不在教师不扣分;拒绝收差生、插班生一次扣20分。
  (2)教师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如课改试验、艺术演出、演讲比赛等,个人获得县级前三名,参赛教师分别奖励60、50、40分;获得中小前三名,分别奖励40、30、20分;获团体前三名的参赛教师奖励分以个人奖励分的2倍计算。
  (3)由各校选送的教案、反思、学习笔记、听课笔记、作业批改参加中小展示评比,获的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励40、30、20分。
  (4)边远村校(长源、贯庄、后杉)外村教师奖励150分,家在本村的教师奖励80分。
  (三)教育教学成绩100分
  说明:
  (1)单科进步分。计算方法:(本学年单科平均分÷本学年全乡单科总平分)—(上学年单科平均分÷上学年全乡单科总平分)
  计算结果为0得80分;每提高1分奖分,加满至100分为止;每降低1%扣分,扣完为止。一年级基数按100%计算。(提高奖励与降低扣除的分值待定。)
  (2)教双科以上(含双科)教学者,按各项单科成绩所得分的平均数的1.2倍计算。
  (3)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生管、图书管理等专任教师,按县局或中心小学验收的结果予以评分。专职技能科教师,所任学科在县主管部门没有统一抽测的情况下,教学质量分由考核小组打分,基础分值为80分,视平时工作情况,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最高不超过语、数教师的第三名,(注:凡县局有组织验收,均以县局验收结果予以评分)
  (4)班子成员所分管工作(含中小财务)考核分由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创业竞赛”考评结果为依据,量化个人的分值,基础分为80分,获得前三名的依次15、10、5分,第五名以后依次递减5分。
  2、剔除(一)(二)两项奖励性工资所剩余的绩效工资总量全部作为教学质量奖。
  3、每位教师每学期所得绩效工资等于(一)(二)(三)项之和。
  五、考核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与本学年绩效补贴分配。
  1、擅离岗位累计超过半个月的;
  2、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3、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5、违反上访条例,越级上访、信访,违法乱纪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6、经查实违反省教育厅“十条禁令”及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使用期限
  注:本方案暂时试用六个月(即2009年1月—6月),若本方案确实可行,则继续使用;反之,则由领导小组组织教师讨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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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09:55:00 | 只看该作者
【5】徐汇区龙华小学2009年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徐汇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有利于调动教师追求崇高师德和提高专业水平的导向,建立科学长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一、实施范围与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根据《徐汇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规定
  1、实施范围:2009年1月1日在编在册的正式教职工,列入本校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2、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依照教育局核定的学校的编制数,确定本校的绩效工资总量。
  二、原津贴项目、标准的处理
  根据《徐汇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义务教育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所以学校严格执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取消部分津贴、补贴,其标准归并纳入绩效工资的额度。
  三、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3、坚持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内容
  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和绩效奖励三部分组成。
  1、岗位津贴(占39%)
  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教职工在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其岗位津贴计发比例,参照国家有关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课时)津贴(占30%)
  工作量(课时)津贴,由教育局根据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等规定,结合我校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完成工作量多少、责任大小和难易程度,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①核定的工作量(课时)标准
  教师工作量为每周标准课时16-18节,超过核定课时发放超课时津贴,不再执行其他课时补贴。
  实际课时转化标准课时系数表:
  语、数、英
  音、体、美
  其他学科
  三-五年级
  1.4
  1
  1
  一、二年级
  1.2
  1
  1
  ②工作量(课时)津贴
  在岗位上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能严格履行《龙华小学教师师德规范》,遵守教育、教学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同时又能完成学校所核定的工作量标准,经考核每月工作量津贴800元—1000元,并执行相应绩效奖励。
  A、超课时津贴
  完成超过学校核定的工作量(课时)部分,课时单价20-24元。
  超课时津贴=课时单价×(实际课时量-核定课时量)×4.5
  B、兼职工作量津贴
  岗位
  津贴标准
  班主任津贴(午会另计课时)
  350元
  一、五年级班主任补充津贴(9月-6月)
  30元
  搭班津贴
  100元
  语数英教研大组长
  150元
  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兼)
  100元(150)
  科、艺总指导,综合、品社、体育组长
  100元
  学生心理辅导室常务工作
  100-150元
  美术(撕剪画)课题组长(兼学校宣传)
  100元(150)
  工会委员兼组长、团支部书记
  60元
  全校广播操
  100元
  护导工作
  60元
  推普工作
  50元
  专用室、自然常识室(财产)管理
  50元、100元
  ③中层领导干部工作量津贴
  中层干部以管理工作为主,并按有关规定完成每周一定的课时量(6~8节)。中层干部人均年收入的上限,原则上不突破本校教师人均年收入的1.2倍。
  ④职工工作量津贴
  职工在岗位上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积极为教育第一线服务。学校还要根据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不同情况,以及工勤技能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测算与考核。
  每月工作量津贴=教师工作量津贴平均数×岗位系数×职务系数
  职员与工人的岗位系数、职务系数,参照教育局《实施方案》规定确定,学校进行总额调控。
  3、绩效奖励(占31%)
  ①福利部分:节假日福利每年0.3万元/每人;
  ②考核与奖励:期末奖、年终奖每年0.8万元/每人;
  ③月奖励津贴:每年0.88万元/每人;
  l每月考勤奖与完成核定工作量后的基本奖
  l骨干教师津贴
  校级骨干(分类)教师通过下列评比评出(方案另附)
  奖励内容
  起止时间
  每月津贴
  年度考评优秀
  下一年度
  50元
  学年度业务考核前20%
  当年9月-次年6月
  50元
  教学教研科研考核前20%
  当年2月-次年1月
  50元
  示范班班主任(正/副)
  下一学期中的5个月
  50/20元
  l指导与管理学生津贴
  内容
  起止时间
  每月津贴
  语数英学科辅导学生
  学期内
  核发
  午管、兴趣小组、运动队
  学期内
  核发
  一年级专职学科(不重复)
  第一学期
  20元
  班主任、语数英特教津贴(每生)
  当年9月-次年6月
  20元
  ④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奖励;
  ⑤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奖励。
  实际经费的使用要有程序,以上条款在使用过程中可另作增减。
  五、绩效工资实施的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实施绩效工资方案领导小组,成员为朱玮、汤娟、宋伟东,具体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学校党支部积极参与,领导学校教代会讨论、审定方案,为顺利推进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2、由党组织、工会、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调解小组,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纠纷。学校调解小组成员为陈荣明、刘芹、姚萍。
  3、每月出勤时间按22天计算,如有病事假则按学校制订的相关条例执行。如本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和教育局实施方案文件相抵触,按局文件办。对于有些特殊情况的相关政策,以局文件为依据执行。
  4、本校实施方案由学校校务会议负责解释。
  六、绩效工资实施的工作程序
  1、根据教育局《徐汇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在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的基础上,拟出本校的实施方案。
  2、学校实施方案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上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3、召开学校教代会进行表决通过实施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
  4、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从2009年9月1日起执行。规范部分津贴、补贴,其标准归并纳入绩效工资额度的清算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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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09:55:00 | 只看该作者
【6】客坊中心小学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
  为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构建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建教[2009]12号文件及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制度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对象
  全乡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不得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师德表现与工作业绩。
  2、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师德安全、年度业绩考核以学年为单位进行。若教职工岗位工作量等发生变动时,应按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方案予以调整。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师德安全奖、平时业绩奖、超工作量奖、职务津贴奖和年度业绩奖等五项组成。
  (二)具体办法
  1、师德安全奖。年人均200元,由学校考核,于学年末发放。凡违反师德师风或出现安全责任的,按以下情形扣罚:
  ①被通报批评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②被效能告诫的,扣发半年的绩效工资;
  ③受党政纪处分的,扣发全年的绩效工资。
  2、平时业绩奖。年人均300元,按十个月计算,每月人均30元。以教师平时完成的教育教学常规等工作情况进行奖励,由学校考核,按学期发放。以教师平时完成的教育教学常规等工作情况进行奖励,记基本分20分。[公式:教师平时业绩奖=300元×教师总人数÷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教师个人平时业绩奖]。
  ①、备课
  按教学大纲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重点突出,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不按规定备课、未达节数要求的每节次扣0.5分,课后补充教案视为无教案,上课无教案每查到一次扣2分。
  ②、上课
  遵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及《客坊中心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上课,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③、作业批改
  未按要求布置作业,作业量不足,缺改,批改不认真、及时,单元检测未评卷,未及时讲评,每查到一次扣0.5分。
  3、超工作量奖。年人均400元,按十个月计算,每月人均40元。以教师实际超课时节数进行奖励,由学校考核,学校按学期发放。
  ①、工作量界定:工作量以节计算,含正常上课、公假、代课、下晚班、非正常上班时间或节假日值班、加班(其中值班、加班按在校一天课程节数折成工作量,需由中心校严格审核)。
  ②、工作量标准界定:中小本部每周每人18节,村小(园)每周每人20节。(服从学校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视为满工作量。)
  ③、超过标准工作量每课时奖励5元。代公假视为超工作量,每课时奖励5元。
  ④、毕业班教师下晚班视为超工作量,从总奖金中提取2000元左右作为毕业班教师下晚班辅导补贴。
  ⑤、另从超工作量总金额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下派教师的燃油费等经费补助。具体金额参照《客坊中心小学轮岗激励方案》。
  ⑥、教师获得超工作量奖奖金.[公式:教师超工作量奖=(400元×教师总人数-毕业班教师下晚班辅导补贴-超工作量奖及公假代课金)÷教师人数+教师个人代课金=超工作量奖金]。
  4、职务津贴奖。年人均400元,按十个月计算,每月人均40元。担任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处室正职、会计(报帐员)、处室副职、少队总辅导员、职改专干、生管、出纳、年段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保管员、实验员、网管员、图书管理员、普通任课教师等职务的,经考核合格的享受职务津贴,按学期发放。
  具体职务津贴标准:
  ①标准班主任分值为1分,30人以上(含30人)班级的班主任核定为标准班主任。
  ②20-29人班级班主任分值为标准班主任分值的0.9倍。
  ③19人以下的班级班主任分值为标准班主任分值的0.8倍。
  ④中心校校长核定为标准班主任分值的2倍,副校长为1.5倍。
  ⑤工会主席、中小处室主任、中幼园长、各校村级小学校长核定为标准班主任分值的1.3倍,中小处室副主任、少队辅导员核定为标准班主任分值的1.2倍,年段长、生管老师核定为标准班主任分值的1.1倍。
  ⑥会计、职改专干、出纳、教研组长、保管员、实验员、网管员、图书管理员、绿化美化人员及担任学校其他专项任务人员核定为标准班主任的0.6倍。
  ⑦村级各校(中心幼儿园)教导按该校最大班级的班主任的分值计算;出纳核定为标准班主任分值的0.6倍。
  ⑧无职务教师分值为标准班主任分值的0.5倍。
  ⑨兼职。以最高职务计分,每兼职一项另加0.1分。
  职务津贴计算方法,将全乡一学期职务津贴总额除以全乡教师分值总数,即得标准班主任津贴,然后用个人职务分值乘以标准班主任津贴,所得即为个人职务津贴。[计算公式:全乡职务津贴总额÷全乡分值总数×个人分值=个人职务津贴]
  5、年度业绩奖。年人均500元,由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于学年末发放。考评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质量、教师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主要依据为《客坊中心小学年度考核方案》。
  具体方法为:以学校(园)为单位,用全校年度业绩奖除以全校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总分,即得平均分值,再用平均分值乘以个人考核分值得到个人业绩奖。[计算公式:<全校年度业绩奖(年人均500×该校老师数)+扣罚金额>÷全校老师年度考核分总和×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分=个人年度业绩奖]
  考勤。事假:3天以内(含3天)每天扣5元;4-6天每天扣10元;7天以上(含7天)每天扣30元。病假3天以内每天扣3元;4-7天每天扣5元,超出7天者每天扣10元,需有县以上卫生院证明(另外还参照《建宁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旷课1节扣10元,未签1次扣2元,未坐班1次扣2元,坐班假每学期超过8次,每次扣1元。开会、师生共同参加的全校性活动:事假每次扣3元;病假每次扣1元;旷工者每天扣50元。迟到、早退等情节严重者视同事假。事假、病假均按每学期累计时间计算,扣罚金额加入年度业绩奖总金额中,由各校校长严格把关。
  五、管理与监督
  1、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由校长任组长,成员中教职工代表达1∕3。领导小组成员是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提名,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方式产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负责考核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
  2、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以上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具体实施方案,《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
  3、执行管理考核方案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对有不同意见的教职工,学校职能部门及时给予核实,并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教职工队伍稳定。
  4、学校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受县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
  5、本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为讨论稿,如遇上级有新的规定出台,以上级的规定为准。
  本方案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客坊中心小学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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