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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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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09:4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为全面开展好山东省第8个法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维护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在全社会掀起消防宣传高潮,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局系统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防治火灾。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掀起宣传月活动热潮。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消防安全广泛关注,人民群众对身边的消防安全环境期望日益提高。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围绕“全民参与,防治火灾”这一主题,以“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为出发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颁布的《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周密策划,及早部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在文化行业努力扩大消防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消防宣传的影响力,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群众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将我局消防安全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加强协作发动,形成消防宣传新格局。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要积极督导所监管的文化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与当地消防等相关部门联系,搞好密切配合,制定落实本单位“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发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强大社会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种宣传力量,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弘扬消防精神,普及消防知识,传播消防文化。针对秋冬季用电增多和火灾规律,广播电视处和新闻出版与版权管理处要发动电视电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和火灾逃生自救常识。有条件的单位要充分利用户外楼宇视频、宣传厨窗、LED显示屏等公共宣传资源在影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标语,努力形成覆盖面广、人人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

  (三)加强形式创新,突出消防宣传实效性。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要督导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想方设法将“119”消防宣传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可采取消防知识和技能竞赛、消防运动会、消防文艺演出、发放消防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瞄准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观看演出及参观群众等重点目标单位和重点群体,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一次全员参加的疏散逃生演练、查改一次身边的火灾隐患活动,要以切实提高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目标,督导各企事业单位加强组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微型消防站人员、保安员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演练活动,真正做到“培训一场、演练一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实现培训演练“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合作,围绕主题,力争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再出新亮点、新成效。

  (二)精心策划,务求实效。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托当地消防安全委员会体系,努力营造“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确保消防宣传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务必确保活动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广泛宣传,形成机制。要紧密结合中央最新指示,贯彻落实好中宣部新闻局关于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要督导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将宣传月活动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浓厚的宣传氛围推动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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