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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lz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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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阅读佳作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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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53:00 | 只看该作者
加尔东尼市场  



朱自清



  在北平住下来的人,总知道逛庙会逛小市的趣味。你来回踱着,这儿看看,那儿站站;有中意的东西,磋磨磋磨价钱,买点儿回去让人一看,说真好;再提价钱,说那有这么巧的。你这一乐,可没白辛苦一趟!要什么都没买成,那也不碍;就凭看中的一两件三四件东西,也够你讲讲说说的。再说在市上留连一会子,到底过了"蘑菇"的瘾,还有什么抱怨的?

  伦敦人纷纷上加尔东尼市场(Caldonian Market),也正是这股劲儿。房东太太客厅里炉台儿上放着一个手榴弹壳,是盛烟灰用的。比甜瓜小一点,面上擦得精亮,方方的小块儿,界着又粗又深的黑道儿,就是蛮得好,傻得好。房东太太说还是她家先生在世时逛加尔东尼市场买回来的。她说这个市场卖旧货,可以还价,花样不少,有些是偷来的,倒也有好东西;去的人可真多。市场只在星期二星期五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开放,有些像庙会;市场外另有几家旧书旧货铺子,却似乎常做买卖,又有些像小市。

  先到外头一家旧书铺。没窗没门。仰面灰蓬蓬的,土地,刚下完雨,门口还积着个小小水潭儿。从乱书堆中间进去,一看倒也分门别类的。“文学”在里间,空气变了味,扑鼻子一阵阵的——到如今三年了,不忘记,可也叫不出什么味。《圣经》最多,整整一箱子。不相干的小说左一堆右一堆;却也挑出了一本莎翁全集,几本正正经经诗选。莎翁全集当然是普通本子,可是只花了九便士,才合五六毛钱。铺子里还卖旧话匣片子,不住地开着让人听,三五个男女伙计穿梭似地张罗着。别几家铺子没进去,外边瞧了瞧,也一团灰土气。

  市场门口有小牌子写着开放日期,又有一块写着“谨防扒手”——伦敦别处倒没见过这玩意儿。地面大小和北平东安市场差不多,一半带屋顶,一半露天;干净整齐,却远不如东安市场。满是摊儿,屋里没有地摊儿,露天里有。

  摆摊儿的,男女老少,色色俱全;还有缠着头的印度人。卖的是日用什物,布匹,小摆设;花样也不怎样多,多一半古旧过了头。有几件日本瓷器,中国货色却不见。也有卖吃的,卖杂耍的。踱了半天,看见一个铜狮子镇纸,够重的,狮子颇有点威武;要价三先令(二元余),还了一先令,没买成。快散了,却瞥见地下大大的厚厚的一本册子,拿起来翻着,原来是书纸店里私家贺年片的样本。这些旧贺年片虽是废物,却印得很好看,又各不相同;问价钱才四便士,合两毛多,便马上买了。出门时又买了个擦皮鞋的绒卷儿,也贱——到现在还用着。这时正愁大册子夹着不便,抬头却见面前立着个卖硬纸口袋的,大小都有,买了东西的人,大概全得买上那么一只;这当口门外沿路一直到大街上,挨挨擦擦的,差不离尽是提纸口袋的。——我口袋里那册贺年片样本,回国来让太太小姐孩子们瞧,都爱不释手;让她们猜价儿,至少说四元钱。我忍不住要想,逛那么一趟加尔东尼,也算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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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53:00 | 只看该作者

文人宅  



朱自清



  杜甫《最能行》云,“若道士无英俊才,何得山有屈原宅?”《水经注》,秭归“县北一百六十里有屈原故宅,累石为屋基。”看来只是一堆烂石头,杜甫不过说得嘴响罢了。但代远年湮,渺茫也是当然。往近里说,《孽海花》上的“李纯客”就是李慈铭,书里记着他自撰的楹联,上句云,“保安寺街藏书一万卷”;但现在走过北平保安寺街的人,谁知道那一所屋子是他住过的?更不用提屋子里怎么个情形,他住着时怎么个情形了。要凭吊,要留连,只好在街上站一会儿出出神而已。

  西方人崇拜英雄可真当回事儿,名人故宅往往保存得好。譬如莎士比亚吧,老宅子,新宅子,太太老太太宅子,都好好的,连家具什物都存着。莎士比亚也许特别些,就是别人,若有故宅可认的话,至少也在墙上用木牌标明,让访古者有低徊之处;无论宅里住着人或已经改了铺子。这回在伦敦所见的四文人宅,时代近,宅内情形比莎士比亚的还好;四所宅子大概都由私人捐款收买,布置起来,再交给公家的。约翰生博士(Samuel Johnsom,1709-1784)宅,在旧城,是三层楼房,在一个小方场的一角上,静静的。他一七四八年进宅,直住了十一年;他太太死在这里。他的助手就在三层楼上小屋里编成了他那部大字典。那部寓言小说《剌塞拉斯》(《Rasselas》)大概也在这屋子里写成;是晚上写的,只写了一礼拜,为的要付母亲下葬的费用。屋里各处,如门堂,复壁板,楼梯,碗橱,厨房等,无不古气盎然。那著名的大字典陈列在楼下客室里;是第三版,厚厚的两大册。他编著这部字典,意在保全英语的纯粹,并确定字义;因为当时作家采用法国字的实在太多了。字典中所定字义有些很幽默:如“女诗人,母诗人也”(she-poet,盖准she-goat—母山羊—字例),又如“燕麦,谷之一种,英格兰以饲马,而苏格兰则以为民食也”,都够损的。

  伦敦约翰生社便用这宅子作会所。

  济兹(John Keats,1795-1821)宅,在市北汉姆司台德区(Hampstead)。他生卒虽然都不在这屋子里,可是在这儿住,在这儿恋爱,在这儿受人攻击,在这儿写下不朽的诗歌。那时汉姆司台德区还是乡下,以风景著名,不像现时人烟稠密。济兹和他的朋友布朗(Charles Armitage Brown)同住。屋后是个大花园,绿草繁花,静如隔世;中间一棵老梅树,一九二一年干死了,干子还在。据布朗的追记,济兹《夜莺歌》似乎就在这棵树下写成。布朗说,“一八一九年春天,有只夜莺做窠在这屋子近处。济兹常静听它歌唱以自怡悦;一天早晨吃完早饭,他端起一张椅子坐到草地上梅树下,直坐了两三点钟。进屋子的时候,见他拿着几张纸片儿,塞向书后面去。问他,才知道是歌咏我们的夜莺之作。”这里说的梅树,也许就是花园里那一棵。但是屋前还有草地,地上也是一棵三百岁老桑树,枝叶扶疏,至今结桑椹;有人想《夜莺歌》也许在这棵树下写的。济兹的好诗在这宅子里写的最多。

  他们隔壁住过一家姓布龙(Brawne)的。有位小姐叫凡耐(Fanny),让济兹爱上了,他俩订了婚,他的朋友颇有人不以为然,为的女的配不上;可是女家也大不乐意,为的济兹身体弱,又像疯疯癫癫的。济兹自己写小姐道:“她个儿和我差不多——长长的脸蛋儿——多愁善感——头梳得好——鼻子不坏,就是有点小毛病——嘴有坏处有好处——脸侧面看好,正面看,又瘦又少血色,像没有骨头。身架苗条,姿态如之——胳膊好,手差点儿——脚还可以——她不止十七岁,可是天真烂漫——举动奇奇怪怪的,到处跳跳蹦蹦,给人编诨名,近来愣叫我‘自美自的女孩子’——我想这并非生性坏,不过爱闹一点漂亮劲儿罢了。”

    一八二〇年二月,济兹从外面回来,吐了一口血。他母亲和三弟都死在痨病上,他也是个痨病底子;从此便一天坏似一天。这一年九月,他的朋友赛焚(Joseph Severn)伴他上罗马去养病;次年二月就死在那里,葬新教坟场,才二十六岁。现在这屋子里陈列着一圈头发,大约是赛焚在他死后从他头上剪下来的。又次年,赛焚向人谈起,说他保存着可怜的济兹一点头发,等个朋友捎回英国去;他说他有个怪想头,想照他的希腊琴的样子作根别针,就用济兹头发当弦子,送给可怜的布龙小姐,只恨找不到这样的手艺人。济兹头发的颜色在各人眼里不大一样:有的说赤褐色,有的说棕色,有的说暖棕色,他二弟两口子说是金红色,赛焚追画他的像,却又画作深厚的棕黄色。布龙小姐的头发,这儿也有一并存着。

  他俩订婚戒指也在这儿,镶着一块红宝石。还有一册仿四折本《莎士比亚》,是济兹常用的。他对于莎士比亚,下过一番苦工夫;书中页边行里都画着道儿,也有些精湛的评语。空白处亲笔写着他见密尔顿发和独坐重读《黎琊王》剧作两首诗;书名页上记着“给布龙凡耐,一八二〇”,照年份看,准是上意大利去时送了作纪念的。珂罗版印的《夜莺歌》墨迹,有一份在这儿,另有哈代《汉姆司台德宅作》一诗手稿,是哈代夫人捐赠的,宅中出售影印本。济兹书法以秀丽胜,哈代的以苍老胜。

  这屋子保存下来却并不易。一九二一年,业主想出售,由人翻盖招租,地段好,脱手一定快的;本区市长知道了,赶紧组织委员会募款一万镑。款还募得不多,投机的建筑公司已经争先向业主讲价钱。在这千钧一发的当儿,亏得市长和本区四委员迅速行动,用私人名义担保付款,才得挽回危局。后来共收到捐款四千六百五十镑(约合七八万元),多一半是美国人捐的;那时正当大战之后,为这件事在英国募款是不容易的。

  加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宅,在泰晤士河旁乞而西区(Chelsea);这一区至今是文人艺士荟萃之处。加莱尔是维多利亚时代初期的散文家,当时号为“乞而西圣人”。一八三四年住到这宅子里,一直到死。书房在三层楼上,他最后一本书《弗来德力大帝传》就在这儿写的。这间房前面临街,后面是小园子;他让前后都砌上夹墙,为的怕那街上的嚣声,园中的鸡叫。他著书时坐的椅子还在;还有一件呢浴衣。据说他最爱穿浴衣,有不少件;苏格兰国家画院所藏他的画像,便穿着灰呢浴衣,坐在沙发上读书,自有一番宽舒的气象。画中读书用的架子还可看见。宅里存着他几封信,女司事愿意念给访问的人听,朗朗有味。二楼加莱尔夫人屋里放着架小屏,上面横的竖的斜的正的贴满了世界各处风景和人物的画片。

  迭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宅,在“西头”,现在是热闹地方。迭更斯出身贫贱,熟悉下流社会情形;他小说里写这种情形,最是酣畅淋漓之至。这使他成为“本世纪最通俗的小说家,又,英国大幽默家之一”,如他的老友浮斯大(John Forster)给他作的传开端所说。他一八三六年动手写《比克维克秘记》(《Pickwick Papers》),在月刊上发表。起初是绅士比克维克等行猎故事,不甚为世所重;后来仆人山姆(Sam Weller)出现,诙谐嘲讽,百变不穷,那月刊顿时风行起来。迭更斯手头渐宽,这才迁入这宅子里,时在一八三七年。

  他在这里写完了《比克维克秘记》,就是这一年印成单行本。他算是一举成名,从此直到他死时,三十四年间,总是蒸蒸日上。来这屋子不多日子,他借了一个饭店举行《秘记》发表周年纪念,又举行他夫妇结婚周年纪念。住了约莫两年,又写成《块肉余生述》,《滑稽外史》等。这其间生了两个女儿,房子挤不下了;一八三九年终,他便搬到别处去了。

  屋子里最热闹的是画,画着他小说中的人物,墙上大大小小,突梯滑稽,满是的。所以一屋子春气。他的人物虽只是类型,不免奇幻荒唐之处,可是有真味,有人味;因此这么让人欢喜赞叹。屋子下层一间厨房,所谓“丁来谷厨房”,道地老式英国厨房,是特地布置起来的——“丁来谷”是比克维克一行下乡时寄住的地方。厨房架子上摆着带釉陶器,也都画着迭更斯的人物。这宅里还存着他的手杖,头发;一朵玫瑰花,是从他尸身上取下来的;一块小窗户,是他十一岁时住的楼顶小屋里的;一张书桌,他带到美洲去过,临死时给了二女儿,现时罩着紫色天鹅绒,蛮伶俐的。此外有他从这屋子寄出的两封信,算回了老家。

  这四所宅子里的东西,多半是人家捐赠;有些是特地买了送来的。也有借得来陈列的。管事的人总是在留意搜寻着,颇为苦心热肠。经常用费大部靠基金和门票、指南等余利;但门票卖的并不多,指南照顾的更少,大约维持也不大容易。格雷(Thomas Gray,1716-1771)以《挽歌辞》(《Elegy Writtenina Country Churchyard》)著名。

  原题中所云“作于乡村教堂墓地中”,指司妥克波忌士(Stoke Poges)的教堂而言。诗作于一七四二格雷二十五岁时,成于一七五〇,当时诗人怀古之情,死生之感,亲近自然之意,诗中都委婉达出,而句律精妙,音节谐美,批评家以为最足代表英国诗,称为诗中之诗。诗出后,风靡一时,诵读模拟,遍于欧洲各国;历来引用极多,至今已成为英美文学教育的一部分。司妥克波忌士在伦敦西南,从那著名的温泽堡(Windsor Castle)去是很近的。四月一个下午,微雨之后,我们到了那里。一路幽静,似乎鸟声也不大听见。拐了一个小弯儿,眼前一片平铺的碧草,点缀着稀疏的墓碑;教堂木然孤立,像戏台上布景似的。小路旁一所小屋子,门口有小木牌写着格雷陈列室之类。出来一位白发老人,殷勤地引我们去看格雷墓,长方形,特别大,是和他母亲、姨母合葬的,紧挨着教堂墙下。又看水松树(yew-tree),老人说格雷在那树下写《挽歌辞》来着;《挽歌辞》里提到水松树,倒是确实的。我们又兜了个大圈子,才回到小屋里,看《挽歌辞》真迹的影印本。还有几件和格雷关系很疏的旧东西。屋后有井,老人自己汲水灌园,让我们想起“灌园叟”来;临别他送我们每人一张教堂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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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54:00 | 只看该作者
把一切交给时间  



储子



  如果不经历那件事,我不会知道“时间”不单是抚平伤口的安慰剂,也是是非曲直的检验师。

  三年多前,我在一家民营电台任职,台内有位同仁剽窃友台的节目,从访问到主述,全部完整播出,且该节目还获“新闻局”每集6000元的委制经费。我写了一封检举信到“新闻局”。没想到“新闻局”竟然把信寄回公司。接着电台老板带着那位被检举人,亲往“新闻局”解释。

  可想而知,老板脸上无光之余,要炒鱿鱼。幸得爱护我的长官保荐,方得苟延残喘下去。

  被打成“黑五类”的日子不好过。与“被害者”有私谊的同业一见到我就满脸不屑——“告密者”,我的脸上写了这三个字。而同事们也在我的身后议论纷纷。

  只因为一封我自认为动机单纯的信,使我的人格、私德全部打了个大叉。

  我真的错了吗?难道不必付出、坐等收获者,可以永远捡便宜?现实社会难道没有公平正义?在那最无助的时刻,支持我的是知我甚深的几个姐妹。大家在数落了我这傻大姐的糊涂作为后,仍以无比的同情及爱心做我的后盾,让我在晦暗的工作阴霾下,仍得以看见丝丝亮丽的阳光。

  而我,既然检举别人的作弊,自己更要行事端正才行。于是我加倍努力跑新闻,上山下海,勇往直前,不敢有丝毫怠惰。大约一年后,当初向着“被害者”而对我不齿的同仁报我以亲切的笑容,也不吝于与我交换新闻了。

  令我欣慰的是,他们都承认我当初的看法没错。那位被检举者待人接物的势利现实,一如阳光下的融雪,终至底层裸露,让人看清楚。那一天,我好高兴,原来真理只需等待时间的试炼而已。

  后来,奇迹发生,我入围了金钟奖的新闻采访奖。对南部小电台来说,这是极大的荣耀。入围名单揭晓,当初保荐我留下的长官立刻跑到教堂谢恩,而我则快乐地流下了辛酸的眼泪。

  这样的际遇也许算不得东山再起,但是从人格被否定、到怀疑是非公理何在、以至兢兢业业的日子,最后终见到友谊的双手与成功的果实,心路历程颇为辛酸。

  回首前尘,时间真是个神奇的魔术师,经它过滤,没有人可以伪装而不被发现。任何对错、是非,一一接受考验——我那鲁莽却真实的检举信即是如此。

  如果,你正逢生命难关,别泄气,时间会帮你抚平伤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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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54:00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友情



余秋雨





       常听人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只存在于孩童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么多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我并不赞成这句话。孩童时代的友情只是愉快的嘻戏,成年人靠着回忆追加给它的东西很不真实。友情的真正意义产生于成年之后,它不可能在尚未获得意义之时便抵达最佳状态。

  其实,很多人都是在某次友情感受的突变中,猛然发现自己长大的。仿佛是哪一天的中午或傍晚,一位要好同学遇到的困难使你感到了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你放慢脚步忧思起来,开始懂得人生的重量。就在这一刻,你突然长大。

  我的突变发生在十岁。从家乡到上海考中学,面对一座陌生的城市,心中只有乡间的小友,但已经找不到他们了。有一天,百无聊赖地到一个小书摊看连环画,正巧看到这一本。全身像被一种奇怪的法术罩住,一遍遍地重翻着,直到黄昏时分,管书摊的老大爷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我的肩,说他要回家吃饭了,我才把书合拢,恭恭敬敬放在他手里。

  那本连环画的题目是:《俞伯牙和钟子期》。

  纯粹的成人故事,却把艰深提升为单纯,能让我全然领悟。它分明是在说,不管你今后如何重要,总会有一天从热闹中逃亡,孤舟单骑,只想与高山流水对晤。走得远了,也许会遇到一个人,像樵夫,像隐士,像路人,出现在你与高山流水之间,短短几句话,使你大惊失色,引为终生莫逆。但是,天道容不下如此至善至美,你注定会失去他,同时也就失去了你的大半生命。

  故事是由音乐来接引的,接引出万里孤独,接引出千古知音,接引出七弦琴的断弦碎片。一个无言的起点,指向一个无言的结局,这便是友情。人们无法用其他词汇来表述它的高远和珍罕,只能留住“高山流水”四个字,成为中国文化中强烈而飘渺的共同期待。

  那天我当然还不知道这个故事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只知道昨天的小友都已黯然失色,没有一个算得上“知音”。我还没有弹拨出像样的声音,何来知音?如果是知音,怎么可能舍却苍茫云水间的苦苦寻找,正巧降落在自己的身边、自己的班级?这些疑问,使我第一次认真地抬起头来,迷惑地注视街道和人群。

  差不多整整注视了四十年,已经到了满目霜叶的年岁。如果有人问我:“你找到了吗?”我的回答有点艰难。也许只能说,我的七弦琴还没有摔碎。

   我想,艰难的远不止我。近年来参加了几位前辈的追悼会,注意到一个细节:悬挂在灵堂中间的挽联常常笔涉高山流水,但我知道,死者对于挽联撰写者的感觉并非如此。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在死者失去辩驳能力仅仅几天之后,在他唯一的人生总结仪式里,这一友情话语乌黑鲜亮,强硬得无法修正,让一切参加仪式的人都低头领受。

  当七弦琴已经不可能再弹响的时候,钟子期来了,而且不止一位。或者是,热热闹闹的俞伯牙们全都哭泣在墓前,那哭声便成了“高山流水”。

  没有恶意,只是错位。但恶意是可以颠覆的,错位却不能,因此错位更让人悲哀。在人生的诸多荒诞中,首当其冲的便是友情的错位。





  友情的错位,来源于我们自身的混乱。

  从类似于那本连环画的起点开始,心中总有几缕飘渺的乐曲在盘旋,但生性又看不惯孤傲,喜欢随遇而安,无所执持地面对日常往来。这两个方面常常难于兼顾,时间一长,飘渺的乐曲已难以捕捉,身边的热闹又让人腻烦,寻访友情的孤舟在哪一边都无法靠岸。无所适从间,一些珍贵的缘分都已经稍纵即逝,而一堆无聊的关系却仍在不断灌溉。你去灌溉,它就生长,长得密密层层、遮天蔽日,长得枝如虬龙、根如罗网,不能怪它,它还以为在烘托你、卫护你、宠爱你。几十年的积累, 说不定已把自己与它长成一体,就像东南亚热带雨林中,建筑与植物已不分彼此。  

       谁也没有想到,从企盼友情开始的人生,却被友情拥塞到不知自己是什么人。川端康成自杀时的遗言是“大拥塞了”,可见拥塞可以致命。我们会比他顽泼一点,还有机会面对拥塞向自己高喊一声:你到底要什么?

  只能等待我们自己来回答。然而可笑的是,我们的回答大部分不属于自己。能够随口吐出的,都是早年的老师、慈祥的长辈、陈旧的著作所发出过的声音。所幸流年,也给了我们另一套隐隐约约的话语系统,已经可以与那些熟悉的回答略作争辩。

  他们说,友情来自于共同的事业。长辈们喜欢用大词,所说的事业其实也就是职业。置身于同一个职业难道是友情的基础?当然不是。如果偶尔有之,也不能本末倒置。情感岂能依附于事功,友谊岂能从属于谋生,朋友岂能局限于同僚。

   他们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这种说法既表明了朋友的重要,又表明了朋友的价值在于被依靠。但是,没有可靠的实用价值能不能成为朋友?一切帮助过你的人是不是都能算作朋友?

   他们说,患难见知己,烈火炼真金。这又对友情提出了一种要求,盼望它在危难之际及时出现。能够出现当然很好,但友情不是应急的储备,朋友更不应该被故意地考验。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们这个缺少商业思维的民族在友情关系上竟然那么强调实用原则和交换原则。

   真正的友情不依靠什么。不依靠事业、祸福和身份,不依靠经历、方位和处境,它在本性上拒绝功利,拒绝归属,拒绝契约,它是独立人格之间的互相呼应和确认。它使人们独而不孤,互相解读自己存在的意义。因此所谓朋友也只不过是互相使对方活得更加自在的那些人。

    在古今中外有关友情的万千美言中,我特别赞成英国诗人赫巴德的说法:“一个不是我们有所求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友情都应该具有“无所求” 的性质,一旦有所求,“求”也就成了目的,友情却转化为一种外在的装点。我认为,世间的友情至少有一半是被有所求败坏的,即便所求的内容乍一看并不是坏东西;让友情分担忧愁,让友情推进工作,友情成了忙忙碌碌的工具,那它自身又是什么呢?应该为友情卸除重担,也让朋友们轻松起来。朋友就是朋友,除此之外,无所求。

    其实,无所求的朋友最难得,不妨闭眼一试,把有所求的朋友一一删去,最后还剩几个?

    李白与杜甫的友情,可能是中国文化史上除俞伯牙和钟子期之外最被推崇的了,但他们的交往,也是那么短暂。相识已是太晚,作别又是匆忙,李白的送别诗是:“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从此再也没有见面。多情的杜甫在这以后一直处于对李白的思念之中,不管流落何地都写出了刻骨铭心的诗句;李白应该也在思念吧,但他步履放达、交游广泛,杜甫的名字再也没有在他的诗中出现。这里好像出现了一种巨大的不平衡,但天下的至情并不以平衡为条件。即使李白不再思念,杜甫也作出了单方面的美好承担。李白对他无所求,他对李白也无所求。

     友情因无所求而深刻,不管彼此是平衡还是不平衡。诗人周涛描写过一种平衡的深刻:“两棵在夏天喧哗着聊了很久的树,彼此看见对方的黄叶飘落于秋风,它们沉静了片刻,互相道别说:明年夏天见!”

     楚楚则写过一种不平衡的深刻:“真想为你好好活着,但我,疲惫已极。在我生命终结前,你没有抵达。只为最后看你一眼,我才飘落在这里。” 都是无所求的飘落,都是诗化的高贵。





  真正的友情因为不企求什么不依靠什么,总是既纯净又脆弱。 世间的一切孤独者也都遭遇过友情,只是不知鉴别和维护,一一破碎了。

  为了防范破碎,前辈们想过很多办法。

  一个比较硬的办法是捆扎友情,那就是结帮。不管仪式多么隆重,力量多么雄厚,结帮说到底仍然是出于对友情稳固性的不信任,因此要以血誓重罚来杜绝背离。结帮把友情异化为一种组织暴力,正好与友情自由自主的本义南辕北辙。我想,友情一旦被捆扎就已开始变质,因为身在其间的人谁也分不清伙伴们的忠实有多少出自内心,有多少出自帮规。不是出自内心的忠实当然算不得友情,即便是出自内心的那部分,在群体性行动的裹卷下还剩下多少个人的成分?而如果失去了个人,哪里还说得上友情?一切吞食个体自由的组合必然导致大规模的自相残杀,这就不难理解,历史上绝大多数高竖友情旗幡的帮派,最终都成了友情的不毛之地,甚至血迹斑斑,荒冢丛丛。

  一个比较软的办法是淡化友情。同样出于对友情稳固性的不信任,只能用稀释浓度来求得延长。不让它凝结成实体,它还能破碎得了么?“君子之交淡如水”,这种高明的说法包藏着一种机智的无奈,可惜后来一直被并无机智、只剩无奈的人群所套用。怕一切许诺无法兑现,于是不作许诺;怕一切欢晤无法延续,于是不作欢晤,只把微笑点头维系于影影绰绰之间。有人还曾经借用神秘的东方美学来支持这种态度: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样一来,友情也就成了一种水墨写意,若有若无。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友情和相识还有什么区别?这与其说是维护,不如说是窒息,而奄奄一息的友情还不如没有友情,对此我们都深有体会。在大街上,一位熟人彬彬有礼地牵了牵嘴角向我们递过来一个过于矜持的笑容,为什么那么使我们腻烦,宁肯转过脸去向一座塑像大喊一声早安?在宴会里,一位客人伸出手来以示友好却又在相握之际绷直了手指以示淡然,为什么那么使我们恶心,以至恨不得到水池边把手洗个干净?

  另一个比较俗的办法是粘贴友情。既不拉帮结派,也不故作淡雅,而是大幅度降低朋友的标准,扩大友情的范围,一团和气,广种博收。非常需要友情,又不大信任友情,试图用数量的堆积来抵拒荒凉。这是一件非常劳累的事,哪一份邀请都要接受,哪一声招呼都要反应,哪一位老兄都不敢得罪,结果,哪一个朋友都没有把他当作知己。如此大的联系网络难免出现种种麻烦,他不知如何表态,又没有协调的能力,于是经常目光游移,语气闪烁,模棱两可,不能不被任何一方都怀疑、都看轻。这样的人大多不是坏人,不做什么坏事,朋友间出现裂缝他去粘粘贴贴,朋友对自己产生了隔阂他也粘粘贴贴,最终他在内心也对这种友情产生了苦涩的疑惑,没有别的办法,也只能在自己的内心粘粘贴贴。永远是满面笑容,永远是行色匆匆,却永远没有搞清:友情究竟是什么?

  强者捆扎友情,雅者淡化友情,俗者粘贴友情,都是为了防范友情的破碎,但看来看去,没有一个是好办法。原因可能在于,这些办法都过分依赖技术性手段,而技术性手段一旦进入感情领域,总没有好结果。

  我认为,在友情领域要防范的,不是友情自身的破碎,而是异质的侵入。这里所说的异质,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差异,而是指根本意义上的对抗,一旦侵入会使整个友情系统产生基元性的蜕变,其后果远比破碎严重。显而易见,这就不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了。

  异质侵入,触及友情领域一个本体性的悖论。友情在本性上是缺少防卫机制的,而问题恰恰就出在这一点上。几盅浓茶淡酒,半夕说古道今,便相见恨晚,顿成知己,而所谓知己当然应该关起门来,言人前之不敢言,吐平日之不便吐,越是阴晦隐秘越是贴心。如果讲的全是堂堂正正的大白话,哪能算作知己?如果只把家庭琐事、街长里短当作私房话,又哪能算作男子汉?因此,这似乎是一个天生的想入非非的空间,许多在正常情况下不愿意接触的人和事就在这里扭合在一起。事实证明,一旦扭合,要摆脱十分困难。为什么极富智慧的大学者因为几拨老朋友的来访而终于成了汉奸?为什么从未失算的大企业家只为了向某个朋友显示一点什么便锒铛入狱?而更多的则是,一次错交浑身惹腥,一个恶友半世受累,一着错棋步步皆输。产生这些后果,原因众多,但其中必定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友情而容忍了异质侵入。心中也曾不安,但又怕落一个疏远朋友、背弃友情的话柄,结果,友情成了通向丑恶的拐杖。

  由此更加明白,万不能把防范友情的破碎当成一个目的。该破碎的让它破碎,毫不足惜;虽然没有破碎却发现与自己生命的高贵内质有严重羝牾,也要做破碎化处理。罗丹说,什么是雕塑?那就是在石料上去掉那些不要的东西。我们自身的雕塑,也要用力凿掉那些异己的、却以朋友名义贴附着的杂质。不凿掉,就没有一个像模像样的自己。

  对我来说,这些道理早就清楚,经受的教训也已不少,但当事情发生之前,仍然很难认清异质之所在。现在唯一能做到的是,在听到友情的呼唤时,不管是年轻热情的声音还是苍老慈祥的声音,如果同时还听到了模糊的耳语、闻到了怪异的气息,我会悄然止步,不再向前。





  该破碎的友情常被我们捆扎、粘合着,而不该破碎的友情却又常常被我们捏碎了。两种情况都是悲剧,但不该破碎的友情是那么珍贵,它居然被我们亲手捏碎,这对人类良知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提起这个令人伤心的话题,我们眼前会出现远远近近一系列酸楚的画面。两位写尽了人间友情的大作家,不知让世上多少读者领悟了互爱的真谛,而他们自己也曾在艰难岁月里相濡以沫,谁能想得到,他们的最后年月却是友情的彻底破碎。我曾在十多年前与其中一位长谈,那么善于遣字造句的文学大师在友情的怪圈前只知忿然诉说,完全失去了分析能力。我当时想,友情看来真是天地间最难说清楚的事情。还有两位与他们同时的文坛前辈,其中一位还是我的同乡,他们有一千条理由成为好友却居然在同一面旗帜下成了敌人,有你无我,生死搏斗,牵动朝野,轰传千里,直到一场没顶之灾降临,双方才各有所悟,但当他们重新见面时,我同乡的那一位已进入弥留之际,两双昏花老眼相对,可曾读解了友情的难题?

  同样的事例,可以举出千千万万。

  可以把原因归之于误会,归之于性格,或者归之于历史,但他们都是知书达理、品行高尚的人物,为什么不能询问、解释和协调呢?其中有些隔阂,说出来琐碎得像芝麻绿豆一般,为什么就锁了这么一些气壮山河的灵魂?我景仰的前辈,你们到底怎么啦?

  对这些问题的试图索解,也许会贯穿我的一生,因为在我看来,这其实也正是在索解人生。现在能够勉强回答的是:高贵灵魂之间的友情交往,也有可能遇到心理陷阱。

  例如,因互相熟知而产生的心理过敏。

  彼此太熟了,考虑对方时已经不再作移位体验,只是顺着自己的思路进行推测和预期,结果,产生了小小的差异就十分敏感。这种差异产生在一种共通的品性之下,与上文所说的异质侵入截然不同;但在感觉上,反而因大多的共通而产生了超常的差异敏感,就像在眼睛中落进了沙子。万里沙丘他都容忍得了,却不容自己的身体里嵌入一点点东西,他把朋友当作了自己。其实,世上哪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即便这两片树叶贴得很紧?本有差异却没有差异准备,都把差异当作了背叛,夸张其词地要求对方纠正。这是一种双方的委屈,友情的回忆又使这种委屈增加了重量。负荷着这样的重量不可能再来纠正自己,双方都怒气冲天地走上了不归路。凡是重友情、讲正气的人都会产生这种怒气,而只有小人才是不会愤怒的一群,因此正人君子们一旦落入这种心理陷阱往往很难跳得出来。高贵的灵魂吞咽着说不出口的细小原因在陷阱里挣扎。

  又如,因互相信任而产生的心理黑箱。

  朋友间还有什么可提防的呢?很多人基于这样一个想法,把许多与友情有关的事情处理得干脆利落、默不作声。不管做成没做成,也不作解释,不加说明。一说就见外,一说就不美,友情好像是一台魔力无边的红外线探测仪,能把一切隐藏的角落照个明明白白。不明不白也不要紧,理解就是一切,朋友总能理解,不理解还算朋友?但是,当误会无可避免地终于产生时,原先的不明不白全都成了疑点,这对被疑的一方而言无异是冤案加身;申诉无门,他的表现一定异常,异常的表现只能引起更大的怀疑,互相的友情立即变得难于收拾。直至此时,信任的惯性还使双方撕不下脸来公然道破,仍然在昏暗之中传递着昏暗,气忿之中叠加着气忿。这就形成了一个恐怖的心理黑箱,友情的缆索在里边缠绕盘旋,打下一个个死结,形成一个个短路,灾难性的后果在所难免。

  这两个心理陷阱,过敏陷阱和黑箱陷阱,大多又是交叉重合在一起的,过于清晰与过于不清晰这两个极端,互为因果、互增危难,变情为仇,变友为敌,而且都发生在大好人之间,实在让人悲叹。

  在好几个夜晚,我曾反复与一些心理学研究者讨论一个难题:为什么有的人使朋友损失巨大却能重归于好,有的人只因为说了短短两句话却使朋友终生无法原谅?为什么有的敌人经历过长期争斗后却能变成朋友,而有的朋友一旦龃龉之后却不如一个敌人?

  我想,不要老是从基本品质上找原因,其中一个关键在于,一些错乱的心理程序造成了心理陷阱。

  我不知道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避开这些陷阱,总觉得对它们多加研究总是好事。真正属于心灵的财富,不会被外力剥夺,唯一能剥夺它的只有心灵自身的毛病,但心灵的毛病终究也会被心灵的力量发现、解析并治疗,何况我们所说的都是高贵的心灵。





  说了这么多,可能造成一个印象,人生在世要拥有真正的友情太不容易。

  其实,归结上文,问题恰恰在于人类给友情加添了太多别的东西,加添了太多的义务,加添了太多的杂质,又加添了太多因亲密而带来的阴影。如果能去除这些加添,一切就会变得比较容易。

  友情应该扩大人生的空间,而不是缩小这个空间。可惜,上述种种悖论都表明,友情的企盼和实践极容易缩小我们的人生空间,从而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要扩大人生的空间,最终的动力应该是博大的爱心,这才是友情的真正本义。在这个问题上,谋虑太多,反而弄巧成拙。

  诚如先哲所言,人因智慧制造种种界限,又因博爱冲破这些界限。友情的障碍,往往是智慧过度,好在还有爱的愿望,把障碍超越。

  友情本是超越障碍的翅膀,但它自身也会背负障碍的沉重,因此,它在轻松人类的时候也在轻松自己,净化人类的时候也在净化自己。其结果应该是两相完满:当人类在最深刻地享受友情时,友情本身也获得最充分的实现。

  现在,即便我们拥有不少友情,它也还是残缺的,原因在于我们自身还残缺。世界理应给我们更多的爱,我们理应给世界更多的爱,这在青年时代是一种小心翼翼的企盼,到了生命的秋季,仍然是一种小心翼翼的企盼。但是,秋季毕竟是秋季,生命已承受霜降,企盼已洒上寒露,友情的渴望灿如枫叶,却也已开始飘落。

  生命传代的下一个季度,会是智慧强于博爱,还是博爱强于智慧?现今还是稚嫩的心灵,会发出多少友情的信号,又会受到多少友情的滋润?这是一个近乎宿命的难题,完全无法贸然作答。秋天的我们,只有祝祈。心中吹过的风,有点凉意。

  想起了我远方的一位朋友写的一则小品:两只蚂蚁相遇,只是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向相反方向爬去。爬了很久之后突然都感到遗憾,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同类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

  是的,不应该再有这种遗憾。但是随着宇宙空间的新开拓,我们的体型更加微小了,什么时候,还能碰见几只可以碰一下触须的蚂蚁?

  ——且把期待留给下一代,让他们乐滋滋地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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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54:00 | 只看该作者
酒和方便面  



宗璞



    酒,是艺术。酒使人陶陶然,飘飘然,昏昏然而至醉卧不醒,完全进入另一种境界。在那种境界中,人们可以暂时解脱人间各种束缚,自由自在;可以忘却营碌奔波和做人的各种烦恼。所以善饮者称酒仙,耽溺于饮者称酒鬼。没有称酒人的。酒能使人换到仙和鬼的境界,其伟大可谓至矣。而酒味又是那样美,那样奇妙!许多年来,常念及酒的发明者,真是聪明。



  因为酒的好味道,我喜欢,却不善饮。对酒文化,更无研究。那似乎是一门奢侈的学问。只有人问黄与白孰胜时,能回答喜欢黄的,而不误会谈论的是金银。黄酒需热饮,特具一种东方风格。以前市上有即墨老酒,带点烟尘味儿,很不错。现有的封缸、沉缸,也不错。只是我不能多喝。有人说我可能生来具有那根"别肠",后因多次手术割断了。



  就算存在那“别肠”,饮酒的机会也不多。有几次印象很深,但饮的都不是黄酒。



  云南开远杂果酒,色殷红,味香甜。童年在昆明,常在中午大人午睡时,和兄、弟一起偷饮这种酒,蜜水一般,好喝极了。却不料它有后劲,过一会便头痛。宁肯头痛,还是偷喝。头痛时三人都去找母亲。母亲发现头痛原因,便将酒瓶藏过了。那时我和弟弟住一房间,窗与哥哥的窗成直角。哥哥在两窗间挂了两根绳子,可拉动一小篮,装上纸条,便成土电话。消息经过土电话而来,格外有趣。三人有话当面不说,偏忍笑回房写纸条。纸条上有各种议论,还有附庸风雅的饮酒诗。如今兄、弟一生离一死别。哥哥远在异城,倒是不时打越洋电话来,声音比本市还清楚。



海淀莲花白,有粉红淡绿两种颜色,味极醇远。在清华读书时,曾和要好的同学在校园中夜饮。酒从燕京东门外常三小馆买来。两人坐在生物馆高台阶上,望着馆前茂盛的灌木丛,丛中流过一条发亮的小溪。不远处是气象台,那时似乎很高。再往西就是圆明园了。莲花白的味道比杂果酒高明多了。我们细品美酒,作上下古今谈,自觉很是浪漫,对自己的浪漫色彩其实比对酒的兴趣大得多。若无那艳丽的酒,则说不上浪漫了。酒助了谈兴,谈话又成为佐酒的佳品。那时的谈话犀利而充满想象,若有录音,现在来听,必然有许多意外之处。这要好的同学现在是美国问题专家。清华诸友近来大都退化做老妪状,只有她还勇往直前,但也绝不饮酒了。



  另一次印象深刻的饮酒经验是在一九五九年,当时我下放农村劳动锻炼。一年期满回京时,公社饯行,喝的是高粱酒,白的,清水一般,度数却高。到农村确实增长了见识,很有益处,但若说长期留下改造,怕是谁也不愿意。那时“不做一截子,要做一辈子”农民的壮志尚未时兴。饯行宴肯定我们能回京,使人如释重负;何况还带有公社赠送的大红锦旗,写着“上游干将,为民造福”,证明了我们改造的成绩。在高兴中,每人又有这一年不尽相同的经历和感受,喝起酒来,味道复杂多了。



  公社干部豪爽热情,轮番敬酒。一般送行的题目喝酒,便搬出至高无上的题目来,“为毛主席干杯!”大家都奋勇喝下。我则从开始就把酒吐在手绢上,已经换过若干条,难于为继了。到为这题目干过几次杯后,只好逃席。逃到住房,紧跟着追来一批人,举杯高呼“为毛主席健康!”话音未落,我忍不住哇地一声呕吐起来。幸好那时距“文革”尚远,没有人上纲,不然恐怕北京也不得回了。



  我们的队伍中醉倒几条好汉,躺在炕上沉沉睡去。公社书记关心地来视察,张罗做醒酒汤。那次饮酒颇有真刀真枪之感,现在想来犹觉豪迈。



  酒是有不同喝法的。



  据说一位词人有句云:“到明朝重携残酒,来寻陌上花钿。”君主见了一笑,说,何必携残酒?提笔改做“到明朝重扶残醉,来寻陌上花钿”。果然清灵多了。这是因为皇帝不在乎残酒,那词人就显出知识分子的寒酸气了。



  寒酸的知识分子,免不了操持柴米油盐。先勿论酒且说吃饭。这真是大题目。有时开不出饭来对付一家老小,便搬出方便面。所以我到处歌颂方便面,认为其发明者的大智慧不下于酒的发明者。后来知道方便面主乃一日籍之华人,已得过日本饮食业的大奖,颇觉安慰。



  到我的工作单位去上班时,午餐便是一包方便面。几个人围坐进食,我总要称赞方便面不只方便,而且好吃。“我就爱吃方便面。”我边吃边说。



  “那是因为你不常吃。”一位同事笑笑,不客气地说。



  我愕然。



  此文若在一九八七年底交卷,到这里会得出结论云,人需要方便面,酒则可有可无。再告一番煞风景罪,便可结束了。但拖延至今,便有他望。



  一九八八年开始,我们吃了约十天的方便面,才知道无论什锦大虾何等名目的作料,放入面中,其效果都差不多。“因为你不常吃”的话很有道理。常吃的结果是,所需量日渐减少。无怪嫦娥耐不住乌鸦炸酱面,奔往月宫去饮桂花酒了。



  人生需要方便面充饥,也需要酒的欣赏。



  什么时候,我要好好饮一次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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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54:00 | 只看该作者
一条老狗  



季羡林



  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总会不时想起一条老狗来。在过去七十年的漫长的时间内,不管我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我是在亚洲、在欧洲、在非洲,一闭眼睛,就会不时有一条老狗的影子在我眼前晃动,背景是在一个破破烂烂篱笆门前,后面是绿苇丛生的大坑,透过苇丛的疏隙处,闪亮出一片水光。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无论用多么夸大的词句,也决不能说这一条老狗是逗人喜爱的。它只不过是一条最普普通通的狗,毛色棕红,灰暗,上面沾满了碎草和泥土,在乡村群狗当中,无论如何也显不出一点特异之处,既不凶猛,又不魁梧。然而,就是这样一条不起眼儿的狗却揪住了我的心,一揪就是七十年。



因此,话必须从七十年前说起。当时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伙子,正在清华大学读西洋文学系二年级。能够进入清华园,是我平生最满意的事情,日子过得十分惬意。然而,好景不长。有一天,是在秋天,我忽然接到从济南家中打来的电报,只是四个字:“母病速归。”我仿佛是劈头挨了一棒,脑筋昏迷了半天。我立即买好了车票,登上开往济南的火车。



  我当时的处境是,我住在济南叔父家中,这里就是我的家,而我母亲却住在清平官庄的老家里。整整十四年前,我六岁的那一年,也就是1917年,我离开了故乡,也就是离开了母亲,到济南叔父处去上学。我上一辈共有十一位叔伯兄弟,而男孩却只有我一个。济南的叔父也只有一个女孩,于是,在表面上我就成了一个宝贝蛋。然而真正从心眼里爱我的只有母亲一人,别人不过是把我看成能够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这一层道理一个六岁的孩子是无法理解的。可是离开母亲的痛苦我却是理解得又深又透的。到了济南后第一夜,我生平第一次不在母亲怀抱里睡觉,而是孤身一个人躺在一张小床上,我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我一直哭了半夜。这是怎么一回事呀!为什么把我弄到这里来了呢?“可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母亲当时的心情,我还不会去猜想。现在追忆起来,她一定会是肝肠寸断,痛哭决不止半夜。现在,这已成了一个万古之谜,永远也不会解开了。



从此我就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我不能说,叔父和婶母不喜欢我,但是,我惟一被喜欢的资格就是,我是一个男孩。不是亲生的孩子同自己亲生的孩子感情必然有所不同,这是人之常情,用不着掩饰,更用不着美化。我在感情方面不是一个麻木的人,一些细微末节,我体会极深。常言道,没娘的孩子最痛苦。我虽有娘,却似无娘,这痛苦我感受得极深。我是多么想念我故乡里的娘呀!然而,天地间除了母亲一个人外有谁真能了解我的心情我的痛苦呢?因此,我半夜醒来一个人偷偷地在被窝里吞声饮泣的情况就越来越多了。



  在整整十四年中,我总共回过三次老家。第一次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为了奔大奶奶之丧而回家的。大奶奶并不是我的亲奶奶;但是从小就对我疼爱异常。如今她离开了我们,我必须回家,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一次我在家只住了几天,母亲异常高兴,自在意中。第二次回家是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原因是父亲卧病。叔父亲自请假回家,看自己共过患难的亲哥哥。这次在家住的时间也不长。我每天坐着牛车,带上一包点心,到离开我们村相当远的一个大地主兼中医的村里去请他,到我家来给父亲看病,看完再用牛车送他回去。路是土路,坑洼不平,牛车走在上面,颠颠簸簸,来回两趟,要用去差不多一整天的时间,至于医疗效果如何呢?那只有天晓得了。反正父亲的病没有好,也没有变坏。叔父和我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我们只好先回济南了。过了没有多久,父亲终于走了。一叔到济南来接我回家。这是我第三次回家,同第一次一样,专为奔丧。在家里埋葬了父亲,又住了几天。现在家里只剩下了母亲和二妹两个人。家里失掉了男主人,一个妇道人家怎样过那种只有半亩地的穷日子,母亲的心情怎样,我只有十一二岁,当时是难以理解的。但是,我仍然必须离开她到济南去继续上学。在这样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但凡母亲还有不管是多么小的力量,她也决不会放我走的。可是,她连一丝一毫的力量也没有。她一字不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能够取上,做了一辈子"季赵氏"。到了今天,父亲一走,她怎样活下去呢?她能给我饭吃吗?不能的,决不能的。母亲心内的痛苦和忧愁,连我都感觉到了。最后,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亲爱的孩子离开了自己,走了,走了。谁会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呢?谁会知道,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呢?



  回到济南以后,我由小学而初中,而初中而高中,由高中而到北京来上大学,在长达八年的过程中,我由一个混混沌沌的小孩子变成了一个青年人,知识增加了一些,对人生了解得也多了不少。对母亲当然仍然是不断想念的。但在暗中饮泣的次数少了,想的是一些切切实实的问题和办法。我梦想,再过两年,我大学一毕业,由于出身一个名牌大学,抢一只饭碗是不成问题的。到了那时候,自己手头有了钱,我将首先把母亲迎至济南。她才四十来岁,今后享福的日子多着哩。



  可是我这一个奇妙如意的美梦竟被一张"母病速归"的电报打了个支离破碎。我现在坐在火车上,心惊肉跳,忐忑难安。哈姆莱特问的是“to be or not to be”,我问的是母亲是病了,还是走了?我没有法子求签占卜,可我又偏想知道个究竟,我于是自己想出了一套占卜的办法。我闭上眼睛,如果一睁眼我能看到一根电线杆,那母亲就是病了;如果看不到,就是走了。当时火车速度极慢,从北京到济南要走十四五个小时。就在这样长的时间内,我闭眼又睁眼反复了不知多少次。有时能看到电线杆,则心中一喜。有时又看不到,心中则一惧。到头来也没能得出一个肯定的结果。我到了济南。



  到了家中,我才知道,母亲不是病了,而是走了。这消息对我真如五雷轰顶,我昏迷了半晌,躺在床上哭了一天,水米不曾沾牙。悔恨像大毒蛇直刺入我的心窝。在长达八年的时间内,难道你就不能在任何一个暑假内抽出几天时间回家看一看母亲吗?二妹在前几年也从家乡来到了济南,家中只剩下母亲一个人,孤苦伶仃,形单影只,而且又缺吃少喝,她日子是怎么过的呀!你的良心和理智哪里去了?你连想都不想一下吗?你还能算得上是一个人吗?我痛悔自责,找不到一点能原谅自己的地方。我一度曾想到自杀,追随母亲于地下。但是,母亲还没有埋葬,不能立即实行。在极度痛苦中我胡乱诌了一幅挽联:



  一别竟八载,多少次倚闾怅望,眼泪和血流,迢迢玉宇,高处寒否?



  为母子一场,只留得面影迷离,入梦浑难辨,茫茫苍天,此恨曷极!



  对仗谈不上,只不过想聊表我的心情而已。



  叔父婶母看着苗头不对,怕真出现什么问题,派马家二舅陪我还乡奔丧。到了家里,母亲已经成殓,棺材就停放在屋子中间。只隔一层薄薄的棺材板,我竟不能再见母亲一面,我与她竟是人天悬隔矣。我此时如万箭钻心,痛苦难忍,想一头撞死在母亲棺材上,被别人死力拽住,昏迷了半天,才醒转过来。抬头看屋中的情况,真正是家徒四壁,除了几只破椅子和一只破箱子以外,什么都没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母亲这八年的日子是怎样过的,不是一清二楚了吗?我又不禁悲从中来,痛哭了一场。



  现在家中已经没了女主人,也就是说,没有了任何人。白天我到村内二大爷家里去吃饭,讨论母亲的安葬事宜。晚上则由二大爷亲自送我回家。那时村里不但没有电灯,连煤油灯也没有。家家都点豆油灯,用棉花条搓成灯捻,只不过是有点微弱的亮光而已。有人劝我,晚上就睡在二大爷家里,我执意不肯。让我再陪母亲住上几天吧。在茫茫百年中,我在母亲身边只住过六年多,现在仅仅剩下了几天,再不陪就真正抱恨终天了。于是,二大爷就亲自提一个小灯笼送我回家。此时,万籁俱寂,宇宙笼罩在一片黑暗中,只有天上的星星在眨眼,仿佛闪出一丝光芒。全村没有一点亮光,没有一点声音。透过大坑里芦苇的疏隙闪出一点水光。走近破篱笆门时,门旁地上有一团黑东西,细看才知道是一条老狗,静静地卧在那里。狗们有没有思想,我说不准,但感情的确是有的。这一条老狗几天来大概是陷入困惑中,天天喂我的女主人怎么忽然不见了?它白天到村里什么地方偷一点东西吃,立即回到家里来,静静地卧在篱笆门旁。见了我这个小伙子,它似乎感到我也是这家的主人,同女主人有点什么关系,因此见到了我并不咬我,有时候还摇摇尾巴,表示亲昵。那一天晚上我看到的就是这一条老狗。



  我孤身一个人走进屋内,屋中停放着母亲的棺材。我躺在里面一间屋子里的大土炕上,炕上到处是跳蚤,它们勇猛地向我发动进攻。我本来就毫无睡意,跳蚤的干扰更加使我难以入睡了。我此时孤身一人陪伴着一具棺材。我是不是害怕呢?不的,一点也不。虽然是可怕的棺材,但里面躺的人却是我的母亲。她永远爱她的儿子,是人,是鬼,都决不会改变的。



  正在这时候,在黑暗中外面走进来一个人,听声音是对门的宁大叔。在母亲生前,他帮助母亲种地,干一些重活,我对他真是感激不尽。他一进屋就高声说:"你娘叫你哩!"我大吃一惊:母亲怎么会叫我呢?原来宁大婶撞客了,撞着的正是我母亲。我赶快起身,走到宁家。在平时这种事情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此时我却是心慌意乱了。只听从宁大婶嘴里叫了一声:"喜子呀!娘想你啊!"我虽然头脑清醒,然而却泪流满面。娘的声音,我八年没有听到了。这一次如果是从母亲嘴里说出来的,那有多好啊!然而却是从宁大婶嘴里,但是听上去确实像母亲当年的声音。我信呢,还是不信呢,你不信能行吗?我糊里糊涂地如醉似痴地走了回来。在篱笆门口,地上黑黢黢的一团,是那一条忠诚的老狗。



我又躺在炕上,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两只眼睛望着黑暗,仿佛能感到自己的眼睛在发亮。我想了很多很多,八年来从来没有想到的事,现在全想到了。父亲死了以后,济南的经济资助几乎完全断绝,母亲就靠那半亩地维持生活,她能吃得饱吗?她一定是天天夜里躺在我现在躺的这一个土炕上想她的儿子,然而儿子却音信全无。她不识字,我写信也无用。听说她曾对人说过:“如果我知道一去不回头的话,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这一点我为什么过去一点也没有想到过呢?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现在这两句话正应在我的身上,我亲自感受到了;然而晚了,晚了,逝去的时光不能再追回了!“长夜漫漫何时旦?”我盼天赶快亮。然而,我立刻又想到,我只是一次度过这样痛苦的漫漫长夜,母亲却度过了将近三千次。这是多么可怕的一段时间啊!在长夜中,全村没有一点灯光,没有一点声音,黑暗仿佛凝结成为固体,只有一个人还瞪大了眼睛在玄想,想的是自己的儿子。伴随她的寂寥的只有一个动物,就是篱笆门外静卧的那一条老狗。想到这里,我无论如何也不敢再想下去了;如果再想下去的话,我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母亲的丧事处理完,又是我离开故乡的时候了。临离开那一座破房子时,我一眼就看到那一条老狗仍然忠诚地趴在篱笆门口,见了我,它似乎预感到我要离开了,它站了起来,走到我跟前,在我腿上擦来擦去,对着我尾巴直摇。我一下子泪流满面,我知道这是我们的永别,我俯下身,抱住了它的头,亲了一口。我很想把它抱回济南,但那是绝对办不到的。我只好一步三回首地离开了那里,眼泪向肚子里流。



  到现在这一幕已经过去了七十年。我总是不时想到这一条老狗。女主人没了,少主人也离开了,它每天到村内找点东西吃,究竟能够找多久呢?我相信,它决不会离开那个篱笆门口的,它会永远趴在那里的,尽管脑袋里也会充满了疑问。它究竟趴了多久,我不知道,也许最终是饿死的。我相信,就是饿死,它也会死在那个破篱笆门口,后面是大坑里透过苇丛闪出来的水光。



  我从来不信什么轮回转生;但是,我现在宁愿信上一次。我已经九十岁了,来日苦短了。等到我离开这个世界以后,我会在天上或者地下什么地方与母亲相会,趴在她脚下的仍然是这一条老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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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11:55:00 | 只看该作者
从前的妈妈



席慕蓉



       暑假后要读四年级的凯儿,这几天开始看福尔摩斯了。到处都可以看到他拿着书聚精会神地研读,在墙边、在树阴下、在大沙发椅的角落里,我的小小男孩整个人进入了福尔摩斯诡异神秘的世界,任谁走过他的身边,他都来不及理会了。

  但是,偶尔他会忽然高声呼唤:

  “妈妈,妈妈。”

  我回答他之后,他就不再出声了。有时候,我在另外的房间里,没听见他呼唤,他就会一声比一声高地叫着找过来,声音里透着些微微的焦急和害怕,等他看见我的时候就笑开了,一言不发地转身又回去看他的书,我在后面追着问他找我什么事,他说:

  “没事,只是看看你在不在。”

  我不禁莞尔,这小男孩!他一定被书中的情节吓坏了,又不肯向我透露,只好随时回到现实世界来寻求我的陪伴。只要知道妈妈就在身边,他就可以勇气百倍地重新跟着福尔摩斯去探险了吧。

  因此,这几个炎热的下午,我都故意找些事在他的身旁走来走去,心里觉得很平安,知道我的小小男孩还需要我的陪伴,我是个幸福的母亲。

  

  我以前总认为母亲并不爱我。

  那是因为,我一直觉得,我是五个孩子中最不值得爱的一个。

  我没有两个姊姊的聪慧与美丽,没有妹妹的安静柔顺惹人怜爱,又不像弟弟是全家惟一的男孩。我脾气倔强又爱猜疑,实实在在是这个家里多余的一个。

  但是,我又很希望母亲能爱我。对我说:

  “你是我最爱最爱的宝贝。”

  然而,母亲一向是个沉默的妇人。从我有记忆开始,我总是跟在外婆的身旁,母亲好像从来也没搂抱过我。她总是怀里抱着妹妹或是弟弟,远远地对我微笑着,我似乎从来也没能靠近过她。

  长大了以后,有时候觉得不甘心,我有时候也会撒娇似的赖在她身边,希望她能回过身来抱我一下,或者亲我一下。可是,无论我怎么缠着她、暗示她,甚至嬉皮笑脸地央求她,母亲却从不给我任何热烈一点的回应,她总会说:“别闹!这么大的人了,也不怕别人看了笑话你!”

  我每次都安静地离开她,安静地退回到我自己的角落里去,心中总会有一种熟悉的不安与怨怼,久久不能消逝。一直到我自己也有了孩子。

  孩子刚生下来的那几个月里,我和母亲住在一起,学着怎样照料小婴儿。有一天,母亲给我的孩子戴上一顶遮风的软帽,粉红的帽檐上缀着细小的花朵,衬得我孩子的面容更像一朵馨香的蔷薇,母亲忽然笑出声音来:

  “蓉蓉,快来看,这小家伙和你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啊!”

  说完了,她就把我的孩子,我那香香软软的小婴儿抱进她怀里,狠狠地亲了好几下。

  我那时候就站在房门口,心里像挨了重重的一击,一时之间,又悲又喜。

  我那么渴望的东西,我一直在索求却一直没能得到满足的东西,母亲原来在一开始的时候就给了我的啊!

  可是,为什么要在这么多年之后,才让我知道才让我明白呢?

  为什么要安排成这样呢?

  

  我收拾书桌或者衣箱的时候,慈儿很喜欢站在旁边看,因为有时候会有些她喜欢的物件跑出来,如果她软声央求,我多半会给她。有时候是一把西班牙的扇子,有时候是一本漂亮的笔记簿,有时候是一串玻璃珠子,她拿到了之后,总会欣喜若狂,如获至宝。

  这天,她又来看热闹了,我正在整理那些旧相簿,她拿起一张放大的相片来问我:

  “这是谁?”

  “这是妈妈呀!是我在欧洲参加跳舞比赛得了第一时的相片啊!”

  “乱讲!怎么会是你?你怎么会跳彩带舞?”

  相片上的舞者正优雅地挥着两条长长的彩带,站在舞台的正中,化过妆后的面容带着三分羞怯七分自豪。

  “是我啊!那个时候,我刚到比利时没多久,参加鲁汶大学举办的国际学生舞蹈比赛,我是主角,另外还有八位女同学和我一起跳,我们......”

  话还没说完,窗外她的同学骑着脚踏车呼啸前来,大声地叫着她的名字,女儿一跃而起,向着窗外大声回答:

  “来了!来了!”

  然后回身向我摆摆手,就高高兴兴地跑出去了。我走到门口,刚好看到她们这一群女孩子的背影,才不过是中学生而已,却一个个长得又高又大,把车子骑得飞快。

  我手中还拿着那一张相片,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想告诉我的女儿听。我想告诉她,我们怎样认真地一再排练,怎样在演出的时候互相关照,在知道得了第一的时候,男同学怎样兴奋热烈地给我们煮宵夜吃,围着我们照相;其实不过是一场小小的校内活动而已,但是因为用的是中国学生的名字,在二十几个国家之中得了第一,就让这一群中国学生紧紧地连接在一起,过了一个非常快乐的夜晚了。

  我很想把这些快乐的记忆告诉我的女儿,可是我没有机会。在晚餐桌上,是她兴奋热烈地在说话,她和她的同学之间有那么多有趣和重要的事要说出来,我根本插不进嘴去。

  整个晚上,我都只能远远地对她微笑。

  

  在把病情向我详细地分析了之后,医生忽然用一种特别温柔的语气对我说:

  “无论如何,你想再要回从前的那个妈妈,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了。”

  医生年纪大概也有六十开外了,穿得很讲究,有种温文的气质,也有一种老年人特有的智慧和洞察力。他说完这句话以后,有一个极短的停顿,好像知道在这个时候我应该已经开始流泪了。

  可是,我不上当,我就是不肯上当,我一滴泪水也没让它显露出来。

  我是不会轻易上当的。

  在这世间,有些事你可以相信,有些事却是绝对不能相信的。

  绝不能流泪,一流泪就表示你相信了他的话,一流泪就表示你也跟着承认事实的无法改变了。

  母亲虽然是再度中风,但是,既然上次那样凶猛的病症都克服了,并且还能重新再站起来,那么,谁敢说这一次就不能复原了呢?

  谁敢对我说,我不能再重新要回一个像从前那样坚强和快乐的妈妈了呢?



  我冷冷地向医生鞠躬道谢,然后再回到母亲的病床旁边。母亲正处在中风后爱睡的时期,过几天应该就会慢慢好转的。等稍微好了一点之后,就可以开始做复原运动,只要保持信心,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父亲和妹妹们都打过长途电话来,说是会尽快赶回来陪她。我想,这位医生并不太认识我的母亲,并不知道她的坚强和毅力,所以才会对我说出这样一个错误的结论来。

  到了夜里,我离开医院一个人开车回家,心里仍然在想着医生白天说的那一句话,忽然之间,有什么在脑子里闪了过去,我整个人因为这突来的意念而惊呆了。

  医生说的,其实并没有错啊!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从前的那个妈妈一天一天地在改变,从来也没能回来过啊!

  到底哪一个才是我从前的那个妈妈呢?

  是第二次中风以前,在石门乡间,那个左手持杖一步一顿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呢?还是再早一点,第一次中风以前,和夫婿在欧洲团聚,在友人的圣诞聚会里那个衣衫华贵的妇人呢?还是更早一点,在新北投家门前的草地上,和孩子们站在一起,笑起来仍然娇柔的那个母亲呢?还是更早一点,在南京的照相馆里,怀中抱着刚刚满月的幼儿,在丈夫与子女环绕之下望着镜头微笑的那个少妇呢?还是更早一点,在重庆乡间的山野里,仓皇地躲避着敌人的空袭,一面还担心着不要惊吓了身边孩子,不要压伤了腹中胎儿的那个女子呢?

  还是更早、更早,在一张泛黄的旧相片上,穿着皮领黑呢长大衣,站在北平下过雪的院子里,那个眼睛又黑又亮的少女呢?

  还是更早、更早,我只是不经意地听说过的,在内蒙古的大草原上,那个十岁左右、最爱在河床上捡些圆石头回家去玩的小女孩呢?

  从前的妈妈,从前的妈妈啊!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为了我们这五个孩子,从前的那个妈妈就一天一天地被遗落在后面,从来也没能回来过啊!

  现在的妈妈当然是可以再复原,然而,却也绝对不再是我从前的那个妈妈了。

  “妈妈,妈妈。”

  在深夜的高速公路上,我轻轻呼唤着在那些过往的岁月里对我温柔微笑的母亲、我从前那些所有的不能再回来的母亲,不禁一个人失声痛哭了起来。

  车子开得飞快,路好黑好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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