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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修订《义务教育法》 禁止有偿家教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09-10-24 08:30
标题: 北京修订《义务教育法》 禁止有偿家教
据悉,3月1日起,北京市新修订的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将正式施行,公办学校教师如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将负法律责任,受到处理。公办校教师“有偿家教”的法律后果是,特级教师将被剥夺“特级”称号,并最终影响到绩效工资水平。  酷评
  让公办教师把精力集中在学校的教学之上,这当然是好的。可是要考虑公办教师去做兼职或有偿家教的原因,增加收入是主要理由。可是,目前在民办培训学校、复读机构中上课的很多是公办学校的老师,这些机构甚至打着某某特级教师、名师的旗号吸引学生。有民办学校的负责人预测,公办学校的教师有各种各样的办法规避禁令,如果学校不管,没人举报,即便在工作日兼职也不会有人知道。如果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加强监管,那“兼职禁令”就行同一纸空文。如何真正落实这项政策,教育部门还要有更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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