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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公室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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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5 15:0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城区法制办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城区中心工作,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严格履职,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城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办2017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
1、科学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7年4月10日制定了《南宁市青秀区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城区政府各部门。城区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并层层推进,狠抓落实。2、专题汇报依法行政工作。3月13日和10月19日,分别向城区政府第三届第19次和第三届第42次常务会议专题汇报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从基层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等方面了解城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1月17日,城区政府分别向南宁市人民政府、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南宁市青秀区人大常委会上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告城区政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城区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区政府各部门均履行了向城区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书面汇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2016年12月4日,制定《关于开展南宁市青秀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城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2017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2016年南宁市青秀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以集中检查考评和日常记录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区政府23个工作部门、5个直属事业单位等共38个被考核单位(部门)开展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4月12日,印发《关于2016年度城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的通报》,对城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28个单位被评为优秀等次,10个单位被评为良好等次,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城区绩效考评体系2017年6月30日,印发了《2017年南宁市青秀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作为2017年城区政府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区各部门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依据。
5、做好迎接考评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做好南宁市对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开展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2017年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0月30日,制定下发《关于做好迎接南宁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将南宁市2017年度八大项二十五小项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分解到城区各个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完成年度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1月15日-28日,南宁市依法行政考评组将到城区开展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现场检查工作,我办根据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已做好各项考评迎检工作准备。
6、落实法治教育培训。3月13日,举办2017年城区政府常务会议第一次专题学法讲座,由城区法制办负责人解读、组织学习《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主要精神。10月19日,举办2017年城区政府常务会议第二次专题学法讲座,由城区法制办负责人组织城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学习《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一些政策形势。6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度青秀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7、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2月15日,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南宁市青秀区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计划》,对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进行安排。2017年6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度青秀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10月16日-27日,组织城区报名参加2017年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21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南宁市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南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城区各级各部门开门决策、民主决策的意识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广纳民意的决策机制逐步形成,大多数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今年1-10月共审查法律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320余件,办理政府法律事务60余件,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与《法律事务意见书》300份,大部分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采纳,确保了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及有关重大决策依法作出。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严格按照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2017年我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围绕城区重点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法定程序的要求。截至2017年10月30日,我办向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城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全部在青秀区政府政务信息网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栏中进行发布。
2、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义务,落实“三统一”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我办认真落实南宁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2017年5月,按照《关于开展南宁市人民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城区文件清理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和要求。5—8月,根据南宁市对文件清理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城区政府各部门具体布置开展文件清理工作。9月初,通过审核清理,向市政府上报“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为0件。9—10月,汇总出需进行清理的文件2251件,并审查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政府文件清理意见。目前,审查工作基本完成,将上报政府审批。
(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10月,印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从履职、规范执业、树立形象等方面对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考核,还设置了加分项目。考核办法除了要求对政府本级法律顾问进行考核外,还要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政府各部门对其所聘用的法律顾问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后报至城区法制机构。建立此考核制度,旨在促进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督促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政府各部门用活、用好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专业性的作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政府行政行为合法科学。第一次考核工作将在2017年12月底开展并落实。2017年城区财政安排城区政府法律顾问组团工作经费共15万元。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贯彻落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工作报告制度。8月9日,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南宁市青秀区2017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的通知》,组织城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全面总结、梳理、分析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度行政执法职责具体执行情况。在开展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中,城区38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均按时报送,且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2、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切实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6月,印发《关于乡村清洁执法专项监督的通知》,开展2017年度乡村清洁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于7月到南阳、刘圩、长塘三个镇开展现场检查,并对伶俐镇、仙葫管委会进行书面检查。8月,下发督察结果通报。9月,通过回访落实整改情况。通过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城区乡村清洁执法工作,提高了执法工作水平。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4月6日,印发关于开展南宁市青秀区 2017 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城区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自2016年6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其他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均纳入案卷评查范围。评查采取被评查单位全面自查自评和城区依法行政办组织人员成立评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活动中,城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共自行组织评查并报送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34件,其中行政处罚类125卷、行政许可类213卷,行政强制类18卷,行政征收类24卷,其他行政执法类54卷;报送行政执法典型评析表优秀案卷85卷,其中行政处罚类34卷,行政许可类40卷,其他行政执法类11卷;报送行政执法典型评析表问题案卷23卷,其中行政处罚类12卷、行政许可案类11卷。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城区依法行政办均向各被评查单位反馈评查意见,并要求被评查单位限期整改。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4月25日,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求城区相关执法部门(单位)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的工作,依法、有序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促进行政执法理念转变和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创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七)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1、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我办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代城区政府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截止10月30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立案审理的涉及城区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共46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审理的涉及城区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共9件,其中城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1件,城区单位、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城区政府工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4件。截止至目前,法院已开庭审理的有51件,尚未开庭审理的有4件。已开庭审理的51件案件中,城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27件,其中城区政府区长出庭应诉1件(广西高院于2016年11月8日开庭审理苏群珍起诉城区政府确认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并赔偿行政诉讼一案[2016]桂行终696号),副区长出庭应诉3件,副调研员等其他负责人出庭应诉21件;城区其他单位部门为被告的24件,其中单位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23件。
2、认真办理复议应诉案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一是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基础工作,依法配备4名行政复议人员,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必要硬件设施,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相关配套制度,2017年度财政安排行政复议专项办案工作经费6万元,保证办案需要。二是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城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采取书面审查与听证、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相结合的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集体议决和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2017年1-10月,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接待来访群众104人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件,受理15件,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方式处理2件,不予受理2件,审结13件,维持10件,目前正在审理2件。2017年1-10月,城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3件,我办均及时代政府向上级复议机关提交答复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开展调查、调解工作。
(八)加强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
1、积极报送依法行政信息。2017年城区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及时向自治区、南宁市依法行政办公室报送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涌现出的亮点经验、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遇到的突出问题等信息,截止10月底,向市依法行政办报送依法行政信息60条,其中自治区政府法制网采纳刊载7条,南宁市政府法制网采纳21条,报送任务完成率为市依法行政办要求任务数的210%。
2、做好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依托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升级完善城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栏,在专栏上公布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类17条;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类9条;宣传城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动态16条,全面、及时展示城区民主法制建设的成果和城区在依法决策、公正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显著成效。
二、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一)稳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秀区人民政府列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试点单位。我办立即从之前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选择2项,即:《南宁市青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南宁市青秀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作为评估项目报送至南宁市法制办,由南宁市法制办上报自治区法制办,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了确定评估项目的工作。
2017年9月,通过邀请城区政府三家签约法律顾问单位参与的形式,通过遴选对比,以委托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最终确认并委托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两个项目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工作。随后,召开评估项目座谈会,邀请评估项目涉及的政府部门、社区等对评估项目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具体意见,并对评估项目的调整方向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又开展专家论证,现上述两个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正在完善中,即将形成最终稿上报上级进行审定。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加入第三方评估,更能体现客观性和公正性,第三方评价的持续有力实施,对进一步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行政决策、减少行政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等起到了显著作用,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全面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在全市率先全面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我办将法律顾问覆盖面扩展到青秀区各相关人民团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布后,第一时间以党委常委会学法的形式,深入研究学习推进法治建设新要求,在青秀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青秀区党委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工作快速推进。党委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在已成熟的青秀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内挑选法律顾问单位和个人结对签约,以“优中选优”的方式确保获得超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现城区19个党委部门、人民团体均已聘用了法律顾问。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办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对于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少数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中轻视证据、忽视程序的情形仍然存在。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极个别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还比较薄弱。四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行政复议的直接纠错率还较低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四、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18年,是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办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将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在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南宁市依法行政工作及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制办2018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突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保障城区各行政机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为城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制度建设
结合新情况新要求,拟修订《南宁市青秀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指导,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从制定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零失误”和“零差错”。继续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推广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五)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化解矛盾争议水平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按程序办案、协调在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严格履行办案调查、取证、听证和决定等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办理复议案件,增强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和专业性,提高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率,维护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继续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入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配套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城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法制机构力量,配齐配强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
(七)以“互联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
结合互联网+视角,打造“互联网+法治政府建设”平台,集成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政府法律顾问等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一体,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青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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