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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材料 学习和实施《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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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1 08:17: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习和实施《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

华东师范大学 吴慧珠

本课程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设置的一门新课程。它的设置反映了加强和改革德育课程的时代要求,也顺应了课程综合化的时代潮流。这门新课从内容到方法都不同于以往的《思想品德》课或《社会》课,因此,要完成它的教学任务必须认真学习《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切切实实实施这个标准。现就本人在参与研制课程标准过程中对这门课程的认识,谈点学习和实施《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的意见。

一、明确课程性质,全面把握课程目标

课程标准在《前言》部分首先指出:“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这段话首先给本课程定位,它开设的学段是中高年级。从“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图中可见,它是在小学低年级《品德与生活》课的基础之上,并与初中的《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课相衔接。明确了它的位置,就能在编写教材和教学时注意上下前后的联系,避免重复与脱节。同时,这段话还从两个方面给课程定性,一是从课程目标看,它是“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课程,表明了课程的人文性(或方向性);一是从课程的类型看,它是一门综合课程,具有综合性。这就是本课程的性质,它具体体现在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

首先看人文性。基本理念的第一条就提出“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是课程的核心”。教育是促进儿童发展的社会活动,儿童的发展包含生理、心理诸多方面,而本课程以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为核心,这就是体现了以育人为本的现代教育价值取向,也是本课程的方向。根据这一理念,本课程将“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定为总目标,实现情感、态度、行为习惯、知识技能培养的内在统一,尤其关注正确态度、价值观的形成和行为规范的养成,使学生既学会做事,更学会做人,在做事中学做人,在做人的指导下学做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本课程属于新的德育课程。

再看综合性。在“课程目标”部分,总目标之下还列了“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和“知识”三个方面的分目标。但实际上这三方面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儿童在生活实践中,对某一事物产生兴趣,关注多了,就获得了有关这事物的知识和能力。所以,这三方面是相互作用、共同提高,作为一个整体影响着个体发展的。不能单纯地进行知识教学,也不能脱离知识教学和能力培养,抽象地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目标的综合性也表现在课程内容部分。内容标准的每一条,几乎都包含了课程分目标的三个方面。如“我在成长”部分第8条“了解有关安全的常识,有初步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爱护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其中,安全常识和安全意识是“知识”目标;自护自救是“能力”目标;爱护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是“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所以“内容标准”实际上就是课程目标的具体化和内容化。课程内容的综合性还表现为,本课程将多方面的教育内容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它包含了品德、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国情、历史和文化教育;地理和环境教育等(见前言)。“内容标准”的每一条都很难说它纯粹属于某一学科,因为,它不是按照学科体系的知识点呈现的,它要尽可能地体现出知识学习、情感态度培养和行为能力养成融为一体的课程理念。最后,在课程标准“实施建议”部分,第一条教学建议就是“全面把握课程目标”。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全面把握目标,通过多种教学活动,帮助学生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适应和参与社会的能力,掌握必备的基础知识,从而整体地实现课程目标。这也是综合性的表现。

总之,只有牢记课程的性质,在教学过程中牢牢把握课程的人文性和综合性特点,才能全面实现课程目标。

二、品德教育要回归生活,突出课程的经验性。

本课程基本理念之二是“儿童的生活是课程的基础”。因为,道德不是抽象的概念,它存在于生活之中,由于社会生活中处理人们相互关系的需要才产生道德。同时,社会常识和参与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也只有在社会生活中获得。所以儿童的生活是本课程的基础。尤其是儿童的现实生活对其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具有特殊的价值,儿时的生活经验会给人的一生带来深远的影响。因此,课程要关注儿童的现实生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要贴近儿童生活,反映儿童需要。要让儿童从自己的世界出发,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社会,用自己的方式研究社会。本课程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就是儿童的社会生活。课程的内容紧紧围绕儿童由近及远的社会生活来组织,学习有关社会生活的常识,感受社会生活的美好,懂得社会生活的规范,掌握参与社会生活的知识和能力。“内容标准”的提法都是从儿童的生活现实和生活需要出发的,如“我在成长”、 “我与家庭”、 “我与学校”、 “我是中国人”、“走近世界”等,遵循的是生活的逻辑。有关的社会常识以散点式安排,即根据儿童生活的实际,打破思想品德、历史和地理知识原有的学科逻辑,将各种知识分散到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求知识的系统与全面,只求其与生活的连接。这与过去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课遵循学科体系来组织内容是完全不同的。一些根据本课程标准编写并审查通过的新教材,就用儿童生活中的话题作为教材的主题或课题,如《我们都有发言权》(教科版)、《我不耍赖》(苏教版)、《欢欢喜喜过春节》(人教版)等,使儿童感到亲切。这些内容正是他们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正是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因而能兴趣盎然地投入学习活动。

根据这一理念,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提出了“丰富学生的生活经验”、“充实教学内容”和“拓展教学空间”的要求。也就是在教学过程中,要克服脱离儿童生活实际,说教式的教育方式。要把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学生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要知道小学生并不是一无所知的,学生的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经过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的教育,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积累了一些社会生活经验,形成了相应的态度和能力。《品德与社会》课正是在学生这样的发展基础上建构,并予以继续教育与培养的。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就是可利用的课程资源。一张合家欢的照片,可以回忆起浓浓的亲情;解读自己的名字,可以体会父母对孩子的期望;某一次队活动成功或失败的经历,有助于理解团结合作的重要……。所以,教师应十分了解自己学生的的实际情况,善于发掘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从学生的已有经验出发来组织教学。这样,就能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自己教育自己,提高学习的主动性,也能使教学更具有针对性。

当然,教学不能只停留在学生已有的经验上,教学要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促进儿童发展,要不断地丰富和深化学生的生活经验。而丰富与深化学生的经验也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实践。为此,本课程的教学应与本地区、本校的实际有机联系起来;不断关注社会新的发展和变化,及时丰富和充实课程内容。教材的编写有个过程,教材内容总是相对滞后的,而社会的发展是永不停步的,所以,要积极地开发和利用本地区和本校的课程资源,来丰富和更新教学内容,使教学与时俱进。教学的空间也不能仅限于学校和课堂,应创设条件尽可能向社会延伸。要让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体验社会生活,在与各种社会环境、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交互影响中受到教育,并通过活动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生活经验。在这过程中,他们的道德情感会不断加深、各种能力不断提高、社会知识不断积累,从而会加深他们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基本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初步的道德判断能力。这样,就能引导学生向着更高、更成熟的水平发展。

三、追求教学的有效性,打好做人的基础

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三是 “教育的基础性和有效性是课程的追求”。提高德育的实效性是这次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本课程作为新的德育课程,应追求有效的品德教育,不求“高、大、全”面面俱到,但求扎扎实实打好基础。因为,小学中高年级学生还处在品德与社会性发展的启蒙阶段和奠基阶段。课程目标也规定为“为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因此,课程的基础性正是区别于初中《思想品德》课和《历史与社会》课的特性之一。同时,基础性的东西才能实现有效性,只有教育的内容是适合于学生需要与可能的,是最基本的,教育方式是生动活泼、学生乐于接受的,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基础性特点集中反映在课程目标上,本课程要求学生学习的是初步的社会生活常识和社会生活能力,最基本的做人准则。在各个分目标中,用得最多的词就是“初步了解”、“简单了解”、“初步具有”、“初步掌握”、“初步形成”、“学习”等等。新的教学目标观告诉我们,培养一个人的品德不在于告诉他遵守多少道德规范、规则,最根本的是要让学生通过这些社会知识、规范和准则形成一定的、基本的待人做事的观念和态度,以及思考问题的取向,如换位观(假如我是你,假如你是我)、双赢观(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依存观(我离不开你,你也离不开我)、分享观(有福同享福更增,有难同当难减少)等等。这些都是一个具有共生性特点的现代人必须具有的基本观点、基本态度,是他能够融入社会,立足社会,并能在社会生活中不断获得发展的必要条件。

基础性表现在“内容标准”部分,则是以一个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基础道德为选择内容的标准。不求全面,不求系统,而是根据学生探究社会生活的主题需要,选学有关知识,培养必要的能力。例如游览祖国的名胜古迹是每个人的向往,也是当今不少人的生活实际。那么,这些名胜古迹在哪里?要学会看地图。为什么会有这些名胜古迹?这就与我国的地形地貌、自然环境有关,与我国历史上朝代的变更、劳动人民的创造有关,就应学习相关的知识。出游需要交通,这又会涉及到交通工具的种类,交通的发展变化,要有看交通路线图的能力。此外,出游时还应注意文明礼貌、遵守秩序、爱护文物和保护环境等等道德规范,要有自我保护意识等等。总之,生活实际需要什么,就学习什么。社会生活是综合的,我们的教学也是综合的,不分哪是品德,哪是地理,哪是历史。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课程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应是高尚的、先进的生活方式,它代表了广大人民今后生活的发展方向,起到指导生活的作用。至于较系统的分学科学习,则是到初中以后再进行。

四、建立新的教学观,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是这次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之一,也是它的显著特征。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授—受”为特点。学生的学习存在着单一、被动的问题,缺少自主探索、合作学习、独立获取知识的机会。课堂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以课堂为中心、教师为中心和书本为中心”的现象,忽视学生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这种灌输式、被动式学习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性格变得内向、被动、缺少自信、恭顺……自然也就窒息了人的创造性,阻碍了学生的发展。可以说,这种陈旧的学习方式,已经成为影响素质教育推进的一个巨大障碍。新的教学观认为,教学的目的在于帮助每一个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使他能按照自己的性向得到尽可能充分的发展。“教”是为了“学”。所以,这次课程改革从转变学习方式的角度来谈教学的改革问题,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同样,学生的品德与社会性发展,也不能依靠知识的灌输和道德的说教来实现,因为,教师再精彩的讲授,也不能直接转化为学生品德与社会性发展的结果,而必须通过学生自身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建构。在儿童与各种社会因素(社会环境、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交互作用过程中,他们丰富了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情感体验,获得了新知,提高了能力,在加深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理解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基本的道德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假如没有儿童的亲身参与和主观体验,《品德与社会》的课程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转变教学观,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乃是实施本课程的根本条件。

自主学习就是要克服“被动学习”、“机械学习”和“他主学习”的弊端,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使学生的主体意识、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得到发展。学生的学习活动不是被动地吸收课本上或教师讲的现成结论,而是亲自参与丰富、生动的思维活动,经历实践和创新的过程,通过自己的思考和探究得到某种知识,感悟出一定的道理。自主学习的特征是:学生十分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和任务,并作好了学习准备(有目的学);有兴趣、有感情的投入学习,并能积极思考和动手实践(想学、主动学);知道并掌握学习的方法,还能根据学习需要调整和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会学);对学习结果能进行自我检查、总结、评价和补救(有效的学)。这样才是在教学条件下学生的高品质的学习,是能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的学习。为此,《品德与社会》课教师应创造条件激发学生强烈的学习需要和兴趣;要提供学生足够的自主空间、足够的活动机会;要指导学生学会阅读、观察、调查、搜集、记录、归纳、分析、体验、感悟、探究等自主学习的方法。真正在教学活动中让学生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人,老师则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合作者。

与自主学习相配合的是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这是新的学习方式在另两个维度上的反映。合作学习是教学条件下学习的组织形式,相对应的是“个体学习”。合作学习是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完成共同的学习任务,有明确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其优越性是:给全体学生提供参与学习的机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与竞争意识;有助于发展学生的交往与合作能力;有助于因材施教,真正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合作学习中的人人参与和高密度的交互作用使学生的主体意识得到发展。探究学习是儿童从现实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用观察、调查、实验、讨论、实践、辨别、创造、表现等多种方法去主动感受、体验、领悟与表达,从而获得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过程。与它相对应的是“接受学习”。通过探究学到的知识、懂得的道理容易内化为儿童自己的东西,更何况对自然和社会现象的探究是儿童的天性,容易引起儿童的学习兴趣。所以,真正的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一定是自主性学习。

需要说明的是,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是课程改革倡导的主要学习方式之一,并不是学习方式的全部。对于某些学习内容来说,不仅个体学习形式是必不可少的,接受学习也是必要的。倡导开展丰富多彩的自主学习活动并不是绝对排斥教师的传授与讲解,儿童的自主学习还必须与教师的积极引导相结合。因为,儿童毕竟不是成熟的社会成员,他们在对自然和社会现象进行自主探究的过程中需要得到成年人的引导与帮助。例如探究的话题、信息的搜集和选择、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等。尤其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需要教师给予正确的导向。对于一些学生不易探究的间接知识,也可以通过教师讲解传授,关键在于,教师的讲解应当是能调动起学生积极思维的,当学生的思维能跟随教师的语言,进行比较、分析、归纳、演绎等思维活动时,他们同样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机械被动接受。

总之,本课程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策略和教学设计,只有根据本地区、本校和具体学生的特点和条件,将多种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学生才能有效地达到“内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至于《课程标准》提供的“活动建议”,也不过是众多学习活动中的一部分,相对于某一项“内容标准”来说,它们不是唯一的,呈现的目的是为教师提供选择、思路和参考,丰富的教学活动还需广大教师在实践中不断开拓和创造。

五、实现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发展

课程评价对课程的实施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因此,也是这次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品德与社会》课程评价按照新一轮课程改革倡导的“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理念,在评价功能、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主体等方面都作出了改革。

本课程的评价不带有甄别和选拔的性质,它的根本目的是“在于获得反馈信息,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促进儿童发展,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所以,其性质是“以鼓励为主的发展性评价”。它的功能有两方面,一是对教师而言,具有诊断与调节功能,通过评价可以对课程的实施情况、课程目标到达度、学生学习的质量与水平、成绩与需要以及存在问题作出诊断,以供教师找到教学中的症结所在,找到对策,使日后的教学作出针对性的调整,从而不断提高课的教学质量。一是对学生而言,具有强化与教育功能。教师利用评价对学生的学习成就进行鼓励和肯定,强化了其积极因素;对于学生的不足提出了改进建议,使他们明确了努力方向,这样,评价对教师和学生都起到了促进发展的作用。

《品德与社会》课评价的内容包含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参与和完成学习任务的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即学习中观察、探究、思考、表达的能力;搜集、整理、分析资料的能力;与人合作完成学习任务的能力等)及学习结果(即完成学习任务的质量和进步程度)三方面。明确把学习态度、能力和方法列为评价内容,是为了确保全面实现本课程目标的要求,也是与这次课程改革的方向一致的,体现了对学生个体全面发展的关注。过去,评价只看学习结果,而且这个结果又是偏重于对当时知识的掌握情况,并不管学生的进步程度。评价内容的这一变化,体现了评价重心的转移,从过去过分关注学习结果逐步转向对学习过程的关注。关注结果的终结性评价往往只看学生的答案正确与否,而不关心这个答案是如何获得的,也容易只以一个标准来衡量有差异的个体,而忽略了学生的主观努力与不同发展。关注过程的形成性评价,是面向未来的、重在发展的评价。这种评价要了解学生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作出的努力和获得的进步,它能有效地帮助学生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科学的探究精神和正确的情感体验与价值观。这样,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当然,对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的评价,尤其是《品德与社会》这样一门综合课的评价,有一定的难度,目前还没有一套现成的、成熟的评价方案。无论是对教育理论工作者还是第一线的教师来说,都是新的课题、新的挑战,课程标准只是提出了要求,如何实现,需要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不断努力加以解决。即使是有关社会科学知识方面的评价,也要探究新方法,要注重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掌握与应用,防止死记硬背和加重课业负担。

在评价方式与方法方面,《品德与社会》课程采用多主体、开放性的评价,强调在评价过程中的参与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评价的主体,不仅有教师、同学和自己,还可以有家长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才能对学生作出较全面的、准确的评价。必须改变过去教师评学生,一个人说了算的评价模式。评价的方法是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本课程更强调质性评价,课程标准上倡导的几种方法都属于质性评价。当然,教学评价的方式方法并不是固定的,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包括课程标准上没有提到的“书面测试”方法,也是可以使用的。教师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地、综合地运用这些方法,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使其更加完善,以实现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六、加强课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由于《品德与社会》课是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一门综合课程,对于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合格公民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为了在素质教育中加强德育,更好地发挥本课程德育主渠道的作用,课程标准专门对课程管理提出了一些刚性要求。这就是:

1.开足课时,配齐教师 课程标准要求“各学校都应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品德与社会课,不得随意减少课时或提前结束课程,并按照班级数额和课时要求配齐教师。”这个规定的提出是有针对性的。以往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有的学校往往认为原《思想品德》、《社会》等课都不是“主课”而随意削减。尤其是到考试阶段,即使开设也早早结束课程,让出时间给语文、数学等“主课”。现在明确规定不可以,必须严格开足课时,配齐教师。

2.加强培训,提高师资 配齐教师还只是第一步。《品德与社会》以“参与社会,学会做人”为课程的核心,教学内容从个人身心、家庭、学校一直涉及到国家和世界,包含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知识、能力和做人的正确态度与价值观。因此,对任课教师的人品与学识均有较高的要求。何况课程的新理念要求教师灵活地从学生生活中选取研究的话题,要组织学生自主学习,要实行活动式、开放式的教学等等,都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因此,各学校不仅安排教师时要选择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教学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而且还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地方的教研部门也应配备专职教研员(也属配齐教师的方面),加强对这门新课程的教学研究,与第一线的教师一起,在教学实践中总结经验,改革进取,不断创新,使这门综合课程的教学日臻完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3.多方配合,整体效应 《品德与社会》课要与生活联系,要走向社会,必定不能关门上课,有些内容的学习也很难用课时来划分。因此,课程标准要求各学校应注意本课程与学校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班队活动、课外活动、各科教学紧密结合,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如《品德与社会》课要求进行社区的调查,就可以与雏鹰假日小队的活动结合;课上要学习有关规则意识,那么学校的日常行为规范就是切入点;等等。而《品德与社会》课因有固定的课时、有教材、有计划,它在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网络中应该也可能发挥主渠道的作用。

4.课程资源,开发利用 为了使本课程的教学更接近现实的社会生活,使学生能广泛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从中获得生动、多样的直接经验,《品德与社会》课的课程资源就不能仅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教材,而要充分开发与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为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在教学资源的配备、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如提供必要的图书资料、影像资料、计算机软件等。有关的政府机构,特别是教育、宣传部门应对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作出统筹协调,使各地的博物馆、教育基地、图书馆、实验室、纪念馆、文化宫、自然和人文景观、各种社会组织和政府机构等都成为学习的场所,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这些课程管理的要求虽然是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提的,但广大教师也应了解,并负责监督执行。这样,本课程的教学质量才能有保证,教学任务才能完成,课程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参考资料:

1.朱慕菊主编:《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北京师大出版社2002年版

2.鲁洁:《〈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研制的基本思想》

3.高峡:《〈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内容标准”解读》

4.马乃根、丛立新:《〈品德与社会〉课程的实施建议》

(2、3、4均刊登于《人民教育》2002年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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