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系新闻媒体播出中小学暑期安全温馨提示的紧急通知
[ 作者: 点击数:51 发表时间:2008-7-22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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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教内电[2008]5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直属学校:
按照7月18日全省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与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市各电视台、电台播出中小学暑期安全温馨提示。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示对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公众。
二、提示内容:紧扣预防暑期中小学易发的溺水、火灾、车祸等安全事故,确定温馨提示的内容。如“温馨提示:请广大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预防溺水和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孩子的生命和健康”;“道路行走要走人行道,没人行道的要靠右边走”;“结伴外出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乘坐超载、报废、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船舶”;“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陪护不下河游泳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等。
三、播放形式: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流动字幕,公益广告等。
四、播放时间:2008年暑假期间黄金时段。
望高度重视,立即与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联系,精心制作、及时播出,并组织中小学生认真收听收看,确保本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